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仲方关于南部镇压反革命与发动群众问题的报告   <川北行政公署第一副主任、秦仲方>   南部土改区基本上是围绕着如下两个问题来进行工作的:   (一)如何在坚决而及时的镇反基础上去更深入有力的发动群众,以便消除僱贫农仍然存在的思想顾虑,提高热情,分好田地。   (二)在分配田地上,强调要贯彻毛主席指示,必须步步踏实,一次作好,防止性急粗糙。这一时期除个别乡思想仍未打通外,一般都是这样作的。至于斗地主搞经济,除个别乡结合镇反,新斗出一部资财外,一般都是催收旧欠罚款,故果实增加不多,至上月底共果实折合人民币二十五亿,衣服被褥不在内。普遍没收多余粮食的斗争,现在正进行。先将镇反与发动群众问题,简报如下:   区党委会议前,由于对镇反与发动群众的关系认识不深刻,领导思想上不够放手,个别南下干部还怕杀人影响了统战。镇反方法上,不走群众路线,认为这是政府和少数干部的事,因而小手小脚,包办代替。而一般干部则斤斤于斗地主,搞经济,单从适当满足群众经济要求出发,忽略了群众“不把这些坏人整了,我们分到田地后,也无法生产,他要整我们的房屋禾苗”的政治要求。因此初期中心斗争中,僱贫农虽有相当发动,但顾虑仍大,他们在“斗地主诉苦时,有三分也只敢说二分”。个别乡群众说:“我乡没坏人”。少数村僱贫农对分地兴趣不高,自土改开始,至三月十三日分团委会前,约一个月内,土改区杀了XX人,但会后至今约二十天内,即处决伏法XX人,这个数字即可说明会议前后干部镇反的思想。由于放手发动群众讨论了镇反条例与名单,结合着(二字不清)组织大杀了一批之后,僱贫农异常兴奋拥护,纷纷表示有了毛主席这条命令,还怕我们翻不了身。目前除石桥等少数几个乡大部村子僱贫农发动还差,组织还须整顿外,一般的乡农民的(二字不清)优势,基本上已经确立。僱贫农已进一步领会到政府依靠农民、消灭封建、扶植僱贫农翻身的决心。因此,他们无论在生产、抗美援朝方面都表现积极,如元坝柴井等乡翻身农民听了抗美援朝宣传后,自动写信和捐款腊肉慰劳志愿军,妇女们自动募捐买毛巾,少数青年男女要报名参军到前线,问政府要不要,有的农民身体不合格,偷偷地用大秤量自己的体重。至于开荒挖堰,积肥种树,各乡渐普遍高涨。在敌人方面,地主阶级的封建威势,已彻底打落,凡公开抵抗的顽固地主,已经屈服。汉城再次撤退后,也听不见谣言,个别地主已开始劳动开荒。经验证明,凡是干部镇反思想明确,大胆走群众路线,结合控诉斗争,声势浩大的镇压了反革命的乡村,群众情绪正常饱满,工作发展顺利,不仅斗地主容易屈服,且经济收效也大,芦溪乡很贫苦,全乡三十人户,最大地主才八十挑田,但由于贯彻了镇反方针,二月十七日开始工作,二十二日即根据群众意见镇压了反革命地主黄家宣等,打开局面,每斗必有收获,僱贫情绪一直高涨。除土改分配已于三月二十七日结束外,历次共斗出果实折合一亿二百万元(全乡僱贫农每人平均可分到三万一千元),等于一九五零年公粮的二倍,超过减退更多。由于群众充分发动,逃亡恶霸刘培元,已将其由成都扣回来。相反的如王家乡向称富庶,地主一百四十户,最大的两千挑田以上,但因镇反不坚决,该杀的一拖再拖,该乡土改开始至现在尚未杀人,查获放毒放火的现行犯反革命地主汪能遂,(一字不清)藉口要搞经济,留着不杀,结果压抑了群众情绪,僱贫农劲头不大,斗出果实不多(仅斗出五十万,按一般情况该乡至少可搞五亿),地主威风未倒,地主扣押后,家属狗腿继续造谣破坏。又如富利乡虽然镇压了两次,但因干部单纯杀人观点,未结合发动群众,简单在乡的自卫队检阅会上杀,零敲碎打,声势不大,结果地主未打倒,群众未起来,杀人甚至干部还感觉不保险,怕兄弟伙抢走。该乡九村到分配土地时,干部还不敢在村子过夜。以上便是缺乏坚决执行镇反指示、脱离群众、干部孤立、工作被动的典型例子。目前僱贫农尚存在的顾虑,一是少数乡村恶霸匪特虽已杀掉,但此时还未全搞出,农民尚有隐忧,但不普遍严重。另一是少数乡村(约大分之一)过于贫苦,地主租田地都既少且瘦,分不到多少田(如五陵乡每人平均可得到两挑,产量不足一百七十斤),又斗不出东西,他们反映杀也杀了,斗也斗了,还是翻不起身,有的说镇反容易,就是没吃的没办法。他们要求生产,但困难很多,而干部领导生产,又没办法,因此情绪不高。   (三)公开的敌人,虽已打倒,应杀的已经杀掉(今后只是个别的),但反革命的根子、基层、地下组织、还未打垮。据近来破获的放毒案犯所供材料,敌特正以(现在小土改,将来大土改,先地主,后富农、中农,一个个都跑不脱)、(都把地主整惨了,二天还要整我们当保长的)等谣言威协群众,组织地主份子放毒(先抓本钱),而我们干部向群众全面的交代镇反政策不够;有的抓住镇压而忽略分化瓦解、分别对待、少数乡村过去不敢提名杀人,而现在又提名太多。   (四)个别乡发生自卫队对犯人拷打逼供或不分首次逮捕太多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的作风,已逐渐纠正,今后镇反强调要由浅入深破获地下组织,控诉反革命组织的罪恶(过去都是孤立控诉首恶个人的罪恶,未联系揭露其组织的罪恶,致反动组织破获不多)坚决镇压反革命中,必须贯彻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立功受奖的全套镇反政策,严禁在乱捕乱打,如有不经批准而杀死人命者,应受处分,同时向僱贫农讲明该杀而不坚决及时杀的对农民不利,和不该杀如果杀掉,也同样对农民不利的道理,要证明镇压不都是杀头,说明农民已经觉悟组织起来,有力量管制一般反革命协从份子,过去作过恶虽多,但今后对我阻碍不大的人,亦强调徒刑和罚劳役,不必都杀。对个别镇压尚差的乡,则仍强调要放手及时镇压。   来源:川北区党委编印《关于镇压反革命问题的汇集:川北区第二次土改会议参考文件》, 195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