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陶铸在华南分局扩大会议上的发言: 关于土改和反地方主义问题   <陶铸>   (同志们:)   我认为这次分局扩大会议开的很好,和大家一样,对我也有很大的教育意义。会议上,同志们都能畅所欲言,领导上的态度也很诚恳,从而使上下通气,弄清是非,统一了思想,增进了团结。我们的工作将因此而大大的前进一步。现在,我也想就土改问题和地方主义问题上提出个人的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 第一,关于土改问题   中央指出,广东曾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在土改这一主要问题上却没有搞好,有些迷失方向。到会同志对这一问题发表了许多正确的意见。但有些意见还不完全一致,我们需要有一个统一的认识。   有的同志曾提出了“路线问题”,我认为还是中央所指出的“迷失方向,在农民问题上犯了右倾错误”的提法为好。自然这个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因为农民土地问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广东2800万农民的问题不能解决,广东的一切工作都不能做好,这是一个改变广东面貌的根本问题,而分局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犯了错误。原因在哪里呢?   在个别同志的讲话中,认为分局对于土改的认识是有的,似乎不能说是迷失方向。譬如在某次会议上曾经讲过要抓紧土改,文件中也指出过要进行土改。我以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问题不在于那次会议、那个文件上讲了没有,而在于实际上解决了问题没有。那有“共产党不要土改”的道理呢(如果不要土改那就不仅是“迷失方向”的问题了)?问题在于对土改是怎么一个“要”法,怎么一个“做”法,做的实际效果又是怎样。如果这样来检查,广东土改3年来确实是落后了。毛主席说:全国有三个乌龟,广东、福建和广西,两个都爬上去了,只有广东还没有爬上去。到今天为止,广东只有近1000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改(包括13个县和琼崖的一部分),尚有2000多万人口的地区没有进行土改,为什么这样慢?就是方向不对头因而迷失了路途,走了弯路,拖长了时间。象本应在10个钟头走的路却走了12或15个钟头还没有到达一样。   又有个别同志以为刚解放时,分局没有迅速布置减租,如果那时搞减租就好了。如果仅仅如此,还不算是怎样的错误。甚至在1950年上半年海南未解放前,由于海南还有军事行动,或者为了准备得更充分一些,而对农民运动暂时放松了一点,也还是情有可原的。但问题在于分局在1951年4月以前,对土改一直没有下决心,没有确定方针。4月会议,李雪峰同志来了,帮助分局下了决心,交代了方针,但领导思想上尚未解决问题,方方同志就明显地表示不那么“愉快”,同时,还有一些争论,关系也很微妙。因而运动一起,决心又软下来,方针又动摇起来。剑英同志去年“七一”写的文章,对土改问题基本上是动摇的,这表现在文章中批评过多,鼓励甚少。由于4月会议领导思想上没有解决问题,所以才有8月会议对潮汕的批评,使潮汕的同志受了委屈。11月,剑英同志到北京后,中央对广东土改有所批评,剑英同志遂决心抓土改,才使今年4月会议得以开好。今年4月会议决定了集中力量搞农民运动;决定了整顿队伍,加强区党委权利,放手发动群众,因而使广东土改大大地前进了一步。因此,我个人认为:分局去年4月以前,对土改完全未下决心,4月以后也尚未彻底解决问题,因而使我们的土改不能大踏步前进,象小脚婆姨一样地歪来歪去。这便是广东土改迷失方向的具体表现。   土改没有搞好,更不能象某些同志所说:广东农民运动未搞好主要是干部缺乏。是的,没有干部是无法把工作搞好的,是工作中一大困难。但我们不能把责任完全归咎到这方面。我倒有种看法,广东今天干部奇缺,恰恰是没有决心搞土改的结果。广东进行土改缺乏干部是事实,中央、中南难于抽干部前来也是事实,但这绝不是关键问题。关键的问题在于有没有决心搞土改。今年4月会议,下了决心,我们还不是从机关、部队抽调了一点,又合并了13个县,取消了两个地委,把干部问题也算马马虎虎解决了吗?只要真正下决心,向中央、中南要干部,还是可以要到一些的,如这次,毛主席就给调了1000多干部。还有,如果真正早一点,扎扎实实地搞土改,本身也可以从运动中培养出干部来的。所以,它是结果,而不是原因。   还有这样一种说法,他们认为依靠大军搞土改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早些时,邓华、赖传珠同志和地方关系就搞不好,剑英同志很难支配军队。我以为,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剑英同志在党内的威望和地位是高的;同时,又是军队的老前辈,这个问题应该是可以解决的。据我所知,邓、赖之所以有意见,恰恰是地方上不照顾军队,不依靠大军所致。方方同志对军队照顾不够,和陈赓、赖传珠同志均吵过架,和邓华同志关系也不好,致使军队对地方意见很深;邓、赖不同意方方同志对地方干部的看法。他向中央、邓老反映;广东一般县级干部的水平,和抗战初期刚参加革命时的知识分子干部差不多,要搞好广东工作,需要外面插进一批骨干进去。而地方武装不纯,更需要大加改造。但他们感到对这些工作插不进手去,感到方方同志对此认识不足,剑英同志对此决心不大。把这些问题讲出来也不过是句空话,还可能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还有,地方对军队责备过多,如四十四军卫戍广州时,执行政策;纪律不好是事实,但省、市机关对他们过多的批评也有些过分,而不恰当的批评是会招致反感的,这些,都说明了军队与地方关系不好,地方应负主要责任。1950年方方同志到中南开会,饶彰风、李嘉人同志也在,我曾说过:“不仅是解放军不到广东,广东不能解放,而且广东解放后,没有解放军也不能建设。广东的12个师应好好使用,发挥他们经营地方的力量。”林彪同志对此问题从来就很重视,如四十六军经营湘南,四十七军经营湘西,四十八军经营赣南,都有很大成绩。为什么在别的地方军队就可以经营而且经营得很好,而在广东就不可以,就搞不好呢?所以,我认为;这不是部队的态度问题,而是我们地方上的态度问题。   还有一种说法,是把错误归之没有经验。经验对搞好工作当然很有关系,但作为象分局这样一个高级领导机关来说,主要是决定方针大计。缺乏对一些具体问题的实际经验,关系并不怎样重大,只要上面有了决心、有了方针,下面是可以创造出许多具体经验的。我认为我们工作上的错误,不是属于具体作法的问题,而是属于根本方针的问题。因此,就不能把错误的性质看做为方式方法问题。如当初决定3县试点,也是可以的;一开始,稳一点,多一点或少一点关系也都不大。问题在于长时期没有决心放手发动群众,坚决依靠农民来彻底摧毁封建地主阶级,形成一个全省规模的农民运动。   个别同志发言中,认为广东农民运动之所以犯错误,和中央、中南某一时期强调某一方面很有关系。我觉得更不对头。譬如:中南几个省份都在搞土改,都是接受中央、中南的指示,为什么广东却独自特别一点呢?1950年春,中央在土改问题上虽提出可以温和一点,这主要是由于全国已没有战争了,不象过去土改搞厉害点,有战争空气,震动不大,现则不然,如再象过去那样会要震动过大。但必须以革命手段彻底解决农民土地向题,这一根本方针并没有改变。当时,中南各地也都曾发生过是“激烈一点”还是“温和一点”,是“多来些自下而上”还是“多来些自上而下”的不同看法,这些不同看法后来在实际工作中都得到了解决,它的结论是依然婆放手发动农民进行斗争才能彻底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惟独广东却未获解决,可见还是应该由我们自己来负责。再说二中全会确定工作以城市为中心,这是因为全国大部分地区已获解放,很多大城市都到了我们手里,不少地区土改又巳完成的缘故。作为全国工作的方针,须有一个战略上的转变,是完全正确的。记得林彪同志参加二中全会后,曾对我说:二中全会的决议很正确,但可能有个别地区、个别领导同志领会不全面,他们不管老区或新区,不管土改搞了没有,就要集中力量搞城市,那就很危险。林彪同志到武汉后,对中南新区工作的方针,作了英明的决定。中南局发布了“七一”指示,确定把城市接管下来之后,首先集中力量搞好农村,然后再搞城市。我们知道,林彪同志对毛泽东思想是体会最深的。他对中国革命的特点掌握很牢,充分认识到农民在中国革命运动中的作用。并能真正从实际出发,以极负责的态度来执行中央指示,而华南分局在中南局的直接领导下:对此问题未获解决,是完全不应该的。更不应该把错误归咎于中央、中南某一时期强调某一方面的影响。其错误是由于自己忘记了农民,迷失了方向,企图以自上而下的改良方针来代替放手发动农民的正确方针。   那么,分局在土改问题上犯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想,主要有如下3个:(一)进城市后,看不见农民了,认为和平了、城市的花花绿绿再加上资产阶级对我们很客气,使人很容易把农民忘掉,产生右的思想。从农村到城市,是革命的一个大转变,在革命转变中,很容易迷失方向,发生错误。过去在农村里,非依靠农民不行,但一进城市,就有受资产阶级影响而忘记农民的危险。某些地区也出现过这种情况,但广东表现得却更突出、更显著。我们所以把忘记农民称之为受资产阶级的影响,就是因为中国的资产阶级不但不赞成社会主义,而且因为他和农村封建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他还坚决反对用革命的办法来改变农村的面貌。如果不是资产阶级的影响,我们就不会把农民忘记得那样快。(二)广东党的组织;存在着严重不纯现象。很大一部分党员是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他们过去打日本、打蒋介石还可以,现在打到自己的父母头上了,就出来帮地主阶级叫嚣。为什么中央确定广东工作要依靠南下干部、大军干部呢?就是因为他们对地主阶级有很深的仇恨,久经革命锻炼,立场坚定。而这些,恰恰是广东地方干部所缺乏的。正因为党内不纯,所以不能依靠他们来搞土改。而且,他们还反对领导机关搞土改。这种代表地主阶级思想的具体表现,和领导上右倾思想结合起来,就使问题更为严重。(三)剑英同志是一向最英勇地站在阶级斗争最前线的。如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广州起义;长征时的反张国焘斗争;抗日战争时期的对国民党的斗争,都为党立下了很大的功劳,为我们所钦佩敬仰。但剑英同志没有直接领导过群众的阶级斗争,加上思想方法上易于从一般概念出发,缺乏深入的思考与研究,抓不住问题的本质。方方同志也是很老的干部,但也缺乏领导群众运动的经验。据我所知,方方同志在内战后期虽做过一短时期闽西省委的代书记,但这时土地革命已近尾声,以后的3年游击战争主要是军事斗争,也不可能深入发动群众,得到群众的教育和锻炼。叶、方两同志自己对土改既缺乏经验而又不能很好执行中央和中南的指示,特别在土改问题上对中南很不尊重,这就使得易犯错误与犯了错误而不能及时得到改正。)   最后关于责任问题。我认为从下决心,决定方针来说应由分局负责,亦即由剑英同志负主要责任。因为只要剑英同志下了决心,南下干部、大军干部都会动员起来。即使方方同志一人思想不通,问题也可以解决。从这次会议来看,地方干部也并非全是盲目的,有许多同志对分局的右倾是不满的,他们是也会跟着正确方针走的。当然,方方同志在土改问题上的右倾思想,以及包庇恶霸和发出一些丧失阶级立场的言论,其错误是特别严重的。加上他地方主义思想的作祟,对中南指示采取抗拒态度,作为个人来讲,方方同志所负的责任是很大的。还有关于中南局和华南分局之间的不融洽问题,大家都认识到就是在土改和地方主义两个问题上的原则分歧,而中南局是正确的,只是所采取的方法有缺点,邓老在中央已有检讨)主要是照顾太多,转弯抹角而没有把问题摆在桌面上来谈,没有开展带原则性的斗争。这—教训应为我们所记取。 ## 第二、关于地方主义问题(略——编者)   来源: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广东省档案馆编印:《广东省土地改革运动史料汇编(1950年—1953年)》, 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