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部分地区的区村干部强迫变工互助生产引起群众不满   【西南总分社七月二十四日讯】云南部分地区的区、乡、村干部强迫群众变工互助,引起群众不满,并严重影响了生产。昆明县有些村干部将全村的劳动力组成变工队,规定按贫、中、富农的阶级成份依次插秧,并禁止私人雇工,如违犯即要受罚或被关在农会里。曲溪县三区各村,普遍强制农民组织放牛、放水、放哨等小组。宜良县有些村子组织变工时,硬性规定每三个人工换一个牛工(往年习惯是五个人工换一个牛工),结果有牛的农民都把牛赶到别的村去做活,使该村的一部分田无牛可犁。由於强迫互助变工,生产已受到很大影响,群众亦大为不满。群众说:“这种变工队对我们没有好处,反而害了我们,耽误了我们的生产。”   来源:1951年8月4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