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光旦、全慰天:谁说“江南无封建”?   <潘光旦、全慰天>   有人说,“江南无封建”,事实果真如此么?我们访问了土地改革中的苏南农村,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 (1)地主占有大量土地   华东区地主占有土地及公地总数,根据刘副主席“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在总耕地面积中,“约占30%至50%”。其中各省区的土地所有权集中程度是不一样的。从北到南,由山东而皖北与苏北,而皖南与苏南,而浙江,至于福建,集中的程度一步比一步来得高。江北既然有封建,怎么可以反而说“江南无封建”呢?   根据苏南地区中23县的41个乡的材料约略统计,地主人口占全人口的2%,而地主所有土地,包括公堂地在内,共占耕地总面积的40%。其中比较集中的地区,为东部和西部的南半部各县,尤以常熟、吴县、吴江、昆山、松江、青浦为最甚。如常熟,地主人口占总数的5.6%,而其土地却占总数的65.4%;平均地主每人占有土地21.25亩,农民0.67亩,相差达32倍。以个别的村乡而论,地主占有的土地面积见得更多。如吴县东桥乡为72%;吴江蒲西乡为73%,吴县塘南乡为84%,常熟清水乡下坝村为96%。有很多村简直就完全是由佃户组成的。就是苏南土地所有权比较分散的中部地区,好比无锡各乡,地主也一般占有土地的20%至40%。   四川一带,“地主占有土地约占70%至80%”(刘副主席:“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湖南如滨湖各县,“地主占有土地约60%”(“人民日报”1951年2月10日。而华北一般地区,抗战前地主人口约占4%,土地约占30%;西北如关中地区,根据习仲勋同志说,“地主所有土地大约不过全部耕地5%”(“为继续开展土地改革运动而斗争”,39页,西北人民出版社版)。苏南土地所有权的集中程度,固然没有四川与湖南那样厉害,但比起华北与西北来,显然有过之而无不及。   全苏南4万户地主中,大地主并不多。如昆山县,占有1万至2万亩土地的地主,就有21户。无锡薛务本堂占有土地也将近两万亩。江阴横塘乡地主毛敬伯,为了向其广大佃农收租的方便,特别创制了3种账簿:一种是“坐簿”,掌握在自己手里;一种是“追簿”,交账房管理;一种是“追折”,由催丁带在身边随时催索。坐簿比追簿更大,都是用宣纸装订的,封面是黄绸的,还抹上了油,大概是桐油,又用银硃写上“堆金积玉”四个大字的题签。在坐簿和追簿中,都把所有佃户按东南西北分为四路,每路又按百家姓上赵钱孙李的次序,一个一个登记得清清楚楚。这难道不是封建大地主的搞法么?古代与中古时代封建全盛时期的封建主,算起账来,还没有这些大地主的精明周密咧! ## (2)是怎样搞来的?   “桑田沧海,沧海桑田”。苏南不论那一块土地,从前都是从海中慢慢淤积起来的荒地或者沙滩。例如常熟县北境靠近长江的常阴、南丰和沙洲三区,在40多年前还是不相连接的3条横沙,当时分别称为北一沙、中一沙、南一沙(见清光绪甲辰,“常昭合志稿”;常是常熟,昭是昭文,现在的常熟县当时分为两县)。靠着农民世世代代的劳动,才一块一块的变为肥美的良田。地主的土地,就是从农民手里豪夺与巧取得来。   先说豪夺。豪夺就是强劫霸占。在比较新兴的地区,尤以豪夺的为多。且看看近数十年的情形:   如上海市东面川沙县的横沙两岛,原本是一片荒地。过去有钱的人,和当时反动政府勾结,在这里设立了一个“沙务局”,缴上很少一点款子,领个执照,就取得了占有的“权利”。他们根据执照,在荒地中插上标记以后,由各地来的农民开垦时,都得向他们承佃。第一年就得交出每亩约100斤稻子的押租。随后,荒地渐渐变为熟田,押租也渐渐增高起来。地主黄兆禄,就曾这样占有了三、四千亩的土地。横沙农民有这样一首歌谣:“挑圩开荒五六年,青沙海滩变良田。粮户(地主)心狠计又毒,重租高利又抽田。卷卷破烂再逃荒,心酸肉痛泪汪汪!”   又如吴县、吴江两县靠近太湖一带的“太湖田”,最多推到三四十年前,还是一片荒滩。由一些地主依仗封建势力插标占夺后,逼来和骗来一些穷苦农民,给挑泥、筑圩(四围防水的堤坝,这一带叫做圩)、开垦。等到农民辛辛苦苦把田开成了,就叫农民租种;等到田种熟了,再加租或者抽田。   又如上文所已提到的常熟县的常阴、南丰与沙洲三区以及江阴县北境的杨舍镇一带的封建恶霸地主,为了抢占从长江里面淤积起来的土地,特别表现得凶暴与残酷。他们随时都带有武器在身边。如南丰区地主杨同文,备有特别用土法制造的五轮手枪。如同区地主李文进的手杖,特别粗大;原来中间是空的,装有刺刀和连发6弹的手枪;和北京市举行的反匪特展览中所陈列的一种手杖,完全一样。他们的想法与行动准则是:“不杀千家,不富一家。”   其次是巧取。除了赤裸裸地直接强占土地之外,自然有更多地主是依靠地租与高利贷剥削所积累的粮食来购买田地的。但这种买地,一则所费业价原本就是剥削农民的血汗,二则买地时也往往是采用奸诈或勒逼的手段,与赤裸裸的强占实在没有什么两样。这类巧取的方式,在苏南更见得普遍。好比吴江震泽区,农民因交不起租,被地主占去的土地就共有3,223亩。吴江黎里区平林乡,农民因交不起租,被迫卖田的有71户,这方面用不着再详细举例说明了。   根本在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度下,劳动起家是不可能的;依靠自己劳动的积蓄来购买大量土地,更是梦想。好比溧阳农民代表曹玉德,三代辛勤劳动,到头来还是立脚无地,过牛马不如的生活。又好比南汇劳动农民李阿林说:“我俚是今年望来年好,来年还是两件布衫拼个破棉袄!”旧社会中,这类曹玉德与李阿林何止千千万万。为什么偏偏地主们不费吹灰之力就会发家致富,“良田万顷”呢?真是所谓“八字好”么?事实上绝大多数的地主是从来不曾劳动过的。就算有些地主早年确曾劳动一番,因而有些积蓄,但全家过了三、五年,甚至三、五十年的舒服生活以后,原来的积蓄也早该花费得精精光光了,又何能不断的、“积叶累世”的享用呢?可见地主占有的土地,若非直接豪夺得来,便是经由累积的剥削而巧取得来,是一个无可避免的结论了。 ## (3)“租米重……”   苏南农村曾普遍流行一首歌谣:“农民背上两把刀:租米重、利钱高!农民面前路三条:投河、上吊、坐监牢!”这首歌谣反映着血泪的现实。“租米重”,就是第一把刀,是地主剥削用的第一种武器。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因为农民离了土地便没法从事生产,便没法活下命来。而大部土地又被封建地主所占有。因此农民不得不向地主阶级租种土地,每年付出高额的地租。在农民看来,土地不租也得租;地租不付也得付,丝毫没有选择第二条路的自由。农民对地主的租佃关系,并不是普通买卖关系,可以合意则买,不合意则不买。农民永远不能从地主手里合意的租到田地,而且往往是在越加不合意的情形下,越加不能不租。因之,封建土地制度下的租佃契约,百分之百是片面的,只有农民写字据交给地主,保证按时缴纳“干圆净洁租米,无论天年水旱,不得短少升合”;却从来没有地主写什么字据交给农民的。这是在封建土地制度下的必然现象。就这样,第一把刀插到了农民的背上。   全国一般的情形,是农民要把一年全部收获的一半交给地主。苏南也并不例外。吴县农民说:“6棵稻里有3棵是要交给地主的。”在现有生产力情况下,这种租额真是教农民够受的了。如无锡梅村区强家桥,农民耕种一亩田,平均生产费用为大米7斗5升,生活费用为5斗6升,而全年正产物收入为2石2斗,两抵只剩余8斗9升。可是每亩要交50%,即1石1斗作为地租。因之不足2斗1升。这不足之数从那儿补足呢?除了把生活必需费用由5斗6升减少为3斗5升外,再没有别的方法。这就是说,这种租额的剥削,不但擭取了农民的全部剩余劳动,而且侵夺了农民的必要劳动的40%。   但上述50%的租额,还只是一般所谓“正规租额”。“正规租额”,在苏南也有高于50%的。好比嘉定与宝山一带通行的“脚色田”,租额就占到全年产量的70%以上。但这方面情形,暂撇开不论。即以一般占产量50%的“正规租额”说,实际上,由于地主阶级各种乖巧毒辣的额外盘剥,农民缴纳租米的数量比这要多得多。且举几种额外盘剥的手段如下:   “押租”与“预租”。在押租方面,如奉贤农民租一亩田,要先交5斗至1石5斗米给地主。金坛农民一亩的押租是大米80斤至100斤。常熟高英乡,抗日战争前每亩是伪法币30至40元。无锡更有个别佃农每亩要付出大米5石,押租简直和地价差不多。在预租方面,如南汇,1948年就交了1949年的一部分地租,每亩最少是稻子7斗5升,最高的是1石。押租与预租经常使农民欠下债务,使地主更增加一笔高利贷与投机买卖的本钱。   “踰限加成”。这办法在苏南也很普遍。好比松江一带,地主每年收租日期有所谓“三限”:冬至前第15天为“头限”,头限内可按规定租额交租;冬至前第10天为“二限”,二限内交租照原额加收一成;冬至后第7天为“三限”或“满限”,限内交租再加一成。如果过了满限还交不清租米,有的地主就派许多地痞流氓与打手等到佃户家大吃大喝,凡是能吃的东西都要,非强迫着交清了租米不走;有的地主就勾结反动政府派枪兵把佃户捉去吃官司。   “大斛大斗”。我们在无锡参观土地改革展览会,看见有一张照片,上照着江阴杨舍镇所搜集到的大斛、大斗、大升共30多个,都是地主收租用的。其中童兆芙的斗,比普通斗大2升;常士龙的斗,大1升8合4勺;缪纲裕的2斗5升的斛,有普通3斗大;郭枫崖的升,1升就大3合。在吴江展览会上也看到,地主吴鹤卿的五斗斛,比普通大1斗,女地主张爱珍的五斗斛,比普通大5升。在常熟展览会上更看到,该县练塘区地主李岳夫的五斗斛,竟有6斗6升之多。农民因此有一首歌谣:“看见五斗斛,佃户全家哭;明算五斗斛,实在六斗六!”李岳夫收租1石,等于收1石3斗2升。我们还不敢担保大斛大斗中没有其他更超过李岳夫的纪录的咧!   “虚田实租”。在常熟,我们曾看见南丰区地主谭谦特别制造的一张丈量田地的弓,弓口只有4尺4寸,较普通规定的大小短少4寸。农民告诉我们,这张弓是专为出租田地时丈量用的,它可以使大小只有8分的一块田,在出租时变为1亩,以后即照1亩田的租子。吴江农民代表周富林,曾在苏南农民代表大会上说:“……有一天,我问我爹:‘我俚租的地主吴小澜的田,说是8亩6,为啥我看来看去却没有?’我爹叹口气说:‘农民种地主的田,那里有个十成田?他的8亩6分田,中间夹块芦塘就是1亩6,实田只有7亩。你爹不是不知道这回事,无奈穷人没田种的苦,千刀万砍也只好吃下来!’听了爹这些话,我气得哭起来。”可是,在当时封建地主统治下,哭过了也还是得多交“1亩6”的租呵!   “精打细算”。我们在常熟土地改革展览会上,看到了该县南丰区地主龚国太特别制造的大算盘,共有21档,比普通13档的多8档。“盘剥农民,难道13档的算盘还不够用么?”我们总算上了新的一课。   此外,佃户在过年过节时要送地主一些礼物,例如一只肥鸡呀!几升赤豆呀!一捆芦粟呀!二三十个鸡蛋呀!地主家有红白喜事,佃户得抽工夫出来帮几天忙。地主下乡收租或上坟,烟酒招待一番也是免不了的。佃户在这方面的支出也不在少数。   所以,租额表面上虽一般只是正产物的50%,但加上这类额外的盘剥,实际租额却远远超过了这个百分数。究竟地租剥削重到啥样子呢?苏南农民有这样两首歌谣:“口唱山歌手插秧,今年收谷谷满仓,牛出力来牛吃草,地主吃米我吃糠!”“种起田来一大片,收起谷子几十石,地主走来一次抬,弄得农民无夜饭!”   苏南地租不但很重,而且一般是采取实物地租的形式。即此一端,也就可以证明封建的存在了。因为实物地租在社会发展阶段上是与封建经济分不开的。 ## (4)“……利钱高……”   正因为地租太高,“弄得农民无夜饭”,所以农民不得不饮鸩止渴似地向人借债。于是第二把刀又插到了农民的背上。   农民借债,与一般工商业者借债意义完全不一样。工商业者有时候借债,是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如果利润小,而借款的利息大,他计算一下,认为不免赔本或赚头不大,便可以不向人开口。工商业者借债的利息也往往比较轻微。而农民借债,是为了维持全家大小的生活,往往包括当天的夜饭在内,利息低固然要借,利息高也不能不借,除非马上自杀,完全不作苟延生命的打算。农民在借债与不借债之间,是丝毫没有选择的自由和权利的。这样,农民于缴出“重租米”之后,紧接着必然还要付出“高利钱”。从贪得无厌、得寸进尺的地主阶级看来,“金龟不钓钓银龟”,岂不是愚不可及么?   高利钱究竟高到怎样程度呢?且举常熟的情形来说明:       名称 俗称 期限 剥削程度 一般利率 最高利率 放债米 粒半头 6个月至10个月 1石米还1石5斗 1石还2石 卖青苗 捉麦账 捉米账 1个月至3个月 比普通市价低30% 比普通市价低50% 放豆饼 借饼 —— 10块加2块 10块加4块 放过洋 押头鸟 10天为期,利上加利 日息5% 日息10%   苏南的高利贷,还有“糙三斛”、“母子债”、“翻头粮”、“乘风浪”、“印子钱”等名称。大半都是利上加利,同滚雪球一样,愈滚长大得愈快。农民一经欠债,就像“落雨披蓑衣,越披越重”,永远没法翻身。好比上文提到的吴江农民周富林说:“1947年,我俚借了4担多米的高利贷,一年利钱要还3担米。我俚年年还,年年还不清。一直到现在,照算我俚还欠3担多。这是个刺,我俚年年碰着它就年年痛!”又好比苏南民谣:“印子钱,一还三;利加利,年年翻。一年借,十年还;几辈子,还不完!”   高利贷尽管这样可怕,然而苏南农民负债的却不少。也可以说,正唯其不得不接受地主的高利贷,负债的农民才愈来愈多,而债务愈来愈重。如松江新农乡,10家农民就有8家是欠债的。其中王家村共86户农民,负债的竟有75户,即10家中有9家负债。不但负债户多,而且所欠的数目也很大。如松江叶榭区杨典村,全村一年收获的粮食只有约1,560石,而所欠债却有1,300石,占全年收获的80%。 ## (5)“……投河、上吊、坐监牢!”   正因为“租米重、利钱高”,农民受尽地主的逼迫,无可如何,只有“投河、上吊、坐监牢”一类的死路可走。这是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度下的惨酷现象。这种现象在苏南非常普遍。   吴江震泽区一次300人的农民代表大会上,大家诉了苦。统计结果,全区因交不出租被地主抓去坐过牢的有1,857人;被打的有423人;被迫害致死的有105人,其中打死的35人,坐牢致死的25人,直接杀死的45人;被迫出卖的子女有41人,其中女孩36人,男孩5人;被占去的土地共有3,223亩,房屋2,295间,妇女47人,耕牛15头,羊10,500只。   吴江黎里区平林乡也有同样情形。我们在土地改革展览会上看到一张统计表:全乡因交不出租被迫坐牢的有370人,其中在监牢中病死的有7人,有人最多坐牢达18次,有人最长坐牢达15年;被迫卖掉农具、家具及耕牛的有220户;被迫卖田的有71户;被直接打死的有10人;被迫当雇工的有79人;被迫卖儿女的有85户;被迫讨饭的有5人。   又常熟大义区童庄乡,555户农民,在土地改革前十年之内,共缴出租米47,600余石;由于无田无粮而弄死小孩的共有55户;吃租米官司的有81人;卖掉女儿、小孩的有28家;因交租米而受气或被逼致死的5人;因被逼缴租而家破人亡的有12户。   又吴县光福区的3个乡,在1920至1936的17年里,有14个农民因交不出租活活被地主逼死。其中建新乡一个乡,在抗日战争时期,有212个农民被抓去坐过监牢;永安乡迂里村全村216户中,竟有108户有人坐过监牢。   松江朱行乡地主薛士元,一人就曾杀害了14条人命。常熟地主赵培之,一人杀害了59条人命。常熟又一地主杨春华,一人竟杀害了一百多条人命。吴江震泽区地主邱辅卿,农民给他的绰号是“邱要命”;他家中私设的牢房,可以同时关上20多个人。   苏南地主因追租而迫害农民的现象不但非常普遍,而且手段极为毒辣和残酷。   好比吴县一带,地主因追租把农民抓去坐牢之后,不但要农民照数交租,还要强迫交“人房钱”(农民叫监牢做人房)、“出差钱”、“稻草钱”、“送饭钱”、“看守钱”、“开锁钱”等花费。苏州郊区地主沈望山,因追租拆了农民周保富的房子,回头并叫周保富出拆屋工钱。真是你越没有钱,越要像石子榨油似的在你身上榨些出来。   无锡地主薛念恩,常使欠租农民“吃毛竹筷”或“坐冷砖头”。吃毛竹筷,是把农民的5个手指头缚牢后,再用铁鎚把削尖的毛竹筷敲到指甲缝里去。坐冷砖头,是寒冬腊月冰雪天里的事。把欠租农民的棉裤棉袄剥下来,两只手反缚在柱子上,腰子直挺挺的,屁股坐着一块冷冰冰的砖头,坐热一块换一块。   常熟唐市区地主殷式如,绰号“黑鲢鱼”,有一种毒辣方法叫“滚笆篓”。把欠租农民绑起来,放在一只笆篓里,上面再套上一只笆篓,用绳子缚紧,然后放在地上滚来滚去,抛来抛去。身体再好的人,不几下也就要完蛋。殷式如的这种毒辣手段,无锡和吴县浒关区也有地主采用。   唐市区地主李振声又有一套“扇风车”的办法。在寒冷天把欠租农民的衣服脱得精光,绑在扇米(去糠)用的风车口上,大扇其风车风。据说事后欠租农民还得交扇风车的手工钱。   江阴杨舍镇地主邓伯成,有一次抓来左近的东北村的5个贫苦农民,把筷子削尖,插在他们的耳朵里,然后双手一拍。5个劳动农民就这样活活的被杀死了。   吴江震泽区有四大恶霸地主。除了上文提到的“邱要命”外,其他3个的绰号是:“董抽筋”、“萧剥皮”、“顾挖心”;顾名思义,残忍可知。太仓小桥乡恶霸包俊明,曾杀害6个农民,并割下女人的乳头,拿起到处表示自己的威风。常熟地主赵培之,1939年曾经火烙浒浦区农民姚金泰。地主杨春华,曾将农民陈小坤的脑子挖出,给他的妹夫吃,说是可医治肺病。杨春华又曾把农民易桂桂刀砍数段,用绳索绞杀农民王三华与秦全坤。吴江地主于九皋,曾把农民唐阿七的双眼挖出;唐阿七痛得受不了,跳河而死。   由此可见,苏南农民在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下,由于背上有两把刀,租米重、利钱高,不但活不了命,而且死也死得很悲惨。血淋淋的事实摆在眼前,怎么能说:“江南无封建”呢? ## (6)地主的荒淫无耻   在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度下,一面是农民悲惨的命运,一面是地主的荒淫与无耻。两相对照,同其普遍。   在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有权、有势又有钱。他们的钱是决不再投进生产中去的。他们的钱只有三条出路:购买土地、埋在地窖里与享受奢侈的生活。三条出路其实是一条出路,因为购买土地与埋藏钱财在地窖里的最后目的,还是为了奢侈生活的享受。   地主们为便于享受舒服与奢侈的生活,往往迁居城市。苏南离开农村而住到城市里来的地主是很多的。据约略的统计,苏州市有4000户地主,常熟县城有3000户地主,共6000人口的吴江县城也有300户地主。苏州与常熟城里的私人花园,一向以“雅致”著称,多半是大地主的住宅。这类住宅里是“座上客常满,杯中酒不空”的。地主们吃的,除了山珍海味以外,鱼鲜蔬菜也必须是每季刚开始上市的。常熟有所谓“叫化鸡”,味很香;苏州的“松子糖”以及其他点心糖果,特别细巧。苏州又有一种特别瓜子,很脆,不善于吃瓜子的人硬是剥不出一颗一颗的瓜子米来;而对于地主们却是消闲的上品,我们知道有一个地主的小老婆能够一口气,那就是说,连续不断的,吃上两斤。在苏州与常熟城里,茶馆与盆汤是有名的多。常熟县城靠近虞山脚下那一带,几乎全是布置“幽雅”的大小茶馆。这类茶馆与盆汤正是过去地主们日常消磨岁月的处所。他们有人甚至在这类地方长期包定了位置,安设了一套自己的茶杯和浴巾。当地流行一句这样的话:“早上皮包水,晚上水包皮”,真是这种无聊生活的最贴切的描写。   常熟地主殷寿成,有十年的日记被陈列在土地改革展览会里。从其中我们知道:他一年要吸食鸦片136两。据说这一带有很多地主希望子女抽上鸦片,免得狂嫖滥赌更花钱。同县地主王廉卿的消遣闲情的办法是斗蟋蟀。展览会中就收集了他家中的蟋蟀盆子共约300个。   有几个地主不嫖妓女的呢?常熟有一些大饭馆,过去就是地主与妓女同时出入的场所。常熟地主们说:“不嫖到尼姑,嫖不到家!”的确,当地人告诉我们,虞山脚下的“慨生殿”,从前就有很多尼姑,有一个老尼姑专作牵线人。地主阶级的淫靡生活,以穷苦劳动人民为芻狗,到此,真可以说是登峰造极了。   强奸或强占妇女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无锡玉祁区地主罗阿平,绰号“三十三个半”,就因为他曾强奸了33个农家妇女,另一个强奸未遂。武进塔进乡地主杨远芳,曾强奸了18个妇女,其中两人当场因奸而死,另90多个妇女因强奸未遂而遭殴打。常熟地主赵培之,1936年强奸古苏乡汪陆氏的女儿。汪陆氏阻止不住,反而被砍断了左手。这只手用石灰保存了13年,今天才见到太阳,在展览会场上活生生的陈列着。吴江溪港乡地主徐子光,曾当过伪保长,霸占过几百亩湖田,强奸过11个妇女。他有一次到一个丈夫在外做工的农妇家去,屋内婆媳小孩3人,听见他深夜叫门,不敢出迎。他就从窗口,砰的一声,打了一枪。他进去后,赶走老太婆,强奸少妇以前,还用枪头打死了小孩,吴江震泽区,前后被地主霸占的农家妇女共有47人。 ## (7)小结   从上述可知苏南不但有封建,而且封建得厉害。地主们占有大量的土地,豪夺的不少,巧取的更多。土地所有权集中的结果,自然是财富的集中。财富集中的结果,自然是绝大多数人的贫困。绝大多数人贫困的结果,自然又反过来是土地所有权的更高度的集中。在苏南农村,这个封建社会中不可避免的恶性循环,是很明显的存在着的。   在这种恶性循环的影响下,生产力的提高与发展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呢?有钱的地主不从事生产,不愿从事生产,也可以不从事生产。地主的钱是用来修筑花园了,大吃大喝了,购买土地了,埋在地下了。而从事生产的劳动农民却没有钱,因为劳动农民辛勤所得的钱,通过“租米重”与“利钱高”两条路子,已经变成了地主的钱。农民既然没有了钱,便不能买耕牛,不能买水车,甚至不能买一两把铁锄。   彭真同志说:“明年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土地改革,即彻底完成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和从经济上消灭地主阶级的历史任务。那时中国农民阶级仅仅因为免向地主缴纳地租,每年即可增加2000万至2500万吨粮食的收入”(1951年5月1日,“人民日报”)。这样庞大数量的粮食,如果留在农民手里作生产的费用,则生产力的提高,一开始就会是很快的。在苏南,自然也不会例外。   來源:《人民日報》1951年5月7-9日連載;又載潘光旦、全慰天:《蘇南土地改革訪問記》,北京:三聯書店,195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