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华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彻底处理赶车工人张顺有事件   <《人民日报》>   山西省崞县赶车工人张顺有检举反革命分子遭遇重重阻难的事件,暴露了在许多机关和人民团体中存在的极为恶劣的官僚主义作风。中共中央华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彻底处理这一事件,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借以教育广大党员和干部,使大家深刻认识官僚主义的严重危害性,在六月十四日召集所有和这一事件有关的党员干部及各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负责人在北京开会。出席会议的有绥远、察哈尔、山西三省二十七个机关的党员干部三十四人,以及华北各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负责人、华北局各直属机关和华北各人民团体的代表等共一百八十多人。张顺有也出席了这次会议。   张顺有事件被揭露以后,中共中央华北局即责成华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立即查对事实。根据这一指示,华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曾经和归绥市公安局、市法院,察哈尔省阳高县公安局,山西省忻县专署公安处数次用电话联系,和归绥市公安局来人交换意见,并派人到有关省、市、县各部门实地查对情况。查对结果,证明了张顺有的口述材料合于事实,并发现了不少新的材料。这些材料表明:有关省、市、县各机关团体的官僚主义作风比张顺有所揭发的更为严重。因此,华北局决定由华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彻底处理张顺有事件。   会议首由华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从吾同志作报告(报告摘要见今日本报第三版)。他详细地分析了各有关机关和团体在处理张顺有的问题中的各种不同表现以及从这一事件中应该得到的教训,并提出了今后如何克服官僚主义的具体办法和对犯错误的人员的处理意见。继由归绥市公安局局长刘仙锋、归绥市劳动局局长马正科、阳高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恒文、山西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卫逢祺、山西日报读者来信组编辑霍成勋、归绥市法院院长黎旭辉、绥远省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孙寒光等在会上作了检讨。归绥市公安局局长刘仙锋检讨说:“张顺有为了检举反革命分子宋郁德,曾经两次到我们公安机关。我局工作人员都以材料不足,手续不合为借口,采取了一推了之的不负责任的态度。在解送反革命分子宋郁德时,又错误地给张顺有带上了手铐。这种官僚主义作风和侵犯人权的行为,发生在人民的公安机关,特别是在发动群众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的时期,是十分严重的。我们不但没有表扬和支持积极检举反革命分子的张顺有,反而给他的正确行动以阻挠,甚至给他以打击,这是完全错误的。但是当时我们还没有认识到这是极为恶劣的官僚主义作风和违法乱纪的行为,也就没有像华北局一样抓住这一事件教育干部。这就说明我们领导方面同样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这一错误行为的发生,一方面是因为我们不深入下层,不了解情况,使这样密切关系着人民利益的重大事件长期未得解决;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平日缺乏对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经常的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这对我们是一个沉痛的教训。但是像这样的官僚主义事件,在归绥市公安局中绝不只一件。因此我们一定要根据华北局的指示,在全局工作人员中间彻底检查和清除一切官僚主义作风。”阳高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恒文说:“我局工作人员错误地扣押张顺有的事情,我是知道的;但是我认为已经向他道歉,问题已经解决,便未继续追问。我之所以采取了这种官僚主义的态度,是因为我错误地认为这只是一件小事。这就说明了我的阶级立场不够明确;同时也暴露了我成天在口头上喊为人民服务,但是在碰到具体问题的时候就没有作到。我决心切实改正自己的错误,并领导全局人员积极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和一切旧警察作风的斗争,使大家明确地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其他在会上检讨的同志,也一致认为华北局重视并认真处理张顺有事件是完全正确的,自己和所属工作人员所犯错误是严重的,是打击了人民群众革命的积极性、影响了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的。大家都表示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纠正错误,并结合“三反”运动后期的民主补课运动,督促所属人员认真检查并彻底肃清官僚主义作风,改进和健全工作制度,使之更便利于人民群众。   张顺有也在大会上发言,衷心感谢华北局对他的支持和鼓励,十分钦佩华北局这种对人民群众认真负责的精神。他说:“这个大会使我更加深了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了解,看出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我有勇气检举反革命分子,是因为我得到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好处,我痛恨国民党和反革命分子。我上次到全国总工会和华北局来谈的问题,已经得到圆满的解决,我心里非常痛快。像我这样一个人,过去在旧社会连个县长也不能见,那能说得上到北京来告状!过去我父亲对我坚持检举反革命分子,并和官僚主义分子积极斗争的行动非常不满,他对我说:‘你还敢和人家那些大干部闹?’但是现在我父亲的态度已经转变了,他很高兴,开始积极地参加村里召集的会议。我也参加了民兵和互助组。我回家去以后,一定要好好地劳动,带头搞好生产。”   会议最后由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三书记刘澜涛同志讲话(讲话摘要见今日本报第三版)。他详细地说明了共产党人为什么要重视人民的利益,为什么必须认真负责地考虑和解决人民的一切问题,并且告诫大家为了真正作到这一点:第一必须注意人民的“小事情”;第二要认识对人民负责和对国家负责、对党负责的一致性;第三要保护人民检举一切坏人坏事的民主权利,这种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不能干涉;第四要不怕困难,不怕报复,坚持真理。   会议经过两天的报告和发言已圆满结束。与会人员都认为会议开得很好,提高了自己的思想水平,特别是刘澜涛同志和王从吾同志的讲话给自己的教育很大,回去以后一定要向本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传达,组织大家学习讨论,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彻底肃清官僚主义。华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也正准备根据刘澜涛同志和王从吾同志的指示草拟具体办法,以便继续全面地深入地在全区展开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   来源:《人民日报》195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