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少奇、周恩来关于西藏问题近期处理情况给毛泽东的电报   <刘少奇、周恩来>   (主席[1]:)   兹将最近西藏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达赖[2]自接主席祝贺其执政电[3]后,除仍向袁大使[4]表示希望我撤退军队外,一方面声明已派阿沛[5](即在昌都放下武器的西藏驻昌都负责人),为赴北京的和谈代表团团长,并派两助理代表[6]经印度赴北京;另方面带信给阿沛,委其为全权代表,称其为西藏僧俗中最有威信的噶伦[7],劝其好好赴北京和谈。按阿沛表示赞成进军西藏,不赞成达赖的五项和谈条件[8]。他估计藏方当局无接受我军入境的诚意,如藏方仍以五条件令其赴北京谈判,不会有任何结果。所以他表示不愿任代表团团长赴北京,而建议我派代表同他一道赴拉萨进行工作,解释误会。我们研究西南局及袁大使历次来电,证明阿沛是拉萨、亚东两方面[9]都承认的代表,认为仍以说服阿沛来京谈判为有利。   (一)由中央首长向阿沛表明中央对藏政策,经过他转达,亚东和拉萨两方面可以稳定。拉萨方面也有可能争取亚东;达赖不跑印度,并有理由促其所指定的谈判助理从速来京。   (二)即使谈判不成,在适当时将谈判经过公布,亦能增加争取分化的作用。   (三)有利于我前线部队和组织直接进行宣传的活动。   (四)反之,如将阿沛滞留于昌都,将使对方怀疑我无谈判诚意,并给敌人以挑拨借口。如派其梅[10]同阿沛径赴拉萨,则作用远不如阿沛来京,且这只是代理司伦[11]的私人授意。因而,含有若干危险性,不如先来京经过谈判再携带我们条件,转回昌都偕其梅入藏更为有利。至于我军入藏的方针及时间,均已定妥,不论谈判及谈成与否,均不会动摇。故缓兵计无任何作用,且我已公开告诉印度大使[12]:如达赖逃印将失去在西藏一切地位,无碍我军解决西藏问题,只会在中、印外交上蒙上暗影。   经将上述意见征询西南局意见,已得复电同意阿沛来京。已通知西藏工委[13]劝说并护送阿沛就道来京,计算行程,阿沛约四月底可抵京。经印度来京之二助理代表,月廿四日已抵新德里,现正在办理签证。驻印大使馆参赞申健将陪其来京。以上当否请示。[14]    刘少奇周恩来三月二十七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收电原件刊印   (注释)   [1]主席,指毛泽东,当时在外地休息与工作。   [2]达赖,指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即达赖喇嘛·丹增嘉措,俗名拉木登珠。   [3]一九五一年二月一日,中国驻印度大使袁仲贤在给十四世达赖喇嘛的信中说:“毛主席令我代表他祝贺你的执政。你的意见经我转呈中央人民政府,已得到指示,中央人民政府是一直欢迎你派代表赴北京商谈和平解放西藏问题的事情”。   [4]袁大使,指袁仲贤。   [5]阿沛,即阿沛·阿旺晋美:原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昌都总管。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七日,阿沛作为西藏地方政府谈判代表团首席代表,与另外两位代表土登列门、桑颇·登增顿珠从昌都出发,经甘孜、重庆、西安等地,于同年四月二十二日抵达北京。   [6]指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二人。他们从亚东出发,途经印度、香港,于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抵达北京。   [7]噶伦,藏语音译,亦作“噶隆”或“噶布伦”。原西藏地方政府主管官员。共四人,一僧三俗,僧官噶伦为首,依照清代官制为三品,多由大贵族充任。   [8]这五项条件的内容是:“中国人民政府”可以派官员到西藏查明是否存在英美强权;“要求中国人民政府今后不要派遣军队”进入西藏,“西藏过去没有同外国人勾结,今后也不会勾结”;在受到侵犯时,西藏“将按照汉藏固有关系只向中国政府要求援助,那时请汉政府给予帮助”;“要求已进驻康区和阿里的汉政府军队撤回内地”;要求“中国人民政府”“从现在起请勿听信谣言”,避免“和睦关系遭到破坏”。   [9]一九五〇年十二月十九日,在拉萨举行的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大会决定:将西藏地方政府一分为二:一部分官员留在拉萨,组成留守政府,任命鲁康娃,泽旺绕登、洛桑扎西为代理司伦;另一部分官员由十四世达赖喇嘛率领,前往位于西藏南部的中印边境重镇亚东,建立政府。   [10]其梅,即王其梅,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军副政治委员、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主任。   [11]司伦,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官职名,十三世达赖喇嘛于一九一二年设立,权力在噶伦之上。一九三二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后,此职即形同虚设,实权仍由噶伦掌握。鲁康娃·泽旺绕登、洛桑扎西二人自一九五〇年十二月十九日至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七日任代理司伦。   [12]指当时印度驻中国大使潘尼迦。   [13]西藏工委,即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一九五〇年一月二十四日在四川乐山成立。   [14]毛泽东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一七日在这个电报上批示:“同意这样做。”   来源:《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三册(一九五一年一月——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档案馆,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