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速完成土地改革   <重庆《新华日报》社论>   邓副主席在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关于《工作情况与今后任务》的报告中提出:加速完成土地改革为西南区今后主要任务之一,应该争取于1952年年底以前,除不应进行土地改革的少数民族地区外,全部完成土地改革。张际春主任并作了《为加速完成土地改革而努力》的专题报告。各地应当依据邓副主席和张际春主任指示的原则,结合当地的具体隋况,认真贯彻执行。我们认为加速完成土地改革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是:一、经过清匪、反恶霸、减租、退押、惩治违法地主、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等运动,群众的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已大大提高,阶级队伍已从斗争中形成,这是最基本的条件。二、第一、二两期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培养了一定数量的干部,这些干部可以抽调去到土地改革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且有中央、西南省市各级政府抽调大批干部下乡参加土地改革,干部大体可以适应今后的斗争要求。三、在第一、二期的土地改革运动中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对于新区土地改革运动的规律;各级的“司令官”已大体能够掌握。根据这些条件,按计划全部完成西南区的土地改革是完全可能的。重要的问题是我们如何把今后的土地改革做得更好,群众发动得更充分,封建势力消灭得更彻底。为此,对于第一、二两期土地改革中的经验应该很好地接受。特别是如何把斗争锋芒集中到主要的敌人身上,并把政治斗争作为“一个极严重极紧要的斗争”,从加强对地主阶级的政治斗争中,把地主阶级的政治威风和权力彻底打下去,使农民在政治上获得胜利,同时在经济上得到应得的斗争果实。   在土地改革完成的地方,邓副主席和张际春主任都指出要无例外地进行一次复查,对于复查的内容亦已作了明确的指示。凡在土地改革已经完成了的地区,应即结合冬季生产进行复查工作。在第三期土地改革完成以后,也要结合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复查。特别是对于少数“夹生”或工作较差的地区,更要注意集中力量进行补课,不能有任何的拖延忽视。这首先是因为农民起来彻底消灭地主阶级直到完全摆脱封建传统思想的斗争,是一个长期的、尖锐的、复杂的斗争。在土地改革的运动中,事实上很难将所有的问题全部解决,必然会遗留下若干问题。这些问题必须继续深入发动群众加以解决。不论所遗留的是对敌斗争问题或内部问题,如果不加以很好解决,就会使地主阶级得以乘隙反攻破坏,也会影响到农民内部的团结。不论从政治上和生产上来看都是有害的。其次,第一、二期土地改革虽然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第三期的土地改革将会继续获得伟大的胜利。但不论第一期、第二期运动都不是平衡的,即使第三期也会有不平衡的现象。运动较差的地方必须通过复查进行补课,真正做到既发动了群众,又打倒了地主阶级。就是运动较好的地方,也必须通过复查进一步的发动群众,克服农民在土地改革后的松劲思想,从而使农民群众首先是农民积极分子从思想上更加提高一步。当然,克服农民普遍发生着的松劲思想,不一定也不应该等到复查时才进行,而复查也不能全部解决。加强农民的政治思想教育,必须贯彻到斗争的每个环节和今后的一切工作中去。第三、土地改革的胜利结束,应包括查实田亩产量、分了山林、颁发土地证、确定地权等一系列的工作。在这些工作没有完全做好以前,就不能算完全完成了土地改革的伟大任务。而这些工作,在分配土地的改革当中又难以一次做好,所以必须在土地改革以后进行复查。这就说明复查的必要。   要认真地把复查工作做好,和土地改革一样要作为一个运动来领导。但要注意两条:一是在领导这个运动时必须和冬季生产很好地结合起来;要通过这个运动推进冬季生产,而不允许将生产搁在一边孤立地进行复查。那样做就会使冬季生产受到影响,不能做到从冬季生产中做好明年大生产的准备;也会由于脱离了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的生活要求,这一运动便不可能很好地层开,复查工作也因而就不能做好。二是要抓紧时间,集中精力,争取在一定时间内有效地予以完成。工作要做得认真踏实,时间不要拖延过久。把复查工作草草结束,复查中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对今后生产建设等工作自然会发生影响,拖延过久也会影响生产建设等工作。所以要把时间上的拖延和工作中的细致明确地区别开来。   至于土地改革完成区的工作,在张际春主任的报告也作了详尽的指示。在进行这些工作时,还应注意谨慎地吸收从斗争中涌现出来的有觉悟的贫雇农积极分子加人中国共产党。在农村中建立党的组织,加强党与农民的联系,使农村中的积极分子都能够团结在党的周围,并通过他们团结广大的农民群众,这是巩固农民的胜利,做好今后的农村工作,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走向幸福的未来的最可靠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