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监察工作必须保证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正确执行   <《党的监察工作》评论>   粮食统购统销是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对我国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从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来,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胜利地完成了国家粮食收购任务,基本上消灭了粮食危机,稳定了市场,保证了国家建设和人民的需要,更重要的是,由于取缔了粮食自由市场,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发展,而在一个重要方面把分散的小农经济逐步地纳入了国家计划的轨道,提高了农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因而大大地促进了广大农民走上农业合作化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我们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经过总路线教育以后,都是坚决拥护和认真执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他们在工作中积极努力,不辞劳苦,并且能够带头把余粮卖给国家。两年来,粮食统购统销取得重大成就,与他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但是,两年来的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并不是没有困难和斗争的。富农、投机奸商、反革命分子对这一工作进行了种种的阻挠和破坏,农民中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也进行了种种抵抗。这种阻挠和抵抗,在党内也是有尖锐的反映的,这表现在部分党员、干部中发生了不执行或抵抗统购统销政策,以及在执行政策中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等错误。山西省委纪委会1955年1月到6月统计,全省共处分党员5,160人,在粮食统购统销中犯错误的党员就有1,554人,将近占受处分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各地材料来看,党员、干部在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所犯错误,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些党员、干部不积极执行或抵抗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他们对社会主义发生了动摇,要走资本主义道路。主要表现是在统购中隐瞒产量,不卖或少卖余粮;在统销中虚报冒领、多得供应,抢购套购。他们的这些行为,助长了农民的紧张心理,增加了工作中的阻力;有的党员丧失立场,在统购统销中包庇地主、富农,勾结私商,经营粮食黑市,牟取暴利;有的带头闹供应、请愿控告、参与骚动。这些人已被资产阶级思想侵蚀而蜕化变质,成了坚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不可救药的分子。另一类是:一些党员、干部坚决执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走社会主义道路,但执行政策中有缺点、错误,甚至发生违法乱纪的行为。他们主要错误是不认真宣传党的政策,不耐心说服群众,而强迫命令。打骂群众,甚至乱扣乱押、非刑追逼,他们错误地认为:“要完成任务就不能执行政策。”结果破坏了党的政策,严重地脱离群众,给反革命分子造成进行破坏活动的机会,对党的危害也是严重的。此外,还有少数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坏分子,他们打着共产党员和干部的招牌,乘机勒索群众,打击报复,逼死人命,以及煽惑群众请愿骚动。破坏党与群众的关系,破坏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以往的许多事实证明,凡严重突出的违法乱纪案件,大都是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坏分子乘机破坏造成的。   根据过去的经验,党的监察工作应该怎样保证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正确执行呢?   第一,必须对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人员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粮食统购统销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党员、干部在参加这场严重的斗争中发生某些违反政策违反纪律的错误,是避免不了的。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某些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人员对这一点认识不足,他们事前不注意防止,只布置任务,不交代政策和作法;工作进行中又不深入地进行检查,及时发觉错误并且采取有效办法加以制止;有的只发号施令,不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明知工作计划与实际情况脱节,仍不修正,一意孤行,因而助长了党员、干部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行为,党的监察委员会必须对这些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行为进行监督、坚决纠正,对严重失职的官僚主义分子和违法乱纪分子,应给以必要的纪律处分。这是保证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正确地执行的关键,也正是我们过去作的不够的地方,今后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第二,必须做好对党员的政策教育和纪律教育。过去我们对农村党员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强迫命令,违法乱纪,也多由于水平不高,不了解政策,缺乏教育所致。因此,党的监察委员会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密切结合自己的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政策教育和纪律教育,使他们能够分清政策界限、是非界限,知道什么是对的,可以做,什么是不对的,不能做。山东省有的县委纪委会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在党的干部会议上向党员、干部进行纪律教育,很受党员干部欢迎,他们说:“纪委会早讲些、多讲些,我们就不会犯错误。”但是,不能设想光依靠教育就可以制止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行为,对于那些犯有严重错误,造成恶果的党员,必须给以应得的纪律处分;对于那些屡教不改、坚持错误的蜕化变质分子,和一切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坏分子,应该坚决清除出党。   第三、必须提高党的监察工作的战斗作用,克服某些监察组织的官僚主义、软弱无力和工作上一般化的现象。粮食问题是关系到所有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问题,只要工作中一发生偏差和错误,就会在群众中造成十分紧张和严重的情势。因此,党的监察组织在工作配合上必须及时有力,当党员干部违法乱纪行为刚露苗头的时候,就必须立即检查,在党委领导下选择重点案件大张旗鼓地进行处理,以教育党员,制止违法乱纪行为,扭转局面;如果稍为迟缓,就必须造成严重的恶果。广西省桂平县由于灾荒、疾病流行,县委忽视救灾工作以及粮食统销工作发生错误(有的区竟一度停止了供应),致使灾民死亡数千人,这一严重事件,固然主要由于县委严重的官僚主义,但党的监察组织如果能及早地对严重失职的官僚主义分子坚持原则斗争,对粮食统销工作中的错误加以反对,就可能帮助党委及时地纠正偏差、扭转局面,减轻人民的痛苦,减少党和国家的损失。桂平县的沉痛教训,我们必须记取。   目前粮食定产、定购、定销工作已在全国各地普遍进行。这是一项重大的政治和经济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就可以为今后粮食工作打好基础,并且有利于完成农业增产计划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党的监察委员会必须重视这项工作,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在今后数月内,在保证农业合作化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强粮食“三定”和秋后统购统销中党的监察工作,必须接受过去的经验教训,克服工作上的缺点,提高战斗作用,坚决向党内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保证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正确执行。    (原载“党的监察工作”第13期)   来源:《党的监察工作论文集(第二辑)》,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195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