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云在中共中央统战部讨论工商联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总结   <政务院副总理、陈云> ## (陈云: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做好工商联工作,我今天讲四个问题。 ## 一 工商业情况及我党的对策   目前全国工商业进一步好转,这表现在工业产品(包括手工业产品)和商业营业额都在增加。即使在工商业情况较差的地区,商业的总营业额也是增加的。但最好的证明是城市税收逐月增加。第二季度一般是工商业的淡季,但税收已达到十一万亿元以上,超过了第一季度。估计工商业还会继续好转。在工业中,不仅机器工业品,而且手工业品也会继续增加,只是有早迟之分。杭州三种手工业品(雨伞、扇子、剪刀)就已全部卖完。   工商业好转的程度是不平衡的,而且发展与淘汰同时存在。一般地说,工业较商业好。工业之间也不平衡,有的好转程度大,有的好转程度小,个别也有缩小的。地区之间也不平衡,中南、西南较华北、华东差,因为华北是老解放区,华东则工业比重较大。   工商业中有发展有淘汰,发展程度和淘汰程度又各有不同,这是正常的,反映了中国经济改组的情况,用不着大惊小怪。经济改组是以新的经济轨道代替旧的经济轨道,即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经济,改变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中国的工业产品本来不够,不论是帝国主义的企业或者官僚资本主义的企业,只要改变领导就能照常生产,并且能够发展。商业方面的情况则有不同。土地改革是经济的改革也是政治的改革,一经土地改革,由地主所有制转为农民所有制,整个农村经济发生了变动,其他经济相应地也发生了变动。国营商业代替了洋商、投机商及非必需的中间商。合作社在新区开始组织,也是改变旧轨道。旧轨道上的工业有一部分要转变,因为它们过去是依赖帝国主义的原料的,现在则需转而依靠国内原料。总之,中国经济的情况不可能是一好转就家家好转,而只能是多数好转,少数淘汰,否则就不叫革命,就不是经济改组。   经济改组的时间不会是很短的。好转的部分会继续好转,淘汰的现象也还会继续一阵。但也要看到,在好转的中间已经出现了一种新的情况。五种经济成分都会发展,各得其所,这是肯定的。现在合作社还未得其所。有些中间商则不能保持原有之“所”,还要垮一部分,或需要换一个“所”。新的情况是,在好转的行业中出现了牟取暴利的思想。私营工业过去对政府的加工订货感恩不尽,现在有一部分人已经把加工订货看作负担,因为加工订货只能给他们以正常利润,不能给他们以暴利。现在这种现象还未泛滥起来,对此不能作过分估计,但应指出,这种趋势是在增加。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的对策,简单讲来有三条:   一是欢迎发展。我们欢迎的,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的发展。这种发展不但对新民主主义经济有利,对将来搞社会主义也有利。害怕这种发展是错误的。   二是指导转业。转业问题中有劳动力的转业及资金的转移。我以为较困难的是劳动力的转业,我们的努力主要应放在这方面。自从去年工商局长会议以来,指导转业还未取得良好效果。这件事不要对外面讲,以免陷于被动。这是做而不讲。一般说,指导和协助转业要以地方为主。今后不论在大中城市或小城市,转业都是可能的,不要悲观失望。在大城市中,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劳动力及知识分子的数量是很大的,转业有迟早,但一定会转过来。去年喊知识分子没出路,当时我就说过,知识分子不但不会没有出路,而且会嫌少。今年“七一”我做文章,说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现象已经消灭。其实,高中学生也是如此,只是为求稳当而未说出来罢了。现在北京小工的工钱高到三万元一天。没有饭吃的人,即使是搬砖头也会去干的。在小城市中,不要害怕淘汰的速度会很快,因为小城市以手工业为主,在土地改革后,他们的生意会兴旺一阵的。我过去在东北的调查就证明是这样。合作社的发展也不会很快代替私商的地位,因为合作社的力量有限,起初只能多注意收购。在小城市中,私营工商业也不会垮得很快,而且在土地改革后会有一阵好生意做。所以,不论在大中城市或在小城市中,转业都是可能的。   三是加强领导。加强领导就是加强国营经济和国家计划的领导。同志们注意,我过去只说国营经济的领导,现在第一次说到国家计划的领导。今后国家计划很可能是公私斗争中我们手里的一个重要武器。将来生产、价格、加工、订货都要根据国家计划办事。这是《共同纲领》中已经规定了的。分别来说,在工业方面,我们要增加日用必需品工业中国营的比重,现在国营工业的比重还太小,不足以保证领导。要适当扩大国家资本主义的成分,即适当扩大加工订货的范围。在贸易方面,国营贸易要继续在生活必需品并有步骤地在其他若干种必需品上,保持足以稳定批发及零售价格的力量,即除了经营粮、布、油、盐、煤之外,还要增加一些东西。   合作社,我也把它和国营经济列在一起来说,因为它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合作社必须发展,但发展的速度要符合于全国及各地经济发展和经济改组的进度。   总之,我们在工业和贸易方面,在经济成分上要掌握恰当的比重。这种比重,要足以保证国营经济领导,又能团结其他经济成分。至于具体的数目字,还要摸索一些时间才可能找出来。因为在相当长时期内,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及私人经济互有发展的情况是必然存在的,今后经济发展的道路是很宽阔的。既然大家互有发展,就不至于“短兵相接”,当然,矛盾和斗争是不可免的。 ## 二 工商联问题   现在的工商联已不同于旧中国的商会。从工商联的组成成分来看,虽然私营企业占户数的绝大多数,但国营企业也参加了。从前的总商会是在旧政权领导之下,现在的工商联是在人民政府领导之下。工商联虽然是私营企业利益的主要代表组织,但它又必须服从《共同纲领》。就工商联的工作来说,主要是协助人民政府和指导工商业者,这也与过去商会不同。   关于工商联的组织问题,讲以下几点:   第一,摊贩和手工业作坊是否加入工商联?原则上应该加入。因为在中小城市中基本上没有工厂,大商店也很少,如果不要摊贩和手工业作坊加入,工商联的会员便没有多少。在大城市中,开始时侧重于一些大公司、大工厂是对的,要求大、中、小等量齐观是不可能的。因此,摊贩和手工业作坊加入工商联,可以稍为慢一点。这只是步骤的问题,不是说不要他们加入。实际上,把他们组织到工商联中,是有利无害的。“管”总比“散”好。让摊贩自己组织起来比由公安局管理好。全市统一组织又比分区组织好。以区为单位组织在开始时是必要的,但在适当时候要建立全市的摊贩联合会,并加入工商联。这样既有利于做摊贩的工作,也不妨碍做大户的工作。   第二,合作社是否加入工商联?一般说,加入是有利无害的。全国合作总社的意见是先试一试,因为合作社本身还未组织好,还没有巩固,怕进去后吃亏。他们建议先以省联社及县联社为单位,在一两个地区试验一下。我认为这个办法是好的,是稳当的。   第三,现在工商联的会员有三种:同业公会团体会员,企业单位会员,特邀人士。这三种都是可以的。同业公会这种组织不是会员入会的必须形式,在小城市甚至一部分中等城市中,常常是先加入工商联,然后按行业划分小组,这种小组并不等于大城市的同业公会。但在大、中城市中,一般不要采取打乱原有的同业公会而完全采取以企业为单位入会的做法。有些同业公会的经费和人员很多,工商联不能调动,这是不合理的。但是,不要一下子打乱同业公会,而宁可采用其他的办法来合理使用经费和人员。等到工商联的工作做得久些,做得好些,并提高了威信,经费和人员的合理使用,是可以逐步做到的。即使如此,办法也应该稳妥,这叫摸着石头过河。搞急了是要出毛病的。毛毛草草而发生错误和稳稳当当而慢一点相比较,我们宁可采取后者。尤其是处理全国经济问题,更须注意这点。慢两三个月天不会塌,怕什么。某些地方已经改为以工商户为单位参加工商联的,也不必再改过来,可以再看看。对现在还未加入工商联的私营工商户怎么办?应该承认组织进来比不组织进来有利。但工商联不宜于在章程上作统统加入的规定。工商联应依靠自己的工作来争取他们加入,政府可以通过适当的办法协助工商联吸收这些会员。   第四,工商联组织实行三级制,即全国工商联、省工商联和县工商联。大行政区及专署不设工商联,必要时可以召集各省各县工商联的联席会议或工商界代表会议。大城市工商联的区办事处可以继续试办,以取得经验。   关于工商联的领导成分。私营企业方面,要照顾到工商、大小、帮派、政治态度四点,但重要的是必须有充分的代表性。所谓有代表性,就是要适合于当地的经济情况和人事情况。我们特别注意“工”是应该的,但不要勉强,勉强就不可能符合经济情况和人事情况。公营企业方面,要有必需的名额,但又要防止过多,各地同志应很好掌握分寸。   关于工商联本身的工作。工商联在各个方面,尤其是税务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这对于国家、对于他们自己都是有益的,应该继续这样做下去。有一些地方的工商联对于指导私营企业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或担负了过多的不适当的差事,这是不好的,应该逐渐地加以改变。但这并不等于不要做协助政府的工作。指导私营企业和协助政府两方面不能偏废。工商联工作总的方向,是在《共同纲领》之下协助政府和指导工商业者。具体说,就是领导工商业者遵守《共同纲领》,协助政府推行法令和政策,同时为会员服务,指导经营,教育工商业者。据会议中各地同志反映,工商联在教育私营工商业者方面起的作用很大,这是应该加以肯定的。 ## 三 党对工商联的领导   首先是要统一党的政策领导。目前对工商联的领导是不统一的。在财经各部门之间(如工商局、税务局、劳动局等)工作步骤不统一,工商联党组与财委之间也不统一,这种现象是不好的。在大、中城市要成立工商工作委员会。这是党内的工作机构,在市委的领导下,统一党对工商工作(包括工商联工作)的政策思想。其成员,应包括统战部、财委党组、工商联党组及总工会等有关人员。   加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的工作。党组成员是在工商业联合会中工作的主要党员干部,加上公营企业代表中的党员。工商联党组受市委的领导,在一般情况下,市委可委托工商工作委员会来指导。   加强公营企业代表的工作。现在的情况是,少数公营代表做了工作,多数公营代表未对工商联给予应有的重视。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三:认识错误,工作困难,缺乏指导。我们要物色一些在工商联兼职的公营企业代表,他们除了担任本身业务工作之外,能划出一部分时间从事工商联的工作。这种代表不能多,只能是参加工商联的公营代表中的一部分。这在大、中城市应该有,一部分小城市也应该有。参加工商联的公营企业代表要兼业务,若业务不熟悉,搞工商联的工作也是困难的。资本家是实际主义者,只要看见公营企业代表能解决问题,他们就会赞成的。   公营企业代表参加工商联的目的有三。一是实现国营经济的领导。二是既要贯彻国营企业的经营方针,又能团结其他各种经济成分。国营企业的经营方针的实现不是在真空管中,而是要与其他各种经济成分在一起,经过“磨擦”、斗争、调整才能实现。三是熟悉情况,学习业务。制订国家经济建设计划,不管私营企业不行。国家计划必需包括私营经济,至少要包括主要的私营经济在内。我们有些同志怕麻烦,但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阶段,同私营工商业者打交道是不可避免的,这个麻烦是国营企业代表人员躲不了的。这是很重要的工作。过去很多公营代表参加工商联工作,确有不少困难,因此,对他们的批评应该审慎。中央委托各地党委召集一次公营代表会议(以城市为单位),研究他们如何参加工商联工作,规定一些具体办法,解决他们的困难。   同业公会职员的工作是很重要的。这些人熟悉行业的内情,争取、团结他们,对于我们熟悉各行各业大有好处。   党在工商界的工作,过去先注意上层是对的,今后仍不要放松,但是应该加强中、下层的工作。 ## 四 成立全国工商联   成立全国工商联,多数资本家有这种要求。上海的大资本家对此不感兴趣,因为他们已经有了较多的发言权。中等城市(如长沙、南昌等)的资本家要求成立全国工商联,因为他们要求更多的发言权。小城市的工商业家现在还没有这样高的要求,只是希望成立省工商联,以便有些问题能提到省来解决。从国家来说,可以通过工商联做很多工作,如调查各行业的情况,调配资金和劳动力以及对各行业的调整,这对国家实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有好处。在这方面与会同志的看法是一致的,我也同意。讨论中也曾设想了成立全国工商联可能产生的弊害。比如,私营工商业者借以进行有组织的叫喊,这很麻烦。我看这比无组织的叫喊好。叫得对的,我们可以接受;叫得不对的,我们可加批驳。不要害怕叫喊。去年如果没有叫喊,就不会召开工商局长会议及税务会议。这两个会议的召开,对扭转当时的财经形势起了很大作用。有的同志怕成立全国工商联之后把问题都提到中央,使地方难于管理,这是可能的。但我们并没有宣布取消地方政府对工商业的行政管理权力。上级机关也应注意,不要轻易批评下级,也不要随便答应私营工商业者的要求。好事要让下级出面去做,上级不要包揽代替,这样下级便不致感到困难。   在全国工商联成立之前,要开一个全国的工商界代表会议。代表的产生,大家认为应照顾到以下各个方面,即:地区,工商,大小,特殊(华侨、少数民族及特邀人士等),政治态度(包括左、中、右),公私。代表人数,会上作了一个估计。全国以四十个省计,每一省代表平均六人,计二百四十人;全国二十个左右大中城市,每一城市平均十人(上海应不止此数),计二百余人。加上其他方面,总共有五百人左右。其中,国营企业代表可占百分之十五,计七八十人。除此之外的代表中,右的可占十之二三,中间及进步的可占十之七八。这些现在都不作最后决定,仅提出供各地参考。中央决定后,会有正式通知。时间、筹备、领导人选诸问题,也由中央决定。在中财委党组与中央统战部的联席会议上,有的同志提出,全国代表会议今年暂不忙于召开,先促进大中城市的工商联工作,建立省的工商联,摸索一下,明年再筹开。此点由中央考虑决定。   全国工商界代表会议准备讨论及解决的问题有下列各点:(一)研究和准备适当解决私营工商业要求解决的问题,如加工订货、价格、税务及劳资关系等。(二)政府与国家计划对私营工商业的要求。如果朝鲜战争问题能够解决,时局平定,我们就要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三)选举领导机构。   来源:《陈云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