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土地改革复查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裴孟飞在河南省委扩大会议上的发言   <中共河南省委第三副书记、裴孟飞> ## 一、情况与要求。   情况:   甲、地区大,人口多。土地改革复查乡共有9000个,占全省乡数的三分之二。人口2100万。从地委、市委来说,除许昌外,全部都涉及到了。   乙、工作基础多数是好的,但不平衡性很大,存在的问题还很复杂。从地区上说,原估计三类乡占20%左右,现在加上变化,一般上升到30%左右,个别县有的到了50%。以30%的比例计算,只三类乡就有2700个,消灭这2700个三类乡,就是很大的任务。而且即一、二类乡也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后进村,后进片。从群众组织程度与觉悟程度上说,农民大多数参加了农协,一般占应组织的80%,但有些是报了个名,有些是盲目参加的,甚至有的是被迫参加。真正有土地改革觉悟的,即发动到自觉自动的反对地主阶级的,一类乡占应发动数的50%左右,二类乡占30%左右,就是说后进层很大。从敌人打击程度上说,各类乡对敌人都有打击,但程度不同。从地主阶级来说,一、二类乡基本上打倒了,三类乡基本上没有打倒,这是一方面。再者即便好的乡村敌人仍有活动,且敌人斗争策略改变了,暗杀、放毒、放火等硬的手段仍有,但不是主要的。敌人主要是依托后进乡、村、片、层,着重用软的手段,如收买、利诱、拉拢、美人计等等。有的群众与干部已上了地主的当,有的乡的领导实际上已为地主阶级所篡夺。正在敌人改变了斗争策略的时候,我们领导上产生分散不抓中心,漂浮深入不下去的偏向;基层干部则发生了脱离群众,主要是脱离后进层的偏向。因此往往内部与外部问题混淆不清。这就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也就提岀了迫切的要求集中与深入。   丙、从干部方面看,各级领导是有经验的。但从成员上说,是有变化的,有的变化还是很大的。老的骨干减少了,新人员增加了。很多地方成立不起区委会来。据洛阳专区一个县计算,原土改队已有50%调做其他工作,当然,也加进了一批新的力量,省委派大批人下去,但骨干少;没有骨干,就不能很好地发挥力量。再从地委说,成员变化也很大。不少地方县委书记已经调换了。另方面,干部曾普遍存在过骄气松气的情绪,经过整风,一般说来,纠正了。但还是应当注意的。   丁、党的全部工作任务是繁多的,屈指可数的是十项任务,四大中心,各级各方面工作都是很忙的。   以上说明,完成土地改革复查,还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还需要努一把力,需要像指挥作战一样的紧张起来,恢复战时状态,绝不能松懈自满。   要求:   在这种情况复杂、任务重大、各种工作繁忙的条件下,只要我们能坚决执行中央、中南的方针决议,只要能做到集中精力抓住中心工作,与着重深入贯彻放手发动群众大多数。分散与漂浮正是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各级领导上两个突出的毛病,这两个毛病不克服,土地改革复查就不可能搞好。这也就是我要说的要求。   首先要求集中精力抓中心工作。由于最近这一个时期分散不集中的偏向,直接影响到不深入而脱离群众。要做到领导精力主要用于抓中心工作,干部使用,力量组织,主要用于中心工作,就必须反对分散主义、平均主义的倾向。做到这一点,不见得是轻而易举的事,需要经过斗争。要有意识地放松某些次要工作。要深刻领会邓子恢同志关于“发动群众是基础工作”,“基础工作做不好,要受到历史的惩罚”的指示。因而可办可不办的工作不办,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今冬明春省基本上不再开会了。大会不开,小会也需注意,小会开多了,也会影响大局。响应中南局的号召,从省到县,提倡大员上前线,省委首先带头,以便上行下效。提议省委各部、委及省府党组再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向省委作出书面报告。省级各部门,要开的会也要做出预算,报省委批准后才准开。土地改革复查工作的县区,应该一切服从土地改革复查。城市中有土地改革复查任务的,当然仍要大力抓民主改革,这是城市的中心工作,同时要兼顾土地改革复查。这里强调了抓中心,但与“单打一”是没有任何相同之点的。因此,凡是可能与必须结合的工作,必须结合进行。   其次,要求着重深入贯彻放手发动群众大多数。一方面最近一个时期存在的漂浮不深入的偏向需要克服,另一方面复查本身就是个深入细致的工作。为了深入发动必须依靠先进,发动后进。后进乡、村、片,都应从扎正根子诉苦串连做起。在串连的基础上,三种会议(代表会、农协委员会、小组会)要很好地运用。过去强调运用代表会议强调大张旗鼓地宣传政策,这是对的,今后仍须继续贯彻;对组织串连,深入发动也提出了,但强调不够,特别是串连到底不明确。这两方面(大张旗鼓地宣传与组织串连思想发动)要很好的配合。土地改革复查试点中的经验证明,凡是大张旗鼓地宣传了政策的,就便于深入群众;凡是真正艰苦深入,访贫串连做起来的,才能很好地摸清情况,划清界限,群众队伍大,觉悟高,对敌人打得又准又狠;否则,连情况也弄不清,问题也提不出,极易产生盲目的进行土地改革复查,即少数人包办代替群众运动,表现为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不敢放手,致形成工作中形式主义走过场,不解决问题,发生右倾;另一种是放少数人的手,依靠少数队伍作战,结果就提高成份扩大打击面,不讲策略非法斗争等,发生“左”倾。经验证明中南局指示的“着重贯彻放手”的方针,对土地改革复查区更加适时和正确,必须坚持中南局所指示的三大口号、三大步骤,即查田查阶级;民主团结;总结教育;完整无缺地去进行。只有如此,才能弄清情况,划清界限,才能使放手与政策一致,才能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打倒敌人,才能完成土地改革的历史任务,并为国家正规的建设作好群众的准备工作。 ## 二、团结和改造一切好的和较好的乡干部是做好土地改革复查的第一个关键。   从各方面了解,乡干部问题是严重的,但多数基本上是好的,是可以团结和改造的。据镇平、邓县2个县10个乡(一、三类乡各3个,二类乡4个)的调查,共143个乡农协委员,可以分成3种类型:   第一种:工作积极,立场稳,斗争坚决,作风民主,个别多占果实,群众拥护者44人,占总数30.8%。   第二种:成份好,作风不民主,有多占果实与贪污行为,或对一般地主斗争坚决,对自己亲友包庇者62人,占总数43.4%。   第三种:成份或出身不纯,被地主收买而蜕化或为地主派入为地主所掌握,作风恶劣,有严重贪污行为,为群众坚决反对者37人,占总数25.9%。   第一、二两种基本上是好的,占多数(74.1%),从地区上说:一二类乡干部大多数是好的,三类乡干部好的比较少些,且不当政。   其次,发现乡干部的问题是一种很艰苦深入的工作,特别包庇地主的行为,比较难发现。乡干部的问题所以难以发现,不仅是由于乡干部不民主,甚至还打击有意见的群众,使他们不敢说乡干部的坏事,并且是由于从群众角度来看,乡干部的所作所为是县区干部知道的,是“一鼻孔出气”,因此不敢向上级反映。的确有的就是如此,如邓县堤南高乡一个贫农对乡干部提意见,县上工作人员当着乡干部的面对这贫农说:“不念其你是个贫雇农,就枪毙了你。”又如镇平贾庄乡的农民曾有3次因提乡干部的意见或控告乡干部而被区上扣押。其中有一次确系被地主利用,但多数群众并不知道为地主暗中躁纵,而他们对乡干部提的意见又均是事实,区上亦未详辨是非,即加以扣押。因此在这类乡(农民已占优势的乡)群众对干部的意见,从现象上看,超过了对地主的不满,区委开始往往采取自由主义迁就态度,一旦发现问题严重,就很容易采取惩办主义,嫉恶如仇的态度。这都是错误的。   再者,必须正确分析乡干部,从本质上看他出身是否纯洁,对地主斗争是否坚决,与群众是否有一定联系,既要看到他们的功劳,也要看到他们的错误与缺点,分析产生错误的原因,既要看到他们本身的原因,也要看到上级的以致社会的原因。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只看一面不看另一面,均是不合事实的。必须采取分别对待的方针:少数最好的应提高,多数基本上好但有毛病的,应坚决教育改造;少数坏的应坚决清洗。但都须采取群众路线的办法:运动前进行整风训练,使干部开始即能加强或恢复同群众的联系。运动中放手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由群众来最后决定取舍。被地主掌握的乡,主要应深入访贫问苦,同时也应在原有乡干部中进行教育,以便分清好坏,团结改造其中一切好的和较好的分子,一同发动群众,等串连到一定程度,再改造原有的农协委员会。对个别确有严重恶迹的地主代理人,应经过群众斗争,应法惩办。绝不能采取一律依靠或一律清洗的“左”右倾的错误方针。正确方针应是分清好坏,分别对待(提高好的,改造教育有毛病的,清洗坏的,斗争与法办确有严重恶迹的地主代理人),最后由群众决定取舍。   为什么在分配土地后仅半年时间,在干部中就滋长了这样许多严重的问题呢?一是领导精力分散,认真深入抓中心给干部的具体指导很差。二是系统的教育干部也很差。三是在各方面农村还没有形成民主制度与民主风气。鉴于这个教训在土地改革复查中和土地改革完成后,将必须注意解决这三个问题。否则问题仍会发生。 ## 三、如何执行“着重深入贯彻放手”的方针,特别是深入串连后进与妇女,是做好土地改革复查的第二个关键,也是决定性的一个关键。   甲、明确着重深入贯彻放手发动群众大多数的重要性,它同有区别的彻底消灭敌人是不可分割的双重目的。明确深入即是邓子恢同志所指示的“从阶级上依靠贫雇团结中农及其他劳动人民,从地区上逐村逐屋作战,从组织上培养核心建立组织信仰”。深入的办法是依靠先进发动后进,并把访贫访苦组织串连当作第一把钥匙。这一点还需要打通干部思想,让所有参加土地改革复查的干部,明确起来。   乙、克服对着重深入贯彻放手,发动大多数的思想障碍——克服盲目的自满,做到心里有数,纠正歧视后进的观点方法,树立阶级的观点方法。首先要克服盲目的自满,做到心里有数。据我们了解,后进层很大,一般在50%到70%,但一般干部均对工作基础估计高,并无确实调查,所以需从查情况中认真查清一个乡内真正自觉自动的反对地主阶级的群众有多少,后进的有多少,有多少积极分子,他们的思想作风特点是什么,他们能联系多少群众,后进层的情况,及其原因怎样,这样才能克服盲目的自满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实事求是地有计划地去串连启发达到发动大多数的目的。其次,要纠正歧视后进的观点,树立阶级观点,批判那些由于敌我不分所产生的对后进的歧视情绪,对立态度和打击方法,教育干部、积极分子要把后进群众作为阶级弟兄去看待,这样才会有同情心,才会体会他们的痛苦,才能接近他们谈心摸心思,抓要求,进行说服教育工作,直到最后达到发动的目的。各地在这方面是做了不少工作,看起来还不够系统有力,还远没有为广大干部所理解,这种情况绝不允许继续发展下去,必须立即加以纠正。为了纠正这种错误的观点方法需要系统的分析后进层的情况及其原因,并在农代会上当成政策加以讨论。后进层,从阶级上看,不外后进的贫雇中农(男女),原因虽然很多,但主要是由领导和先进层对他们的工作作的不够或方法、态度错误所造成的。从问题上分类来看:一、是担任过干部的农民如息县三里井乡自剿匪反霸以来,曾任过村干部现被撤职的农民有123人,占到全乡人口的8%,至于他们所联系的群众尚未计算在内。这些人一向是被歧视的,土地改革复查中,该乡在职干部先向他们作了检讨承认过去对他们帮助不够,承认他们过去工作中有一定功劳,也指出了他们所犯错误性质和被撤职原因,号召他们重新归队,效果很好,事实上这些人并不都是应该撤职的,也不都是后进的。二、是隐藏地主东西的农民为数很大,商邱分析他们有四怕:一怕交出东西地主再要;二怕赔偿(已用的);三怕丢人;四怕处分。对这些农民应该提出自觉自报、不追不逼。三、是一部分老雇工老佃户(中贫),思想顾虑大,有的怕变天,良心命运观念较深。淮阳42个后进农民的调查,尚有5人怕变天。这些人摸地主的底,发动起来对打倒敌人作用很大。四、是在伪军队当过兵的农民,只要回来后参加劳动为主,即应看成农民,不应当成兵痞。五、是有些男女关系的男女农民,只要不是流氓,实际上它是封建统治下农民的一种恋爱方式,也当成打击对象是错误的。沈邱八区天地庙乡对于上述所谓“落后农民”在“狗腿子”、“死落后”、“包庇地主”、“腐化分子”、“丢队干部”等帽子下不准参加农会的达90人,约占人口5%,其中已被管制的有24人,这是错误的。我们的政策应该是除真正不从事劳动的流氓、兵痞、地主代理人(即狗腿)这些很少数分子外,一般的只要是劳动农民都应当成阶级弟兄对待,不能当成敌人予以歧视、排斥、斗争或乱加帽子。他们如有错误要教育批评,如有罪恶也只能由政府依法办理。六、是妇女占后进群众很大比例。据偃师段湾乡(一类乡)调查,女会员仅占总人口9%,能随着运动到会的不足三分之一,镇平梁营乡(三类)土地改革复查近40天,38个妇女会员中有15个不知自己是那国人,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与虐杀妇女的事件仍在发展,但不少干部仍不过问。根据中央和中南的指示,坚决放手发动妇女参加土地改革复查及其他运动,贯彻婚姻法,为此首先必须批判某些干部的错误观点和态度、树立完整的阶级观点和积极态度,并解除干部思想顾虑,其次,要抓住妇女特殊要求,从扎根串连思想发动作起,调动广大农妇参加土地改革复查运动,再是在农协干部中、会员中进行发动妇女的教育,动员干部和积极分子带头发动自己家里的妇女。最后各级人员检查工作时,必须列为内容之一。   丙、凡是后进乡,后进村、后进片。规定必须从访贫访苦,扎根串连作起,组织到20%,即应发起斗争,但不能停留在20%,应在斗争中、斗争后继续扩大串连到底。后进乡、后进村、后进片的产生,就是因为没有在这里扎正根子,或虽扎正根子但没有串连到一定程度,没有依靠了贫雇、就发起战斗,结果为地主所利用或篡夺。分村分片开展斗争可以启发当地的贫雇自觉自动的进行斗争,避免先进村、片的积极分子包办代替。凡是好的乡,要扩大组织串连到底,当然要依靠先进去串连,串连即是谈心,即是思想发动,如此才能培养骨干树立核心,建立组织上的信任。这时要注意运用三种会议,更充分发扬民主,土地改革工作人员随时要注意培养当地的群众领袖,有了正式组织就应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办法去协助培养,不要包办。干部目的性明确了,思想打通了,组织上再予以规定,加上实际经验不断总结证明,即会逐渐保证贯彻。 ## 四、掌握政策策略,正确执行“彻底消灭封建和区别对待相结合”的方针,是土地改革复查的第三个关键。   彻底打倒敌人同充分发动群众是不可分割的目的,要分析敌人的种类加以区别对待,敌人方面概括起来有四种:一、是逃亡的匪霸地主,其中又分首恶与一般的各类乡均有,应结合公安部门逮捕其首恶分子归案斗争法办,号召一般的回家分田。二、是漏网的,有当权的、有界限不清的,前者多在三类乡村为干部所包庇,应在政治上经济上予以坚决打击:后者经济上应依法没收,政治上如不抵抗即可不斗争。三、是潜伏的会门特务,由公安机关负责在条件成熟情况下搞。四、已打击过的,分不法与守法,反攻与未反攻、彻底与不彻底者,不法、不彻底者,主要在后进乡或后进片,应从政治上经济上坚决打击,特别是反攻倒算分子是打击的主要对象。对守法的不加斗争,经济上依法没收,适可而止。主要精神是坚决打击首恶与不法地主,首先要准,其次要狠,从政治上斗争判刑,该杀的杀,该关的关,该管的管,经济上留生活中必需的一份。在斗倒首恶分子后,地主内部发生分化即应分别对待,对一般的依法处理追欠果实适可而止。对守法的从宽处理,不加斗争,一般不再没收,不追欠果实。   有区别的彻底打倒敌人的决定环节是深入发动群众,只有成为多数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才能做到准、狠,做到区别对待。其次要配合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再次领导上要心中有数,掌握数字,以便控制。最后,为了正确地执行政策,必须加强各级领导的职责,如批准斗争对象与改订成份归区批准,区上就绝不应有不集体研究委之于个别人员或完全不管的现象。   来源:原载1952年1月4日《河南日报》;转载于《土地改革重要经验与文献汇编(续辑上册)》, 中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印,195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