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建关于上海市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   <上海市财委副主任、郭建>   (各位同志:)   今天主要是谈谈上海市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一方面汇报一些情况,一方面把市委初步讨论的方案谈一下,里面还包括个人的一些看法。 ## 一、上海市私营商业的情况   上海市私营商业究竟是怎样的情况,现有统计数字还不能说是正确,去年3、4月间,市委曾抽调好几百人摸了二三个月,排了一下队,至第四季度又进一步排了队,但口径方面有所不同,特别是与国家统计局的口径不同,所以只能作为一个轮廓的数字给大家参考。   1、上海市私营商业共有214个行业,总共114000多家,从业人员有539000多人,内包括职工338000人,流动资产共值3万多亿(这是总的情况,包括了纯商业、手工业性行业和服务性的行业)。若分别批发和零售来看,批发或以批发为主的共计11000户,从业人员64000多人,内职工45000人,资金共2万多亿;零售或以零售为主的共计103000多户,从业人员475000人,内职工293000人,资金1万多亿。而零售中纯商业的有71个行业,42000多户,从业人员163000多人,内职工9万多。手工业性的行业31000多户,从业人员142000多人,内职工96000多人。服务性的行业有40多个,29000多户,从业人员169000人,职工有103000多。由此可见,零售中纯商业、手工业性和服务性行业,在职工人数、户数等方面都差不多;大体上各占1/3。而总的来说,上海市私营商业的户数、人数都相当多,也可以说是一片汪洋大海,情况复杂。   2、从公私比重来看国营经济的领导力量:由于各单位口径不同,所以有几个数字,现以统计局的材料为根据。1953年全年总的销售额是641000多亿,内公家(包括国营公司和合作社)335000多亿,占52.38%;私营305000亿(包括行商、摊贩在内),占47.62%。也就是说国营与合作社占了一半以上,这和过去历史上是完全不同的。如以批发情况来看,1953年总的销售额是434000多亿,内公占67.71%、私占32.29%。零售方面则私营比重为大,占79.84%;而国营和合作社共占20.16%。这是全年的情况。   再分开上下半年来看,去年上半年由于商业部门“泻肚子”和新税制的实行对私营商业有利,所以有一个时期全国范围内国营和合作社的比重下降,而私营商业则上升。但上海这一情况不顶严重,个别行业是“公退私进”,整个来说比1952年还是上升。而去年下半年则进得更快,总的经营比重到第四季度时是“公六私四”,批发是“公七私三”,零售基本上是“二八”比例。今年第一季度情况不同了,国营和合作社继续上升,批发不但被我们排除,继续迅速萎缩,甚至一部分或相当数量的接近垮台。零售方面,国营和合作社也较快上升。总的销售情况,公私比例恐怕是七三比例,批发是八二比例以上,这还是保守的估计,不保守的估计可能是八五与一五比例。零售已到三七比例,这也还是保守的估计。而再看看1952年情况,总的销售额中公占44.38%,私占55.17%,批发中私占45.11%,公占54.89%。   3、加工订货情况:   我们商业与工业的联系方面:1952年私营工业产值407000多亿,其中属加工订货、收购包销的229000亿,自产自销的178000多亿。也就是说中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占56.18%。1953年由于全国各地人民购买力提高,国家主要投资于重工业建设,因此私营产值上升为563000多亿,内自产自销238000多亿,加工包销等324000多亿,比1952年增加近10万亿,国家资本主义比重增加到57.60%。这是全年的情况,如分开上下半年来看,上半年由于加工订货工作中某些措施不当而紧缩,因此自产自销比重增大,但到了4、5月份起情况不同,全年生产总值56万多亿中有31万多亿是下半年内生产的,下半年,私营自产自销119000亿,只增加了1000亿左右,而加工、包销的,上半年度124000亿,下半年增加为20万亿,扩大将近八万多亿,这就是说到下半年私与公的比重是37.50比62.50,这样,基本上割断了私商与私营工厂的联系,对保证国营比重和领导以及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很大的力量,全部商品有60%以上掌握在我们手里,有些主要行业则几乎全部掌握。   总之,一方面是私营商业行业多、人员多、资金少而分散,情况复杂,说明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是比较复杂的,而我们经验又很少,所以恐怕比私营工业的改造还要困难。另一方面,解放后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对私营商业进行了利用、限制、改造政策,国营、合作社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也确立了领导地位,公营比重已相当大,特别是通过中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对私营工业产品大部分掌握了,因此使我们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有了必要的、一定的有利条件,这是经济上的条件,其他条件还不去谈他。 ## 二、市委关于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方案   1、关于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和原则:   根据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要求,要通过逐步改造形式达到消灭资本主义商业的目的。但由于私商的面广、量多、情况复杂,所以对私营商业改造的第一个原则,应该根据行业的性质、大小、对国计民生的关系、批发或零售,以及根据国家是否需要,可能等具体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有区别的进行。具体的讲,改造的主要对象,首先应该是纯商业性的行业。手工业性商业的改造主要是经过合作社道路。服务性行业中除了一部分(如近代化交通运输业,大的文娱场所,大的旅馆等)外,其他中小型的在改造步骤上则可推迟一些。而对投机倒把影响较小和一般摊贩等也可推迟,甚至在一定的时期内不进行。如分别批发和零售来讲,为了巩固国营的领导地位,首先应改造纯商的私营批发商业。批发商业中又要分别,特别是经营工业品和主要农产品的批发商要先进行。其次是经营土特产的私营批发商。当然,主要副食品也要先搞。对大中小批发商的改造也要区别对待。根据周总理的指示,要逐步排除大批发商,首先排除有害国计民生的批发商。限制中等批发商,维持小批发商,尤其是维持向国营企业批货的小批发商。对私营零售商业,根据中央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在一定时期内营业额的绝对数字要维持它,不要造成失业。随着人民购买力的提高,经营增加的部分内还要留一部分给他们。谭震林同志指示,经营提高的部分来个“三七”,即三成给私商。总之,第一个原则是要有计划、有步骤、有区别的进行。   第二个原则,实际上是陈云主任所归纳的,对私营商业的改造是“服我管,给你饭吃”。总的政策出发点是私商在服从国营领导下,维持他必要的业务。国家不是背包袱,而是拿他自己的资金来养活自己,更不是国家贴钱来养活他们。这里再谈四个具体政策。   (1)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不管公股占比重大小,怎样的形成,但总要以“我”为主,保证国营对私营商业的领导。   (2)给他饭吃,维持必要的业务:利润方面,对开始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的企业要适当照顾,在一定时期内维持一定的利润。要先宽后紧。如私营米店代销后维持8%的差价,与代销前差不多,不是一下子把它压低,以后在改善经营管理下逐步合理的调整。   (3)人员安排问题很大,原则上应采取负责态度:我们今天是执政的党,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失业人多还是要管他,不能造成社会失业,尽量适当安插,不使之流离失所。如何办呢?一方面在原有机构中要挡一下,不过分打乱,安排下来后再逐步调整,不宜性急。如初步调整中确有一些多余,则应适当处理。如年纪大的而很有经验的可由国营来吸收。谭震林同志曾说,国营公司内年轻小伙子可以调出去训练学工业,有技术的工人则可调到国营公司,一部分则可动员其转业。总之,这问题好谈,具体问题很大,但原则也要确定。   (4)资金的处理:要把闲散资金采取各种形式来控制和利用,防止作为游资来冲击市场。   第三个原则,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应该根据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即根据国家计划结合我们在市场上对私营工商业限制与反限制斗争的要求来考虑整个行业的改造。就是在进行时首先从与计划产生矛盾而急迫需要加以控制改造的行业着手。凡矛盾越大,改造就需要越早。如私营粮商因与计划发生很大矛盾,所以对粮店更须改造,甚至从整个行业改造着手。当然214个行业中纯商与我们矛盾大,而批发商更甚。所以就要成为首先改造的对象,拿我们的计划作为衡量的标准,一句话是要根据国家计划的要求来考虑改造的先后。改造的形式和手段,市委提出原则意见,要在二年内解决与国计民生有关、带垄断性、投机性的大中批发商。第一〔个〕五年计划末了一年,基本上要把批发商解决。对大中零售商或主要行业的零售商也要求在二年内基本上改造完成。我们初步的方案到1957年希望把纯商业(私营)压缩到20%以内,国营、合作社和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各占40%。能否做到还要排队,看情况,把握不顶大。   2、改造的方式:   市委、华东局意见是:应该采取多种多样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要求是把私营商业纳入计划轨道,服从市场管理和国营经济领导,接受工人监督,进行合法经营,赚取合理利润。根据现有情况,大体上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一种是代销或专业代销:为国营公司代销一种、二种或多种品种。专业代销是只准代销国营的东西。这种形式的对象是以零售商为主。   (2)公私联购联营,有些东西国营和合作社难以代替的,可利用私商的人力、资金,国营力量插进去加强领导。在国营的要求下规定品种、价格和数量,这样也可以达到保证供应、稳定市场。   (3)经销:食油就是实行经销,对象也主要是零售商,但是经销和代销究竟有什么不同,还讲不出来,不过油实行经销我们不拿保证金,米代销则要收,有人说食油也是代销,有人说经销是稍宽一些,要保证金是不行的,因为油商绝大多数都是兼营的,总之,两者在本质上的区别还待研究。   (4)批购:实际上等于零售商到国营公司去批货,但稍有提高,批购以后有了计划化,要按我们的规定价格出售,订有合同,按合同办事,实际上批发、经销、代销是根据领导强弱,控制强弱而在程度上有所不同而已。   (5)代购:就是代销的反面,利用他们的钱,根据国家的要求代购,而代购所得全部交给国营公司。   (6)公私合营:对象是大的零售商,有些行业国营一时无法代替而在货源的掌握上有困难,实行代销等形式又有困难的,则采取公私合营形式,如南北货内的黑枣、红枣,代销有困难,不好结账,如我们批给他代销,他们可以把东西再理一下,分出上、下档来,这样也并无害处,但结账有困难,所以南货业中可以选几家搞公私合营,又如永安、先施、三大祥等,职工多、有一定资产的也可以搞。   有一点值得提出的,商业中公私合营决不是主要的形式,这是与工业不同的地方,去年曾去长沙看到那里有长沙企业公司,下面分了十几个营业处,我就奇怪这是什么东西,一问才知道是合营的,但上海不需要有这么大的合营公司,否则不是与国营、合作社造成矛盾吗?所以只能少数的搞,11多万户不仅不必要如此做,并且做了还有很不好的结果,恐怕在商业中,专业代销是比较高级的一种形式。   3、上海已搞的一些形式,这里简单的谈一下:   (1)米的专业代销:   上海私营米商原有1700多家,申请代销共批准的是1498家,还有226户,有的转业,有的停业或不愿干了。批发的有11户,其中4家批准转业或歇业,7家也改为代销店,整个行业实行代销以来,1月份除少数大型户不够开支外,一般的都有些盈余。2月份由于淡季,只有28天,放了三天假,而且在春节前一般群众都已买得差不多,因此私营米商大部分是亏本的。但这不能说明问题,我们合作社营业也下降50%,国营下降40%,而把过去的盈余拉过来,也还是够开支的。这种形式应该说是较高级的。   但在代销后也有些新的问题产生,整个行业资金共220多亿,保证金交了将近50%。剩下资金不多,这里有什么变化呢?代销后成了国营系统下的分支机构,结果发现大店的营业下降,而小店营业则上升,暴露了原有商业网的不合理或不够合理,须加以调整,其次是暴露了代销后还有“五毒”行为,90%是不像以前那样可以囤积投机,但改造的过程也不是昨天的私营,今天就是国家资本主义了,私商唯利是图的本质如不加强控制是同样存在着的,我们检查结果发现违法行为较多,一种是互相竞争,找老主顾与国营抢生意,一种是短秤、掺杂,以次货充好货取得额外利润,另一种是套用资金,每天营业提早结帐,结帐后的营业所得拿去放债等等,总之,这些情况相当普遍,所以应该有所对策。   食油的情况也差不多,因为是兼营的,情况可能更复杂些。   (2)丽华公司的专业代销   丽华是六大公司之一,解放后不能维持,所以就考虑几种方式来解决,一种是直截了当的,把地方让给我们,人员由我们包下来,存货卖给我们,也就是国营搞下来,但考虑第一百货公司过去是采取“吃”的方式,自从对私营工商业提出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私商非常混乱,在这样情况下如果又“吃”一家,那政治影响不大好,李维汉同志说,一方面是对企业的改造,一方面是对人的改造,所以研究后经市委同意来试验一下搞专业代销,但有问题,资本家已经没有资本了,如何合作呢?于是就确定:既然你没有资金,就在利润上来控制你,不过有的养肥他,就是控制其营业额和利润,给他一定的手续费,到目前,三个资本家反映都较好,表现也较积极了,国营公司又派了五人,副经理实际上是掌握大权的,专业代销实质上等于是百货公司开了一个门市部,货物是我们的,计划由我们掌握,价格也是我们规定的,不过是给他们一些手续费,而职工方面也反映说:国营的货又好又便宜,生意当然好,并把丽华看成是国营的自居。代销前每天营业额仅一二千万,现在最高时达1.4亿。春节后平均每天5000万,按照我们的手续费每天要有1亿营业额才能维持,所以还在考虑货源问题和调换一些职工,但我们自己经营的第二百货公司,要每天做1亿营业额,也需要90多职工,所以问题是如何维持营业额和加强其积极性,这样形式的专业代销店,恐怕是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最高的形式,到了一定时候,可以宣布一下改为国营公司。   (3)百货公司与橡胶业通过供销合同关系,初步走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   橡胶商业共有327户,从业人员1245人,内资本家有551人,职工694人。通过供销合约的方式,货物由我们供给,价格是按国营的牌价。   橡胶业的问题说明货源全部由我们掌握后才可能搞这种形式,当我们加工订货尚未全部掌握时,他们搞地下工厂、套购、抬价,通过供销合约的签订,只准向我们进货,以我们价格出卖,整个业由我们掌握了,也基本上割断了橡胶商和地下工厂的联系,初步纳入国家计划,成为国营的一个销售网,当然,问题还是很大,价格还有违法现象,也有变相批发,以次货充好货的现象。   (4)代批形式也搞了一些,还不成系统,主要是蔬菜方面,合作社委托蔬菜场原来的批发商来代批部分蔬菜,像这种行业实行代批是需要的且是可能的。   (5)公私联购也搞了,但此路不通。春节时,谭主席①指示要搞公私联购,而且要搞出成绩来,结果我们搞了几个,买牛、买黑枣等等,但是到处碰壁,华东财委也很支持,打了几个电报,各省委也都同意,但到了专署或县委则又不同意了,市委说还要搞,不要灰心,争取搞些成绩出来。去年公私联购情况这样,原来答应购猪1万头,结果只买到900头,有的地方只买到2头牛,乡下农民叫私商为奸商,说“资本主义又来了!”我们准备再努力一下。   注① 指华东行政委员会副主席谭震林。   以上几种形式还只是创造,还是很不够的。   4、实施的步骤与具体办法   我们认为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根据“需要、可能、自愿”的原则,分别情况、先后来对待。市委的看法是:改造应从国家需要出发。因此,首先要从粮食、油、主要副食品的改造着手,排队和摸底,分别订出改造的计划,经党委批准后再听取私营商业的意见,大体上可以分几类:   (1)统购统销的,如粮食和油首先要搞,目前已经搞了。   (2)主要副食品,因为农村中实行统购统销对城市副食品的供应起了变化,公私比重有了很大变化,而这又是大家日常所需要的,副食品是上海真正的市场,所以作为改造的重点是不成问题的。但这些行业更糟,情况更复杂,猪商业有13个组,就有5100多户,3万多从业人员,而资金则只有150亿,有头肉组、内脏组、牲血组,也有屠宰、养猪的地方,政治情况又很复杂。再如蔬菜地货、水果等业都是什么样的人也有,也是我们改造的重点之一,所以要实事求是,采取多种形式,先批发后零售,稳步前进。如对猪的贩运商要采取公私联购方式,对屠宰场也要加工订货,而对一部分小批发商和大部分零售商则采取代批、批购方式,一般的零售商则是加强行政管理,控制价格。   (3)经营主要工业品、主要农产品或货源全部为国家掌握的商业,如棉布、纸、糖、橡胶,结合加工订货来统盘考虑。   (4)公私合营,现有的公私合营企业要继续总结经验和加强。初步排队结果,上海有公股以及大的零售店(至少是10人以上)有八九十家,如果中央同意和可能的话,拟搞一部分以积累经验。   5、对市场的管理和一般商业的安排   一方面是要有计划、有步骤、有区别的进行,但市场也不能不管。因此市委认为对私营商业的改造,是激烈的限制与反限制斗争,必然要在改造的同时大力加强稳定市场的工作。并强调四点:   (1)对内强调统一领导,不能乱放枪。国营加工订货的原则是巩固现有阵地,逐步进行调整,未批准以前不能乱动,批准后才能动手。   (2)对外加强总路线的宣传教育工作,讲清道理政策。   (3)对市场加强行政管理,加强工商界爱国守法教育,通过订定爱国公约来打击投机。   (4)加强对工商界的统一战线工作,培养骨干分子,为进一步改造私营商业创造条件。 ## 三、目前情况与存在问题以及改造中的初步经验   目前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自从明确公开的提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特别是我们扩大加工订货和实行粮食、食油的统购统销,对副食品方面加强掌握,割断农村与城市资本主义的宣传教育以后,上海市场起了相当大的变化,今年第一季度则更为明朗,目前上海处在三个割断的情况之下。第一,是与帝国主义的关系割断了,对外贸易加强控制,因此国际贸易等业有困难。第二,是城乡资本主义关系割断了,私商下乡不得,如猪的情况即是典型例子。61家贩运商一天要经营1000头才能维持,过了春节,目前只有163头,下乡下不了,即使每天1000头,现在也只能维持一半的职工(560人)。第三,是市场与私商的割断,即私营工业和商业间的割断,以上三个割断加上总路线的宣传教育,部队、学校、机关很多订了公约不向私商买东西。国营公司附近的小店生意很好,原因是国营挤不进。社会主义思想逐渐占了优势,稳步改造,实际上是工作赶不上发展的趋势。最近发生困难的有28个行业,特别是货源缺乏,采购困难,加上淡季来临,国营和合作社业务扩大,有的行业已靠吃老本来维持。如蔬菜地货、水果等,有些行业则真正是坐吃,如糖、盐、新药、南货、杂粮油饼、猪、牛、羊、蛋,一部分或不少的已垮了,并且还在继续的发展。   零售商也有些问题,基本形势是合作社营业额上升,国营零售额基本上保持现有水平。根据七个行业的调查(毛巾、肥皂、热水瓶等),去年11月份合作社营业占17%,今年1月上升为32%。国营从17%增加为19%,私营则下降14%左右。但去年一年合作社的点仅发展了15个,有的合作社门面扩大了一些,营业额却加大得很快,原因是一方面有货源,主要则由于总路线的教育,如果不扩展营业,就将脱离群众,所以应该扩大门面,为群众服务。这样,私营商业的营业额比例就下降。零售商不仅在比例上下降,绝对数字今年1月也比去年12月下降3%。要维持绝对数字有问题。第一,合作社的业务既要保证需要,又要保证不把私商挤掉,就要很好安排。第二,货源既要掌握,加工要继续扩大,特别是生产力提高,加工更要扩大,又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分一部分给零售商,也要很好掌握。第三,生产一定要扩大,但自产自销又要逐步缩小,才能防止盲目发展。第四,既要割断农民与资本主义联系,又要适当利用私商,防止生产受影响。以上四点是必须很好掌握的。   最后,几个月以来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中我们有几个体验,看法还很不成熟,希大家讨论指示。   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特点是:   1、改造私营商业的关键在于货源和价格两方面,就是进销要纳入计划,为国营所控制,而价格问题如果不按照国营规定的牌价,那就谈不上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统一于国营价格,什么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都是适用的。   2、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是高级、中级或初级,决定因素有三:   第一,被改造商业是否属于国营商业网中的一个点?是否在不同程度上相当于一个分支机构?是否是国营经济商品流转环节中需要的一个?凡程度上越接近,形式也就是越高级。   第二,决定于国营经济对他所支付利润,如果越接近流转费用资本家剥削越少,形式就越高级。   第三,决定于社会主义经济是否参加了经营管理?如丽华专业代销,因直接派员参加,内部经营就起了变化,而私营米店的代销,对其内部控制就较少。   3、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资金利用问题   工业方面:资本家投资生产的就欢迎,不怕私股比重太大。公股有20~25%已很神气,东北的某厂公股只3%也照样算是合营。但商业中就不是如此,因为商业中有资金的是批发商,也就是我们要排除的对象,总不希望他们钻进来多做生意。另外,国营是大批发,大老板,如何使资金拿到国营这方面来,还没有成熟的意见,所以私营商业资金的利用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除了鼓励转业,投入工业,组织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和收取保证金外,是否还有其他办法。   4、实行整个行业的改造,如批购、经销须提高。   (1)国营公司实际领导力量,参加管理要加强,关键是在区的批发供应站,它是以国营为领导,以合作社为骨干的,加强小组的作用。(国营、合作社也参加)。   (2)实行工人的监督,可组织条条的店员工会,可有粮食的店员工会组织,逐步实行民主管理。   (3)对现有的违法行为,搞“五毒”,不遵守纪律的要“整”。如闸北区某代销店,收远期支票,克扣斤量,放拆息等等,曾四次书面检讨,四次受小组批评,批发站十余次的进行教育,仍犯错误。这种明目张胆,反抗改造的就要“整”。   (4)整个商业网要适当调整。   (5)不仅须指明标价,还要发动群众监督。   总之,社会主义改造是非常复杂的,有着丰富的内容,由于经验没有,有些问题还不明确,希望各位同志在这些问题上多予指示,共同研究。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