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少奇在七届四中全会上的结论   <刘少奇>   以下再没有人要发言了,全会的讨论,现在结束。   我同意周恩来同志的发言〔1〕、陈云同志的发言〔2〕、朱德同志的发言〔3〕以及其他许多同志的发言。   我们的全会,在经过详细的讨论以后,所有同志的发言,都一致地表示同意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同志委托我向全会所作的报告〔4〕,并同意根据毛泽东同志的建议而提出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草案)〔5〕。在各同志的发言中间对目前党内的一种最危险的倾向,对于危害党的团结的言论和行动,进行了严肃的原则的批评;同时,在每个同志的发言中又都进行了自我批评,过去犯过错误应该进行检讨而没有进行检讨的同志,在这次全会上也进行了检讨。这样,就使我们这次全会充满了自我批评的空气,可以说,我们这次全会是一次自我批评的会议。这是一种很好的、值得欢迎、值得庆贺的现象。   经过这次会议,我们大家的政治觉悟和警惕性必定大大地提高一步,极端危险的妨害团结的骄傲情绪必定大大地减少,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团结必定进一步地巩固起来,因而就保证了以中央委员会的团结为核心去团结全党和全国人民,为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6〕、为建设我们国家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进行胜利的斗争。从我们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我们这次中央全会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次会议。   应该指出:在会议中有个别同志对自己所犯错误检讨的还是不够的,但是所有发言的同志都遵照毛泽东同志所建议的我们这次全会的方针,没有对这些同志展开批评。毛泽东同志对这次全会方针的建议的目的,大家都是了解的,就是要等候犯错误的同志觉悟,而不是要把矛盾隐藏起来,不是要把某些同志所犯的错误掩盖起来。因此,犯了错误的同志应该懂得:错误是必须改正的。错误既然犯下来了,可不可以不改正呢?那是不可以的,是必须改正的。   为要改正错误,就必须揭露这些错误,必须取得其他同志的帮助,而不能把错误隐藏起来,不能拒绝其他同志的帮助,不能讳疾忌医。   党对于犯了错误的同志是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的。毛主席领导的党,过去对犯错误的同志是采取这样的方针,现在也是采取这样的方针,将来还是采取这样的方针。即使犯了极其严重的错误,只要还有改正的可能,改正的可能性还存在,那末党也还是要采取这种方针——“治病救人”的方针的。因此,犯了错误的同志必须在党的这个方针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把自己的问题弄清楚,改正错误。只有把自己的问题弄清楚,才能改正错误;问题弄不清楚,弄得很混乱,那是不能改正错误的。把自己的问题弄清楚了,错误改正了,然后才能卸掉包袱,自己也才愉快,才能很好地在党内、党外进行工作。为了自己,为了很好地进行工作,为了卸掉包袱,为了使自己愉快,更重要是为了党,把问题弄清楚,改正错误,是完全必要的。对于凡是能够改正错误的同志,党是没有不欢迎的。这种态度就是我们这次全会大家一致肯定的态度,是我们这次全会的态度。   根据刘少奇审定件刊印。(有手稿)   (注释)   〔1〕指周恩来一九五四年二月十日在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的发言。这个发言节录以《增强党的团结,反对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为题,收入《周恩来选集》(下卷)。   〔2〕指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政务院副总理陈云一九五四年二月十日在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的发言。这个发言节录以《高级领导人要提高革命觉悟》为题,收入《陈云文选》(第二卷)。   〔3〕指朱德一九五四年二月六日在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的发言。发言要点是:党内要大大提倡团结。历史一再证明:当着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都团结一致的时候,党的政治领导作用就能充分地得到发挥,革命事业就大大地向前发展;反之,党的政治领导的作用就削弱,革命事业的发展就受到损失,受到挫折,以至于失败。我们应当在《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的指示下,提高阶级觉悟,清除那些不健康的现象,增强党的团结。   〔4〕指刘少奇一九五四年二月六日在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所作的报告。见本书《为增强党的团结而斗争》(一九五四年二月六日)。   〔5〕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决定起草《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该决议于一九五四年二月十日在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通过。见本书《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一九五四年二月)。   〔6〕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见本书《在纪念列宁逝世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日)注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