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子恢“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工作”   <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邓子恢> ## [本文为邓子恢《在中南军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的一部分,标题为编者所加。]   我要谈一谈在土改完成地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问题,中南区到明年四月底,就有一亿三千万人口地区完成土地改革,因此把这个问题讲清楚是迫切需要的。   土地改革后,我们在农村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显然不是别的,而且发展农业生产。只有发展农业生产,才能继续改善农民生活,巩固工农联盟,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也只有发展农业生产,才能配合国家工业化伟大建设的进行。如果农业生产不发展,或者发展得很慢,结果不仅影响工业化,而且会使我们的社会经济发生混乱。如今年因棉花不够全国纱厂停工一个半月就是一例。所以大大发展农业生产是土改后农村工作的总任务,这点是确定的。现在要研究的,只是如何去发展的问题。大家知道,在土改以前,大多数农民在封建制度束缚下,受地主剥削,缺乏土地,缺乏生产资料,因而降低了农业生产力。我们领导农民进行土地改革,打倒地主,消灭封建,改变旧的社会制度,就是扫除农业生产发展的人为障碍。不这样做,发展农业生产,就无从谈起。   但到了土改已经完成,农民已经得到了大量土地与生产资料时,应该如何来发展农业生产呢?此时主要的问题,是农民生产仍然受着自然灾害的障碍,如水灾、旱灾、虫灾、风灾以及土质硗薄,畜力不足,农具不良不够,耕作方法落后等等,这些都对农业生产发展有极大障碍。因此在土改之后我们要发展农业生产,就必须领导农民用集体的力量来与自然灾害作斗争。首先就要兴修水利、护林、造林,扑灭害虫,以求避免或减少水、旱、风、虫的灾害;其次,要领导与帮助农民深耕细作,加工施肥、选种、除虫、繁殖牲畜,积肥造肥,添置与改善农具,改进耕作技术等。这就是我们在土改后减少自然障碍,发展农业生产的两个主要方面。为了把生产搞好,还必须加强农村民主建政与文化教育工作。生产、民主、教育,这就是土改后农民的三大要求,也就成为土改后农村工作三个不可分离的环节。   最后,关于土改后农业生产朝哪个方向发展?要弄清这个问题,先要看目前农村中存在几种生产方式。就中南土改后的农村情况来看,已有四种经济形态同时并存:   (一)国营经济,即社会主义经济。如河南黄泛区的国营农场,就有地63000多亩,新式拖拉机48台,康拜因机8台。以今年试办情况来看,生产力是很大的,根据该农场材料:其中斯大林式拖拉机耕作力,每台每天以10小时计算,可犁地160亩至240亩,比牲畜耕地效率要大40倍到60倍,耙地每天可耙240亩,比牲畜效率大25倍。斯大林式康拜因[1]机,每台每天可收割麦田300亩至500亩,比人工割麦要大80倍至100倍,今年播种小麦8450亩,平均每亩收小麦207斤,而当地群众麦地每亩只收获120斤左右,增加了72%,这些比例数字还只是初办的成绩,该场今冬已播种小麦46000亩,建设果园5000亩,准备明春种棉田3000至5000亩,蔴2000亩,杂粮5000亩,苜蓿3000亩。生产资本(包括汽油、折旧、人工、种子、肥料等)预计为每亩16万元,收入以平均每亩收麦200斤计算,可获纯利润34000元,1952年计划可盈余利润21亿多元,而该场全部职工共570人,就是每人除一切开支外,平均可为国家生产利润370万元,这比之一个农民所交纳的公粮就要大得无比。而这还是初年办理,以后还可逐年增加。   从此就可以看出用机器耕种的集体农场的生产力如何之大,这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比之其他任何经济优越的地方,也就是我们将来发展农业生产的主要方面。但因我们工业不大,不能制造拖拉机,因此目前还不能大量发展。但各省在可能条件下应试办一、二个国营农场,各县农场应有计划地扩大与增加(保证不与民争地),逐步试用新式农具,这种国营农场之开办,可以达到积累经验、培养干部、扩大影响,为将来之农业集体化开辟道路。   (二)富农经济,即雇工经营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这在土改中是被保存下来了,土改后还有一部分中贫农上升为新富农,或者成分未变兼营富农经济,这在新民主主义制度中是允许存在的,并允许其发展,因为这是一般中农所希望发展的方向,同时雇用雇工来经营农业生产,比之个体经济在生产力上是要大一些。但在中国的具体情况下,如果走富农经济发展的道路,仍须经过极其痛苦的过程,因为富农经济的发展是建筑在农民个体经济破产的条件之下的,没有大批中贫农的破产,劳动力就不可能低廉,剩余劳动的剥削,就不可能很大,因而富农经济的发展也就不大。因此我们今天的政策,虽然允许富农经济的存在与发展,但我们并不希望走富农经济发展的道路。   (三)个体经济,即自耕自给的私人农业经济。这是土改后农村中最大量存在的一般雇贫中农及一部分富农都属于这种经济范畴,就农村人口比例来说,它要占90%以上,目前我们要发展农业生产,主要依靠这种方式经营,如果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很高,农业就丰收,生产力就发展,如果他们不安心生产,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力就要下降,因此人民政府目前农业增产政策的重心,就在于用各种办法,安定这些人的生产情绪,提高其生产积极性,并给予多方帮助,使他们愿意而且能够在自己的土地上积极进行农业生产。今年春间,我们颁布的春耕生产十大政策[2],就起了这种作用。我们之所以保存富农经济,其重要作用也就是为了保持和提高这些人的生产积极性。   但是应该知道,个体经济存在着不可否认的弱点,这就是因为他们是分散的小生产者,又是用落后的旧农具,用手工与畜力经营农业生产,生产力很小,无法抵抗自然灾害。另一方面他们是私有制度,而各人所有的劳动力、畜力、与生产资料极不平衡,又不能有无相通,有时由于自己畜力不足,生产资料不够,要向人租借,其中就不可免要发生剥削与被剥削情形。如果土改之后我们不设法逐渐改变这种弱点,那么过了三、五年或者十年八年,农村中必然又要产生贫富悬殊的景象,特别那些原来是雇贫农及劳动力不足者,这些人虽然在土改中分得同样土地,但由于他们生产资料不足,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旱、天灾、疾病、死亡等),仍然会使他们陷于破产困穷的境地,最后只有贱卖贵买,借人家的高利贷,帮人家做工,甚至出卖土地,忍受地租剥削。这样在土改中发展起来的农业生产力必然又要慢慢衰落下去。   中国历史上历次的农民暴动,都或多或少地改变了旧的土地所有状态,但是由于农民小生产者存在这种弱点不可能克服,所以过了数十年百把年之后,又恢复到原来的阶级悬殊与农业衰落的状态。这种历史上的悲惨道路我们不要重走。   我们要领导农民在土地改革之后,继续前进,最后走上农业集体化的社会主义道路,这就是黄泛区用拖拉机耕种的集体农场的道路。但是这需要有大量的拖拉机,大量的汽油与大量的肥田粉,并有大量会使用拖拉机的熟练工人,这就需要国家工业化。这些条件,我们现在是没有的,因此社会主义道路只能作为我们发展农业生产的远景,而不能作为今天立即实行的现实政策。那么我们今天可能而且必须大量提倡的是什么道路呢?这就是毛主席在延安时期所早已提倡的“组织起来”的道路,也就是现在河南、湖北已土改区农民所实行的。   (四)“互助合作”的道路。这种劳动互助组有三种形态:一种是农民在农忙时,彼此间的人工互换或人牛换工,这是一种纯农业的季节性的不定型的初级互助组织,农忙过后互助就停止。一种是长年不散的定型的劳动互助,把大家的人力、牲口都是统一调配使用,剩余下来的劳动又共同去经营副业生产,但各人的土地牲口与收获物,仍归各人所有,而实行按工计值办法,副业所得利润则按各人所付劳动力分配。   另一种是比较高级的生产合作社组织,不仅人力畜力集体劳动,且有一定数量的公共财产,各人把自己的土地、农具、牲口都加入合作社作为入股,劳力计工,收获按个人入股多少分配。这种生产合作社中南现在还没有,但仅就前两种的劳动互助,照河南现有材料来看,就有四种好处:(1)可以人牛换工,互通有无,充分发挥生产力,而避免或减少私人剥削;(2)可以按各人特长,合理分工(犁田的,割草的,播种的,送粪的,送饭的),减少个人独干的困难,减少劳动力浪费;(3)可以提高劳动效率,大家集体劳动,有说有笑,互相推动、竞赛、交流技术经验,其劳动效率比之个人独干当然强得多,据河南数十个村的调查,这种互助劳动的效果比之个人独干要增加三分之一;(4)可以养成农民集体劳动的习惯,减少自私自利心理,为将来的集体农场准备思想条件。   上述四点就是劳动互助的好处,这还只是根据河南的初级与中级互助所得材料研究的结果,如果将来发展到生产合作社那样较高级形态,那好处当然就更大,如再加上使用新式农具,施用肥田粉,改良品种,科学除虫,那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更可想而知。   这就是毛主席所提倡的“组织起来”发展农业生产的道路。就是我们今天已经存在,今后要着重提倡的合作社经济,也叫做半社会主义经济。通过这种互助合作经济,来解决农民生产资料困难,减少私人剥削增强对自然灾害的抵抗力,以逐步提高农业生产力,以后在国家工业化的条件下逐渐转入农业集体化的社会主义前途,这就是我们中国发展农业生产的具体道路。   但要发展这种互助合作经济,也不能操之过急,而必须根据下列原则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前进;这就是:(1)要坚决保护私有财产,要站在农民私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互助合作,而不是侵犯农民私有财产。(2)要严格根据自愿与互利原则来进行互助合作,一切强迫命令,勉强及只顾一方的行为与决定都会破坏合作并妨害生产。(3)组织形式必须由低级到高级,一步一步地顺其自然发展,同时,必须典型示范,用实际经验教育农民,逐步推广,不可简单图快。(4)在没有新式农具与机器帮助的目前条件下,一般适宜于小型互助,不适宜于大型互助,这要根据生产工具的进步而逐渐推移,不要因发展顺利而冲昏头脑。   根据1951年12月13日《长江日报》刊印   (注释)   [1]康拜因,英文combine的音译,即联合收割机。   [2]1951年3月11日,中南军政委员会主席林彪签署发布《春耕生产十大政策》:一、保护农民既得果实;二、退租退押清理旧债;三、保证田地谁种谁收;四、借贷自愿雇工自由;五、畅销土产贸易自由;六、奖励多种棉、蔗、烟、桐;七、保护耕畜奖励养牛;八、保护山林奖励植树;九、组织互助推广合作;十、奖励勤劳争取丰收。   来源:《邓子恢自述》,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