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甫山同志在甘肃省地书县书座谈会上关于镇反工作最后发言的纪要 ## [李甫山,先后任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兰州市市军管会公安处处长,甘肃省省检察署检察长、省公安厅厅长等。]   根据公安厅的研究与各同志今天的发言,特别是省委孙副书记亲临参加指导,大家一致认为这次的镇压反革命在甘肃绝大多数地区基本上解决了问题。按上级批准甘肃省处决反革命死刑的比例数是总人口数目的×××,截至7月20日止,已处决××××名,平均比例已达到×××。捕的数目是20511名,占总人口数2.055%,该抓的大都抓到了。为配合今冬明春土改发动群众,今年4月省委提出有计划的留一批到土改时再杀。这次在12000余未决人犯的清结中,已清理者8000余名,其中各地提出要处死的约1200来人,估计其中可能有些不够死刑的,也有该死尚未捕到的,还有4000余名现押犯因案情复杂尚未结案,其中无疑也有一部应处死刑者。以甘肃全省980万人口(实际据民政厅统计全省人口已上1千万)计算×××的比例,还需处决××××来人,故×××的平均比例,在甘肃基本上可以解决问题。至于各县的反革命有多有少,应按实际情形调剂增减,不能以县为单位机械在比例数内打圈子。万一全省平均数非越比例不能解决问题时,需呈请西北局批准,在未批准前要坚决遵照×××的比例。实际现在也已经有杀到×××者,不能算是错误,甚至还有对国家利益有最严重的危害,非杀不足以平民愤者仍得杀掉他。相反的也有只杀了×××,按比例虽然是悬殊很大的,但如再无应杀的对象时,也不能免[勉]强赶数目。   根据杀人比例的大小与发动群众程度,社会气象及敌特活动情况等三方面结合的情况来判定,估计甘肃各地区的镇反情况,我们认为:全省92%的地区,已经基本上解决了问题,当然解决的程度还各有不同程度的差别,但在这些地区该捉的基本上都捉到了。该杀的基本上也杀掉了或将要杀掉了。只剩8%的地区约80万人口,还没有基本上解决问题,发动群众,捕杀情况都很差,敌特活动也较明显。但其中也有些县在最近清理积案中,补做了一些,就是与我们估计时的情况有了进展,如固原在清理积案中做得还不错,这是在最近平凉公安处的报告中看到的。   继续放手发动群众,深入镇压反革命和严格控制稳步进行的精神是一致的。控制的目的是为防乱防错,是为了坚持“准、稳、狠”的方针,是镇反工作健康地发展到底。   关于各同志所提到的一些问题,因时间仓促只挤出今天一天的时间来座谈,因此也来不及和其他同志交谈总结,更无时机请示上级核批,所以先拿我个人意见答复一下,如有遗漏或不妥之处,仍请同志们提出再商议,如限时间关系不能马上提出时,可在这几天内抽空书面写来也好。   因为来不及有次序的整理,故只能按各同志发言时顺手摘记的问题来解答。大致分两类:(一)关于镇反工作中认识上的一些问题;(二)今后工作中的几个具体问题。 ## 第一类:关于镇反工作认识上的一些问题   (一)扭转的快慢问题:关于这次镇反运动在3月份前省的领导上对右偏扭转的慢,到3月份来了一个急转弯,县上跟不上地委的思想,地委跟不上省委的思想,到5月底,又收缩的太快了,使下面对政策方针摸不来赶不上。我认为这个意见有他的道理,为什么呢?因为镇反问题中央早在1950年3月18日即有指示,7月23日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又有指示,10月10日又有指示。10月与11月间省的公安、司法、检察系统开过专门动员思想的会议,省上曾作了清理积案和处死200反革命的计划,都是为这个运动作准备,但我们领会的不够也很慢,执行结果在去年11月、12月只处决了32人,清案工作也做得很差。今年1、2月又处决了99人。其原因在客观上正在年关春节各级都在总结全年工作;在主观上因省上督促检查和动员不够,批的慢(有客观上的困难)批的轻是主要的,但某些县市对执行捕押反革命的勇气上也不够(怕纠偏),也是事实,因此在这一阶段的镇反工作未展开运动。到2月地书会议上又讨论了镇反问题,作了进一步的动员准备工作,是3月以后展开镇反运动重要条件之一,加上西北局西公部紧迫的督促检查及惩反条例的力量,使3月份起的镇反运动猛烈的展开了。本来原计划处死刑×××人,结果处死×××人,超过相[将]近一倍。这说明我们对中央历次指示领会的不及时觉悟慢,正如有的同志说的,甘肃镇反运动是在群众推,上级拉的情况下才搞起来的。因而我们的一些同志对三次公安会议适时收缩运动继续深入镇反的精神又感到快了些,也是这个道理。   (二)三次公安会议精神是对的、适时的,也是符合甘肃情况的。会议对捕人、杀人权限,适当地收缩,五道防线严格控制的方针是正确的。因为全省在3、4、5月已捕人犯1万多名,监所已成人满之患,暂停一下是非常必要的。中央规定为清理积案,6、7、8、9四个月除现行犯外,捕人权收回省,10月起捕人权仍归专区。这回暂停4月是为了深入细致的进行镇反运动,并不是停止镇反工作。实际6月、7月的清案运动中,对发动群众镇反运动上是更加普遍与深入并提高了一步。全省广泛发展了群众性的审判反革命运动,只是在5月份授权地委批准的一批死刑受了限制,迟缓了执行,但实际经复核结果,其中有一批可以不处死的,未予处死还是有好处的,同时也批下了一批。看来在群众的热劲上是受了些限制,但冷静一下后,可以补上的。并不是今后再不准杀反革命了。   (三)对群众性的案件处理中除要犯,次要犯,和一般犯分别治罪后,对广大受胁迫、欺骗无罪恶或轻微罪恶的群众应讲明政策并给以阶段教育,使其认清敌我界限,号召他们表明态度退出并教育其觉悟悔改,不必治罪。   (四)天水区感到省上要求太快,省上认为天水动作太慢。省上指的慢是指对6月5日省公安会议直到6月24日才召开传达会议是慢了。全省其他各区都在兰州会议未毕前就通知各县齐集地委等候,一回去就传达就很快,没误事。武都最远,但6月20日即传达了,会毕各县都兼程赶回。岷县听了传达360里路两天半赶回布置工作,天水直到回去才召集就迟了十来天的时间。   (五)禁止肉刑和赔赃问题:肉刑和赔赃都是封建统治者对待人民用过的野蛮落后办法,我们不能用。我们对待反革命是该杀就杀,不该杀还要给他以爱国教育并劳动改造,决不准非法摧残他的健康。有的同志说,既然可以大捕大杀,就可以大打大骂,这是错误的。 ## 第二类:今后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一)今后工作方向:依据三次公安会议精神结合甘肃目前镇反的情况,应该是适当地收缩运动继续深入镇反工作,也就是说巩固已得的镇反成绩,继续加强与反革命分子作斗争。由于各地镇反中解决问题的程度不同,因而对已经解决问题的地区,是继续上“补充课”逐渐收缩运动,深入进行长期细腻的反特斗争,中心应以提高干部教育组织积极分子到治安保卫委员会来,加强对隐蔽敌人的长期侦察工作,作好劳改和社会管制工作,转入正常工作状态,不再搞大规模的运动。对还未基本上解决问题的地区,应结合土改前的群众运动继续展开镇反运动,对该捕该杀的分子迅速给予应得的惩处,并用大张旗鼓的方法发动教育群众,以补运动前期的不足,而有利土改。   (二)加强侦察工作及培养骨干问题:这个问题孙副书记指示得很具体。镇反以来敌特活动更加隐蔽和警惕,而侦察工作是对付老练而隐蔽敌人的主要办法。因而没有强有力的侦察工作和精干而秘密的侦察骨干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孙副书记指示在一年内每县建立一个,专区建立三个秘密的精干的侦察干部,真正做到社会化、职业化。我说一个县一个,专区二个也可以,化些本钱是必要的。各地应先回去物色这样条件的[一]些干部。   (三)劳改问题:这是巩固镇反成绩的重要一环,也是继续深入镇反改造反革命的一个重要措施,各地要认真去做,定西这次搞得好,公安厅已有通报,希各地仿效执行。   (四)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与加强社会管制问题:因为治安保卫委员会,可以团结许多镇反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从而巩固镇反情绪,加强与群众联系。具体工作就是协助政府肃清反革命,防奸防谍保卫国家和公众治安的责任。根据兰州、平凉建立的结果,群众很欢迎。各地也可在发动群众好的地区开始逐渐建立。   (五)取缔一贯道问题:另拟指示(略)。   (六)对帝国主义分子的斗争,中央和西北局均有指示,各地应该重视这个工作,并贯彻执行。根据三次全国公安会议的精神,在一年至一年半内肃清帝国主义分子。   (七)经济保卫和机关保密及首长专家的保卫问题:应引起各地足够的重视。有的同志说不要乱用人,用人必须经人事部门审查录用。这个意见很好也很重要。工矿及经济部门的行政负责同志及党委必须加强对保卫工作的领导并在依靠工人阶级的基础上进行防特护厂教育,以保卫经济教育的安全。   (八)反革命家属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必须争取。争取反革命家属的工作,由武威开始,各县都在做着,收效很好。我考虑做这个工作有三个有利条件:第一反革命家属在政治上并不都是一致的反动,有各种不同态度,很多可能争取;第二反革命家属彼此间又有各种形色的利害矛盾可为我利用分化争取逐渐改造;第三大部分顾虑怕受牵连,怕群众冷淡孤立,想投机也是有利于争取分化的条件。这个工作做好了,可以减少他们和人民的对立,有利于孤立打击坚决反革命分子。   (九)其他:土改中处死恶霸的批准权交专区的问题,待请示上级后需要变动时再打招呼。省派人帮助下面,因人少可能不多,临洮准备去,别处希望不要太高。今后计划只提了些方针性的任务,各地须依此方针做出具体执行计划。   来源:中共甘肃省委党史研究室《解放初期甘肃的公安工作》(内部版),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