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正人“如何分乡分村深入土改斗争”   <中共江西省委书记、陈正人> ## [陈正人:中共江西省委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这是陈正人1951年1月4日关于初期运动总结报告] ## 一、目前分乡分村深入土改斗争的必要   我省土改运动,自去年12月初起,先后在占全省去冬今春土改计划的三分之一地区展开了。由于党的正确领导,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各级干部的艰苦努力,在过去一年多来工作基础上,各地均已打开了局面,获得了初步成绩。   检查运动初期发展的情况,由于各地一般的只进行了面的发动,也就难免比较粗糙,因此运动比较深入的地方,在各地都还只是少数。绝大多数地方,群众还只有初步发动。局部地方还发生了若干偏差,走了一点弯路。由于这些偏差,少数地方还出现了地主顽抗、群众消沉、干部苦闷的僵局。就整个情况看来,运动还只是处在初步发动的阶段,距离我们所要达到的彻底土改的各项要求甚远。即在已经分田的地方,也有不少是不彻底的夹生的状态。因此目前的任务,必须由初步的面的发动,转到深入发动深入斗争,转到分乡分村解决战斗。   但据了解,许多同志忽视了上述基本情况,或者是满足于运动的初步成绩,或者是不积极的去切实发动群众打破僵局,准备跳越分乡分村深入斗争这一必经过程,过早转入分田。对已经分田的地方也没有准备进行深入的复查。这是各地均存在着的阻碍土改运动深入发展的一个重大危险。如不立即克服避免此一危险,就必然使第一期土改陷于半途而废的严重的不彻底状态,并将给今后土改造成重大困难与极坏影响。   其所以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第一、就是由于过高估计了初期运动的成绩,降低了或忽视了党所要达到的彻底的土改各项基本要求。大家以为运动发展的差不多了,毋须再深入斗争深入复查。第二、就是为原定计划与时间所限制,怕时间不够、整个计划完不成,因而被迫的潦草的去完成计划。许多同志机械计算45天为一期,只是检查运动的形式上的进度与时间,而不去深入检查运动的实际结果。因此有的地方就发生了这种现象:“地主准备顽抗挨过45天,群众恐怕翻不了身害怕45天,干部急于求成怕超过45天”。这是值得严重注意的。第三、就是广大干部缺乏艰苦发动群众的思想准备,企图避免深入斗争的这一艰苦过程,部分干部缺乏深入发动群众的具体经验,感到要深入斗争但无办法的困难。   省委认为上述三种不正确的认识和误解,应该加以肯定的说明和消除。“第一、对于初期一个月来的土改运动,应该肯定是获得了初步成绩。各地党委的领导基本上是正确的。但应该看到由于绝大多数地方运动一开始都是采取了面的发动的方式,缺乏由点到面这一发展过程,以后在被动的面中求点时又未能真正实现点面结合,加上实际运动时间短,过去工作基础大多数地区不强,因此就不可能在很短促的十天半月时间内,使多数地区的土改运动真正深入。事实也正是如此,许多地区的封建势力尚未从政治上、经济上、武装上、思想上、组织上遭到系统的彻底的粉碎。农民群众特别是贫雇农群众的思想自觉还非常不够,作为一个阶级队伍团结与组织起来,还需要极大的努力。因此对初期运动的成绩决不应过高估计,而必须看到发动不足斗争不深的缺点。过高估计成绩与忽视缺点是很有害的。对于党所要达到的彻底土改的各项要求(见邓老广播词和江西日报社论)也决不容许降低或忽视。这是我们对土改的指导基础,万不可丝毫动摇;否则,就可能影响土改的成败。第二、对于土改计划与时间限制问题,应该这样认识:土改大体计划的掌握与时间计算,指导上应该恰当注意,这是对的。但掌握计划与时间绝不应该影响运动的健全发展,必须根据实际运动情况的发展来加以伸缩。如果情况的发展与原定计划和时间发生了矛盾,就必须对计划和时间作必要的改变。这正是实事求是的正确的指导方法。如果情况的发展与原定计划不完全相合,而又坚持不加以适当修正,这就会犯主观主义的错误。省委已经考虑要适当改变原定的土改计划,因此各地应迅速打破对原定计划不应有的拘泥与局限,同时又应争取时间,及时的去深入斗争。第三、必须对所有参加土改的干部进行教育,树立深入艰苦发动群众的思想。群众工作,本来就是艰苦工作。深入发动农民,尤其是发动贫雇农,达到彻底土改,这就是更其艰苦复杂的工作。因此大家不但要确立艰苦斗争的决心,而且领导上还必须亲自掌握重点,做出榜样,取得实际的具体的深入发动群众深入斗争的生动经验,及时地去帮助所有干部,使他们能摸到门路,找到办法,以解除他们“没有办法”的苦闷,提高工作信心。 ## 二、分乡分村深入斗争的要求   那么,什么是深入斗争彻底完成土改的要求呢?   首先第一个要求,就是要彻底粉碎封建势力,打垮乡村中的封建堡垒,从政治上、组织上、武装上彻底打倒封建。现在各地的封建恶霸等反动头子,一部分已受到了相当打击,但还有一部分逃在外面,一部分尚未处理,一部分由于群众发动不够,其具体罪恶尚未暴露与清算。过去对恶霸封建势力的打击,也还缺乏系统缺乏计划,各地党委对情况的调查研究也不足,对敌情缺乏系统全面的了解,因此也就不可能有系统的有计划的全面的贯彻对敌斗争,也就不能全面有效的粉碎敌人。许多地方只注意镇压几个显著的恶霸头子,而忽视深入乡村瓦解封建反动组织。或者只注意到自上而下的运用行政力量实行镇压的一面,而忽视自下而上发动群众进行控诉清算这个更加重要的一面。或者只注意了封建势力较薄弱的乡村,而忽视了封建势力较集中较顽强的乡村。或者只是实行片面的经济斗争,忽视或放弃了政治的和武装的斗争,(最坏的是大轰大擂追浮挖底的错误做法)。或者偏重了对一般中、小地主的打击(更坏的是错误的打击富农和小土地所有者)忽视或放松了对恶霸大地主的打击。或者实行非法的和盲目的斗争,否定合法斗争,否定分化敌人的必要策略,甚至采用吊打肉刑、乱捉人、逼死人的极端错误的方法,以至失却多数群众同情,促成敌人内部团结顽抗,使自己陷于被动的地位。如果像上述那样的情况不加以改变,如果只镇压了几个恶霸头子没有瓦解其骨干及其在乡村中的反动组织,没有肃清其隐藏的反动武装,没有认真发动多数农民特别是贫雇农控诉运动,以清除他们对恶霸的畏惧与妥协心理,并依靠他们自己的力量去战胜敌人;如果不打垮封建势力较集中的乡村——封建堡垒;如果不使反封建的经济斗争与政治的、武装的各种斗争相结合;如果不注意集中打击恶霸大地主及地主中最反动的一部分,不注意斗争策略,不去注意分化敌人,有区别的对待一般中小地主(目的是在于为了打倒整个地主阶级);如果不划清政策界线,破坏了中立富农政策,打击了小土地所有者;如果不实行合法斗争,反对非法斗争,不纠正乱捉、吊打肉刑的错误办法,这就绝对不可能打倒封建势力。因此分乡分村深入斗争的第一个目的,就是要依靠群众,依靠多数,贯彻有系统的、有策略的全面打倒封建势力。不仅从政治上,还要从组织上、武装上去粉碎敌人,特别注意摧毁封建堡垒(封建势力较集中的乡村),特别注意发动群众性的控诉运动。要特别注意团结与依靠多数,孤立与集中打击敌人,因此各级党委就必须进一步深入群众,从各方面查明所属地区的敌情,如封建派系的组织、头子及其骨干,有无隐藏反动武装,及其罪恶活动等,依据这些可靠情况的了解与分析,制定贯彻全部斗争的计划,贯彻充分放手发动群众的方针,展开与深入群众性的控诉运动,配合人民法庭并运用各种合法斗争形式,按照总的策略路线(省委前电指示),做到有系统的有策略的有区别的打击敌人,分化敌人,达到全面打垮封建势力,实现彻底土改的目的。   分乡分村深入斗争的第二个要求,就是要从斗争中进一步贯彻依靠贫雇,充分发动和组织贫雇,巩固和中农的联合,真正建立起以贫雇为骨干联合中农及其他劳动人民的农村革命专政。现在贫雇农仅是初步发动,思想教育太少,组织团结很差。有的同志认为发动和组织贫雇农只是开了贫雇农代表会,贫雇农大会就算了,或者只是形式的搞了些贫雇农小组,有的地方头一天叫一声依靠和组织贫雇农,第二天就说组织起来了,这实在是形式主义者的夸大狂。他们不了解贫雇农在旧社会受压迫最深,社会地位也最低,因此他们对封建阶级的仇恨也隐藏的最深,不容易发泄,贫雇农在生活上的困难也最多,他们要受家庭生活的许多牵制。因此贫雇农虽有翻身解放的强烈要求,但要他们真正自觉自动组织起来,则必须经过艰苦的思想启发与组织推动,并且必须把组织贫雇农的工作与争取贫雇农自己当前的迫切要求联系起来。贫雇农的组织过程是一个启发自觉和自我教育的过程,是由领导上组织推动,到自己翻身作主组织自己的过程,而且也是由先进的部份到全体组织起来的过程。由此可以肯定不经过艰苦的思想发动(如组织诉苦、串联等)与组织工作,不与他们的当前切身利益相联系,贫雇农这个阶级队伍是不可能组织起来或组织不好的。如果贫雇农不能充分发动和组织得不好就不能达到彻底的土改。在贫雇农与中农的关系上目前存在着三种不应有的情况:一种就是形式上依靠贫雇,实际上农会及斗争中的领导权,仍然旁落,或者是中农领导,或者更坏的是流氓或其他坏人窃夺了领导,这是必须加以改变的。一种是把依靠贫雇,变成只要贫雇,排斥中农,甚至不让中农到一定的会议,拒绝他们参加斗争,这种作法也是不对的,这会造成脱离中农的危险。再一种情况就是空喊依靠贫雇,实际不去认真发动贫雇,又把原来农会一足踢开,结果只有少数干部和勇敢分子包办,这样贫雇农也依靠不上,中农也抛弃了,形成少数干部和勇敢分子的孤立状态,这是很危险的。上述三种情况,都必须加以改变。依靠贫雇的正确作法,是要特别充分发动与组织贫雇,要重视思想启发思想教育,要发现和培养出他们中间的领袖及积极分子,要形成他们自己的阶级组织,要扶助与支持贫雇农的合理要求,使贫雇实际上成为农会及斗争中的骨干,使农会一切活动及问题的决定,做到以贫雇农的意见为基础,同时又适当照顾中农的意见,做到巩固的联合中农。如果过去农会领导不纯的则必须加以改造,要把贫雇农真正提到农会的主要领导地位上来。还应肯定农会是乡村执行土改的合法机关,贫雇农在农会和斗争中的骨干作用,正是表现在要加强农会,而不是要抛开或削弱农会,要使农会在土改运动中真正成为以贫雇农为骨干的团结中农的坚强有力的战斗组织,使其在乡村的人民代表大会形式的政权机关未正式形成以前,担负起乡村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机构的作用,使农民能够在乡村中真正当家作主。此外,为了当前斗争需要,并为国防建设奠定基础,就必须在分乡分村深入土改斗争中,加强和改造民兵组织,民兵也必须作到以贫雇农为骨干,原来领导和成份不纯的必须彻底改造,并要继续整顿和扩大民兵组织(按军区指示),在尚有股匪或残匪的地区,应领导民兵积极参加剿匪清匪,使民兵能够在实际战斗中得到锻炼,使土改斗争与剿匪清匪斗争互相结合,达到彻底肃清残余土匪及地下特务反动武装,建立起巩固的社会秩序。   分乡分村深入土改斗争的第三个要求,就是要贯彻反封建的合理合法的经济斗争,就是要普遍展开贯彻废债、退债(解放后地主逼去的债)、退租、退押、反恶霸贫污霸占(依照过去省委规定)等斗争,进而去贯彻没收征收斗争,(对地主中的革命军人、干部家属及民主人士、开明士绅家属一般应适当照顾)从这些斗争中去满足贫雇农的合理的经济要求,要争取做到使贫雇农能解决生产资料与明年收获前的生活资料的困难。为此目的,一方面要贯彻上述合理合法斗争,但要禁止乱捉、打人及使用任何肉刑。也要在斗争中掌握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防止无限制的清算运动,要适可而止。要特别注意不可把富农和小土地所有者错划为地主,也不许可侵犯民族工商业,绝对不许侵犯中农,过去如已发生了这种偏差的地方,必须立即坚决纠正,并要严密预防。另一方面在分配斗争果实上,必须首先满足贫雇要求,耕牛、农具、粮食、房屋应首先按填坑补缺的原则分给贫雇农,现金也应先购买耕牛、农具、粮食,以满足贫雇农的合理需要。其他果实(如家具等)的分配则应按照照顾多数的原则加以分配。在首先解决贫雇生产与生活困难的原则下,适当照顾中农是对的,但现时部分地方采取按人口平分果实的办法,则完全是错误的。以比积极,比政治条件等来为分配果实的标准也是错误的。非阶级的比穷苦也是不妥当的,因为这易为少数流氓所利用。某些地方采取将果实折价,然后按等分配也是不妥当的,因为这样极易产生平均分配或过低折价变相贪污的弊端。为达此目的,还必须坚决纠正目前业已发生的大吃大喝浪费果实的现象,还必须坚决纠正少数干部贪污多得果实的现象。否则,斗争再好,结果还是落空,我们就将严重的脱离群众。对土地的分配必须特别重视,某些地方轻视土地的分配,是很不对的,土地的分配必须不仅在数量上要抽多补少,尤其要重视在质量上抽肥补瘦,在分配佃田时,原耕作为一般基础适当照顾佃户是必要,但不可因此妨害抽肥补瘦。须知贫雇农在目前或在土改后一个时期的生产条件,还不可能完全根本改善,贫雇农的原来耕地一般质量较差,因此对于满足贫雇农合理的土地要求来说,为了有利于今后迅速发展农业生产来说,质量上抽肥补瘦就是非常重要的了。   分乡分村深入土改斗争的第四个要求,就是要作到农民在思想上的自我解放。必须了解农民群众如果没有获得自我的思想解放,那么政治解放与经济解放是不可能的,如果只是用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或包办代替、恩赐方式去解放农民,则只能使农民获得形式解放,而决不可能获得真正解放。因此农民群众的政治解放,经济解放与思想解放是绝不可分割的,而且思想解放正是达到政治经济彻底解放与保障解放胜利的一个重要基础。甚么叫做是农民的自我思想解放呢?我们认为必须从土改斗争中,经过我们领导上对他们的启发式的思想教育,展开农民的诉苦运动与自我教育运动,使他们在斗争中,经过切身体验,在农民思想上树立起三个明确观念。这就是:敌友我观念,团结斗争观念,当家作主观念。树立敌友我观念,就是要使农民能够明确认识自己的敌人,懂得地主阶级,国民党蒋介石反动派特务土匪与帝国主义这三大敌人是互相勾结的,是和农民不可调和的敌人。(因此要将土改宣传教育,与抗美援朝思想教育互相结合。)也要使农民认识自己的朋友,首先是领导农民的工人阶级,农民必须巩固与工人的联合。其次是要保护民族工商业,要与其他革命阶层进行合作并要中立富农。还要使贫雇懂得他们自己是农村斗争中的骨干,同时又必须巩固的团结中农。树立团结斗争观念,就是要使农民一方面确立起与阶级敌人斗争到底的决心,同时认识与相信自己的力量,为了取得斗争胜利与保障胜利,就必须团结自己,不断的巩固自己的团结。树立当家作主的观念,就是要使农民懂得自己是农村的主人,是国家的主人,在毛主席共产党领导下学会当家作主,懂得自己作主就可以管理好自己的天下,并且要特别宣传共同纲领中所规定的人民的民主权利,使农民懂得去实行和保护自己的民主权利,决不许可任何人去侵犯他们的民主权利。(在这里就可以看到养成农村干部的民主作风是极端重要的。)如果在农民的思想上,树立起了上述三个明确观念,农民就大体可以说从封建宗法氏族“良心”命运等反动落后的思想下解放出来了。而树立这三个基本观念的决定环节乃是深入的开展诉苦运动,从深入的诉苦运动当中才可能激发农民的高度阶级仇恨,也才能在高度仇恨的基础上引导农民认识团结自己团结同盟者的重要,也才能引导农民认识劳动者创造世界这一基本道理,从而树立其主人翁的思想。   这就是在分乡分村深入土改斗争所要达到的四大要求。这四大要求是互相结合着不可割裂的。实现这四大要求的根本关键,就是要艰苦的充分发动农民群众,特别是贫雇农群众。只有真正依靠了贫雇农,团结了中农,正确的实行了党的政策指导与策略指导,贯彻了反封建的政治、经济、武装、思想等各方面的斗争,才能实现这些要求。在贯彻这样全面的反封建斗争时,必须从思想上发动群众入手,并把政治斗争作为其他方面斗争的出发点,使其互相结合,达到打倒封建势力,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发展生产,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目的。   我们认为上述要求,就是要实现彻底土改的基本要求,是应该争取实现也是可能实现的。 ## 三、如何着手分乡分村深入土改斗争   究竟应从何着手分乡分村深入土改斗争呢?这应该根据各地运动现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现时的情况是:真正斗争较深入的地方是少数。这些地方,当可适时转入分田,并继续深入斗争。大多数地方是斗争不深入或很不深入。由于各地一开始展开的面太宽,有经验的领导干部不足。缺乏由点到面逐步的去开展运动,因此产生一种结果,就是战线太宽,兵力不足,形成了一种对敌相持状态。这些地方的许多同志感到斗争难于深入下去,这虽是表现着多数干部还缺少深入斗争的经验,而最主要的原因是群众发动不足,敌人暴露不够,斗争内容暴露不够的缘故。在这些地方就必须适当缩短战线,集中兵力,打开这样的相持局面,还有局部地方,则由于一开始大轰大擂,实行没收与追浮,运动就表现混乱,群众既未能很好发动,斗争目标也弄得模糊了。有的地方使运动陷于僵局。这些地方现在虽已开始转变,但还待进一步转变。此外一部分地方在斗争尚未深入的情况下,已过早转入分田了,这些地方就必须在分田过程中或分田后进行复查,达到深入斗争的目的。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认为为要打破部分地方的相持局面,和局部地方的僵局,应将查阶级(已划者)划阶级作为分乡分村着手深入斗争的一个主要关键。要从查阶级划阶级来达到两方面的目的:一方面要达到继续深入查明敌情,暴露敌人,暴露斗争内容,使群众能进一步认清自己的斗争目标,也就是集中群众斗争要求的目的;一方面要达到在政治上进一步调动群众,进一步激发阶级仇恨,提高觉悟,进一步深入发动贫雇农,整顿与扩大自己的组织,也就是鼓舞斗争意志组织斗争队伍的目的。达到上述两方面的目的,才能打开深入斗争的局面。因此查阶级划阶级这一任务,就决不能只以确定成份为满足,而必须集中力量实行全面的系统的查地主阶级。查地主阶级的内容,不仅是查土地,查封建剥削,而且必须查政治罪恶、查反动组织、查反动武装,就是实行全面的查敌人,从政治、经济、军事、组织各方面来全面系统的暴露敌人(这样也就可能达到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各种斗争的结合)。在集中查地主阶级时,还应该特别注意查过去地主当权派那一部分(其他地主也要查但可缓一步)。当然这样的全面查敌人查阶级划阶级的任务,是必须依靠和充分发动贫雇以至全体农民自己负责自己动手才能做得到的。因此实行这一任务时,就必须要有很好的领导与组织工作。而且实行这样全面查敌人划阶级任务的地域单位,是不能太大的,一般应以自然村为单位,即以一个自然村的贫雇农小组,农会小组为单位(过大的如几百户的自然村则还可分成若干小组,几户人家的小村还可合并,一般以几十户到几百户为一单位较适宜),因为单位太大,就不可能使多数群众充分发言,也就不易全面暴露敌人,将来斗争也就不能全面彻底,这样的查敌人查阶级,本是一种对敌人的系统的斗争,因此它决不是可以脱离斗争来进行的,它不过只是组织斗争,酝酿斗争的一个准备过程,是暴露敌人,深入组织与深入动员群众力量的过程,因此当着敌人适当暴露,多数群众要求要进入直接斗争的时候,就应该适时转入直接斗争,同时一面还应该继续结合查敌人查阶级划阶级的工作,这样一面和敌人直接斗争,一面继续查敌人暴露敌人的工作,两者互相结合,互相发展,就可以达到全面暴露敌人,全面深入斗争,充分发动与组织贫雇农和全体农民群众,达到彻底土改的目的。   查阶级、查敌人的方法,除应以自然村为单位外,就是必须普遍开展群众的诉苦运动,控告敌人的运动,并且应由典型(选择罪恶较大的恶霸地主先控诉)进到全面控诉,由启发教育进到群众自觉的控诉,由控诉进到讨论与制定斗争计划,进入和敌人的直接斗争。   上述从查阶级划阶级入手,达到全面暴露敌人,暴露斗争内容,教育与组织群众,深入斗争的做法,估计多数干部经验不足,可能难以做好,因此实行这一做法时,就必须要实行由点到面做起。即可在一个区的范围内选择必要的有土改斗争经验,能运用群众路线,掌握政策较好的干部先搞一个重点乡,或至多两个重点乡,一个重点乡可带三个附点乡,就是把附点乡的主要干部和一部分积极分子集中到重点乡来参加工作学习做法,先在重点乡做出成功经验,然后推广到面。由点到面的过程,不是说一定要等重点乡的全部土改过程完成后,才由点推到面去,而是说必须使重点乡能真正起做出榜样的带头作用与培养干部的作用。因此重点乡与附点乡的工作先后关系,就是重点乡必须在土改全部斗争过程的每一步骤上,都要比附点乡提早一步,而附点乡的工作在土改的每一步骤上应该比重点乡后一步,以便吸取经验,避免偏差。这样也就从由点到面进到了点面结合。在附点乡吸取了重点乡的头一步的经验,实行重点乡已经做过的前一步骤时,它一面仍须向重点乡学习,一面它也同时可以带2个到3个附点乡,如此第一次的附点乡就可以起着第二次的附点乡的重点带头作用了,如此继续连环推移发展起来,点就会多起来,面也就可迅速推广。像这样由点到面,点面结合的做法,点面发展时间虽有先后不同(大约10天左右)但运动由点推广到面,还是很快的,这比之只有面的发动,不能顺利深入斗争以至陷于相持局面的做法,是好得多的,时间也可能更节省,运动也就能够正常深入的发展。 ## 四、领导上要掌握的几个关键   要贯彻上述做法,达到分乡分村深入土改斗争的目的,领导上必须掌握几个关键。   第一、就是要打通干部思想。首先是县级主要干部,其次是区乡级负责干部工作组长以及全体参加土改的干部。必须按级召开会议,传达本总结(联系省委前次关于纠正偏向强调策略与政策指导的电示,及第二次省委巡视员传达的省委指示)深入讨论,一定要分析各地当前运动现状,检查领导,检查作风,总结经验,指出成绩,纠正缺点。特别要讨论实行省委关于分乡分村深入土改斗争指示的具体办法与计划,然后按照计划进行工作,必须向所有干部说明第一期土改彻底与否关系今后全部土改甚为重大,我们不仅要使第一期土改区达成彻底土改的目的,还必须从第一期土改中取得成功经验,创造一套较系统的做法,培养出大批工作作风好,懂得掌握正确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的干部,为将来完成全省土改打下基础。必须仔细发现干部中存在着的错误认识及其他思想顾虑,对他们耐心解释,使他们自觉的接受和执行省委指示。对于现时某些干部中存在着的各自为政,自以为是的无政府无纪律的现象必须进行批判教育,以达到在土改运动中贯彻集中统一的领导。   第二、缩短战线(地区)、调整力量。凡是现在土改面还过宽的地方(有的地方,经过收缩后,也还太宽)必须适当暂时收缩(对暂时收缩的地区,则应转入其他必要的准备工作,并应向当地积极分子及群众说明,暂时排后一下,是为了土改搞得更好,同时可争取时间多做准备工作,如整顿与教育自己的队伍,调查研究情况,并可根据群众要求,进行废债或其他斗争),以便必要的集中力量,打开深入斗争的局面。在调整力量上首先必须加强土改区的区级及重点乡和村的领导,凡是掌握一个区及重点乡的主要干部,必须是要有实际土改经验,工作作风上能运用群众路线,能适当掌握政策的干部,凡不合此要求者,应适当调换。解放后新参加的知识分子干部,由于绝大多数还未能具备上述条件,一般不应担负主要领导责任。少数新知识分子干部在土改中表示动摇,如经教育不改,则应调离土改工作,另行分配其他工作。个别的甚至包庇地主,帮助地主破坏土改的,则应予以洗刷。1‰的干部,多数是贫苦农民出身,可以改造提高,一部分在外地不能起大的作用的,可调回本地工作,少数成份不纯的应遣送回家。特别要重视的是要在运动中不断的经过群众推选,大胆提拔在斗争中表现真正进步的贫雇农积极分子,大力培养他们,以充实土改领导队伍的力量。此外,地、县两级领导干部,也必须按照新的计划,重新适当分工。地委县委应该留下能掌握全面情况、能及时解决问题的负责同志在家(可照顾所在地重点乡的工作)以便能照顾全局,指导与推动整个运动。   第三、就是要坚决继续反对命令主义,贯彻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特别要强调依靠当地群众,当地干部,尤其要依靠当地贫雇农。许多干部经过整风后,工作作风上有了进步,去年下半年以来部分干部打人骂人的恶霸作风也大有改进。但是由于过去整风不够深入,不够全面,这次在土改中部分干部仍然表现着强迫命令包办代替的严重的命令主义偏向。他们不相信当地群众不相信当地真正的群众干部,他们总是站在群众之上,不是在群众之中,他们不是去正确领导群众,而是强迫命令群众、包办代替,少数干部还重复了过去打人骂人的恶霸作风。这种命令主义作风恶霸作风,如不立即坚决克服,是决难于达到充分发动群众,分乡分村深入土改斗争的目的。尤其要实现前面指出的那样分乡分村深入土改斗争的办法,如果离开充分的群众路线,不依靠当地群众,当地干部,是绝难做到的。因此各地党领导上必须充分注意把贯彻整风反对命令主义与土改工作指导密切结合,要及时揭发命令主义的错误去教育干部,及时指导干部去正确运用群众路线,指导干部学会有事和群众商量,特别是和贫雇农商量,学会替群众当参谋,学会去集中群众的意见,学会去宣传与引导群众自己作主实行党的政策,学会培养群众自己动手进行斗争,自己组织自己,自己当家作主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这也就是正确的放手发动群众。并要及时发现这样的好典型,迅速推广,以资仿效学习。此外,关于局部地方由于单纯片面经济斗争以至追浮挖底的错误作法所产生的乱打乱捉(乱捉的应释放),乱划阶级(划错的必须改正),乱没收(没收错了的应退还),以及缺乏策略对待敌人的偏差和某些尾巴主义的偏差,要坚决按照省委指示务求迅速彻底纠正,绝不可任其继续存在。   上述就是为了要贯彻省委关于分乡分村深入土改斗争的指示,各地党委领导上必须掌握的几个关键。关于有迫切时间性的生产工作与扩军工作,望在土改中密切联系进行,不可疏忽。(附注:关于纠正运动初期某些地方的若干偏差及土改斗争中的策略运用问题,省委已另电示,故原总结未详细提到)。   来源:江西省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印:《江西省土地改革重要文献汇编》,195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