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祥“关于十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意见”   <武汉市工商局局长、文祥> ## [文祥的这个初步意见,在1954年11月13日市委常委会议上进行了讨论。根据市委讨论对公私合营计划有所调整。]   根据《中财委(资)关于有步骤地将有10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有关发展公私合营方针:“今后若干年内,积极而稳步地将国家需要的、有改造条件的10个工人以上的私营工厂,基本上纳入公私合营轨道”,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提出我市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大体打算。   (一)改造分三类:我市共有10人以上资本主义工业688户(除拟并入国营厂一户和已停业2户),职工24857人,生产总值16008亿,资产总值3242亿。根据分类排队的结果:一、有条件可经过公私合营改造的372户,占资本主义工业总户数54%,职工15028人,占资本主义工业职工总数61%,生产总值10616亿,占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总值66%;二、经过改造可变为合作社的156户,占资本主义总户数22%,职工5873名,占资本主义工业职工总数23%,生产总值1550亿,占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总值9%;三、过剩、没落、须转移劳动力或其他方式改造的160户,占资本主义工业总户数23%,职工3956名,占资本主义工业职工总数15%,生产总值3841亿,占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总值23%。从上述比例看:公私合营的户数、职工数、产值等比例都是大的;走合作化道路的其职工数比例大,而生产总值比例小;过剩、没落的职工数比例小,而产值比例则大。   经过公私合营改造的企业条件为:国家需要;企业有改造条件;供产销可以平衡;规模较大,设备近代化;有的虽为手工业,但资金多,产品为人民所需要。   经改造变为合作化的条件为:独立劳动者、手工业工人和小资本家组合的工厂;手工业行业户数多、分散,一时为机器代替不了,产品为人民需要;资金少,工人多,设备工具简单,资本家参加劳动。   过剩、没落后劳动力转业的条件为;生产落后,现在或即将为国营企业所代替;过剩、没有原料,和产品不为人民需要;没有资金或资不抵债,利用工厂招牌招谣撞骗。   (二)经过公私合营改造的企业年度计划大纲:   1955年38户,占总合营户10.21%;职工3524名,占总合营户职工23.4%;生产总值4086亿元,占总合营户生产总值38.5%。   1956年70户,占总合营户18.8%;职工4275名,占总合营户职工28.4%;生产总值2430亿元,占总合营户生产总值22.9%。   1957年63户,占总合营户16.9%;职工2632名,占总合营户职工17.5%,生产总值1520亿元,占总合营户生产总值14.3%。   1958年40户,占总合营户10.7%;职工956名,占总合营户职工6.4%;生产总值815亿元,占总合营户生产总值7.7%。   1959年,32户,占总合营户8.6%;职工618名,占总合营户职工4%;生产总值283亿元,占总合营户生产总值2.7%。   1960年,32户,占总合营户数8.6%;职工813名,占总合营户职工5.3%;生产总值421亿元,占总合营户生产总值4%。   1961年,38户,占总合营户10.2%;职工881名,占总合营户职工5.7%;生产总值396.8亿元,占总合营户生产总值3.7%。   1962年,59户,占总合营户15.9%;职工1329名,占总合营户职工8.7%,生产总值661亿元,占总合营户生产总值6.2%。   (三)合营方式:根据我市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单独合营。这主要指规模较大,设备近代化(主要是大厂)和单一的工厂(即一个行业只有一家)。行业大、复杂、小厂多的,先选择其中较大较好的厂合营,扎下据点。   二、合并合营。同性质或生产上有协作依存关系的厂子用此方法。   三、与公私合营厂合营。即与同行业的据点厂或现有的合营厂合营。   四、并入国营厂或基本建设单位。   五、资不抵债的厂子,采取破产清理,抵偿国家债务,由国家接管。   以上第一、第二、第三三个合营方式是主要的。特别是与公私合营厂合营的方式,今后将采用的最多。第四、第五二个方式一般不采用,必要时可根据中央关于破产户的处理规定处理。   (四)干部配备计划:根据过去的经验,干部配备的原则是主要负责干部由政府配备,一般干部及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干部,由原厂内职工中提拔。在质量上,最好是配备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熟悉业务和生产管理知识的党员干部。特别是从同类型的国营厂或公私合营厂抽调作用最大。在配备数量上,大厂一般配备1、2名科级干部和2、3名科员,小厂一般配备一名科级干部和1、2名科员。根据以上原则,1955年至1957年171户合营共需配备正副科长72名,科员100名,其年度计划:   1955年科长8名,副科长21名,科员37名,共66名。   1956年科长2名,副科长28名,科员42名,共72名。   1957年科长1名,副科长12名,科员21名,共34名。   在干部配备的分工上,我们的意见是:正副科长请市委组织部抽调配备,科员级干部由各区委负责抽调配备。   (五)投资计划:1955年到1957年171家合营中,有“五反”退补、公股、合营股、代管股四项合计72家1437亿元,公股插进去问题不大。但尚有几家不欠公款,以及设备简陋需要添补,或者完全没有流动资金,这就必须投入必要的资金。根据“投入少量资金”的方针,结合各厂具体情况,进行排队的结果,除各厂所欠公款拟作公股外,1955年到1957年共需投资223.2亿元,占合营户资产总值9.26%。计1955年104.5亿元,1956年82.6亿元,1957年36.1亿元。   (六)存在的问题:   第一,关于领导的问题:今后几年内,公私合营将逐渐增加,小厂愈来愈多,问题很复杂。其领导管理必须加以解决。我们意见,较大的企业由市属各业务主管局负责,小厂由各区设工业科负责管理之。各区工业科在业务上受市工业局领导。   第二,关于批准权的问题:市的计划经中央批准办理,但是也要给地方一些机动数。凡有代表性资本家的企业,必须经中央批准才能合营,一般的小厂子经市委批准即可。   第三,资金来源与管理运用问题:关于资金来源问题,除计划投资金额由中央拨给外,我市“五反”退补款项估计可收回65亿元现金。依照中央财政部规定,全部用作公私合营投资。另外,各合营企业的公积金也是公私合营资金之一,问题是这些资金如何管理和统一运用,过去在这个问题上不够明确。有的合营企业对公积金的使用带有盲目性,没有很好地实现统一管理。在资金的运用上也有若干混乱现象,有时经过工商工作委员会确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财政局不与支付,有时财政局又将此款拨作他用。我们意见:以上三项资金来源统一由财政局管理,在资金的投放方面则应由工商工作委员会(即财委)负责。   第四,地方工业建设与资本主义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相结合问题。对中小型私营工业企业的改造将主要是联营并厂,否则将无法管理。私营企业并厂首先要解决的是厂房问题。但私营企业现有厂房已破旧不堪,有的根本不合厂房设备,而且大部分厂是无流动资金,新建厂房很困难。这个问题,今后除投资公司投资新建厂房可以解决一部分问题外,主管工业部门,在投资地方工业建设的同时,必须考虑与私营工业企业的改造结合起来,中央规定合营企业改建扩建资金按基建程序办理,因此考虑与私营工业企业的改造结合起来。中央规定合营企业改建扩建资金按基建程序办理,因此这些款项必须作为基建支出。   第五,关于租用方式的问题。我市国营美的食品公司是租用前私营美的食品公司的。其方式是租期三年,每年给予一定租金,资方并同意原牌名上冠以“国营”字样,商标也可以继续使用。对资本家也给予了适当安排。今后国营厂或基本建设单位需要私营厂的将会增加,目前即有华钢等单位需要私营厂,采取这种方式将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