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天津、安次两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讨论和贯彻对某些反革命罪犯实行“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强迫劳动、以观后效”政策   六月初,河北省天津、安次两县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讨论了对反革命案犯的判刑问题。开始,与会代表对“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普遍表现了想不通。他们怀疑和担心这是否“宽大无边”错误的重复。如安次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代表不同意处死缓刑,说:“狗改不了吃屎,不杀不行。”“刚刚顺了气,现在又闹这个(缓刑)。”认为“缓就是放、强迫劳动就是回家生产”、顾虑“这样就会叫敌人造反”,对某些处死缓刑的罪犯,认为“小头比大头更坏,净直接杀人,猪羊一刀菜,都该杀。”少数老年农民代表认为:“这个办法好,反正是国家用人啊!”   根据上述几种思想情况,两个县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采取了政府负责干部报告、代表中展开讨论、选择具体典型案犯交由代表研究的办法,以统一判刑认识,和端正代表对政策的认识。   政府负责干部向全体代表的报告中,首先肯定了要继续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反复讲明政府坚决消灭反革命方针是坚定不移的,肯定地指出今天和今后对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反革命分子,仍然要坚决杀掉。接着又着重指出了对什么样的罪犯才实行“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实行这个政策在政治上和在经济上对国家和人民有什么好处。这样从群众情绪出发,讲明政策,既保持了群众镇压反革命的热情,又坚持了原则,使干部和代表自然而然地认识并接受了中央的政策精神;开始认清了政府这样做,处处是从群众利益出发,满意的说“听这个报告,不吃也不饿、不睡也不困。”   在代表们思想初步搞通后,即选择了几个具体的“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案犯,交由大会讨论。这些案犯都是经事先向被难产、控告者和村干解释政策,进行教育,征得他们同意后,才提交大会的。使代表们更感到政府这样判处并不是随随便便的,而是严肃的,有理由有条件的。更进一步地统一了代表对判刑的意见,端正了对政策的认识。   随后即进行大会发言。发言中绝大多数代表都表示接受政府的政策,解决了“怕不杀、怕放、怕不抓”等顾虑,感觉满意“对味!”并说:“缓并不是放,强迫劳动并不是回家生产。刀把子在咱们手里,好比鸡蛋放在手心里,他一捣蛋,咱们用力一捏就完了他的命!”   这个会,把代表们的顾虑消除了,更提高了大家彻底镇压反革命的信心。   来源:1951年《政法》第三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