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关于在私人企业中工会机关的三反不应妨碍企业五反问题的指示   <刘少奇>   (华东局、山东分局并转苏北区党委并告各中央局、分局转各省市区党委:)   (一)兹将山东分局三月九日关于五反斗争中工会工作的意见[1]和苏北区党委三月十九日关于在私人企业中不应进行三反的报告[2]以及华东局对于以上两个报告的指示[3]发给各地参考。   (二)在公营企业中应该进行三反,在私人企业中则不应进行三反,而应进行五反,中央早有指示。但扬州市委和总工会仍在私人企业中进行三反,这种错误在各地亦可能发生,望注意检查。   (三)在私人企业的工会工作人员中是应该进行三反的,但不应因在工会中进行三反而妨碍私人企业中的五反。这些工会机关中的三反,主要的应在五反之前或五反之后进行,时间可根据各企业五反进行的情况来决定,不一定规定为先工后商,先大后小。在五反之中,工会应以全力在党委领导下进行五反,并在五反中随时撤销那些业已发现的资本家的走狗和障碍五反运动进行的工会工作人员,整编工人的队伍。   (四)在不少的车间工会组织中有贪污会费及捐献款项等事实,如有这类事实存在,工会机关中的三反应扩大到车间工会组织中去,以便清除这类事实。在三反中发动工会会员去反对工会工作人员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错误,是必要的,但不要在工会会员中去进行三反。因为各地工会组织中党的领导一般很弱,各地工会机关特别基层工会机关的三反,应由各地党委密切地加以掌握,以免发生偏差。    中 央三月廿九日   根据刘少奇手稿刊印   (注释)   [1]指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一九五二年三月九日发给所属各市地委并报华东局、中央的关于五反斗争中工会工作的意见,其要点是:(一)党委要注意加强对工会的领导,除在工会系统坚决贯彻三反斗争,反击资产阶级对工会组织的侵蚀外,必须领导工会组织发动工人群众参加五反斗争。在省市工会领导机关,除进行三反斗争外,还应抽出一部分力量参加五反斗争。店员工会和私营工厂工会,应动员广大职工参加五反斗争,并注意整顿纯洁自己的队伍。(二)教育干部明确认识在城市五反斗争中,只有依靠和发动整个工人阶级,才能取得彻底胜利。职员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必须争取职员,才能团结工人阶级的整体,战胜资产阶级,这是一个五反胜败的关键问题。争取团结职员的工作,必须用极大力量去做:(三)发动工人群众参加五反斗争,必须以工会为主组织力量,以行业、厂、店、街道为对象,同资方开展面对面斗争,揭露资方一切违法行为。但劳资见面必须具备党委领导、工会出面、政府支持,大多数职工已经发动起来并掌握部分材料,掌握说理斗争和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诸项条件。(四)在五反斗争中,要注意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目前工会组织大体有三种情况:一种是组织较为纯洁的,要注意清除个别坏分子,巩固扩大队伍。第二种是领导干部被腐蚀而变质的,应从整顿组织人手。对被资本家“派进来”或“拉出去”的“坐探”,坚决加以清洗;罪恶重大的,应给以法律处分;对一般受资本家欺骗和利用,情节不甚严重而可救药的分子,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并要其检讨认错,争取其思想归队。第三种是基础薄弱甚至是空白的,则要在运动过程中培养积极分子,扩大与建立组织。五反斗争结束后,要在基层工会机关开展三反斗争,查会费、查劳保基金、查举办的福利事业、查干部和资本家关系等,反对一切贪污浪费腐化堕落观象,但要注意不可把斗争扩大到车间工会或工会会员方面。(五)五反结束时,可自下而上进行总结,对有功的模范积极分子加以表扬,并适当地吸收他们到基层工会领导岗位;对丧失立场,表现不好者,进行教育批评,指出其前途;对确属资本家走狗,已成为阶级叛徒者,必须清洗。同时,应大量吸收会员,壮大工人阶级的组织。   [2]指中共苏北区委员会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九日关于私营工厂应首先搞五反问题给所属各地市委并报华东局的电报。其要点是:(一)扬州市五反指挥部派工作组去一些私营工厂开展五反运动时,发现这些厂错误地搞三反运动,达两个月之久,结果造成工人内部互相怀疑、互相挤逼的严重混乱现象,放松了揭穿资产阶级严重违法行为的斗争,甚至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所造成的罪恶归咎于职员、工人所为,使资产阶级在旁边看笑话。(二)我们认为,私营工厂应该首先搞五反,以揭露和斗争资产阶级的行贿、偷漏税、盗窃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违法行为为中心,如果同时展开三反,不仅分散力量,并有可能混乱斗争目标,掌握不好即容易为资本家乘机利用。在五反运动未结束前,基层工会的主要任务应是加强对干部与会员的阶级教育,划清思想界限,初步整顿工会队伍,团结职工群众,开展对资本家面对面的斗争,并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打击资方对五反的抗拒和破坏。关于工人内部问题及工会本身三反问题,可在五反运动结束后再根据华东局的有关指示进行。   [3]指中共中央华东局一九五二年三月十六日给山东分局并告所属各省市区党委并报中央的对山东分局关于五反斗争中工会工作意见的指示和同年三月二十五日给苏北区党委并山东分局、所属各省区市党委并报中央的不应在私营工厂职工中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三月十六日指示的主要内容是:基本上同意山东分局关于在五反斗争中工会工作的意见,但其中第四项关于在五反斗争结束后基层工会机关开展三反斗争一节,在私营企业执行时必须慎重考虑,特提出以下意见:1.在五反运动没有结束以前,基层工会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干部和会员的阶级教育,划清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初步整顿队伍,团结全体职工群众,开展对资本家面对面的斗争,并号召一切有毛病的干部在五反斗争中立功赎过,取得群众的谅解,借以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打垮资产阶级的抗拒和破坏。2.在五反运动尚未开始的地方,对基层工会的干部进行一次初步的检查和整顿,重点要放在思想归队和交待同资产阶级的关系方面,不要泛泛检查,争取及时投入五反斗争。3.在五反运动已经或正在展开的地方,基层工会应全力领导五反斗争,但在斗争中必须有意识地了解情况,考验干部,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为今后进行三反做好必要准备。4.在五反运动结束以后,必须结合私营企业的民主改革,在基层工会中系统地开展三反运动,以彻底整顿工会组织,保证工会对资本家的监督作用;但这一工作必须强调有领导有秩序有重点地进行,必须坚持自上而下、先工后商、先大后小的原则,同时必须在取得典型经验后再行推广。三月二十五日指示的要点是:私营工厂中所要开展的是以资本家为对象的五反运动,而不是像国营工厂一样在职工中开展三反运动。否则,在客观上就会形成我们帮助资本家来整职工,模糊了五反的目标,混乱了自己的阵营,妨碍我们充分发动与依靠私营企业广大职工向资本家进行斗争。苏北区党委令扬州市一些私营工厂停止在职工中搞的三反运动,转向五反斗争,是必要的和正确的。至于私营厂基层工会中的三反运动,应在适当时机有系统地进行。凡五反已开始的城市,应集中力量先搞好五反,把基层工会三反推迟到五反结束后,结合私营企业的民主改革来进行;凡五反尚未开始的城市,则可抓紧先搞基层工会三反并以之作为五反准备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但不论先搞后搞,均须严防把私营企业中基层工会的三反与国营企业中的三反相混淆的偏向。   来源:《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四册(一九五二年一月——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档案馆,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