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少奇给刘允若的信   <刘少奇>   (亲爱的允若[1]:)   五月十日、二十日和六月六日三封来信都收到了。我很高兴地知道你愿意接受我对你的批评,望你能真实地根据我和同学们对你的批评改正你思想上和行动上一切不利于团结的东西。任何人都是需要别人的帮助的,要取得别人的帮助,最好的办法就是虚心地听取同志们对自己缺点的直率的批评。   关于你要求转系的问题,如果你自己作过周到的考虑,对于你现在所学的和将来你要从事的职业做过周到的考虑,我不反对你更适当地选择你自己的职业,不反对你转系。但是根据你的来信看,你并没有对你现在学的专业和你要转的专业做过周到的了解和考虑,也不能肯定换一门专业你就一定能学得好,所以你最好不要转系,老老实实地安下心来,坚持地学下去,你说:因为不是门门五分,就是没有学懂,就应该允许留级。这个说法是不对的,根据绝大多数留学生的情况,初到苏联,就要门门功课都得五分是不可能的,这样要求是过高的,脱离实际的。学习的结果,不是门门五分,有些三分、四分,是可以过得去的。这样,虽不能说完全学懂,但总也学懂了一些,就可以过得去,就可以毕业,就可以为毕业后从事实际工作打下基础知识。反过来说,学习的结果,即使是门门五分,也不能说是完全学懂了,不能保证在将来的实际工作中有完全的知识。有很多这样的人,在学校学习中分数较好的人,但到实际工作中,常常不如分数较少的人,这是什么原故呢?这是因为学校中学得的知识原来就是不完全的,即使门门都得五分,他的知识也是有限的。而比较完全比较切实的知识,是要在实际工作中去学习的。因此,不能过分重视学校中学得的知识,更不能过分重视所得分数的多少。目前你们的学习是为了你们将来从事的实际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而不是为了得五分。今天得了五分,将来可能会工作,也可能不会工作,今天只得三分、四分,将来可能不会工作,也可能会工作,或者可能比得五分的人工作得更好。一切都要看将来的工作来决定,而不能只看今天的分数来决定。你不要过分重视今天所得的分数。因此,不是门门五分就应允许留级的说法是错误的。假如所有得三分、四分的人都要求留级,那是不能允许的,因为这样可以破坏学校的教育计划和国家培养干部的计划。   你说如不批准你转系和留级,你为了要争五分,就不惜把身体在—年半到两年内搞垮,然后被送回国。这种想法和做法更是错误的。你的几次来信中说,你的身体垮了,别人要“担负不起”,“若不批准留级,不出二年身体准垮”……难道你以“搞垮身体”来威胁什么人吗?我要告诉你,如果你真的这样搞垮身体,我是一点也不会同情你的,更不会觉得有什么值得惋惜的,其他同志们也是不会同情你的。你必须改正你这种错误的态度,放弃你这种错误的想法,老老实实地完成你五年学习的任务,即使不是以五分,而是以三分或四分毕业,那也是可以欢迎的。   至于你在学习中有困难,在学习时间与休息时间的安排上,存在着矛盾,这是事实,也是我们可以理解的。世界上的一切事情,如果你要认真做好,都是要克服困难的。马克思说过:“在科学上面是没有平坦的大路可走的,只有那在崎岖小路的攀登上:不畏劳苦的人,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2]而且“一切事的开头总是困难的”[3]。你要决心克服困难,要学会如何解决各种矛盾,首先要学会适当地解决你现在学习时间与休息时间的矛盾。   你要的衣物等,我已告光美不要寄给你,因为你们出国前公家曾发给你们五年用的衣物,现在每月又有足够的津贴,你自己走时又带了额外的衣物,你应该是不缺少什么用的,不要太注意衣物的式样时髦与否,能实用就行了。   你的许多来信中,均向我们坦白地反映丁你的思想状况,这很好。但是,你每次信都是匆忙地写出的,而关于你,我又只接到你一方面的信,使我不能有系统和全面地了解你的情况,只能根据你的许多封信给我的印象,归纳出几个原则问题向你表示我的意见。如果这次信仍不能对你有所帮助的话,我准备把你的一切来信和我给你的信都转给大使馆的党组织[4],请他们根据这些材料,就近了解你的情况,帮助你改正你的错误的思想和行为,解决你的问题,以免产生不好的影响。    刘少奇一九五五年六月廿日   根据王光美保存的打印件刊印   (注 释)   [1]允若,即刘允若,刘少奇的次子,当时在苏联莫斯科航空学院读书。   [2]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二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所载《法文版序言》中这段话是:“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见该书第26页。   [3]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二年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第一版序言》中这段话是:“万事开头难,每门科学都是如此。”见该书第7页。   [4]刘少奇写信给外交部部长助理刘英,请她将刘允若的几次来信和他给刘允若的两封信转交中国驻苏联大使馆党组织。见本书《给刘英的信》(一九五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来源: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七册(一九五五年一月——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中央档案馆,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