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山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会议上的发言   <曾山>   我完全拥护毛主席十月二十九日在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的座谈会上的指示和陈云同志在这次会议上关于改造私营工商业的报告,完全拥护刘少奇同志、周恩来同志的发言。   党中央、毛主席英明地规定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各种形式,把资本主义所有制改变为全民所有制;不采取没收资产阶级生产资料的办法,而采取向资产阶级实行“赎买”的办法;不是由国家另外用一笔钱向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进行“赎买”,而是在十几年时间里,从工人阶级所创造的利润中分一部分给资产阶级,逐步进行“赎买”。   六年来的事实证明,这个政策和办法是完全正确的。它保证了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保证了城乡人民需要的供应,有利于我们进行有计划的工业化建设和对农业、手工业顺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个政策和办法,不仅对解放后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有极其重大的意义,而且对世界上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人民也有极大的启发和鼓舞作用。因此,毛主席说,不仅我们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具有世界意义,我们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办法也具有世界意义,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党中央、毛主席在六中全会(扩大)作出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以后,紧接着提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全面规划问题,这是党中央、毛主席根据既定方针,进一步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又一个重要步骤,应该引起全党重视,并应该迅速订出全面规划,积极贯彻执行。现在我对城市私营商业全面改造的规划问题,发表一些意见。 ## (一)   一九五五年二月全国财经会议关于安排和改造城市私营商业的决定,已经基本上在全国范围内贯彻执行。据全国三十二个大、中城市的统计:一九五五年八月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营商业(包括城市消费合作社)占百分之五一点五一,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商业占百分之二三点三四,私营商业占百分之二五点一五。这就是说:已经接近半数的私营商业分别纳入了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社会主义性质的商业和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商业已经占领了城市商业零售阵地的四分之三。从行业上来看,关系国计民生较大的粮食、油脂、布匹等统购统销商品,已经实行了全行业的经销、代销,百货、文化教育用品、肉类、烟、酒、西药、茶叶、石油、煤炭等行业也已经全部或大部分实行了全行业的经销、代销;在主要行业中,我们工作的薄弱点,是在蔬菜、国药、杂货和公共饮食业方面。经过了一九五五年春、夏对城市私营商业的安排和改造,私营商业原来经营困难的情况已大大减轻,除上海、天津、广州等大城市由于社会商品零售额续有下降,一部分行业中人多事少,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难外,大多数城市的私营零售商业已经能够维持,不少的商店获得了利润,一部分较大的资本家商店由于资本多、牌子老、地段好、花色品种多,生意做得大,还获得了较多的利润。在安排和改造中,资本家的态度一般是接受改造的,其中有一批骨干分子,还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还有一部分资本家存在着坐待安排的消极情绪,还有抽逃资金、偷税漏税、抬价出售、掺假掺杂、短尺少秤、偷工减料、腐蚀职工,以至开除店员积极分子等抗拒社会主义改造的违法行为。广大店员职工则绝大多数是积极地拥护对私营商业的改造,愿意早日进入国营商店当职工的。他们在改善商店的经营管理、降低费用、监督资本家的违法行为方面,起了大的作用。在资本家商店内部,阶级斗争已经进一步深入;在不少代销商店中,店员职工在国营商业的支持下,已经掌握了或者部分掌握了商店的领导权。特别是在少数商店开始公私合营以后,职工在协助国营商业领导和团结资方、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起的作用更大。在城市私营商业中,除了资本家商店外,还存在着为数很多的小商小贩,他们对经销、代销一般是欢迎的、多数人对组织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的办法是拥护的,有些城市已经组织了一部分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但由于小商小贩为数很多,而又分散,我们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尚未深入,因此,投机违法行为还相当普遍。八个月来对私营商业安排和改造的情况说明:一九五五年二月全国财经会议安排和改造私商的决定是正确的,各地在执行中,虽然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中曾经发生过一些偏“左”偏右的现象,但总的说来是健康的。把私营零售商全行业纳入经销、代销的做法,曾经有效地解决了我们在掌握批发环节以后对私营零售商利用不够、社会失业增加、消费者购买不便等矛盾,并把私营零售商初步纳入了国家计划的轨道,限制了他们的投机活动和剥削范围,为今后进一步改造私营商业开辟了道路。但是从各地的实际经验看来,只采用经销、代销的办法,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商品流转的需要和进一步改造私营商业的要求了。目前各地普遍发生公私比重计划不易贯彻,私营大商店和小商店之间的营业额不易平衡,有些较大的资本家商店得利过多,有些小商小贩仍然不易维持,商业网设置不合理,对私商的政治工作难于进行,许多经营小商品的行业难以归口管理,等等一系列的新问题。所有这些,说明只采用经销、代销办法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客观的需要。这种情况,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提出改造私营商业的全面规划和办法。 ## (二)   根据以上的情况,我认为党中央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政策是十分明确的。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改造私营商业的任务是:如何把这样广大的分散的城市私营商业进一步组织起来,逐步消灭商业范围内的资本家所有制和资本主义剥削,逐步把他们改变成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关于这个问题,必须根据党中央、毛主席的指示和此次陈云同志报告的精神,作出一个全面的规划,并加以贯彻执行。目前社会主义工业建设和对资本主义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正在大踏步地前进,农村中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已经到来,对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必须保证做到与工业、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相适应,务须争取做到不落后于工业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因为只有积极进行对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才能适应今后数年内社会生产力迅速增长、社会商品流转额迅速扩大和人民物质生活日益增长的情况,才能保证城乡间、工农间商品交换的不断发展,保证城乡和新建工矿区的物资供应,保证在许多日用消费品特别是副食品继续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稳定市场物价,安定和逐步改善城乡人民的生活,才能有力地配合对资本主义工业和对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否则,商业工作就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要求,而成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的绊脚石。目前,全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农业、手工业合作化和对资本主义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迅速发展,已经为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客观形势,社会主义的批发商业已经占了市场批发商品总额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社会主义的零售商业已经超过了市场零售商品总额的一半,我们在改造私营商业上,已经具有了强大的物质力量和一定的工作经验。全国国营商店、资本家商店的广大店员职工和多数小商小贩,是热烈拥护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全国的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广大的职工群众和劳动农民,是积极赞助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以上这些,都是我们积极进行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利条件。当然决不能说,在改造私营商业的过程中不会遇到困难。应该看到:改造私营商业,是要消灭剥削,改变所有制,斗争是尖锐的、复杂的,困难是不少的;但是只要我们遵照党中央、毛主席所指示的“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遵照陈云同志在此次会议上报告的六项办法,充分地发动并依靠全体职工努力工作,困难是可以克服的。 ## (三)   对城市资本家零售商店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形式是通过全行业的公私合营过渡到国营商业。这是一种最好的过渡形式。北京市已经有棉布、百货两个全行业公私合营,上海已经有绒线全行业公私合营试点成功的经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包括以下内容:(1)大、中城市在商业局领导下,由原有的国营专业公司担任改造私商、调整商业网和领导公私合营的任务。原来没有国营专业公司的,可以另行成立专业公司。通过专业公司的领导和推动,加上职工的要求督促、工商联合会和同业公会的协助和资本家中间一部分积极分子的活动,把全城市所有的资本家商店全行业组织成为公私合营零售商店。专业公司同时要成为这个城市一个行业或几个行业的国营零售商店(包括消费合作社)、公私合营零售商店、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和私营零售店的总领导机构,并应加强对这些零售商店供应商品的批发业务。(2)资本家所有的资本,包括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在内,一律折价在公私合营商店入股,按股给以固定的股息。公私合营商店的一切赢利,除上述固定股息分配给资本家个人外,其余一律作为国营商业的积累,上缴国库,不再分红。职工福利金和奖励金由公私合营商店按国营商业的办法支付。实行这种定息办法的好处,在于使资本家的资本收入和他们的企业经营相分离,既便于我们充分发挥公私合营企业的效能,而又不致使资本家所得的利润增大,并便于按照消费者的需要全盘调整商业网。(3)国营商业必须切实地掌握对公私合营企业的领导权。在公私合营企业及其门市部中,必须由国家派去的干部或由职工中提拔的积极可靠的人员担任经理或副经理、会计科(股)长和政治工作人员,并妥善地安置全部实职人员,包括资本家和资方代理人等的工作。对资本家中间有代表性的进步的人物,亦可给予董事、经理或副经理、科长的职位或其他适当的地位和待遇。(4)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必须和全盘调整商业网相结合。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应按照消费者的需要和商品性能对全市的商业网设置作出全面规划,有步骤地进行调整,逐步改变目前商业网设置上不合理的状态,做到有利于扩大商品推销,便利消费者购买。在商业从业人员过多的城市,商业网的设置可以从宽,即按照社会主义节约的原则只需要设置一个商店的地方,可以暂时多设置一两个商店,同时也要防止过多的设置商店,浪费国家的资金和财力。在一个城市中,不仅可以一个行业成立一个全市的专业公司,而且可以考虑两三个行业合并成立一个专业公司;不仅可以组织专业商店,而且可以按照消费者的需要和习惯组织综合商店。在小城市中,可以考虑把若干个行业合并组织成为两个或三个综合性的专业公司,分别设置专业门市部和综合门市部。在调整商业网的时候,应当充分利用私营商店原有的房屋和设备,除新发展的工矿区外,一般不应增添新的房屋和设备。   除了公私合营的形式以外,通过代销把资本家商店直接改为国营商业的形式也是可以采取的。这种形式包括以下内容:(1)资本家商店全部或极大部分代销国营商业的商品,资本家的流动资金以保证金形式存入人民银行或转入公私合营投资公司,给以利息或定额股息。(2)由国营商业派代表参加经营管理的领导,进行监督,并由国营商业代表、资方代表和职工代表共同组织经营管理委员会,通过这种管理机构掌握这个商店的领导权。经过一个时期后,在职工的要求督促、工商联和同业公会的协助和资本家中一部分积极分子的同意下,把代销商店改为国营商店,由国家租用它的合用的设备,录用它的工作人员。天津已经有一部分粮食代销店通过上述形式改成了国营商店。   在城市中,除了资本家商店外,还存在着人数很多的小商小贩,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应当同资本家商店有所不同。   对小商小贩中间的座商,可以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对他们进行改造。在棉布、大百货、五金等资本家商店很多的行业中,可以采取吸收他们加入公私合营商店的办法,这是北京组织棉布全行业公私合营时所采取的办法。他们的资金可以折价入股,给予定额股息,他们本人可以加入公私合营商店为店员;凡过去实际参加商品流转劳动的小商人家属,应按具体情况给以安置(不宜于参加工作而生活困难者,由公私合营商店给以必要的补助)。经验证明,在参加公私合营商店时,小商人虽然关心他们的资金如何处置,而更关心的是他们本人的工作和家属的生活问题,只要我们能够吸收他们当店员,按照国营商店的店员工资标准评定工资,并对他们中间实际参加商品流转劳动的家属适当安置,他们中间多数人是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在蔬菜、屠牲、饮食等行业中,资本家商店很少,主要是小商小贩,资本一般比较小,对他们的改造,可以采取在国营专业公司的领导下,把几户或者更多户数的小商店联合起来,组织成为合作商店的办法,这是重庆市把屠牲业全行业一百九十余家组织起来所采取的办法。他们的资金可以折价作股,给予定额股息;不另分红,他们本人可以参加合作商店工作,工资多少和他们的家属如何安置,由他们在专业公司的领导下协商解决;合作商店的纯利,除纳税外,可以参照国营商店福利金的数额,提取一部分公益金和奖励金,归他们自己支配,剩余部分全部作为公积金,存入国营专业公司,经过国营专业公司批准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一部分,作为装修门面、增添设备之用,在合作商店解散或过渡为国营商店时,此项公积金亦不再发还。此外,还可以根据各城市小商小贩中间座商的具体情况,采取其他适宜的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对摊贩的社会主义改造,一般可以通过合作小组的方式把他们组织起来,经过一个时期,过渡为国营商业的店员或国营摊贩。国营商业应当按照摊贩所经营的商品的性能,按照消费者的需要,分别决定吸收他们成为国营商店的店员,或者在指定的国营商店领导下,划定活动的区域,成为流动的或固定的国营摊贩,推销国家的商品,给以一定的计件工资形式的手续费。这种以计件工资的形式给手续费的办法,有促进摊贩积极推销商品的好处,因此应该广泛地采取。在城市摊贩中,有一部分人适宜于较长期地保留合作小组形式(例如饮食业流动摊贩),也可以较长时期地保留,不必急于去把他们改造成为国营商店或国营摊贩;有些经营零星商品,又是很分散的固定摊贩和经营很次要的零星商品的流动摊贩,可以先把他们组织合作小组,安排经营、安定他们的生活,不必急于去把他们改变为国营摊贩。由于城市摊贩的生活目前一般还很贫困,他们的收入是很不稳定的,只要我们采取上述办法对他们进行改造,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是会积极地接受改造的。   对资本家商店进行改造的过程中,必须从政治上和经济上造成有利于改造的形势,迫使资本家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必须采取企业改造和人的思想改造相结合的方法。即一方面要在公私合营以前,对资本家和他们的代理人充分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鼓励他们爱国守法,接受改造,并在他们中间培养与选拔积极分子,越多越好,使他们起一定的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协助我们推动与组织对私商的改造工作。另一方面要在公私合营以后,给他们以适当的工作岗位,经常同他们接近,对他们进行教育。他们在工作中遇有困难,要协助解决;他们工作做得有成绩,要给以鼓励,他们有缺点,要诚恳地对他们进行批评和教育,要使他们感觉到,我们对他们是仁至义尽的,他们应当精神愉快而努力工作。如果发现他们有错误时,还应推动在他们内部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这些办法,使他们能够从实际工作和教育中,得到更多的改造和更大的进步。对小商小贩的改造,更应当采取说服教育的办法,对于确实一时不愿参加公私合营或者不愿组织起来的少数人,应当耐心地等待一下,目前不要急于强制他们参加,对于他们照旧供应货源,让他们经销、代销国营公司的商品。等到全行业合营已经基本实现以后,这些不愿参加的少数人的问题,也就比较容易解决了。   当然,由于改造私营工商业是一个最后消灭剥削阶级,改变所有制的阶级斗争,因此资产阶级中间必然有一部分人要来阻碍改造,我们必须采取各种有效办法,从各方面努力来克服这种阻碍。也应当估计到,其中必然有少数反革命分子,会用各种各样的办法来破坏社会主义的事业。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加政治工作,严密各种制度,以防范这些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并及时发现和清除他们。 ## (四)   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步骤,应当从主要行业入手。所谓主要行业,就是指:(1)目前商品供不应求的行业,(2)资本家商店较多的行业,(3)对国家重要建设、国防建设、国计民生和人民供应关系较大的行业。这就是说,在一九五六、一九五七年两年内,首先应进行各主要行业的改造。据我们的初步考虑,要求在一九五七年底以前,将城市中全部(或接近全部)资本家商店改造为公私合营商店(其中一部分可通过代销直接改变为国营商业),将小商小贩中的座商部分的百分之七十以上改造为公私合营商店或合作商店,将小商小贩中的摊贩部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组织成合作小组,其中一部分通过合作小组的形式直接过渡为国营商店的店员或者过渡为国营摊贩。在一九六一年底或一九六二年底以前,公私合营商业,争取基本上过渡为国营商业,小商小贩中的摊贩部分争取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可以过渡为国营商业店员和国营摊贩或组织成合作小组,还剩下一小部分经营很零星的商品的摊贩和很小的饮食业摊贩,以后继续加以改造。小商小贩中的座商部分将全部(或接近全部)改造为国营商店或合作商店。   目前还有一部分小批发商和二批发商(约占市场批发总额的百分之九)尚未进行改造,有些已经代替了的批发商从业人员尚未吸收安置。对这些批发商的改造,应当和对零售商的改造同时进行,就是说:一方面要发挥这些小批发商原有的组织零星商品流转的长处(如北京市东晓市场的小批发作用),同时要完成对这些小批发商和二批发商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   在改造私营商业的时候,除了着重人的思想改造外,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要做到质和量并重。毛主席指示: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要做到“三不叫”。我们在私商改造的过程中,务必做到使这些已经经过改造的行业,不仅不减少经营商品的品种,而且应该增加经营商品的品种,特别是过去由私商、小贩去采购的零星商品,国营商店和公私合营商店也应当同样去继续采购;不仅不应该降低对消费者服务的质量,而且应该提高对消费者服务的质量;不仅不应该妨碍商品流转的扩大,而且应该有利于扩大商品流转。因此,在着手改造一个行业的时候,必须事先经过调查研究,进行周密的布置,经过充分的准备工作;在改造过程中和改造完毕以后,必须对改造工作的质量,进行详细的检查,规定必要的制度(对于私营商店原有的制度中有利于扩大商品流转和提高服务质量的部分应加以保存,不应随意取消),及时地克服工作中的缺点,规定改进工作的办法,达到改进工作的要求。 ## (五)   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对资本主义商业(包括资本家商店与小商小贩)现有的从业人员,除本人不愿参加工作或有政治问题者外,原则上应当采取全部包下来的方针。但目前全国各大、中城市商业从业人员,总的说来是多的,而且分布极不平衡。在上海、天津、广州等地,一般是人多事少,安置不下,在边远省份,特别是新工矿区和扩建规模很大的城市,则人不够用,需要招收新人员。有些行业人浮于事,有些行业人员不足。因此在改造过程中,除商业人员过多的城市必须尽量在本地安置外,还必须同时进行规模相当巨大的人员调配工作。建议党中央和省、市党委规定各地商业部门除了党委调给的领导骨干外,招收新人员时,必须首先招收现有的商业从业人员,并建议党中央规定对上海、天津、广州过多的商业从业人员,在中央组织部领导下,由中央商业部、中央劳动部负责进行全国性的调配;各省商业厅在省委、省府领导下对本省内现有的商业从业人员,则在本省范围内进行调配。在今后数年中,必须将沿海大城市中过多的商业人员陆续迁移一部分到边远地区和新建的工矿区,以充实与发展这些地区的商业。   改造私营商业需要大量的干部。干部的来源除首先从商业部门本身解决外,我们要求城市党委给增调一部分坚强的党员领导骨干。为了做好对城市私营商业的改造工作,我们要求各省委市委加强对商业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对商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政治工作和经营管理的领导。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