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喇嘛寺对寺院土地入社的反映   <杨立本>   【青海分社11日讯】在合作化运动的高潮中,青海省农业区的喇嘛寺对寺院土地(出租给农民耕种的)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问题,非常关心。塔尔寺僧众在湟中县委召集开会以前,就开过四次会讨论土地入社问题。   各喇嘛寺对寺院土地入社问题的反映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怕入社后收不上租,抱怀疑观望态度。在喇嘛寺中这一类占多数,特别是中等寺和大寺。塔尔寺的喇嘛、管家在县委召集的座谈会上要求政府保证“永远交租”。这个寺的喇嘛杳趣群派(藏文译音)说:“入社后地权没有了,租子没有了,喇嘛生活要受影响;不入社,农民反映又不好。要早想办法,把做买卖的资本抽出一些来办个合作社。”有的喇嘛说要养牛羊,有的说要投资开面粉厂。互助土族自治县的土官、喇嘛反映:“别处寺院土地入社,我们也入,只要交租就行。”他们还提出“按劳取酬是不是喇嘛也要劳动”、“喇嘛劳动还念不念经”等问题。贵德县四个寺的管家在县委召集的座谈会上同意寺院土地按“不变所有权、不变租佃关系”的办法入社。   第二类是公开表现抵触情绪,阻挠农民入社。这一类是一部分土地较多的大寺。贵德县有的寺院管家怕农民入社后不念经、不布施、不交租,威胁农民说:“你们参加合作社要先还清我们的账才行。”大通县广惠寺管家说:“入社可以,你们先给我查清土地,由社负责交租。”民和县有的喇嘛寺要求在寺里建社,因为活佛、管家企图取得社的领导地位,更好地控制下面的喇嘛。   第三类是表示拥护合作化的。这类多是土地少的小寺,喇嘛自己也种地。民和县有的喇嘛要求入农民组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湟中县扎麻隆乡有一个只有三个喇嘛的小寺,1954年春天就参加了农民的互助组,他们拥护农业合作化。   根据以上情况,各地党的组织准备采取“不改变土地所有权,不改变租佃关系”的原则,组织租种寺院土地的农民入社。这样作法,寺方一般抵触情绪是不大的。因为寺方主要的顾虑不在目前,而是在以后合作社转成了高级社还交不交租的问题。   来源: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195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