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侠在沈阳市、区人民代表会议上关于坚决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的报告   <沈阳市公安局局长、何侠>   (主席、各界代表们:)   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和处置反革命罪犯问题,我们沈阳市在两个月以前处决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后,全市人民都一致表示高兴与热烈拥护,各界人民都认为政府替老百姓办了一件好事情,因而人民都异口同声的说:“政府办得对,替老百姓报了仇,为人民除了害。”从此证明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同时也教育人民群众,在这两个多月中,全市人民群众的觉悟、革命的积极性、生产和工作的努力以及爱国的热情是空前的提高了,人民群众也更敢于起来同反革命作斗争,成千成万的人民都不断的向人民公安机关密告检举了许多反革命分子。有几次反革命分子正在写反动标语,向工厂电动机上倒油放火,破坏工厂,在群众大会撒硝酸烧伤群众,在书店放火等,均为职工、群众协助公安机关及时破案,将反革命分子立即捕获,有的将拒捕的反革命分子当场击毙,并出现护厂功臣王同伦、祝文秀等,所有这些事实证明,我们大张旗鼓,依靠群众来镇压反革命,把镇压反革命的斗争成为人民政府与人民共同的斗争,是完全做得对的,结果也是好的,成绩也是大的。我们今后还应该这样做,而且必须要这样做。   但还有一部分罪犯没有处理,群众要求迅速处理,不断的提出控诉,人民问我们:“还有些反革命首恶为什么还不杀呢?”“什么时候毙?”“某某人为什么没有毙?”有很多人写信给市长、市公安局、法院、公安分局、派出所、工厂保卫科、股,有些不敢署名,惧怕报复,群众还有些怕他们,怕政府不严厉惩办这些反革命,可见反革命还有些“威风”哩!我们为了彻头彻尾的打掉反革命的“威风”!根据惩治反革命条例,和人民的要求对已逮捕的反革命分子必须迅速加以处理。人民的要求,只要是合理的、正义的,我们就应该满足人民的要求。   我们根据人民的要求,按照惩治反革命条例所规定的量刑标准,最近又清理出236个案件,其中有判处死刑的;有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有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有转变得好予以教育释放的。自7月6日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决定成立沈阳市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包括全市协商委员会委员、各民主党派代表、民主人士、工作与生产模范、工商界代表、区街代表、市郊农民代表、各群众团体代表共133人,经过两天的审查提供了许多宝贵的意见,最后又召开了全体委员会,一致通过了朱市长报告并送请上级批准后迅速执行,现在得到上级批准。我将这次处理的情况分别报告如下:   一、处死刑的反革命罪犯105名,这些人有血债、有民愤,最严重的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其中许多是人民一个一个控诉过的,有的全村联名控诉,全厂联名控诉,对这些人不处死刑,不能平民愤。如果对他们姑息,就要牺牲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们要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一定要坚决惩办他们。这一部分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有一类是罪恶很重大的汉奸。他们积极帮凶日寇统治中国人民,屠杀中国人民。日寇投降后,国民党反动派又重用他们来反共反人民。如汉奸高明,“九一八”事变后,背叛祖国,投降日寇,历任伪满奉天第一军管区少将参谋长,通化、长白混成二旅少将旅长,中将旅长(日寇封他为高明部队长),自1936年至1941年亲率其部队在长春、通化、长白一带“清剿”抗日联军李红光、杨靖宇、王凤阁等部,光逮捕屠杀我抗日联军官兵就有300余人,对人民屠杀与敲诈勒索即无计其数。又如汉奸王敬国,“九一八”事变后,背叛祖国,效忠日寇,历任伪凌南县长、安达县长、四平省实业厅长、积极从事征粮、派款、抓兵等,任凌南县长时,曾捕杀抗日联军官兵200余人。汉奸穆纯权,叛变祖国,充任日寇关东军司令部处长,围剿抗日联军,“八一五”解放后任村长时,欺压群众,霸占妇女,拆毁民房,将吕维典踢死,将陈士奎之子打成残废,被害群众348人,国民党来后又在蒋匪长官司令部青训大队(集中营)任队长,拷打我被俘人员及进步群众致死者7人,沈阳解放后仍进行反革命活动。汉奸兼建军特务王燕东,曾任伪满勤劳大队长等职,“八一五”后又是阿城一带匪伪建军头子,在宾县俘虏和枪杀我军20余人,纵火烧毁拉林半条街道,杀死杀伤我军民百余人,劫掠我铁路局的长、短枪50支,1946年潜入哈尔滨市加入匪“锄奸团”,进行情报暗杀等特务活动,后又在凤城蒋匪建军十一支队任法官、通讯站主任等职,这批勾结帝国主义叛变祖国,出卖人民利益,专门反共反人民的汉奸,他们都是人民的公敌,罪行昭彰,应该坚决惩办他们。   有一类是国民党反动派的大特务,他们有血债,民愤很大。这些特务有长期的反革命历史,大多是校级和组长以上的职业特务,受过专门的特务训练。已成为反革命头子的忠实爪牙,有很多既是日伪特务,又是美蒋特务。并在沈阳解放两年以后还进行反革命活动。如中统特务岳步忱,系中统鲁东区室特务,在山东高密一带积极进行残杀、活埋抗日人民800余人,强奸妇女40余人,袭击我军40余次,抢劫牲口1500余头,因刺探我军情报,获得中统特务机关嘉奖,解放后私刻关防假造路条,伪造历史,混入工厂仍有活动。保密局特务何南炎,“中美特种技术训练班”毕业,任蒋匪徐州保安司令部情报参谋,温州专署情报参谋,保密局安徽站联络员,淞沪警备司令部稽查处法官,对我军进行策反活动,大批伪造解放区票子,杀死我两名工作人员,解放后混入我市一中学任教员,继续进行破坏活动。军统特务刘英超,逮捕反饥饿运动中的工人70余人,强奸女工牛桂荣、王素先等多人,被服总厂千余名职工签名控诉,要求枪毙他。军统特务位长举,自1943年即参加特务组织,一贯从事特务活动,解放后伪造我军证明,被捕后又从狱中逃跑,组织所谓“中国民族反共抗俄联合救国会”,下设组织部、军事部、侦察部、宣传部等,该犯自任军事部长兼组织部长,拟定发展组织、破坏暗杀的计划,以沈阳为中心,逐步向辽、吉、黑、热四省发展,并在今年2月作出“会章”“宣言”“任命状”“护照”“关防”等多种。在我们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时,参加该特务组织的位仁智,向政府投案自首,检举了该特务组织,经侦察属实,遂将全案破获。蒋匪特务邹士杰,与军统二八四组少校组员范传修等组织“反共抗俄救国宣传总队”,该犯为副队长,下设“政治收听组”,“市场组”,“工厂组”,进行造谣破坏,披着“基督教徒”的外衣,混入东关教会,破坏爱国教徒的革新运动。这些特务是死心塌地的坚决的反革命分子,身为反革命统治工具,一贯屠杀破坏人民革命运动,解放后怙恶不悛进行活动的反革命分子,他们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最严重的危害,人民要求坚决惩治他们,我们就必须坚决惩治他们,如果我们不坚决惩治他们,那我们就是错误的。许多革命先烈的血不是就白流了吗?   有一类是依仗反动统治势力的恶霸地主,他们小的霸一村,多的霸若干村,霸人民田地,霸钱财,霸牛羊骡马,霸别人妻女,无所不霸。敲诈勒索,无恶不作。有的被他们杀死、逼死、逼疯、逼走、逼穷,害得人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们又是汉奸、伪警察、特务、建军土匪、伪保甲长。如恶霸地主也是伪警察沈廉,外号“火神爷”“霸王”,于达连屯放火30余次,烧民房25间,庄稼30垜,纠合4个村的地主武装袭击我军,杀死我军战士2名,伤6名,捕害我工作人员10余名,敲诈勒索钱财买地17天,房子20余间,并曾勾结土匪路劫多次,强奸过赵秀兰,进行反把倒清算,解放后混入沈阳纺织厂后,偷铜丝、滚球,破坏机器零件,进行造谣。恶霸地主也是伪村长、乡长卢积厚,外号“小皇上”,强奸了卢仲仁的女儿等6人,打掉了群众修俊和的门牙,霸占了毛玉璞的田地、何喜珍的园子,逼的刘凤维自杀,毒打赵文祥赵妻气疯而死,死于他手的人命有7条,并勾结蒋匪反把倒清算,控诉书有32份,数百人签名盖章要求政府处决他。恶霸地主也是土匪沈万之,外号“沈万恶”,霸占沈德清等人的土地,霸占沈殿芳等人的房子,撵走赵永奎,刺伤宋殿恩,打死金万江的姐姐,把刘国太绑在马尾上从此村拖到彼村。进行过反把倒清算,私藏枪枝,有群众50余人控诉。恶霸地主也是蒋匪清剿队长高季林,网罗土匪流氓700余,组织清剿队,征粮数百石,逼勒群众买枪枝30余枝,杀伤我军30余人,枪杀绥中县九区我区长刘国昌同志等人,勒死居民尚连科,用草灰迷瞎群众高连和的双眼,打死孕妇及群众多人。恶霸工贼陈振海,外号“陈老歪”,毒打工人120余人,其中于泮芹、于成照、于涛曾被打致死,李英才、郭玉江、于奎元被打成残废,强奸过女工于有荣,戴淑珍等多人,强奸不遂被开除者60余人,解放后还威胁纺织厂工人说:“打死一个够本,打死两个赚一个”。恶霸杨逢春,外号“阎王爷”,把农民孟广有绑在马上拖,后又用杠子压死了,打死刘文福、孟广和、刘焕庭等多人,刺探我军情报,进行反把倒清算,有群众162人控诉。恶霸地主也是蒋匪军官、保长的石卓吾,外号“北霸天”,毒打王成长、赵秉忠等多人,抢去沈殿壁、段玉恒家的衣服被褥、粮食、表等,刺探我军情报,勾结蒋匪五十二军谍报逮捕群众18名,淹死1名,打死1名,打伤1名,该犯当伪保长时说:“不杀几个人,还算保长吗?”现有群众50余名联名要求枪毙他。此外还有恶霸地主金振民当过甲长、村长、乡长、清剿队长,有英守屯全村人民228人控诉。恶霸地主李善德,征粮时农民潘德振无粮可拿,被绑在树上毒打,其兄潘德宣气愤难忍,向李善德质问为何打人,李说:“不但打人,还要枪毙人”,随即把枪拿出来,把潘德宣打杀,说:“打死一两个谁敢怎样”。潘德振屡向国民党的法院申诉。反被指为抗粮暴动而受惩罚,潘愤极无法自缢。现有群众67名控诉,说:人民政府难道还不给人民报仇除害吗?从群众控诉中可以看到,有的被打掉了牙齿,有的伤痕斑斑,有的已成残废,有的无辜被屠杀,很多群众向他们要儿子,要丈夫,要妻子,要女儿,要父亲。人民要讨还血债,要求政府为他们伸冤报仇。这些家伙,这样的恶贯满盈,喝人血,吃人肉,我们还能再容忍他们吗?恶霸地主为什么能如此横行霸道呢?就是因为在过去有反动政权给他们撑腰,他们本身也是反革命统治人民的工具。人民所遭受的损害无法计算,对他们极端仇恨,现在他们还时刻企图反把,群众说:“政府千万不要再放他归来,他们回来,我们就活不成。”我们为了群众活下去,要他们彻底翻身,就必须惩办这些恶霸,为人民做主。   再一类是蒋匪建军头子、惯匪,这些罪犯都抢劫过多次,有血债,有民愤,杀过人。其中多数是日伪及国民党的警察、特务,也是恶霸、流氓,帮助反动政府作恶多端,是罪恶滔天的刽子手。如蒋匪清剿大队长冯瑶璋,当过勤劳奉仕大队长、保长、乡长、国民党区党部执行委员、铁血锄奸团员,强奸妇女23人,强征粮食150余石,勾结匪军迫害我军民伤亡200余人,逼死胡胜林等多人,因霸占张子清之妻,气瞎了张之岳父。有许多村庄群众控诉。蒋匪清剿大队长吴明厚,当过乡长、国民党区党部书记,强迫农民买大枪15支、手枪2支,两次抓兵,迫害农民刘凤鸣,诬缪贵山的大姨子为八路探子捕起来强奸,有群众肖恩福等34名,王德利等200余名控诉。蒋匪清剿队长洪春城,逮捕群众16名送交蒋匪军,捕杀过我军工作人员,在狱中鼓励犯人企图暴动,越狱逃跑。惯匪赵玉清与惯匪李正仁等在铁西、大东路劫,与王玉清到小北关行抢,与金宝庆等持枪在大东关路劫胶轮大车,并将车夫打死,1948年12月勾结惯匪白树云、金宝庆等持冲锋枪两支,在大东城门行抢,1949年3月勾结李东发又持枪行抢,同年12月在太原街行抢被捕后又越狱逃跑。惯匪马树声,解放后偷过电滚、麻袋、机器皮带,被捕后越狱潜逃,1951年春又在沈、铁两地抢劫3次,抢胶皮车3辆,骡马4匹。惯匪钟玉璞系蒋匪谍报队员,曾抢劫牲口7头、胶皮车1辆、金镏子4个、“绑肉票”4人。解放后1950年春又在小北关、小南城门内、三台子行抢8次,捕获时缴手枪3支、子弹19发、刀子1把。在沈阳解放后,他们结伙抢劫,破坏革命秩序,如果政府不予镇压,不但已死的不得伸冤,活着的今后也不得安居乐业。为了巩固社会治安,人民安居乐业,我们应该严惩他们。   另一类是反动会道门头子。他们过去与日伪、国民党反动派勾结,依靠帝国主义、封建势力,扩大反动组织,利用道首身份,散布谣言,欺骗麻痹群众;有的杀害革命的战士。解放后他们不但不悔悟认罪,反而更又进行反革命活动,甚至妄想当“皇帝”称皇作乱。例如一贯道点传师李世伦,在市郊财落堡一带发展道徒470余人,领导佛坛多处,骗取群众财物很多。当1949年人民政府明令取缔反动会道门后,该犯不但抗拒登记,而且又继续秘密发展道徒20余名,并大肆造谣说:“大灾大难,三期末劫,将来起黑风刮扫世界天昏地暗,要入道烧香叩头,老佛爷可搭救……”该犯并隐藏手枪1支与子弹多发,不服管制,毒打我村干部,嘱使其子给烈属铲地时,故意把青苗铲掉,并阴谋推翻农会。再如一贯道点传师王沛然,以传道骗人为业,欺骗群众入道者达400余人,在1949年被管训教育释放后,仍不改悔,从市郊跑到市内以“生产互助小组”为名,拉拢20余人立愿忏悔,并针对人民政府的税收、征粮、婚姻法等,各种政策进行造谣破坏,阻止其儿子读新民主主义的书籍。阻止其亲戚为人民服务,被捕后在狱内仍积极进行反革命的活动。儒门圣贤道头子刘国臣,不仅骗奸妇女、制造谣言,还把我军迷路的两个同志送给蒋匪军枪杀。他们针对政府各项措施,制造和散布谣言,大部分的谣言都是他们散布的。政府明令取缔反动道会门后,他们不但不登记、自首,还威胁恐吓其他道徒,不准他们向政府坦白自首。这些会道门头子的坚决死心与人民为敌,如果我们宽恕他们,人民就会遭殃,国家就会受害。   还有一类是反革命破坏分子。在我们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时,少数坚决死硬的反革命分子,不但不悔悟,反而进行破坏工厂、倒油放火、杀伤群众,他们人数虽然不多,但对国家与人民的危害是严重的。例如机器八厂的反革命破坏分子张兆勋、李忠善,于5月9日夜间,有计划的偷住压延车间休息室,到5月10日1时半乘工人开会之际,张李两个反革命分子潜入变电所,把电线拉断,打坏了标示灯,向300马力的电滚倒油放火,当被工人王同伦发觉捕捉时,又用铁棍把王同伦打的昏倒于地,几乎丧命。再如5月31日夜9时,北关区大二台子村,由派出所召开了3000余人之群众大会演话剧,正在散会之际,反革命破坏分子张振嘉把用瓶子准备好了的硝酸水(硝酸水为反革命破坏分子周国镛准备的),向群从的脸上、身上洒,烧伤群众男的11名,女的17名,共28名。这样的反革命分子,敢进行这种反革命的破坏,伺机报复,其阴谋手段是极为恶毒的,虽然为我们及时破获,但值得我们严加警惕,对这样的反革命分子,我们必须坚决的严厉的镇压。   二、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18名。这些罪犯,他们的罪行也很重大,也是应该判处死刑的,但与上面所举的罪犯比较起来,次于他们。但他们也确严重的损害了国家利益,不过尚未达到最严重的程度。如混入我机器五厂之陈焕亭,历任伪警察署长、保安股长、伪教养所主任等职,为日寇忠实走狗,曾敲诈群众财物甚多,合计有黄金7两、地22垧、房子9间,解放后唆使其叔伯弟弟混入我军,破坏武器,瓦解战士逃跑,并企图刺杀我军干部,他自己假造历史,隐瞒罪恶,混入工厂,抗拒登记。如混入机关五厂之陈广裔,解放前为敌效劳监视工人行动,解放后煽动工人破坏生产,故意制造许多废品,进行技术破坏,严重的危害了国家的利益。对他们判处死刑,缓刑2年,强迫劳动,以观后效。所以在判处了死刑后,缓期2年执行,给他们以最后重新做人的机会劳动改造,如果他们在改造期间真正转变得好,政府可以考虑将他们改判为无期徒刑;如果将来真正改造得更好,真正彻底改悔,第二步还可以考虑再减刑。但在两年中如果转变得不好,拒绝改造,还想继续作恶,仍然可以而且也应该坚决执行死刑。现在的问题是看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愿不愿意彻底改悔从死里求生。   有的人曾提出,这样作,会不会引起群众不满,引起群众顾虑?这样作是有利于彻底消灭反革命,符合于人民的利益,并未丝毫放松对反革命分子的严厉镇压。只要我们向群众讲清楚,群众是会完全赞成这样作的。因为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反革命罪犯,并未释放他们,仍然把他们关着,他们没有可能再去危害群众。如果他彻底改悔,便不能再危害人民,若仍不改悔,我们就可以随时杀掉他们。   三、是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100名,其中无期徒刑的9名。这些反革命犯有罪恶活动,但尚罪不至死,故根据各犯情节不同,按照惩治反革命条例判处无期徒刑、长期徒刑及短期徒刑,实行劳动改造。   四、是过去罪恶不大的反革命罪犯,逮捕后能够痛改前非,并有立功的表现,转变较好,可予以教育释放管制的13名。   从上述对反革命罪犯处理的意见,体现了我们政府“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过去如此,今后也如此,这是一贯的。我们处理反革命案件,是实事求是的,根据首要、胁从、罪恶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理。该杀的杀,可杀可不杀的就不杀,可以缓刑的就缓刑,该判刑的就判刑,该释放的就释放,如“中国民族反共抗苏联合救国会”案,主谋罪犯位长举、王凤林、李士林3人判处死刑,刘天龙、张英超、丁景魁3人判处徒刑,位仁智投案自首,免予处刑。应该镇压的不镇压,是不对的;应该宽大的不宽大,也是不对的。应该杀的我们绝不动摇的采取了坚决镇压的方针,狠狠的打击他们,是完全必要的。   以上就是我们根据毛主席历来所指示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对于不同类型的反革命案件有区别地处理。人民政府为了更慎重的处理这些案件,在公安、检查部门认真负责的审理之后,由全市各界组成“沈阳市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进行了审查。审查时各委员以慎重的态度,逐一审阅卷宗,有的经过三番两次的研究考虑,公允的衡量比较,做出了结论并得到了政府的批准。   各界代表们!镇压反革命是个长期工作,只要有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存在,斗争是不会停止的。因此,希望各界代表,全市人民,提高警惕,防止暗藏敌人的报复破坏,为保卫生产建设,保卫人民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来源:转载于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编辑并出版:《镇压反革命》,北京:1951年10月26日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