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岗“克服资产阶级思想对党的侵蚀,反对党内的右倾思想”   <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高岗> ## (一九五二年一月十日在中国共产党中央东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的报告)   (同志们:)   东北地区的党的组织在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之下,进行抗美援朝工作和增产节约运动是有成绩的。据工业部、财政部、贸易部、铁路、地方工业局等单位至去年十一月底的统计,已增产节约价值等於一千四百五十八万吨粮食的财富。在领导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方面也是有成绩的。这个斗争暴露了党员干部思想中许多严重的问题,使我们在领导工作中更加清醒地认识资产阶级是在如何猖狂地采取新的花样来侵蚀党的队伍,党内右倾思想是如何地在增长。因此,为了更深入地进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并从思想上挖除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根源,就必须认识资产阶级思想对党的侵蚀和党内右倾思想的严重危害,并加以坚决的克服。不这样作,不仅不能贯彻中央“抗美援朝,增产节约,准备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的方针,而且会使我们已得的成绩也不能巩固。   东北地区的党内的右倾思想,表现在许多方面。这里只讲两个方面:一个是在对待资产阶级的问题方面;一个是在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问题方面。 ## 关於对待资产阶级问题   关於对待资产阶级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在一九四九年三月举行的党的第七届中央第二次全会上,已经向全党发出警告。毛泽东同志提醒全党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攻击。此后,东北局根据党中央的决议,曾多次地向东北地区的党的组织发出警告。虽然如此,资产阶级思想和影响对於党的侵蚀,在过去一个时期内还是有加无已。   在对待资产阶级的问题上的右倾,主要表现在对资产阶级对於党的侵蚀缺乏必要的警惕和斗争以及在执行政策上的右倾。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有两个。一个原因是我们党将工作重点转入城市,转入经济建设,因而与资产阶级的接触日增(这是不可避免的),而资产阶级一面承认我党的领导,一面则在各方面尽量扩大其思想影响,并采取各种新的方法和形式,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与工人阶级争夺领导权。另一个原因是由於全国的胜利,在我们党内的一部分人中发生了错觉,产生了若干糊涂思想,他们以为革命在全国的胜利不是意味着在新的条件下阶级斗争的加剧,而以为是阶级斗争的缓和。他们对资产阶级一味迁就让步,欣赏资产阶级的捧场。至於有些党员本来出身资产阶级的,当然更容易接受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并在党内散布这种影响。这些人就构成了党内的右倾分子。其中少数人,已成为与资产阶级狼狈为奸、盗窃国家财富的叛徒了。我们党内工人阶级成份的薄弱,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教育的不够,对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和非政治倾向的批判不够,都加重了资产阶级思想对党侵蚀的危险性。   资产阶级对於党的侵蚀是多方面的,其主要的方法是两条:拉过去;派进来。   所谓“拉过去”就是腐蚀我们的干部。我们在去年的反贪污的斗争中已经发现了我们的干都中(其中包括一部分共产党员)的贪污现象是严重的。这些贪污事件,特别是财经机关和企业中的贪污,绝大多数是在资产阶级的勾引下进行的。由於资产阶级的勾引,这些贪污分子,就成为资产阶级安置在国家机关、人民企业中的暗盗。他们盗卖商情、盗卖资材、偷工减料、以贱报贵、以坏报好、涂改单据、假造账目、走私偷税,并借公家的名义和各种便利条件,替资本家追逐暴利。资本家为了笼络这些贪污分子,不惜出大的本钱。例如长春税务局一个职员叫韩慕文,每月挣私商九百分,一次即包庇七户私商漏税一亿二千万元。资本家向他们说:“公家如果开除了你,我养活你。”资本家同时和这些贪污分子订立合同,规定“各守据点,掉头不谈,谁也不讲谁,攻破谁算谁”。   资产阶级另一个侵蚀党的办法就是“派进来”。根据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吉林的材料,我们的国营商店与合作社有相当多的人员是资本家派来的,其中有资本家带着他的商店一起变成为国家商店或合作社的。大连百货公司有六个营业组长都是大商人(如钟表部、照像部、食品部等)。该公司共一千三百人,其中一千二百人是经过私商介绍或招聘的,并准备提一个大商人任公司副经理。该公司管理物价的共三十五人,其中十二人受贿。这些人很多是私商的情报员,物价一变商人即先知道,并争先抢购。该公司的钟表部组长,即为大连有名的钟表商,在被邀任组长时与公司订立条约言明:一不参加会议;二不参加学习。任组长后以其自己商店的坏表,换走公家的许多好表,甚至把人民捐献的好表也换走了。大连的粮食公司、土产公司、花纱布公司的营业组长中即有五个是在大连同时开商店的大商人。也有资本家派其子女、亲戚或亲信分子钻入国家商店或合作社的。他们进来不是为国家商店与合作社服务,而是为资本家服务。一些地方的国家商店与合作社被其篡夺领导,倒换货物,偷窃商情,囤积居奇,捣乱市场,把国家的企业机构,作为资本家盗公肥私、投机牟利的工具。而我们党内的一些同志对资本家这种阴险恶毒的办法,却失去知觉,甚至还有这样糊涂的同志,认为:“资本家真开明,连自己的商店都社会主义化了!”“资本家会做买卖,懂业务,我们必须依靠他。”   同志们:依靠资产阶级,就会丢掉工人阶级,就会丢掉人民大众,就会亡党亡国。这个定理,难道还不明白吗?   党内除了一些人对资产阶级思想封於党的侵蚀缺乏必要的警惕与斗争之外,还有一些人,他们不竭力壮大与搞好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而天天盘算“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他们不准备成为人民的企业家,而要追求本单位的局部利益,以供少数人,甚至几个所谓机关“首长”的挥霍浪费。更甚者,则要当商人或工厂老板,以及不惜损害国家利益,让私商占便宜。还有一些人(甚至是高级干部)利用自己的职权,通过家庭,通过亲戚 或投资私人的商店、工厂,为自己谋利。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必须受到国法党纪制裁的。凡是犯了这种错误的人,应该赶快回过头来,向党坦白,改正错误。   至於党内一部分同志在工作作风上所受资产阶级的影响,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我这里就不说了。   因为资产阶级这样地侵蚀我们,就产生了我们在执行政策上的右倾。以下是几个重要的例子。   一、在贸易政策上:有些地方对私商向国营商业抢地盘和投机违法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加以帮助;而对国营商业与合作社开展业务与扩大零售比重,则很不积极。这就助长了私商的投机活动,使他们能够利用国家零售商业薄弱,顾客拥挤的机会,抬高物价。   二、对於委托资本家加工和向资本家定货时,资本家偷工减料、获取暴利和勾结公家人盗窃国家财产的行为,不认为是犯法的罪行,不加以应得的惩处。   三、在税收政策上:商业税轻於工业税,而行商税又轻於座商税,这就助长了资本家的投机倒把活动,将工业资本转为商业资本,座商转为行商。   四、在私人企业中的工人运动政策上:对私人资本家虐待工人、分化工人(欺骗工人入身股,扣留工人工资的一部分,美其名曰“投资”)、违反劳动法令的行为,很少制裁。有些地方的劳资协商会议,甚至成为资本家蒙蔽国家、蒙蔽工人,偷工减料、投机漏税的工具。   五、无原则地提倡私商联营。   在思想战线上对反动思想缺乏严肃的斗争,忽视政治教育,模糊了工人阶级和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也是政策上右倾的重要表现。由於同样的错误,我们的许多组织,在人事制度和干部政策上,滥用私人,使不少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混入各机关部门,同时对於留用人员与出身於地主、资产阶级家庭的工作人员,放弃思想改造和政治领导,致使他们各种敌对阶级的思想与作风自由泛滥而无人过问。   我们党内有些同志常常说对资产阶级不要“左”了,但是他们并不知道甚么是“左”。我们既不随便没收、封闭资产阶级的企业,又不超过国家的规定去增加税收,我们允许私人资本家在合法范围内、在国家经济领导下经营他们的工商业,这就不是“左”。相反的,如果对资产阶级盗取国家财产的行为置之不理,对奸商投机违法,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熟视无睹,对奸商勾引我们的工作人员的不法行为不敢予以惩罚,那么,右倾却是无疑问的了。   为了克服资产阶级对於党的侵蚀,使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获得全胜起见,应把党、政府和军队内部的力量与社会的力量结合起来,对资产阶级的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犯法行为,予以彻底揭露、处理。各城市必须迅速召开协商委员会、人民代表会和工商业者的会议,在掌握了一定的材料之后,号召他们限期坦白和检举;凡坦白彻底者,重者减罪,轻者免罪;检举他人者以功折罪,证据确凿而不坦白者,加重处罚。处理的原即是:一般的“回扣”等恶习,经过对资本家批评后加以废除,不作处罚;但对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资财和国家经济情报等犯法行为,则根据坦白或被检举的不同情况及对於国家的危害程度大小,认真严肃地依据国家的法律处理。   在这一运动之后,应当号召工商联按行业组织资本家订立以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公约。   过去东北地区四个月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已有的成绩是:打击了贪污、浪费、官僚主义,教育了干部和人民,节约了国家财富(机关经常费开支减少约三分之一),惩处了少数不可救药的分子,挽救了一批干部。但运动的范围还只局限在机关内部,未成为广大群众参加的社会运动。运动发展还不平衡。上面搞的好一点(但也有被动的),还未深入到下层,税局、商店、工厂、矿山、专卖机关、粮食机关、合作社、银行、修建机关、建筑公司和仓库、以及县、区、村各级政府和城市的派出所,有的只是动了一下,很多的单位还没有动。   总起来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比较彻底的;(二)不彻底的(三)未动的。这三种类型的情况和任务如下:   (一)比较彻底的:首长带头,群众动了起来,贪污揭发的多,浪费和官僚主义揭发不甚彻底,已揭发的问题,有些还未处理。这种单位,要组织所有人员彻底揭发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严肃处理揭发出来的问题,在处理中继续发现漏网分子,并在思想上检查资产阶级影响,定出改进工作办法。   (二)不彻底的:首长被动,群众积极性未充分发挥,坦白和揭发了一些贪污现象,但很不够,大的贪污犯未动,或者已经发现,领导上畏首畏尾不作处理,以致运动陷於僵局。这种单位的行政首长,必须在今天的会议之后(各省市在负责同志回到本地之后)两天之内动作起来,否则不是手面不净,就是官僚主义,不管什么人,一律撤职。   (三)未动的,各单位都由行政系统迅速布置,五天之内行动起来,否则那些单位的首长也一律撤职。地方党委对本地企业部门要负责领导和督促检查。这是今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重点。   不论那一种单位,都要召开党员大会、团员大会、工作人员大会、党代表会议,讨论中央和东北局的指示,并按照指示行动起来。压制民主,压制批评者和抵抗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者,不论担负甚么职务,都要严予惩处。   各领导机关的负责干部应当带领一批得力的检查团进行检查,各省要抽出力量帮助和检查所属的县。要少发文件、少开会、少坐机关、深入下层,面向工厂、农村、商店等基层单位。各地运动进行的情况要经常向东北局作报告,通电话的地方,要用电话联络。   这个运动要做到:   一、肃清各该部门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对於贪污浪费轻者批评教育,重者从撤职查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我们已将劳动部长唐韵超撤职,开除党籍。沈阳工商局长韩永赞、卫生部药政处长李廷琳、医药公司经理罗惠春撤职送法院。东北盐务局长余坚、对外贸易局长杨勉、旅大市商业局长朱华撤职。其他人员正处理中。   二、积极领导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工作的,如军队的周桓、周赤萍,以及这一运动进行的比较好的单位,如军区政治部、政府办公厅等,生活艰苦朴素的干部如张子良、宋彦昌,较朴素的机关如公安部、东北日报社等,都要加以表扬。   三、经过实际斗争和宣传,树立一种新的道德,使正气上升,邪气敛迹。   四、贯彻最近规定的各种精简节约制度(与私商往来制度、财政审批与会计制度、修建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物资买卖与调拨制度、清理资财与机关家务制度、编制制度、生活制度,用房制度等)。 ## 关於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问题   在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问题上,同样存在着右的观点,这主要表现在对人民民主专政下经过土地改革后的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方向的认识错误。有的同志认为:在土地改革后,在经济发展中,既然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就让其自发和分化好了,用不着去组织农民的生产互助、更用不着去把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了。也有的同志认为:农民的自发势力,我们今天没有办法加以适当的限制的。因此他们认为农村共产党员的责任不是提倡农业生产互助及用农业生产合作的示范作用,逐渐地吸引农民一步一步地走向集体化,相反,他们认为农村共产党员的责任是在经济上升之后带头雇工,使自己达到富农的地位,让农民感到有“奔头”。   这种说法的实质何在?这是否认了农民是工人阶级最可靠的同盟者;这是要工人阶级放弃对农民的领导;这是对於农村中增长的资本主义因素,表示软弱,表示投降。这就是说:让农民自流的发展吧,让他们去发财,去当富农吧,经济下降的让他们下降去吧,总之,让我们的农村去走资本主义的老道路吧。   当前在一部分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自流现象,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说:   一、农村高利贷的迅速发展和商业投机的增长。据龙江、松江等地调查,发生借贷关系的户口,已占农村全部户口的百分之六十至七十,借入户约占其中的三分之二。这些借贷绝大多数是高利贷,有的农民甚至把土地、马匹卖掉放高利贷,这些是对生产起破坏作用的。有一部分高利贷者转入了商业投机活动。有一些共产党员也参与放高利贷和农村的商业投机活动。   二、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党员雇用工人的发展,个别雇用工人的党员甚至於发表谬论说:“雇工就是互助。”因此对於农村雇佣劳动的过低的工资及很差的劳动条件没有很好注意。根据典型调查:雇工在龙江省海伦、讷河等六村统计占总户数的百分之三点六,吉林省扶余县占百分之二点七。雇用工人的户数,龙江省肇源县的统计约占户数的万分之一点三(有的占百分之一点七),吉林省蛟河县井沿村的统计,竟占百分之六点三。   三、在合作互助组内人、马不等价换工,使无马户吃亏(主要是人马工交换,不按季节作合理分配)。互助组的领导没有充分的注意到如何协助贫困的无马户,使无马户在互助组中处於极不平等的地位。此外,还有些党员不愿参加互助组,自己单干。   四、对劳动模范只重物质奖励(有的过多)。缺乏经常的政治教育及必要的批评,使一些劳动模范脱离群众,失去示范作用。   五、在农村中不敢宣传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他们不懂得“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农民接受社会主义并不是一纸命令可以达到的,必须经过长期的艰苦教育说服的工作。   六、对互助组领导的自流,致使有些互助组变质,发生雇人和放高利贷等剥削行为。   七、村干部经济上升后,滋长着单干情绪,对资本主义思想熟视无睹。部分区村干部的贪污腐化(村合作社不少人均贪污)倾向的增长。   具体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情况规定若干具体政策,我这里只讲思想上的一些基本问题。   对於土地改革后的农村,必须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坚定不移的方针,一方面继续帮助农民个体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却必须经过国营农场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示范,坚决引导农民逐步走向集体化,反对各种自流论。这也就是坚持工人阶级领导,反对资产阶级影响的斗争在农村工作问题上的具体化。那种让农民自流发展,让农村经过深刻的阶级分化之后,再来一次大的革命,或者等到将来有了机器在一个早晨下个命令实行集体化的观点,是一种有害的思想。   如果不是积极引导农民走合作社的道路,而去积极发展富农经济,则农村政权必然蜕化成为富农政权。如果共产党员都去雇工,放高利贷,则农村的党必然蜕化成为富农党。这就将是人民政权和党的组织在农村资产阶级进攻前面的完全失败,而这当然是我们所不能容许的。   在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之下,农民经济可能而且应当向着甚么道路发展呢?   关於这个问题,毛泽东同志在一九四三年就说过:“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於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毛泽东:“组织起来”)“共同纲领”第三十四条也规定:“在一切已彻底实现土地改革的地区,人民政府应组织农民及一切可以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以发展农业生产及其副业为中心任务,并应引导农民逐步地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和生产合作。”   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和共同纲领的规定,是完全符合於列宁和斯大林所提出的关於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农民经挤发展的原则的。   斯大林同志在“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说:“在我们国家里,农民经济可能而且应当按甚么道路发展呢?农民经济并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农民经济按绝大多数农户来说,是小商品经济。而小商品农民经济又是甚么呢?它是站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间的十字路口的经济。它既可能发展到资本主义方面去,如现在资本主义国家里的情形那样,也可能发展到社会主义方面去,如在我们国家里,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所要发生的情形一样。”(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一九四八年莫斯科中文版二一九页)在“论列宁主义基础”一文中,斯大林同志说:“列宁在他论合作制的论文中正确指示说:我们俄国的农业应当按新道路去发展,即经过合作社吸收多数农民来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将集体制原则逐渐灌输於农业,起初灌输於农产品销售方面,然后灌输於农产品生产方面的道路去发展。”(同上书七四页)   我们现在的情形,是无论在农产品销售方面和农产品生产方面,合作运动都有了发展。关於农村的供销合作中的问题,我这里暂时不谈,只谈农产品生产方面的合作。这种合作的基本形式在目前还只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农民集体劳动,但是它的发展趋势,已经表明它是引导农民在生产上由个体经济逐步地过渡到集体经济的主要形式。因此,在东北地区,我们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方针,在一九四八年的决议上,一九四九年冬农村工作座谈会上,一九五○年三月党代表会议上,都曾反覆地强调提出过发展这种合作的问题。   但是一直到现在还有一些同志采取消极态度对待合作互助运动。甚至违反党的方针而采取了自由主义的态度,看不出这是我党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从小生产的个体经济逐渐走向大规模的使用机器耕种和收割的集体经济所必经的道路,否认现在已经出现的各种农业生产合作社是走向农业社会主义化的过渡的形式,否认它们带有社会主义的因素。这是右倾错误的思想。   保证农村逐步走向集体化道路的根本力量是党的领导。我们党不仅要有计划地领导工业的发展,而且要有步骤地领导农业实行社会化。而要实行农业社会化,其首要的任务就是逐步改变目前的小农经济为农业合作社的经济。而要发展农业合作社的经济,除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关於社会主义和集体化的教育,用农民自己办好农业合作社的切身经验,并且用各级政府大量办好国营农场的经验教育农民外,还必须有计划地在五、六年之内,使农民普遍使用新式马拉农具和部分的拖拉机,改变过去的耕作方法。由於工业的恢复和发展,实现这个任务的条件已经开始具备。如果我们不认真进行这个工作,就会发生工业和农业的发展不相适应,就会发生跛足的现象。   因之,农村党的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整党过程中,必须明确地认识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方向,批判资本主义的思想,反对党内对组织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采取自流态度的右倾思想。农村的党员和党的工作干部,必须以自己的模范作用、带头作用,兢兢业业地办好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发展合作社的经济。为此,必须做到下列几点:   一、共产党员要积极参加和努力搞好当地的各种合作组织,并逐步加以提高,以便在条件具备时,变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共产党员有责任说服单干的农民参加合作互助,共产党员的个体农民,原则上不能雇人。   二、共产党员有余钱余粮时,要投资在互助组、供销合作社和信贷部中,扩大生产和供销,共产党员不允许放高利贷,不允许做商业投机倒把的反动行为。   三,共产党员在实行劳动互助时,必须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并照顾生活困难经济上升慢的农民。共产党员不应该和旁的农民作人马不等价的交换,必须反对排斥和不照顾经济上困难的农民。   但是,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上,还有另一种错误的倾向,如违反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强迫命令的方法进行组织,歧视单干的农民,或者以急躁的态度,不顾农民自愿和经济准备的各种必需的条件,不顾农民的政治觉悟程度,过早地、不适宜地企图在现在就否定或限制参加合作社的农民的私有财产,或者认为现在在农村中就可以一蹴而达到大规模集体化。这些是“左”倾的错误思想,也是应该反对的。   总之,无论在城市工作中或农村工作中,我们必须反对党内的右倾思想,克服资产阶级思想对党的侵蚀。在我们党内必须肃清一切非无产阶级的思想影响,必须反对资产阶级思想、富农思想,必须反对在党内思想斗争中的非原则态度,反对庸俗的自由主义态度。在社会上,我们也要批判资产阶级思想,并不使一切国家领导机关和思想工作机关受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至於在社会政策上,我们党对於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政策还是“节制资本”的政策,这就是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们还要尽可能地运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於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既不是消灭私人资本,也不是任其自由泛滥,而是实行“节制”的政策。目前在执行这个政策中的主要偏向,不是节制过多,而是对应该节制的缺乏必要的节制,以至造成资产阶级向我们进攻的条件。毫无疑问,只有正确地执行党的政策,击退资产阶级的进攻,严格整顿党的队伍,战胜党内的右倾危险,向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开火,向资产阶级的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犯罪行为开火,向农村某些党员的蜕化现象开火,我们才能争取一九五二年抗美援朝、增产节约的伟大任务的胜利完成。让我们一致动员起来,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向着新的胜利前进啊!   来源:《三反五反运动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 1953年一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