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八名资本家判刑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十一日电】 北京市人民法院本月四日将虐打工徒、侵犯人权的资本家高德清等八名判处有期徒刑。这些资本家在解放前一贯压迫工徒,解放后仍继续虐打工徒,侵犯人权,非法剥夺工徒参加政治活动和文化学习的权利。例如高陆理发馆经理高德清,二十年来所收的学徒,个个都被虐待和毒打过。皮鞭,火筷、木板、椫子把等,都是他毒打学徒的工具。解放后,他还是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就随便打骂学徒刘勤。刘勤添火时多用了一点煤,就被他用铁通条把腿打肿;桌子擦得不如意,头上就被打得肿起几个包。等到群众纷纷指责高德清的罪行的时候,高德清曾假意认错,登报悔过。可是,事后刘勤受到的迫害却更多了。他逼着刘勤用擦脚布擦脸,用脏水洗脸。他威胁刘勤说:‘官家不让打人,我就不给你零花钱!’又如大众理发馆的经理王宝山,虽然做了理发业同业公会的委员,却不但常常打骂学徒李寿林,还用解雇来威胁工人,不准工人领取工会会员证,禁止工人去工会开会。他要工人金秀兰退出工会。他说:‘参加工会没好处,退出来,参加同业公会吧!能开买卖,好找事情。’此外,他还阴谋挑拨春生理发馆的劳资关系、破坏工会法。他曾挑唆该号经理路富贵说:‘你柜上女工陆贵如,捣蛋极了,趁早别要她。’他的妻子茹秀珍,也是同样的野蛮。学徒李寿林蒸窝头蒸得大小不匀,就被她毒打一顿。镜子摔破了,李寿林怕挨打,买了一块新的赔给茹秀珍,结果还是被她把嘴巴打肿了。   这种野蛮的封建压迫行为,激怒了广大工人群众。他们纷纷要求人民政府保护工人利益,严惩违法的资本家。一般工商业者,也要求人民政府依法惩办这些工商界中的不法分子。北京市人民法院接受群众的正义要求,在本月四日将高德清等八名犯罪的资本家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高德清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王宝山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茹秀珍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北京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时,曾邀请市总工会、工商联合会、劳动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陪同审理,并广泛交换了意见。大家都认为:这种行为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所绝不容许的,政府应严厉加以制裁,并须对资方加强教育,以端正劳资关系,搞好生产。宣判后,陪审员市总工会张春久、工商联合会张献庭都发言表示拥护法院的判决。旁听席上的工人和工商业者也热烈地纷纷发言,表示拥护。高陆理发馆被打的学徒刘勤非常感激地说:‘人民政府给我出气了,今后我一定努力学习技术,在劳资两利的原则下,搞好生产。’理发业同业公会主任委员龚铁鹏说:‘这个判决公平合理,这不但给少数压迫学徒的资方以应有的征办,也对整个工商界有很大的教育意义。’   来源:《文汇报》195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