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一川在云南省委扩大会议上关于郑伯克所犯错误的初步总结发言   <中共云南省委第二书记、于一川>   我根据省委的讨论并受省委的委托,作关于郑伯克同志所犯错误的初步总结发言。   这次会议是在经过整党,全党的觉悟水平有了提高,基本上克服了地方主义和干部初步学习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基础上召开的。会议集中地揭露与批判了郑伯克同志严重的地方主义与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错误,不仅教育了郑伯克同志本人,同时也教育了我们每一个到会的同志。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的觉悟水平,彻底肃清地方主义残余,增强党的团结,使省委能够顺利地率领全体党员,更紧密地团结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周围,为胜利地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而斗争,将起极为重要的作用。这是在云南省党组织的历史上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   我们的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在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正确领导下建立和发展壮大起来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工人阶级的最高组织形式。党是战斗的整体,“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全党在统一思想、统一组织、统一纪律之下的团结一致,是我党的最高原则。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指出:“没有这样坚强的集中的党,便不能应付革命过程中长期残酷复杂的斗争,便不能实现我们所担负的伟大历史任务。”“党的团结,工人阶级的团结,劳动人民的团结,全国人民的团结,是革命胜利的基本保证。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最基本原理之一。”因此,每个有觉悟的党员都应该像保护眼珠一样来保护党的统一与团结,和一切破坏党的统一团结的现象进行斗争。破坏党的统一与团结,就是破坏党的根本原则,破坏党与人民的根本利益。   郑伯克同志的许多错误,首先是集中地表现在他从根本上破坏了党的根本原则的严重恶劣的地方主义方面。在郑伯克同志的历史上,从他参加革命时起,组织观念一直是很薄弱的。不尊重组织、对组织闹意见;以后,随着他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发展,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就形成了他的严重的地方主义。这种地方主义思想与活动在他是一贯的,只是在不同的情况与不同的条件下,有其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活动方式。从同志们所已经揭露的和他自己所承认的历史事实,他的地方主义的表现,可分为如下四个时期来说:   一、一九四九年七月滇桂黔区党委成立前后一段时期。那时是在革命胜利形势下,成立滇桂黔边区党委是为了统一领导、统一力量,以便更好地配合人民解放军,解放西南。当时在敌后保证斗争胜利的主要条件之一,是党的团结与统一,因此经中央批准成立区党委统一领导云南的工作,这是正确的。郑伯克同志作为一个党员与领导干部之一,应该认识此点,应该从党和革命的利益出发,严格遵守党的原则,率领自己所领导的干部热烈地拥护并服从区党委的领导,严格执行区党委的指示,在区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因为这是党的最高利益。至于当时区党委的领导是否有缺点,可以在党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以解决,而拥护区党委则是基本原则问题。但郑伯克同志却采取了完全相反的立场和做法。他凭藉着自己所谓“本钱”(应该说这是贪天之功,据为己有),进行了公开的分裂活动。脱离区党委领导,自己个人发号施令,自搞一套,在干部中散布破坏区党委的言论,公开打击区党委的领导威信,从而隔绝了大部分地方组织与区党委的联系。在这段时期内,除了未安上另外的名义以外,郑所领导的地区,实际上已经成为脱离党脱离中央的“独立王国”。他制造并利用了干部的盲目性,从根本上破坏了党的组织原则。再加上他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思想本质,同时也就完全抛弃了党的政治原则,在政治上他所执行的,在许多问题上是与中央路线相违背的。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总路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这是谁都知道的。但郑伯克同志在他脱离党的领导搞其“独立王国”的时候,在许多方面是直接违反这条路线的。他在与资产阶级合作中,不坚持工人阶级的领导权,和资产阶级没有界限,不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不依靠工人阶级与农民,把利用敌人阵营内部的矛盾变成了依靠,和封建主义妥协。这是资产阶级的路线。这条路线贯串在他建党、建军、和统一战线工作的各个方面。总之,组织上的极为严重的地方主义、分裂主义的活动,和政治上的右倾机会主义,是郑伯克同志在这一段时期各方面错误的实质。   二、一九五○年初陈赓、宋任穷率领人民解放军进军云南及其后一段时期。当时区党委根据西南局指示所作的会师指示是正确的。郑伯克同志作为一个党员和一个领导干部,应该坚决执行这个指示,教育和领导干部坚决拥护中央,积极准备迎接解放军与协助解放军彻底歼灭残余敌人;应在宋、陈为首的省委领导下,做他所应做的工作。但郑伯克同志根据其一贯的地方主义,仍然采取了完全相反的立场与态度。他违背中央指示,乘大局已定而宋、陈未到的重要时机,到处搭架子、搞接收,同中央抢地盘;擅自组织大规模的游击队入城仪式,企图先中央而接管昆明;在宣传上是极力抬高个人威信,擅自出版“云南人民日报”,在他亲自写的“发刊词”及社论上大肆宣传地方主义,擅封“将军”(其中有的且是叛徒),而对解放大军则只字不提。其思想实质,是抵抗大军入云南;在事实上抵抗不了时,则企图把统一整体的党降为“股份公司”,而使自己成这个“公司”的“大股东”。为了上述目的,在四野、二野部队急进滇南堵歼南逃残敌,急切需要游击队配合并与他建立联系的紧急时机,他竟按兵不动并多次拒绝联系,致使地方武装与大军取不到联系而自己打自己,实际上为敌二十六军第八军造下了空子,造成残敌逃窜国外的一项条件,这是后来国境线上长期后患的原因之一,他对以宋、陈为首的省委是不尊重的,采取消极态度。省委成立后,还有一个时期保留电台,窃取地下党的经费,利用党的“团结第一”的方针,继续进行他的地方主义活动,这和一个党员所应采取的立场是完全相反的。   三、一九五一年初步整党期间。这里应首先肯定,云南整党是在中央、西南局领导下、在省委直接掌握之下进行的,因而取得了重大的成绩,提高了党的水平,基本上克服了地方主义,初步纯洁了党的组织,加强了党的战斗力。也应该说明,郑伯克同志是参加了整党的领导,做了一定的具体工作,在整党中是起过一定的作用的。但是从郑伯克同志的思想和活动上检查起来,是有问题的。他同意与参加整党的领导工作是被迫而不是自觉的。作为一个党员,作为一个原地下党的组织的领导干部,当一旦发现党的组织的严重不纯之后,应该立刻深刻地检查自己,主动地沉痛地反省自己。应该在省委领导下,团结原地下党的骨干,积极进行整党。但是郑伯克同志不是这样,当地下党严重不纯的情况已经明显地暴露出来,当西南局、省委负责同志一再提出这问题时,郑伯克同志并不理会。直至中央直接指示,少奇同志亲自交代之后,郑伯克同志才被迫同意与参加整党。由于他的地方主义思想并没有解决,不作深刻的自我批评,在整党中仍进行地方主义活动,常对干部说:“你们不检讨我不好交代”,“你们检讨好了以后工作分配由我负责”。这是露骨地说明了:当郑伯克同志认为“三分天下有其一”已经发生问题时,就设法保存更多的“股票”,企图缓和山头之间的矛盾,以便统一各个小山头成为以他为首的大山头。为了这,他对干部使用有拉有打的办法,他认为可缓和者缓和之,该打击者打击之,这是十分卑劣的资产阶级手法。应该说,这一时期郑伯克同志对省委表面上是尊重的,表面上看,组织上是解决了一些问题,但由于不是从思想上解决,所以组织上的解决也是不彻底的,不能不只是表面的。   四、整党之后至目前。这期间省委宣布初步整党结束,基本上克服了地方主义,他就误认为省委放松了对地方主义的警惕;同时他又利用了党对他的爱护,如分配他做更多一些的工作。在这种新的条件下,他的地方主义就又有新的活动花样。在某些干部中继续散布地方主义情绪。如宁洱假案,他以为是地委有意整地方干部,支持了一些地方干部的地方主义情绪,企图继续在党内制造不和。(假案事件必须处理,这是对的,但采取郑伯克同志这种态度则是错误的,省委并不认为那是地委故意整地方干部。)在新的条件下,郑伯克同志钻党的空子来保持地方主义的地盘。例如青年团就是他努力加以保留的地方主义阵地,两次拒绝党往青年团省委派干部,利用青年干部的水平低和盲目性,经常脱离或歪曲省委的指示去进行个人活动,以致省委的领导不能贯彻,他个人威信则大为“提高”。   从以上历史看,郑伯克同志的严重的地方主义的思想与活动是一贯的,只是在不同条件下运用不同的活动形式。在第一、二阶段,确实像一个政治野心家的样子。但应该指明,搞地方主义的客观条件对他是越来越不利的,市场越来越小,所以虽然郑伯克同志的地方主义思想没有解决,但搞地方主义活动不可能越来越发展,而是不得不步步退却。这不是郑不愿意发展,而是党的力量和客观条件的限制。由于受限制,所以近来就表现对政治冷淡,努力追求资产阶级的个人享乐,在生活土更加腐化堕落。耍女人、上馆子、游山玩水成为他主要的生活和“安慰”。   从以上一系列的事实看,郑伯克同志是怎样严重地破坏了党的团结统一的原则。这不是一般的组织观念不强,也不是盲目的山头主义,而是严重的恶劣的地方主义。这种地方主义损坏了党的战斗力,损害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其次我说到这种地方主义的思想根源,他的严重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思想本质问题。   “共产党员除开清楚地确定他共产主义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之外,还必须清楚地确定他个人的利益与党的利益的正确关系。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是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部分的利益服从整体的利益;暂时的利益服从长远的利益;民族的利益服从世界的利益。”“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都要估计到党的整个利益,都要把党的利益摆在前面,把个人问题、个人利益摆在服从的地位”。但郑伯克同志不是这样,他有相反的原则,即个人利益第一的原则。为了个人利益,可以牺牲党与人民的利益,可以利用党欺骗党以及用其他卑鄙的办法以达到个人目的。他不是无原则,是无党的原则,而有资产阶级的原则。资产阶级的本质是唯利是图、享乐腐化、损人利己。“剥削者以妨害别人、使别人破产为发展自己的必要条件,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使别人受苦的基础上。所以剥削者相互之间不能有真正的坚固团结,不能有真正的互助,不能有真正的人类同情心,而必须进行阴谋诡计,暗害人家,利于别人倒台破产。然而他们又不能不说假话,不能不装作假圣人与‘公道的主持者’在大家面前出现。这是一切没落的剥削者的特点。”(论共产党员修养)郑伯克同志正是表现了这种特点。他在思想上以至生活作风上浸透了这种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原则。   首先,他极为缺乏对人民大众的同情心。在广大工人、农民、学生以至党的干部遭受敌人残酷迫害时,他无动于衷,对工农群众极无感情,连对他自己的妻子孩子,也是采取了一种极不能容忍的冷酷态度,这正是资产阶级的特点。   其次,不论在党失败的紧急关头或在胜利的紧急关头,他所孜孜以求的还是他个人的不可告人的目的。“七、一五”千余学生与党的干部受敌包围迫害,党处于危急关头,他束手无策(其实是不想办法),而集中考虑和全力以赴的是接出他所追求的一个女孩子,千方百计、丑态百出,以达到他的个人私欲的目的。在多次重要关头,总是损害党的利益,以满足他个人的卑鄙欲望。在胜利的关头,他考虑的也不是党和人民的利益而是抢“股票”。   此外,他对党极不老实,作风极不正派。对干部是打打拉拉,进行欺骗;对领导是阳奉阴违,两面三刀,对省委讨论问题常不表示意见,执行中却打折扣;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看风转舵,一切以个人利益为中心。在生活上,努力追求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对这一套他非常细致,煞费苦心,而对党的事业,却粗枝大叶,不负责任。在男女关系上,喜欢不正派的女人,讨厌正派同志,不理会党的警告和干部群众的抗议,在受了处分之后仍然乱搞。总之,郑伯克同志的人生观不是共产主义的,而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他完全陷入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泥坑而不能自拔。他的严重的地方主义的思想基础,就是这种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他所以在党的教育下,对于自己的错误表现那样“顽强”,除了“有恃无恐”之外,主要就是由于他的资产阶级思想是根深蒂固地统治得很严密的,排斥任何无产阶级思想,以致党的教育一点到不了他脑子里去。   下面谈到形成郑伯克同志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社会根源。   郑伯克同志是出身于地主资本家家庭的知识分子。二次国内战争初期,凭着民主革命的热情参加了共青团,但参加后未沿着正确的道路——按党改造知识分子的道路前进,而是走的一条歪路。作为党员,最后决定的不是他的社会出身,而是思想(当然成份是重要的),党内有不少非无产阶级出身的人,他们只要认真接受无产阶级思想的改造,是可能成为好党员的。少奇同志说:“加入我们党的人,不只是来自社会上的各阶层,而且是带着各种各色不同的目的与动机而来的。很多的党员,固然是为了要实现共产主义,为了无产阶级与人类解放的伟大目的而来加入共产党;但是还有另外一些党员,就还是为了其他的原因与目的而来加入党的。……这些人,没有清楚而确定的共产主义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不了解共产主义事业的伟大与艰苦,没有坚定的无产阶级的立场,那是很自然的。因此,在某种转变关头,在某种情况下,他们中之某些人要发生一些动摇与变化,也是很自然的。……   “然而,即使如此,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问题。某些人要来依靠共产党,到共产党内来找出路,赞成共产党的政策,总算还是不错的,他们并没有找错共产党。除开投机分子、敌探、汉奸外,我们对于这些人是欢迎的。党纲、党章必须承认与遵守;至于对共产主义及党纲、党章的深入的研究和理解,那在他们进了党之后再来学习,并且根据他们所学习的再去在斗争中锻炼与修养;这样,完全可能使他们变为很好的共产党员。”郑伯克同志入团,也是与此情况相同,问题不在于此,而是在于他不按党改造自己的道路进行改造,却相反的走了歪路。他加入共青团之后,在成都被捕一次,不久出狱,在一九三三年——一九三四年白色恐怖严重时期,郑伯克同志经不起考验,政治上发生动摇,自由脱离组织跑到上海(这段在郑伯克几次发言中都很不老实,而这对他确是很重要的),上海地方组织没有接收他的关系,只在党领导的左冀文化团体内进行工作,直至一九三五年才接收他入党。这段时间内,他没有接受党与工人阶级思想,相反的,接受了上层小资产阶级甚至资产阶级的影响,这影响对他一直在发展。所以,一到新的条件下——在党和资产阶级合作,在革命的胜利形势下,他和资产阶级混在一起了,思想上被资产阶级所融化,形成了完整的资产阶级思想。这是合乎规律的,因为小资产阶级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基本上属于同一范畴,既不按照党改造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道路上走,不向无产阶级缴械,就必然为资产阶级所影响,以致被融化。郑伯克同志曾以地下环境、长期在城市,为其存在错误思想的理由,这是不对的。我们认为城市有大工业,有工人阶级,为什么不接受其影响?地下环境艰苦,应受到更好的锻炼,他那一套理由都不能成立,关键在于自己接受哪一种改造。这点对我们非无产阶级出身的干部是一个重大问题,认识它是很重要的。中央指出:我们现在还采取着和资产阶级联合的政策,而小资产阶级还像汪洋大海似地包围着我们。非无产阶级出身的党员,若不按工人阶级思想来改造自己,发展道路是极其危险的。我们现在学习总路线,划清与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正是为了达到正确改造自己这一目的。这里还要说明,郑伯克同志原是小资产阶级思想,后来发展为完整的资产阶级思想,这不是说前一段就好。郑伯克同志的小资产阶级思想由于没有得到改造,所以一开始就表现为不尊重组织与经不起严重的政治考验。因此,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党员必须按照党的道路进行改造,郑伯克同志的错误的发展道路必须引起我们髙度的警惕。   下面谈到郑伯克同志的错误对党的事业的危害。   郑伯克同志这许多严重的错误,无疑地使党与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更因为他担任着党的比较重要的领导职务,所以损害也就更大。但也应该说明,由于客观的胜利形势和党的领导是正确的,使他的错误所造成的影响和恶果受到限制,所以未能形成更大的危害。云南解放以前全国政治生活中起决定作用的是革命的胜利形势,党中央的高度威信,这种形势对当时的云南也是起决定作用的;加上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努力,所以当时云南的工作是“成绩第一,缺点错误第二”。而郑伯克同志的错误所造成的结果,仅是使党未能获致更大的成绩,而不可能使党的事业遭受失败。即使在区党委时期,郑的错误也只能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里起坏作用,不能从根本上起坏作用。在解放以后,情况更不同,在中央与西南局正确领导下,无论过去的省委和今天的省委,都是忠实地执行中央路线的,这是主要的保证。在省委领导下,郑伯克同志的错误虽长期未得到根本改正,但其活动范围和影响已缩小到更小的程度;在省委的集体领导中,正确方面是主要的、统治的,郑伯克同志的错误不能对省委的正确领导发生重大影响。只是由于他的错误,在党内外群众中造下一定程度的不良政治影响,在省委分配给他个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使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但是即使仅有这些影响和损失,也已足够令人痛心。郑伯克同志必须正视自己的错误及使党由此遭受的损失。   省委对郑伯克同志,一向是坚持教育和团结的。所以四年来一直对他采取耐心等待与热情帮助的方针,这是正确的,虽然这个方针对他个人未起根本的作用。但正因为省委坚持了这个方针,我们才能胜利地进行了整党,达到党的基本团结。但郑伯克同志错误地体会了省委的方针,以为这是党的软弱的表现,他“有恃而无恐”,纵容自己的错误继续发展。这次省委在广大干部的要求下,在少数人帮助的办法已经不能收到效果的情况下,决定召开省委扩大会议,来集中进行揭露与批评,目的仍然是帮助,是为了达到团结。应该说,郑伯克同志在这次会议上的态度是不好的,还有拖过去的打算。初次检讨是抗拒态度,第二次检讨才开始有些转变,表现愿意接受党的教育,愿意正视自己的错误。这种转变如果不是继续玩弄欺骗手段的话,应该认为是好的。我们认为即使仅有一点进步也是应该欢迎的。我们应该在这开始有一点进步的基础上,继续帮助他。   郑伯克同志是个较老的同志,当他还听党的招呼,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时,是做过一定的工作,也有过一定的成绩的。所以只要他不坚持错误到底,党对他还是寄予希望的。我们希望他拿出认识错误的决心和勇气,经得起改造自己的艰苦思想斗争的痛苦过程,虚心接受党和同志们的教育帮助,认真地从实际斗争中改造自己,以使自己能从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泥坑里拔出来,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继续为党工作并希望全体同志能体会省委这种精神,遵循毛主席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和斗争,达到团结的目的。   总之,郑伯克同志的错误是严重的,但只要郑伯克同志不最后自绝于党和人民,我们还要本上述方针尽最大努力来挽救他,只要错误仍然是党内问题,我们仍然要热情帮助他。我们对错误是严肃的,但对犯错误的同志,要热情帮助。当然,最后决定的,还是郑伯克同志自己,决定于他是否下决心认识与改正自己的错误。   希望同志们能体会这个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