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郫县义和村单干农民情况调查   【四川分社8日讯】四川省郫县回龙乡义和村在1951年秋后实行土地改革。1952年春耕生产中农民已开始组织起来了,到1953年11月,全村已有11个互助组(其中常年性的有3个),参加的农民有72户。经过粮食统购统销和总路线的宣传,全村互助组增加到13个,有107户农民参加。今年1月,该村在四个行政组(共有六个组)中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又有14户单干农民报名入社。这样,该村的单干农民就只剩下44户。据调查,这些单干农民的思想情况和他们未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原因,可分为下面四类:   (一)生产生活较好,没有参加互助组要求的农民有9户(3户中农、6户已经上升为中农的贫农)。他们在经济上较富裕,又有劳动力、农具、耕牛、肥料、资金等,生产搞得较好。他们怕参加了互助组或农业生产合作社会吃亏。如贫农上升户严少华,原是互助组的组员,后来因为怕吃亏而退出互助组的。这次在听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宣传后,便时时盘算着入社会不会吃亏,认为搞合作社、互助组都是在他们身上打“主意”,考虑结果,还是没有参加。   (二)缺乏劳动力和无劳动力的农户,再生产生活上都有困难,他们被互助组排斥。这样的农民有13户(原有27户,有4户已加入互助组,这次有10户被吸收入社)。他们除缺乏劳动力外,农具、肥料、种籽样样都缺,无法进行生产,因而互助组组员都不愿意要他们。在这次建设中,他们都积极参加开会和再三要求参加社,但工作组干部考虑他们无劳动力或缺乏劳动力,没有完全吸收入社,因而引起他们的不满。   (三)个人历史上有劣迹的,如自新土匪(并未管制)、已解除管制的人、旧军官、游民等,由于这些人在政治上没有地位,在互助合作组织中,农民们怕沾污了互助组,也都不要他们参加。如吴道根互助组的组员张海如,成份是游民,组员嫌他懒散,又认为有了游民参加不光彩,便在整顿时将他清洗出组。农民们把参加互助组看成与加农民协会一样,是很爱护和重视的。   (四)生活习惯不好或过于自私的单干农民,互助组也不要。由于农民在互助组中逐渐养成集体习惯,他们不仅要能在一起干活,还要谈得来的人。因而一些性情古怪的农民都被排斥于互助组之外。如农民张志培经常醉酒,陈光弟脾气古怪,互助组都不愿吸收他们入组。(孙跃冬)   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195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