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阶级向人民司法机关的猖狂进攻   <李剑飞>   资产阶级自参加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那天起,由于他们损人利己、唯利是图、投机取巧的本性,就开始向国家财经机关和国营企业进攻。与此同时,他们也采用了极为恶毒的手段,向人民司法机关无孔不入地进行侵蚀,企图夺取领导权。目前正在进行着的“三反”、“五反”斗争,已初步揭露了资产阶级向人民司法机关猖狂进攻的严重性。   三年来,资产阶级借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资财、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违法手段,发了极大的横财。他们为了保护违法所得的巨额财产,就派遣“代理人”钻进人民司法机关。当他们盗窃国家财产的违法行为被发觉、被控告到法院时,他们就指使这些代理人千方百计地为他们设法开脱罪责,逃避法律制裁。如北京华洋营造厂老板李汝山,承包了电业管理总局的一项工程,就向监工员行贿五百万元,大肆偷工减料,使国家财产损失折合八万多斤小米。北京市人民法院判令如数赔偿,并处以三年徒刑。李汝山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贿赂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组书记员刘颙。刘颙就积极设法,先令李汝山取保回家,后又改判只令赔偿国家损失三万多斤小米,并改处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结果国家财产损失了五万多斤小米,而刘颙分到赃款一千二百万元另钢笔一枝。又如天津恒裕布店曾侵吞汉奸所存的价值四亿元以上的纱布,天津市人民法院判令如数交出。恒裕布店老板曾云程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并贿赂了书记员刘颙三千五百万元,及钢笔、呢料、纸烟等物。刘即代为刺探审判情报,并为之出谋划策,收买了两个职员及一个会计师作反证,这样,恒裕布店竟获得了胜诉。再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大贪污犯顾裕尚为例,他利用职权,贪赃枉法,竭力为违法资本家盗窃国家财产的罪恶行为开脱罪责,将有罪判无罪或重罪轻判,只顾犯经办的两案,即使国家财产损失三亿元以上。   在现职司法人员中,有不小的一批是资产阶级用推荐或投考的方式打进来的“代理人”;也有一些人本身就是资本家。他们白天上班办“公”,夜晚就回到自己的商店作生意。他们用贪赃卖法得来的赃款,投入商店,扩大“经营”,发横财。同时,又利用他们在人民司法机关中混得的职位,保护他们违法取得的财产。   有些未经改造的旧法官、旧律师,他们过去原是反动统治阶级的爪牙,解放后,又成为资产阶级物色代理人的最合适也是最便利的对象。这些人中的许多人,在人民司法机关中披着人民司法干部的外衣,实质上是资产阶级的“法律顾问”或“诉讼代理人”。他们胡作非为,并曲解政策,为资产阶级的违法行为作辩护,尽力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如华北进出口分公司控告民亨贸易行违反订购麻袋合同要求赔偿案,当最高人民法院判令担保者盛锡福帽庄负连带赔偿责任时,该院民庭书记员史靖侯(旧法院人员)即叫嚣:“让盛锡福赔光了,于扶植工商业政策不合。”民庭领导人要他按评议结果写判决时,史竟故意拖延不办。   更严重的是,资产阶级采用种种卑劣无耻的手段,腐蚀人民司法干部,把那些意志不坚定的分子拖下水去,倚为靠山,以便取得保护,进行违法经营而大发横财。例如前绥远省包头市人民法院副审判长任子敬,原是共产党员、工人出身的老干部。由于贪图生活享受,被违法资本家(皮坊老板)、反革命分子盛尚文看中。盛犯就千方百计地向任子敬进攻,先是给他做了一双上等皮鞋,继则送钱,后又指使自己年青的儿媳妇接待任子敬喝茶吸烟,并使之和任子敬发生了肉体关系,就这样把任子敬伏伏贴贴地俘掳过去了。当盛尚文皮坊的工人王某控告盛犯欠工资一百银元要求偿付时,任子敬“感恩图报”,竟威胁工人说:“你无证据,是诬告;你吸毒,是犯法。”并要把这位工人押起来。这位工人被迫当庭撤销诉状。任子敬在盛尚文勾引下,又借搞监狱生产为名,把监狱的大车插上机关旗帜,借给盛尚文贩毒,盛尚文发了横财,任子敬也分得巨额赃款。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盛犯被群众控告,任子敬竟背叛人民,包庇反革命分子。先是把告发盛尚文的状子压下不办,继又替盛犯找反证,并帮助盛犯转移财产。虽然盛犯因民愤极大终被处死,但从这一事实中,可以明显地看到资产阶级是如何处心积虑地勾引和腐蚀人民司法干部。又如哈尔滨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关东平,由于受资产阶级的侵蚀,腐化堕落,接受巨额贿赂,擅将两个被押的盗窃国家财产的奸商放跑。   资产阶级向人民司法机关的进攻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的,甚至已经篡夺了某些地方人民司法机关的领导权。以福建省人民法院为例,这个法院旧人员很多,大部贪污成习,他们在外面有专门的“经纪人”包揽诉讼,在法院内有两个贪污“办公室”,专门研究敲诈、勒索、分赃的办法,并根据行贿的多少,来决定官司的胜负。该院的若干重要环节,已变成“老虎窝”。又如浙江省人民法院的院长办公室、辅导室、审判委员会等重要部门,都被曾任多年伪法官的分子所掌握。院长办公室的负责人曾任伪民政厅秘书长和代理厅长,院内事务却常由他代拆代行,实际上已成为院长的代理人;刑事和民事两审判庭的每一判决,都先送审判委员会秘书审核,再送辅导室修改,然后送院长办公室签发。这些坏分子则借职务的便利从中捣鬼,以致政策被歪曲,法庭变了质。   由于资产阶级向人民司法机关的猖狂进攻,严重地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使人民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政治威信,遭受到无法估计的损失。因此,我们必须把“三反”、“五反”运动进行到底,把人民司法机关中的贪赃枉法的分子彻底清查出来,进一步纯洁人民司法机关,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以保障国家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来源:《人民日报》195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