# 为提高出版物的质量而斗争:胡绳在人民出版社编辑部会议上的讲话   <胡绳>   人民出版社已经成立了半年多。在我们总结这半年来的工作时,当然应当肯定在我们的工作中所已经得到的某些成绩和进步,但是对我们更重要的,是检查一下我们工作中的许多缺点,从而认真地改善我们的工作。我们的编辑和出版工作还带着很大的盲目性,因而在我们的出版物中,还存在着很多严重的,不能容忍的混乱现象。当做国家的政治书籍出版机关来看,我们的编辑工作还缺乏应有的严肃性。在我们的编辑工作过程中还没有严格建立各种必要的制度和纪律,以保证我们的每一本出版物都合于应有的标准,而消灭各种混乱现象。我们对于我们的出版物,还没有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以便纠正错误,取得教训,并防止错误的重复。这些就是我们现在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有许多同志指出,我们的出版物很多而很杂很乱。这是不是事实呢?应该说,这是事实。我们还不知道,或不大知道,什么书是最重要的,是需要我们化很大的力量来编辑出版的,而什么书是比较不重要的,是可以不出版,或可以不由我们来出版的。因此就出现了两方面的情形:一方面,我们出了很多书,很多大体上是正确的,有益处的书,但是说不出这些书有什么明确的目的。我们往往照例地印出一些书来,照例地送到市场上去发卖。如果有一个人密切地注意我们的每天新出版的书目,他就会觉得我们的工作并没有什么严格的章法,就是说并不是按照什么严格的计划而进行的。这是一方面的情形。而另一方面,在我们的出版物中,少有这样重要的出版物,这种出版物可以使人觉得的确是化了编辑部很大的力量,而这种出版物出版之后,能够对于思想政治工作或文化学术工作起重大的推动作用。我们既然是国家的政治书籍出版社,那么我们的出版工作就应该是构成国家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我们每一本书(如果不是所有的每一本书,也是其中的大部分)的出版,都应该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事件,而不应该是无声无臭地印出来,无声无臭地卖出去。可惜,我们现在所出的书绝大部分都是无声无臭的。应该指出,在这些书中,也有一些本来是应当郑重地向群众推荐的,但由于我们对一切书都采取了类似对付所谓例行公事的态度,所以这种重要的书也变成了无声无臭。   我们绝对不应该拿人民出版社来和有些不负责任的单纯以谋利为目的的私营出版社相比较,这样来安慰自己,来制造自满的情绪。国营的政治书籍出版社的工作,本应该做得比那些私营出版社高几十几百倍。而且事实上,我们还应该承认,在我们现在工作的有些方面并不见得比有些比较认真的私营出版社做得更好。而且甚至也并不是在任何方面都比一般私营出版社强多少。我们一定要拿国家政治书籍出版社所应有的高度水准来衡量我们的工作,在我们的工作中,一定要有和国营出版社的地位相符合的高度严肃性。我们必须在工作中用不断的努力来实现这种要求。我们的确有许多客观条件的困难,但如果我们自己对工作还缺乏足够的严肃性,客观条件的困难是绝不会自动消失的。   何以见得在我们的编辑工作中缺少应有的严肃性呢?我可以举几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我们用“人民出版社编辑部编”的名义编了两集“批判武训传”。在这两本书中都没有任何编者的说明和按语。读者不能知道为什么要编这本书,根据什么标准来选集这些文章,甚至还无法知道所选的文章是从哪儿来的,是什么时候发表的。被编选的文章的排列次序有什么标准呢?编者也没有说明,而且恐怕也是无法说明的,因为事实上,这只是毫无秩序地排列起来的。最显著的是第一集中,在若干篇新近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中间突然插入了一篇“鲁迅先生谈武训”。因此,我们必须公平地说,这两本小册子和其他同类的小册子,证明我们是在简单地依赖剪刀浆糊来编书,和普通的书商所做的差不多。   我们已经提出过,不应该滥用“人民出版社编辑部编”的名义。现在我们必须定出一个规矩来,绝对消灭在人民出版社名义下使用剪刀浆糊来粗制滥造的现象。   第二个例子:我们在今年2月出版了一本58面的小册子——普列汉诺夫的“唯物论的历史观”。在这本小册子上标着“哲学研究丛书”。国家的政治书籍出版社出版一套“哲学研究丛书”,这应该是一件重大的事,但是在这一本58面的小册子后,究竟还有些什么著作和翻译,将在这套丛书中陆续出现呢?——谁也不知道。如果是因为送这稿子来的机关用了这个丛书的名义,我们也不加思考地照办,这种情形是严重地损害人民出版社的信用的,是突出地表现了我们对我们的出版物异常缺乏负责任的精神。   同样是仅仅出了一小册的“中国历史小丛书”也属于这类情形。固然对这套丛书,我们有过一些计划,但是应该承认,我们实行这个计划还不是很有把握的。因此,开始出版这套丛书,仍然是一种冒失的,不够严肃的作风的表现。   如果我们采取足够严肃的态度,我们就会觉得,用人民出版社名义出版一本书都应视为重大事件,那么出版一套丛书更不用说了。我们也应该定出一个严格的规矩来:以后如果不是有充分的必要,如果不是根据确实有把握的计划,我们绝对不许可任意使用什么丛书的名义。   第三个例子:我们出了一本“苏联作家论和平”的书,这部书的第一版不曾有任何的说明。在今年6月增订再版中只有一行字的编者声明。如果编者对于这本书中各篇文章的作者都作一点简短的介绍,那当然能提高读者阅读的兴趣。读者会觉得,这样的编者确是善于为读者设想的认真的编辑人。可是我们极少作这种应有的介绍或交代。此外,我们曾根据东北新华书店版重印“乡村女教师”一书。这本书的署名是“东北教育社编译”。原作者是谁呢?书中毫无交代,而且这本看来是照译原著的书为什么叫做“编译”呢?也很难令人懂得。书端虽有章煉烽同志的序言一篇,也没有能解决这问题。而且章煉烽和这本书又有什么关系呢?读者看完这一篇序言大概可以猜想,这是“东北教育”杂志的编者,因为序言中开头说“编译”这本书是为了“呈献给东北区的教师同志们”。那么为什么要由人民出版社来呈献给东北区的教师同志们呢?很明白的,如果我们的编辑部确有认真负责的精神,那就一定不能以转载这篇序言为满足,而要认真向全国读者做一点必要的交代。   不论是编者或作者为自己的书所作的交代,都应该是基于认真负责的精神而必须说的话,断不能说些浮词滥调。试举一例:在人民出版社出的一本“解剖生理学”的作者序言中说明这是一本旧作的书的重印,并说:   “本年秋,全国卫生会议及名词审查会对于卫生教育方向,名词译名等项,已有决定,正拟按照大会精神,新定名词,照辩证唯物论与形象教学法,分别首要次要,彻底修改后再行付样,适值各方急需本科教本,迫不及待,只得仍以旧版刊行,暂供使用。……”   人们读了这段话,有权力责问:究竟这本书有没有彻底修改的必要?如果有,那么所谓“各方急需,迫不及待”是否真有那么急切,以至只好把错误的书供给读者?如果不修改也还可供教学之用,又何必说什么“辩证唯物论”、“形象教学法”之类的空话呢?   类似的情形还见于于光远同志的“怎样做调查研究和统计”一书中。在这本书的“著者的话”中说:   “在重印此书时未能作彻底的修改,只在个别字句作了一些必要的增删。”   这话是说得很含糊的。“未能作彻底的修改”,是说应该作这样的修改而没有做呢,还是本无彻底修改之必要呢?这样的对读者的交代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对于作者自己写的序言之类的文字,编辑部也不能不负责任。我们应该向作者建议:必须说某些话或不要说某些话,或者代替作者做某些必要的声明。关于这方面,我们也同样应该订出些严格的规矩来。   以上这一些还不是从全部检查我们的出版物而提出的例子,而且只是涉及编辑部的一部分的工作;如果我们再把所有的书的内容都仔细检查一下,再把装帧、校对、印刷、图片等等方面都检查一下,那么还可以发现更多的缺点。同志们应该承认,这种情形表明我们对工作的责任心是不够的,在我们的工作过程中还缺少应有的纪律。如果容忍这种情形的继续,是很危险的。   我们的出版工作中产生这许多错误和混乱,并不是表明我们的工作同志从来不愿意好好工作。事实上,大家都作了很大的努力,想把工作做好。但我们一般地只是照老办法做,没有经常向自己提出更高的标准,经常地发挥新的创造精神,因此就使这些错误和缺点能够发生,发生了我们甚至也会视而不见。造成这种情形,领导上应该负主要的责任。作为社的总负责人,我没有一开始就规定工作中的一定的制度和纪律,以后也没有多化精力来管理社内的工作,并且没有随时迅速地提出工作中的缺点与错误,以求得及时的纠正,这些都是我应负的责任。   为了改善人民出版社的工作,我们首先应该明确地规定人民出版社的任务,并使每一个工作同志都充分了解。人民出版社是国营的、以出版政治书籍为主的出版社。它的出版物应当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它应该出版就政治上看必须出版的书,而不是可出可不出的书。它的出版物应该是在质量上有极高的水平,能够代表我国出版物的最高标准的。如果是虽然有出版的必要,但在内容上还有问题的书稿,那也不要由人民出版社来出版。我们的口号应该是:“宁可少些、但要好些。”人民出版社所应该出版的书籍种类,最主要的有以下这些:   一、毛泽东主席和党与国家的其他领袖的著作;   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著作的好的、可靠的译本;   三、党与国家的政策文件、法令的汇编或为急需而单篇刊行的小册子;   四、研究和阐述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的著作和翻译;干部进行政治和理论学习的课本和重要参考书;   五、国内国际时事文献的汇编和解释时事问题的重要著作和翻译;   六、日历、历书、读报手册、术语词典等最普及的政治性的出版物,各种质量最高、影响最大,需要大量印行的政治性的通俗读物;   七、关于历史和地理的重要的著作和翻译;   八、关于财政经济的重要著作和翻译;   九、中国的和外国的有价值的、有现实需要的古典学术著作。   就以上所列举的来看,人民出版社的出版物种类仍是很广的。如果以后某些部门已经建立了专业出版社(例如财经书籍出版社),我们的出版物种类还可以更缩小一些。过去我们因为继承了新华书店时期的许多稿子,又因为出版的任务不够明确,所以出版物种类很杂。今后我们将一方面整理已有的出版物,一方面紧缩新出版物的种类,并力求提高质量。   为了改善人民出版社的工作,其次,必须立即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出版社的选题计划应在事前经过郑重的研究后制定,并定期送上级领导机关核准。每一本稿子从着手编辑或约稿,到决定收用,到付排,到出版,其中的每一个过程须经过一定的核准手续。在稿子的发排时,和在开始印出第一本样本时,是一部书的生产过程中最重要的关键,必须经过社长和副社长签字认可,重要书籍并须经上级领导机关的审查决定,而不允许像我今天所列举的混乱现象继续发生。对于在出版过程中的各种错误的检查、纠正和处分的办法也应当加以订定,以明确责任,并使同志们能从工作中学习,不断进步。应当订出必要的纪律和工作人员的奖惩办法。   最后,我提议,我们,不仅是编辑部的同志,而且包括做出版工作的全体同志,一起来对我们的工作做一次彻底的检查。对于已出版的书和正在排印的书都要仔细地从各方面来检查一下。这种检查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对于已经造成的缺点和错误作必要的纠正,而且是为了通过这种检查来建立我们对于国家出版工作的应有的高度严肃性。我们对于我们所编辑出版的每一本书刊和书刊中的每一个字句,每一个图片,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应采取极端负责的态度。任何方面犯了错误,都应该看做是重大的政治损失。我们的工作是一项严重的政治工作,在国家和党的政治工作中采取轻率的态度是不可容忍的。在出版社中工作的共产党党员同志,尤其必须意识到,我们是担负着对党负责的重大政治任务。   只要我们的方针任务明确起来,必要的工作制度建立起来,实行严格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那么,我们就一定能够改善我们的工作。   来源:中宣部《宣传通讯》第十期(195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