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霍维德关于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   <中共甘肃省委书记、霍维德> ## [此件是中共甘肃省委书记、副省长霍维德在全省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会议上的报告节录]   这次会议,是根据中央今年11月16日至24日召开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会议的精神召开的。这次会议的基本目的,一方面是传达中央会议的精神,一方面是研究甘肃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我现在根据党的七届七中全会决议草案、毛主帝的指示以及陈云同志的报告、刘少奇和周恩来两位同志的讲话,结合甘肃的具体情况,向大家作如下报告。 ## (一)   甘肃解放6年多以来,在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下,由于各族人民的拥护和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工商业迅速地发展。解放初期,在工业方面,我们仅仅接收了39个旧的工矿企业,且多数是依靠商业投机、负债累累的烂摊子。在商业方面,最初我们仅有一个贸易公司,那时资金有限,掌握的商品很少,在市场上不但不能起领导作用,而且还不能有效地平稳物价。经过3年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我们已经在经济上大大地巩固了和扩大了社会主义阵地。特别是社会主义工业建设的成就,农业合作化的大发展,粮食和若干重要物资实行了统购统销政策,使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对于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取得了决定性的优势地位。首先从工业方面来看,1952年全省地方工业总产值为5714万多元,其中地方国营占30.17%,合作社营占4.11%,公私合营占8.58%,私营占57.14%。到1955年上半年,总产值达5631万多元(差不多与1952年全年产值相等),其中地方国营占58.91%,合作社营占9.56%,公私合营占13.45%,私营只占18.08%。而在这部分私营工业的产值中,已经纳入国家计划者又占其34.53%,预计到今年年底,私营工业产值中,将有45%左右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再从商业方面来看,1950年全省商品零售总额为2亿元,1954年即增为6.4亿元,增加了2.2倍。商业中的公私比重,在批发方面,1954年第四季度国营占88.04%,私营占11.96%,1955年第三季度国营即占81.94%,合作社占11.87%,私营只占6.19%,在零售方面,1954年第四季度国营占41.89%,合作社营占30.97%,私营占27.14%。1955年第三季度,国营占36.85%,合作社占28.24%,私营占34.91%。在私营商业的经营额中,已经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者,据兰州市的统计,1955年第三季度已达46.23%。以上情况说明:私营经济的比重,在工业中还占不到1/5,在商业中约占1/3。而这一部分私营经济当中,已经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的(如公私合营、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等),在工业中已将近一半,在商业中约达40%,纯粹的私营经济实际上已经很小了。这就是我们全省目前工商业的大致情况。 ## (二)   对私营工商业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这是党在过渡时期总任务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党在过渡时期总任务的实质,是要解决一个所有制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将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逐步使资本主义的所有制改变为全民所有制;通过合作化的道路,逐步使小生产者的私有制改变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   甘肃将建设成为国家的一个新的工业地区,农业预计在1956年春耕前即可基本上合作比。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工业比和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要求,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也必须相应地抓紧进行。同时,资本主义企业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现在已经暴露的特别突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如果不进一步地加以改造,就不可能提高生产力来适应人民的需要。因此,我们现在已经有充分有利的条件和完全的必要,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这里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对于资本主义的工商业,究竟采取怎样的办法来最后改变其所有制形式呢?可能的办法有三条:一种是没收,一种是挤垮,再一种是进行赎买。没收的办法就是把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无条件的拿过来,把资本家赶走。这种办法是苏联和东欧人民民主国家曾经采用过的。挤垮的办法就是国家采取行政的、经济的种种手段,限制资本家的经营,比如,不给他们分配任务,不供给他们原料,但是也不准他们停业,这样,资本家的企业自然而然就垮台了。赎买的办法就是我们在一定的时期内,给资本家付出一定的代价,在这个过程中,保持资本家的企业继续经营,维持生产,到一定时期,我们停止对资本家交付代价,这样资本家的生产资料也就变成了国家所有。这一种办法也就是和平转变的办法。   能不能采取没收的办法呢?我们的答复是不能的。为什么呢?因为:   (一)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在民主革命阶段已经消灭了)有它的两面性。即有它消极的一面,有它积极的一面。(下略)   (二)如果我们采取没收的政策,那么资产阶级的生活就会成问题。……   那么,是不是可以采取挤垮的办法呢……也是不能采取的,因为,从政治后果上来说.这种办法同没收的办法是相同的,而从经济上来看,如果把资本家企业完全挤垮,那么首先受害的是国家和工人阶级。因为那时国家的税收就要减少,生产品就要减少,工人店员就要失业。这就是说,把资本家的企业挤垮了,反过来我们却背上一个大包袱,况且,挤垮资本家企业,必然会影响到广大小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结果包袱越背越大……由此可见,最好的办法就是向资本家进行赎买。换句话说,就是用赎买的办法逐步地改变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同时又逐步地教育和改造资本家本人,不剥夺他们的选举权,以便充分地利用他们的能力来为国家服务…… ## (三)   和平转变政策,这是我们党自掌握政权以来即已明确肯定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已经作为明确的条文加以规定,这是完全正确的方针。过去6年多来,我们基本上贯彻执行了中央这一英明的政策,获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工作中的缺点甚至错误是很多的。主要表现在我们对改造私营工商业的利用、限制、改造政策,在具体执行中不是那样十分明确,对党的赎买政策认识得不清楚。因此,在工作过程中主要存在着挤垮私营工商业的思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适当的限制过多,例如去年冬季,兰州市牛羊交易市场曾规定有“先公后私”的原则。这个原则的具体内容就是,遇有牛羊上市,食品公司首先选挑大的肥的买下,剩下小的瘦的留给私商。有一些东西,我们不经营,但又不准私商经营,结果就使得农民的某些土特产品,一方面卖不出去,另方面又形成市场脱销。既妨碍了生产,也不利于国家和人民。   (2)税收工作中调查研究不够,心中无数,向资产阶级作斗争的思想不明确,方法不策略,也不善于走群众路线,因此使税收畸轻畸重(当然资本家偷税漏税的情形是有的),甚至曾经发生不适当的封闭油坊等情形。   (3)对私营工商业的积极的一面利用不够,有单纯包办、排挤的思想。例如兰州市的私营粮商,在粮食统购统销开始实行时即一律排挤;猪肉商,去年冬季曾一度完全由食品公司代替。除此而外,还有些供销合作社卖大饼,有些供销合作社开饭馆。   (4)国营公司和合作社的负责人员,对于“统一安排,全面照顾”的思想不明确,不愿意同私商打交道,更没有经常研究改造私商的经验,对资本家的思想改造作得不够精细,表现出一种严重的埋头业务、脱离政治的倾向:只管扩大自己的业务,增设门面,而对私营工商业的经营情况则不加过问。   类似上述的例子是很多的。我们应当了解,对于私营工商业是必须加以管理和限制的,放任自流是不对的。但是,盲目的排挤也是错误的。   除了上述缺点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缺点是,我们未能经常的了解具体情况,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我们很少根据甘肃地区的具体情况,认真地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问题加以研究,提出些切实的意见,而常常采取一种观望、等待的态度,或多或少有一种依赖思想,表现得不主动,对新事物缺乏敏感。因此,我们的工作常常是,上级推一下,我们就往前进一步;上级不推了,我们也就松懈了下来,很少主动往长远的将来想一想。这样一来,必然的结果是领导落后于实际。拿私营商业的改造来说,我们长期停留在批购经销、代购代销、联营并店等初级或中级形式阶段,很少甚至没有设想如何把私营商业的改造工作往更高级的形式推进一步,以致形成有不少私营工商业者要求公私合营,而我们却说不要着急,慢慢来;有一些要求并店联营,而我们则强调条件不够,不予批准。这就说明我们领导思想是有右倾情绪的。以上表现的思想实质,是由于我们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党在过渡时期总任务的不可分割的一个方面认识不足,以致在具体执行中,有时注意了安排而放松了改造,有时注意了改造又放松了全行业的安排,表现得摇摆不定。这在省委领导上是有责任的。特别是我个人应负主要责任。而在工业生产和商品调运中,计划不切实际,供销不能结合,致使有些东西供不应求,有些东西则形成积压。如全省现在积压铁锅约100万口。这是不符合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和经济核算的原则的。除此而外,不论是手工业、私营工业或地方国营工业,都存在着技术落后、产品质量差、成本高、利润大的偏向。以上情况的存在,与我们的工作不深入,检查不及时,不善于总结群众的经验,领导上有官僚主义作风是分不开的。 ## (四)   中央曾经明确提出,对于以个体劳动为主的广大小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应当通过合作化的道路,逐步把他们组织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企业;对于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商业,则应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最后把它们改造成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   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过去我们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的办法,是个别的,一家一户进行的。最近,中央又提出一个新的办法,即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全行业的合营与个别的合营,两者比较起来,全行业的公私合营是高级形式。全行业合营,不仅合营的速度快,而且它的质量不同。全行业的合营打破了厂与厂、店与店的关系,把所有十几个、几十个工厂或商店变为一个企业;把十几家、几十家的计算单位变成一个计算单位,就是说,不是一家一家计算盈亏了,是整个行业变成一个企业来计算盈亏了。这样不仅可以提高生产力,可以更好的改善经营管理,而且便利于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   那末,具体来说,全行业的公私合营究竟有什么好处呢?   (1)便于全行业统一安排,不会发生大户挤小户的问题。   (2)设备、劳动力、资金等等可以统一调配,这样就可以更充分地发挥生产的潜力,提高生产。   (3)商业上实行全行业合营后,不仅可以合理的调整商业网,而且在经营品种上也可以适当调整,更好的适应社会需要。   (4)可以大大节省党的干部。   (5)使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基础有所破坏,这就可以更加迅速地使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   以上可以说明,实行全行业的合营,就可以解决许多个别公私合营中不可解决的矛盾。尤其我们甘肃,私营工业一般是资金不足,设备不全,技术落后,如果实行全行业的合营,资金、设备就可以统一调配,就可以更好的提高生产。在商业上来说,我们甘肃的商业网分布不平衡,缺乏商业的地方是河西和新建工矿区,而现有商业却集中在兰州、天水、平凉等几个主要城镇,如果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就可以统一地、合理地进行商业网的调整,不会发生户与户之间争夺适中地点的矛盾。所以从甘肃的具体情况来看,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更加必要。   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后,资本家的资金利息如何办呢?过去是实行“四马分肥”,即企业的利润中,有一部分缴纳所得税,一部分作为企业的公积金,一部分作为职工的福利金,一部分作为资本家的利润(约四分之一左右)。现在中央又提出了一个定息的办法。定息的办法,就是把资本家的利润固定为月息几厘,不管企业一年赚钱多少,资本家的利润是固定的,既不会少,也不能多。   实行定息有什么好处呢?从工业上来说,实行定息以后,工厂的生产关系就有了很大的改变。定息以后,就是保持了私股在一定期间内的定额利润,而企业可以基本上由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的管理方法来经营管理。资本家得到了好处,我们也得到了很大的好处,这样暂时保存了资本家的资产价值(这个资产的所有权还是资本家的,并不是全民所有制),但是,这个产业他不能变卖,只能拿到定额利息,而工厂企业管理的实际权力就转到了国家手里。所以,名义上他有10万元,实际上他只能得10万元的利息。资方参加一部分工作,参加管理,但他只是和一个普通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一样,不能象从前那样以资本家的身份来管理工厂了。由于这种生产关系的改变,国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方法可以全部适用。这样生产力将会大大提高。   定息如何定法呢?不同的行业应该有所不同,城市和集镇也应有所不同,同时利率还应当一年一年分期下降,究竟多少合适,各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意见报省委批准后执行。等到一定时期之后(比如10年),那个时候,资本家得到了适当的安排,不得利息他们的生活也可以过下去了,国家就停止付息,这样资本家的所有制也就改变了。   当然,可能会有些资本家,他赞成合营,但他要求“四马分肥”,不愿实行定息,这也可以暂时允许。实际上,只要我们把“四马分肥”的利润定得比定息低一点。那时资本家也就会自动的要求定息了。 ## (五)   一定的任务,就必须一定的组织来保证。我们既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那就必须以一个行业或几个行业组织起一个专业公司来担负这个任务。   专业公司既是一个经济机关,也是一个政治机关,因为它是改造资本家、改造企业的一个机关。具体来说,它的任务是:管理加工订货,管理生产,指导技术的改进,负责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总之,企业改造和资本家的改造,专业公司统统都要负责。   专业公司的性质是怎样的呢?它是国家的公司,不是资本家的“托拉斯”。但同时它又是领导公私合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一个统一机构,它必须广泛吸收资方实职人员参加工作。   专业公司(无论工业或商业)都应该成立董事会。为什么要有这样的董事会呢?它可以开会,可以反映资方的意见,公方代表也可以参加,同时还可以安排一些人。特别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老弱残废的资方人员,他们不能作什么具体工作,但是又必须给他吃饭,对这些人,就可以给他一个董事的名义,安置下去。   专业公司是我们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一个战斗的堡垒。党委必须派有能力的干部到专业公司里面去。现在我们国营的公司、国营的工业部门,当然是重要的,但是,在一定的时期里,专业公司的重要性并不下于国营企业。同志们决不要忽视这一工作,必须下决心抽出力量,因为这是决定“谁战胜谁”的一个重大问题。 ## (六)   甘肃私营工商业的特点是:户数多、资金少、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同时资本家户占的比例很少。   从工业上来看,自1953年国家总路线公布后,直到现在,全省除已有43户私营工业改造成为15个公私合营的企业外,尚有3人以上的私营工业1762户,职工11032人,平均每户还不到7人,手工业共有61834户,106107人,其中除已组织起来11180户,19200人外,尚有个体手工业50654户,86907人。组织起来的户数只占总户数的17.8%,组织起来的人数只占总人数的18.09%。   从商业上来看,全省共有私商(不包括饮食业和服务业)43478户,其中有劳资关系的仅1375户,占总户数的3.16%,雇佣两个店员以上的仅604户,占总户数的1.39%。而从业人员中,94.27%是资方人员,店员和职工只占5.73%,每户平均资金只有570多元。由此可见,全省私营商业中,小业主和小商小贩至少在95%以上。   以上情况说明,我们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主要的基本的形式,就是合作化的办法。这是一项极其复杂和艰巨的工作。   我们全省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预计明年春耕前就可以达到基本合作化,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也必须及时跟上来。因此,省委提出,全省私营工商业(包括小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应于1956年年底前,分期分批、分别不同性质和不同的地区,基本上把它们都改造过来,具体要求是:从户数上来说,要达到30~90%,从产值或营业额上来说,要达到95%以上。   所谓分期分批,就是说,应当很好准备,分别先后缓急,先把对国计民生影响较大的某些行业改造过来。所谓分别不同性质,就是说,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工商业,应当尽先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应当更快一些。所谓分别不同地区,就是说,城市应当快于集镇,集镇应当快于农村。在具体工作中,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要全面规划:这就是说,凡是牵涉到私营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各个方面,都必须加以规划和安排。例如:产与销的规划,价格的规划(包括土特产品和工业品),运输力的规划,私营工商业从业人员的安置规划,工会、青年团、妇联会如何配合的规划,干部的规划及少数坏分子如何清洗处理的规划等等。这里边,产与销的规划和价格的规划,对于企业的改造特别重要。我们甘肃目前有些土特产品的产与销是不相衔接的,价格是偏高的。不但影响销路,影响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且造成国家的赔累,对农民也没有好处。希望你们很好的加以研究,提出合理的规划意见。   (2)甘肃的小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量大面宽,对这部分人的改造,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在合作化的原则下,创造出各种各样的具体办法,绝不要用一个方格格往下套。特别是农村中的小手工业者和小商贩,他们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兼营农业的。对这些人的改造,应当结合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研究出一些可行的办法。例如,对农村的小手工业者,就可以根据不同的条件,把他们组织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之内,成为农业社的修理部、加工部或副业部。对于那些不固定、行业不专一的小商小贩,应当首先以乡为单位把他们组织起来成为区供销社的分销店。它与当地集镇上的供销合作社和当地的农业社直接联系,在两者中间起一种桥梁作用。它一方面供应农业社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一方面对农业社的农副产品进行收购,组织推销。它受当地集镇供销社和当地农业社的双重领导,并负责全乡的产销平衡。剩下的小商小贩,除应当转业的予以转业外,可以以农业社为单位,把他们组织成为农业社的供应部和推销部,成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与供销社的分销店发生联系,供应商品的价格应服从供销社的领导,并负责农业社的产销平衡。其人员,也可仿照农业社的办法,评工记分,每人获得之报酬,应与一般农民大致取平。这种办法是否好,请大家加以讨论研究。   (3)少数民族小商小贩(主要是回民)在我省占相当的比例。据调查,在私营商业中,全省共有4590户,占全省商业户数的10.6%,从业人员5.357人,占全省商业从业人员的10%;在私营饮食业中,全省共有5269户,占全省饮食业总户数的25.4%,从业人员7240人,占饮食业从业人员的26.1%。除此而外,少数民族经营的小手工业也占相当一部分(无具体数字)。对这部分人的改造,是我们整个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必须更加慎重,更加认真。各地应当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和具体条件,试办各种不同的办法。对于某些没有发展前途或者当前原料缺乏的行业,应当辅导其转业。对于某些经营困难,生活维持不住的少数民族工商户,应当积极领导他们组织起来,在改造的过程中改善经营,扩大营业,必要时当地政府应当给以贷款辅助,绝不能听任他们垮台失业。   牧区的私营工商业,投机性较大,多半与宗教寺院和少数民族的上层代表人物有密切关系,对这部分人,可以进行宣传,也可以进行改造,但具体方针和政策与一般地区有所区别,目前,可以暂时采取团结、教育、加强管理、限制投机的方针,以便从限制投机着手,逐步地进行改造。这一点,请牧区工作的同志很好加以研究。   (4)河西及新建工矿区等现在缺少商业的地方,除了积极发展国营和合作社商业外,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一些公私合营商店迁入;要限制未经改造的小商小贩自发地流入,以免造成以后工作的麻烦。   (5)2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包括兰州、天水、平凉、银川、吴忠、临夏等6个市,及张掖、武威、酒泉、岷县、甘谷、秦安、临洮、陇西等8个县和北道埠、西峰镇等,均可根据需要成立专业公司。但这种专业公司不一定只限于一个行业,可以三四个行业组织成一个一揽子的专业公司。至于一般城镇,一般不成立专业公司。由供销合作社或国营公司负责对私商进行改造。   (6)个体手工业,一般的应当走合作化的道路,但有些手工业作坊,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随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一齐改造,不一定必须单独走合作化的道路。例如某些酱园、饼干厂等,就可以随同资本主义商业的公私合营一起改造;有些手工染织厂,设备很简单,本钱又很少,也可以随同资本主义染织工厂的公私合营,一齐把他们吸收为公私合营工厂的职工;再如岷县的当归加工厂,不一定必须分别资本主义性质与非资本主义性质,而可以以一两家资本主义加工厂为基础,把所有加工厂统统合营起来,所有的人都变成这个工厂的职工。有一些零星的手工业,如皮毛加工业等,也可以直接吸收为国营企业的职工,不必经过合营或合作的阶段。至于农村中有些地主、富农经营的磨坊、油坊等手工加工业,则可以由供销合作社同它们合营起来,或者把它们按照第(2)条的办法组织起来,作为农业社的一部分,由供销社或农业社按照定息的原则,在一定时期内付给一定的利息。   (7)甘肃私营工商业的特点是摊子多、资金少,同时封建性大。私营工商业的从业人员中,绝大多数是小业主和个体劳动者。他们过去所以能够生活是由于投机性大、利润高,而这些,今后都不行了。所以我们改造私营工商业的工作中,应当特别注意作好私营工商业从业人员的安置;应当尽量将其吸收为国营或合作社企业的职工。同时,由于他们当中大多数是小业主,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一般的不容易划分清楚,而这方面又最容易引起争吵,所以在清产合股时,应当掌握宜宽不宜严的精神,否则,就会使我们实际得到的东西有限,而得罪的人却很多,在政治上对我不利。此外,在清产核股的过程中,一定会有些资本家采取各种办法抽逃资金。这方面,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凡是由于生活必需,迫不得已的,就不必扣卡过死;对那些实际上没有困难,非法抽逃资金的不法资本家,则应当严格限制。对有些积极性较高的资本家,或某些地主,如果他们自愿拿出一些闲散资金,我们也应当表示欢迎,并主动鼓励他们同我们举办一些对国计民生有益的合营企业。这里,还应当使所有干部明了:对于资本家的改造,不是消极的安置,而是积极地利用他的才能为国家服务。我们的目的是要把资本家(除少数罪大恶极需要杀掉的以外)的实职人员改造为国家经济部门的有用人才。这是完全可能的事情。党现在有崇高的威信,资本家观在也相信我们能够改造他。我们确实有改造他的能力。希望大家在改造过程中摸索出经验。 ## (七)   对私营工商业采取和平转变的办法进行改造,这并不意味着阶级斗争的丝毫缓和。恰恰相反,阶级斗争是更加复杂更加尖锐了。   我们要把资本主义的所有制改变为全民所有制,要把资本家最后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在资产阶级本身来说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决不是轻而易举所能够办到的。这要经过长期地、反复地斗争。所以,我们一方面要欢迎资产阶级的任何进步,另一方面也不要要求太高,要经常地反复地细致地做工作,要使他们认识国家富强对他们的好处。人民日报社论中有这样两句话,“理有固然,势所必至”。理有固然,就是说要使资产阶级完全懂得社会主义必然要代替资本主义,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要他们懂得这个规律,服从这个规律。势所必至,就是说要造成一种趋势,使资产阶级懂得大势所趋,只有跟着我们走才有出路。现在,这种大势所趋的形势,在客观上已经形成了。前边我已说过,从工业上来说,全省10人以上的私营工业,大多数已经接受了国营和合作社的加工订货;从商业上来说,已有13种行业(包括百货、煤炭、文化用品、盐、烟、酒、皮毛、棉布、食油、茶叶、粮食、肉食、煤油等)实行了全面经销代销,私营商业的零售额中,已有40%左右纳入了国家计划轨道。纯粹的私营商业,在零售中仅仅只占1/4。特别是国家掌握住原料和大部货源,工人阶级掌握住政权,资产阶级如果不跟着我们走它就会垮台。现在的资产阶级,可以说一只脚已经踏在社会主义的门槛上,另一只脚也非跟着进来不可了。所以,当前的问题是,我们要主动地、广泛地向资产阶级进行宣传,进行教育。特别是各级党委的负责同志,必须认真学习七届七中全会决议草案和11月22日《人民日报》社论,向资产阶级亲自作报告、讲话。宣传教育,也就是以说服斗争的方式促使资产阶级向工人阶级投降。我们应当广泛地发动私营工商业的全体人员,使他们自动的进行自我改造,我们着重在政策上、方针上加强领导,而不应当包办代替。   我们要改造资产阶级,要消灭资产阶级,同时要改造所有的资本家。企业的改造与资本家的思想改造必须结合进行。资本家的思想改造较之企业的改造更加重要、更加艰巨。过去我们在具体工作中认为把资本家的企业合营后就算完成任务了。有的把不称职的干部调在公私合营企业中担任公方代表,不但不能改造资本家,反而容易受资本家的影响,因而出了许多毛病,甚至违背了政策。这是一个很大的偏向。今后必须切实加强对资本家的思想改造工作。而要改造资本家的思想,就需要我们同资本家们来往。我们的干部,自从“三反”“五反”以后,普遍产生一种思想,就是害怕跟资本家来往,害怕被资本家拉下水去。这种想法,在提高警惕性这个角度上来看是必要的,是好的。但是,单纯的害怕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要学会游泳就必须下水,害怕下水永远是学不会游泳的。同志们应当了解,改造资产阶级,同时也是改造我们自己。因为我们不受资产阶级的影响,我们要去影响资产阶级,这就是一个很大的改造。没有坚定的无产阶级思想和立场,就不可能影响和改造资产阶级,这就必须把我们自己头脑里那些残存的资产阶级思想作风彻底予以清洗,然后才会有坚强的社会主义思想作风影响资产阶级。当然,这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斗争任务。我们应当有坚定的信心。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有坚定的立场,坚决遵守党的既定方针和指示,我们是一定能够战胜他们的。…… ## (八)   改造私营工商业,消灭剥削阶级,这是一个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革命斗争。就我们甘肃省来说,不仅是约1000户资本家的问题,还关联到四五千个资本家的家属,同时,还将影响到近20万小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的生活,所以,这是一个大问题。要作好这一工作,必须全党动员,加强党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尤其要在组织上作充分保证。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根据人民日报社论和七届七中全会决议草案第(六)段的各项规定,结合甘肃具体情况,主动地提出本部门应当作的工作规划。现在,省委已经成立了专门负责指导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五人小组。各地委和工商业较多的县(市)委,也应当仿照省上的办法成立起来,在五人小组之下,应当抽调若干干部组成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除此而外,各县还应作好以下几项组织工作,并应明确以下几个责任界限:   (1)要有计划地在广大小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中发展党员和团员,增加党和团的新生力量。必要时可单另组织小组,归当地镇委或乡支部领导。在城镇中,应当按照行业或专业公司系统,组织党、团的支部和工会的基层组织,直属当地党委领导。   (2)要采取多种办法加强对私营工商业者的经常的政治思想教育,并采取轮训的办法,在一定时期内(比如三年)把所有私营工商业从业人员轮训一遍。结合轮训,一方面建党、建团,一方面清洗混在私营工商业者中间的少数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   (3)每一个行业在进行全行业改造之前,归口的国营公司应抽派干部参加,并以这个行业中的积极分子为骨干(适当吸收一些中间的),组织起一个社会主义改造的筹备委员会。通过这个筹备委员会,一方面酝酿意见,做各项准备工作(如清产核资等),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通过这个组织进行领导,并依靠他们的积极性来改造他们自己。这样,既便于教育,又便于领导,还可以节省我们的干部。   (4)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省直辖市,一律由市的手工业管理局(或主管部门)直接领导。各县,凡有五个基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以上者,均应成立县联社,由县联社负责领导;凡不足五个基层手工业合作社者,一律由县的供销合作社代为领导。并一律对省手工业管理局负责。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应当与供销社紧密结合,其所需的原料供应,产品的推销,价格质量的标准,以及那些行业必须转业淘汰等,统统由供销合作社作统一的平衡和安排。   (5)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开展起来以后,许多方面都会发生新的变化,譬如税收,在纳税环节上、纳税的手续制度上,均应相应的改变。因此,各级税局必须考虑适当改变原来的手续制度,以便于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