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仲如给习仲勋的报告   <西安市市长、方仲如>   今天接到你的来信后,立即通知各单位迅速调查各单位打虎队,在打虎战斗过程中间违犯打虎纪律的各种现象,并把你的来信印发给各单位的领导同志。市府专派干部18人分别到各打虎队深入了解违犯打“虎”纪律的情况。下午3时至5时,各单位领导同志及专派干部来市府汇报,兹将汇报结果,分别统计报告如次:罚跪25人,打15人(有的打了一个耳光,有的打了一拳,并非哄打),罚站17人,站凳子11人,车轮战7人,举手8人,脱衣服5人,唾面1人,站砖1人,卸证章1人,翻穿衣服1人,推1人,抓发1人;群情激愤时,呐喊、助威、叫骂,是带普遍性的,如骂“死狗”,“顽固”,“不要脸,贪污分子要钱不要脸”;把绳子甩在坦白人面前说: “不坦白便要捆”,“不坦白要枪毙”等简单急躁办法,进行威吓等。这种违犯政策,违犯纪律的现象,在10号以前是比较严重的,10号以后曾一再用通报和会议方式进行批评纠正,但个别打虎队仍有发生者,各单位也随时纠正中。   在汇报之后,我们再度指出:(一)违犯纪律的行动,必须立即纠正;(二)必须说明道理,不要因此影响群众打“虎”情绪,必须将“老虎”坚决打到底;(三)必须严加防范,不要发生意外——“老虎”自杀和行凶。   经过你的指示和我们的立即检查纠正批判,估计这种违犯纪律的行为可以得到纠正。   注:1952年2月15日,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习仲勋在一封来信上批示:“西安市级在‘三反’斗争中违犯纪律现象是十分严重的,这对‘三反’运动是一个很大打击,请各同志看此信后,都严格地检查一下自己机关内有无此种现象,并切实加以纠正为要。”当天,方仲如向习仲勋写了检查后的这个报告。   来源:原载1952年2月25日《西安工作》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