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五〇年的公安工作总结和今年的任务   <东北公安部长、汪金祥>   一年来我东北各地人民公安机关,在党与政府直接领导和广大人民积极协助下,坚决地打击了美蒋特务匪徒的各种隐蔽破坏。尤其是在朝鲜战争爆发后,及时地有力地镇压了那些嚣张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取得了一些成就。这主要的是:   在与美蒋特务匪团斗争方面:一年来共逮捕了美蒋特务武装匪团及反革命分子3794人,剿灭了政治股匪、散匪1749人,共缴获了各种长短抢652支,机抢、小炮5挺,电台及其他子弹、炸药、毒药、手榴弹等军用品,以及关防、印信、委任状、工作计划、情报底稿反动文件等甚多。其中有较大的美蒋特务匪团案174件,内有巨大的重要案件72件,计组织武装暴动或实行所谓“敌后游击”案36件,进行爆炸、放毒、暗杀破坏要害的土匪特务案24件,情报内奸案6件,造谣破坏、恢复反动组织的重要会门案6件。这些土匪特务的阴谋手段是非常毒辣的,他们在我们的后方爆炸放火、放毒暗害、企图叛乱,抢劫杀害人民等无恶不作,给予国家人民以极大的危害。对这些分子,根据“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分别依法给予应得的惩罚。其中罪大恶极,坚决反动的分子,已判处死刑或长期徒刑,予以严厉的镇压。对于罪恶较轻,尚可改造教育者,则判处徒刑或拘禁劳动改造,予以自新再造之机会。对于一般胁从分子进行一定的管制或保释,予以悔过自赎之路。这样就给了美蒋潜伏隐蔽的特务匪团一个沉重的打击。   在与匪盗灾害斗争方面:一年来根据东北各省、市不完全的统计,消灭了经济性的强盗土匪共2104名,缴获了长短枪161支;对窃盗破坏的斗争,共捕获偷盗犯2万1千9百18人。以上两项,城市农村平均破案占发生总数75.5%,并共追回大批骡马、布疋、首饰、货币等赃物,均归还了国家与人民。对这些匪盗,除作恶多端的惯匪惯盗,已受到人民法律应有的惩罚外,其余则是强迫他们劳动改造,或已改造成为新人。因之,危害社会治安的不法分子,逐渐减少。其他消防、交通、户籍等工作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如与火灾斗争,一年来减少国家人民财产损失4300余亿元(森林不包括在内)比1949年减少损失达46.5%,保护了人民的安全,巩固了城乡革命秩序。   在维护国家法令的斗争方面:一年来各地公安机关,检举查获了盗卖公物、偷割电线、走私贩毒、买卖军火、伪造冒充、杀害拐骗等案、共计2万9千9百71件,均依法分别判处。并追回国家与人民的损失,约达300亿元。仅沈阳铁路公安处即查获铜线2万余公斤,可架设百七十余公里线路,破获了33车的违法走私。维护了人民政府法令的尊严。   在保卫经济生产建设方面:一年来培养了2600多名干部,已建立起一支强大的经济保卫队伍,在生产与保卫生产相结合的方针下,组织与训练了4万余员工积极分子,进行安全、护厂、防奸、护路等工作。因而,防止和破获了许多破坏事故,如一年来共发生政治性破坏事故181次,比1949年即减少了26次,且其中预先防止了62次,使国家避免了重大的损失。   总之,从上述几项主要工作看来,我们的人民公安机关,在打击美蒋特务的阴谋破坏,保卫经济建设与内防治安,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巩固城市乡村革命秩序上,是起了重大的作用,发挥了人民公安机关的威力。但我们各级公安机关、公安部队、公安人员,绝不能有任何骄傲自满。须知,敌人决不会因我之打击而甘心认输,相反的它们的活动会更加隐蔽与狡猾,它们的阴谋会更加险恶与毒辣,且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缺点与错误,在东北全境解放后一个时期内,我们对反革命分子镇压的不够,犯过宽大多于镇压的若干偏差,致使某些反革命分子乘机重新作恶。在对敌斗争力量的使用上,许多市、县公安机关还存在着严重的平均主义,把大部精力用在一般工作方面,不能发动全部力量以对付主要的敌人。对美帝国主义的间谍斗争,我们还须要做极大努力。在工作的指导上,我们许多公安机关,还不善于总结经验,工作虽然作了很多,但未能很好加以系统的总结,提高一步,我们还有些公安人员的作风不好,某些盛气凌人,权威思想和侵犯群众利益脱离群众的行为,还没完全根绝。这些问题,在此次东北公安会议上,均作了检查与讨论,并研究了改进的办法。人民的公安机关对人民与国家是有重大贡献的,但更应当正视自己的缺点与错误,更好的为国家人民作好工作,去完成新的工作任务。   来源:1951年3月30日《东北日报》,转载于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编辑并出版:《镇压反革命》,北京:1951年10月26日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