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兰夫在绥远干部会上的报告   (同志们:)   这几天的大会,有很多好的经验。我今只就大会中所提到的几个问题,谈谈我个人的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民族问题:民族问题是一定历史范畴的一个问题。它的本质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是依着一定历史的具体条件,民族内外的政治形势、社会制度、国家政权性质的不同而变化的。   苏联解决民族问题的方法是民族联邦、区域自治,民族可以自决分立。   中国今天则是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及民族民主的联合政府。   由于中国今天与整个苏联的具体历史条件,特别是苏联境内各个民族生活中的具体条件不同,所以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式就不会一样。但是中苏两个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则都是马列主义在两个国家的具体发展。   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如果具体历史条件变化了,那末解决民族问题的方法也会完全不同的。   外蒙古在卅年前独立,民族自决我们认为是革命的、进步的。   而西藏在未解放不久以前,也想独立,提出了民族自决,我们说它是反动的、落后的。就是由于外蒙和西藏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不同:一是反动统治时代,一是革命胜利时代,因此允许外蒙民族独立自决,西藏只是民族区域自治,都是正确的。   今天世界各民族人民只有团结在以苏联为首的世界和平民主阵营方面才有出路。   干部团结首先是也只能是在政策上、思想上、立场上的团结,这是蒙汉人民团结的关键。   干部团结了就会互相了解,互相体谅,互相帮助,在这些关系上首先要求汉人干部主动的在政策、思想、立场上帮助少数民族干部,在生活上照顾他们。而少数民族干部从民族情况,民族形式,民族问题上积极帮助汉人干部。不能等待着汉人干部的帮助和照顾,而要自己努力进步。   如果确有不同意见,首先在政策、思想、立场上各自检查、各自检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以上所讲的,就是如何正确的运用和通过民族形式,帮助少数民族团结少数民族,提高少数民族,以便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向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友爱、合作的民族大家庭而奋斗。   执行民族政策的情况   全国各民族间亲密团结是历史上从来没有的,绥远同样如此,首先各级党委,政府执行了毛主席、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民族政策,解放2年,建立、乌、伊两盟自治区和回民自治区。是有成绩的,应肯定下来。绥远的民族纠纷,从历史上有绥远名称的一天起就发生着。“旗县并存”“蒙汉分治”“一地二主”存在了几百年。民族间纠纷很多,现在虽然还有若干问题,尚未调整,也不可能设想2年内就能把历史遗留的许多问题全部调整。中央今年对蒙古人民的牧畜贷款,帮助发展畜牧业这个事情是历史上任何朝代从来没有过的,伟大的历史事件。绥远开办了民族干部学校,培养了少数民族干部,这和国民党反动派在北京也曾办过蒙藏学校,但摧残蒙族进步青年,是基本上不相同的。二年来绥远在民族工作上是做了好多事情,在某些地方政策贯彻的不够或某些问题处理不及时是免不了的。但我们不能夸大这种缺陷,忽视了民族团结的根本东西,或对之估计不足,这种缺陷是可以逐步解决的,特别是民族政策,全面的贯彻到工作中去,是需要每一个共产党员努力去作的。   民族问题是新问题,民族工作对我们一些同志说来还不熟习,是旧人物遇上新问题。应认识到这是长期的工作过程的问题。   绥远民族工作和全国其他地区民族工作一样是有成绩的,但不能满足于现状,停留于现状上面,而是须更进一步努力补足缺陷。   民族工作到现在我们还没有一套章则。如民族自治区的权利是什么,与非民族自治区有何区别,这是新问题,绥远只2年时间,我们不能有过高要求。在中央人民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重视下,我们应加注意,对发生的问题要查明情况,妥善认真处理,那怕是一件小事。从各地发言中听到,蒙古人民对我们有四怕四视。不管来自何处都应当警惕。认真的去贯彻民族政策,加强干部民族政策的教育,严格纪律,以及在广大人民中进行民族团结教育。我们解决民族问题的方针是:承认历史,照顾现实,解决问题,达到团结,因之应正确认识历史,批判历史,在蒙汉两利;农牧两利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基础上,通过民族形式调解和处理民族问题,达到蒙汉团结。   (在绥远土改中如何注意到民族问题,并经过土改,使民族间更加巩固团结,达到发展农业牧业生产,这是十分重要的问题。省委已专门制定了蒙旗土改方案,目的就是为了使我们更加稳当的解决这个问题,我提几个意见请大家注意。)   绥远经济状态有3种;一种是农业,一种是牧业,一种是半农半牧。应认识到对3种经济形态应有3种不同政策。土改中蒙古民族内部打击面与汉人要有区别。具体说:在纯农业区要进行土改,但是要有意识的将小地主分化出来,土改只准做好,不准搞坏。在划阶级中与汉人地区亦有区别。蒙人与汉人经济发展不同,蒙古人由牧到农不是在牧业经济提高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是在不搞农业就失掉土地的情况下,是在被迫和被强夺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在农业经营上也有所不同,一样的地,由于蒙古人没有农业生产所积累的经验,收获也不同。富农经济在蒙古民族中尤为宝贵。在半农半牧区,基本上不土改,个别大地主的土改进行调整。从整个生产发展前途上看,还以发展牧业为宜。因为这类地区很多是适合牧业生产,或发展牧业比发展农业有利的。在这类地区,土地不是固定耕种,一种是轮耕地,一种是漫撒子地,并且地质不好,分给农民固定耕种,农民不干。内蒙这类地区经两年开荒经验,去年已转向发展牧业,绥东四旗有些地方也可研究。蒙汉人民逐渐转向牧业生产,适当调整牧场,逐渐走向丰衣足食。划定牧场在半农半牧区是很重要的问题,目前的中心工作是救灾保畜。   牧业区应确定实行不斗不分,自由放牧,增畜保畜的政策。这政策要很好宣传,防止农业区土改对牧业区影响乱搞起来。使牧民安心进行救灾保畜。但要慎重而有步骤地进行民主改革,开好人民代表会。总之在民族地区土改必须要掌握群众,首先是蒙古群众的觉悟程度,用稳妥慎重的方针去进行工作:倾听群众的意见,特别是蒙古人民的意见。大多数蒙民不同意的事就不办,防止盲目搬套。   在蒙汉人民联合斗争时,特别在斗争蒙古地主时,要注意首先发动蒙古群众。分配果实时,照顾蒙古群众是对的但同时应向汉人群众进行教育工作,以便在团结的基础上,打倒共同的敌人——地主阶级,求得土地改革的胜利成功。   来源:《毒草集—乌兰夫反革命言论选编:第一集 (1945-1954)》,呼尔浩特革命造反联络总部、批斗乌兰夫反党集团联络站印编,196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