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共产党的土地改革:地租和地主   <董时进> ## [本文为董时进先生《论共产党的土地改革》的第三章]   地租是共产党所认为最要不得的一种东西,是一种“极其惨酷的剥削”方法。他们说:“地租的剥削是封建主义的剥削,雇佣的剥削是资本主义的剥削,封建的剥削是最残酷的剥削”。这些话是最容易把一些不明实情,不肯深思的人弄糊涂的。特别是因为这收租的习惯,从古相沿至今,人人视为当然,谁也没有去过问它所以然的理由,突然有人攻击起来,就如像一座太平多年,完全没有设防的城市,恁凭三五宵小,拿起石子竹竿就可以把这座城市闹得天翻地覆。然而这收租的习惯,究竟有什么奇怪及不合理的地方呢?即使说收租吃饭是不劳而获(其实仍是要劳的,不过劳得不多罢了,却比存款取息,或搭股分红利需要多劳),但是要知道,收租必须先有田地,田地乃是去了本钱买来的。只说起收租,而避去花本钱买田地的事实,无异只说起取利息,而避去送款存入银行的事实。若要依共产党的讲法,不劳而获的事体可太多了,奚止收租。只要利息存在,及允许任何东西出租,社会上便有所谓不劳而获。记得中共报纸上曾经载过:有人问,社会主义的苏联借款给中国,何以也要利息,编者的答复说:“苏联的资本是苏联劳动兄弟的积蓄,我们不能剥削苏联的劳动兄弟,故应该付利息。”收利息和收租,是一样的不劳而获,苏联放帐尚且要利息,则收租有何不该呢?   地租容易把人弄糊涂的又一个理由,是因为人们只看见一端,即是只看见地主所得,而不看见佃户所得。地主与佃户实际上不啻是合伙经营者,地主出土地及房屋,佃户出农具,耕畜,流动资金及劳力,(此系就普通情形而言)。在收获物中,地主分得土地房屋应分的一部分,佃户分得劳力及流动资金与设备应分的一部分。这两部分的多寡,视地价,利息高低及工资高低等而定。有一类佃户几乎是单出劳力,其他东西出得极少,因而他们所分得的产物也比较的少。这类佃户和雇工很相近似,他们所分到的产物的价值,也就和雇工的工资差不多。一般佃农都是以出劳力为主的,佃农收入的主要部分即是劳力的报酬。假若地主是自行经营,雇请工人帮忙耕种,那末,他就付给雇工以工资,全部收获归自己。假若他不愿自行经营,那末,他便出租给佃户耕种,因而他就须得付给佃户以比较付给雇工更多的价值,而自己以取得收获物的一部分为满足。这部分通常约当全部收获物的一半,这便是地租。我们可以设想地主是将土地包给佃户耕种,将约一半的出产给他作报酬,自己保留其余一半。我们不要当这一半是佃户白给地主的,而应该当它是地主报酬佃户之后所留下来的。若是地主雇工耕种,他付给雇工的当然不会有佃户所得的那么多。这是因为佃农所负担的责任比雇工大,而且还要出一部分设备和本钱,所以他的报酬也应该比较多。换句话说,当佃户比较当雇工的出息要大些,所以凡是能力较强,并筹得到经营的本钱的农人,一定愿意做佃农,而不满足于做雇工。既然做佃农比较做雇工还强,那末,为什么说雇工的剥削是资本主义式的剥削,尚且可以容许,而收租式的剥削则是封建的剥削,反而是更残酷呢?这岂不是颠倒轻重大小吗?我对于那些说,“农民辛辛苦苦耕种出来的农产物,白白要送一半或大半给地主”的人,有两句话反问他们:“工厂里面的工人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东西,为什么全部归厂主呢?农家请雇工做出来的庄稼,为什么全部归老闆呢?”他们一定会说,“厂主和老闆给了工人工钱呀。”然而他们却忘记了地主所付给佃户的出产比工钱还要多哩。   共产党把出租土地这一种行为,认为是一种罪恶,真是不可理解的。这是由于他们不曾将这事情加以仔细思索,而只是一口咬定说地主不自己劳动,却利用土地去剥削佃农。他们不想一想,地主将土地租给佃农,实际上是对于那佃农有利益的。土地是一种生产工具,利用起来生产,是可以有收获,有出息的。地主自己原也可以利用,但是或者因为他的地比较多,自己的精神能力照顾不到,或者因为他另有其他职务或工作,不能分出时间来自己经营,或者因为他不居住在本处,不能分身来照料,又或者因为他的家屋富有,不在乎经营或耕种土地的收入。因为这些缘故或其他缘故,他才愿意放弃利用这种生产工具的权利,同时也即是放弃—部分它可能产生的利益,而以收得地租为满足。换言之,土地的收入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地价的利息,即地租,一部分是经营的盈利。假使地主自行经营或耕种,他除地租的收入而外,还要得到经营的收入。假使他不自行经营或耕种,他便只能收地租,而将经营部分的收入让给佃户。明白了这些道理,就可以晓得:甲把他的田地出租给乙,并不是害乙,或剥削乙,乃是帮助乙。土地并非枷锁,也不是抽血管,乃是生产工具。出租田地的甲不是拿一副枷锁去套在乙的头上,乃是租借一种生产工具给他去生产和找钱。这和租一个铺面给人家开店子,租一辆车子给别人去拉生意,或借一笔本钱给朋友去做买卖,性质完全是一样的。承租人拿到这生产工具,便有了工作,有了赚钱的机会。乡下的农人租到一股田地,常常是很高兴的,有时候还须托人情才租得到手,一租到手,他们决不肯轻易放弃。假使如一般封建剥削论者所说,一股租田等于是一把割肉的刀,或抽血的管,他们还会舍不得丢开么?还会竭力去寻求么?在另一方面,地主出租田地,也是要择人的,他常常是尽先在亲族里面物色,然后才找诚实可靠,而又有交情的邻居。假使他是要找剥削的对象,他何不去在很疏远的或有仇恨的人当中寻找呢?可见这种地租剥削论,实在是在理论上既说不通,于事实也不相符合。   说明了地租的性质,我们可以讨论地租是否太高,及地主是否可以逼迫佃户承认过高的地租的问题。一般说来,中国的地租和欧美多数国家相比,大致是较高一些。不过要知道,决定地租的因素有地价,利息,工资等多种,这几种因素的标准不同,地租也随之不同。所以地租是否太高,是不好离开这些条件而判断的,中国的地租,按利息作标准说,与他种社会上的主要投资事项相比较,并不能算太高,而且毋宁说是较低的。田地的所有者,除去税捐公粮和天灾歉收之后,往往毫无利息可言,甚至还有倒贴的可能。人们买田收租,并不是贪图它的利厚,而是为的安稳,也即是等于外国的储蓄保险。中国的地租比较高乃是因为中国的地价比较贵,利息比较高,工资比较低,并非因为地主的剥削力量特别强。这种情形乃是地少人多,及工商各业不发达的结果,绝不是由于什么土地制度或封建制度的关系。要使地租减低,惟有在这几项原因上去想办法,绝不是要去改变什么制度。正因为地价贵,地租高,所以人们才不惜用许多花费去开垦和改良土地,所以中国的土地才开垦到这样的程度。这同时是好,也是坏。好,是因为如此可以多生产,多养活人,坏,是因为这种土地的产量太低,劳费太大,耕种者的生活太困难,而且容易酿成水旱灾荒。再说,在自由经济制度之下,无论地租是高是低,总必须是业佃双方同意的,业主决不能强迫佃户承认他所不能或不愿负担的地租。佃户如感觉租田地没有利益,或虽有利益,而赶不上他可能从事的其他职业,他决不会承租,亦无人能强迫他承租。所谓压迫佃户,我曾看见许多写出来的故事,多是歪曲或过甚其词,或是以少数例外的事件来抹煞一般正常的现象。至于一般业佃的关系则大概是友好的,这乃是乡间尽人所知道的事实。即使说有无理欺负佃户的业主,也尽可使他负法律上的责任,依法惩处,或新制定保护佃农的法律,认真施行。   说完地租的问题,我还要指出共产党的两点矛盾:一、他们既认为出租土地是极其残酷的剥削,何以对于城市的出租房屋地皮及车辆等,则仍然允许。二、乡间地主的房屋,器具,牲畜,粮食等物,即使并没有出租,即地主并没有利用它们去剥削农民,何以也要没收分配?这些矛盾,不知共产党的先生们何辞以自解。   我们不妨再检讨一下,地主对于社会究竟有些什么害处。好多人说,地主都是社会上的吸血虫,寄生份子,剥削农民者,但是我们不能这样笼统的诅咒,必须根据事实来检查。我们姑且拿一个比较大的地主作标本,而加以讨论。假设他有好几百亩田地,自己完全不耕种,全部租给别人,只是每年收租。这样的人,依照共产党的说法,一定是一个对于社会毫无用处而只有害处的份子了。但是我们不妨仔细的检讨一下。   他占有几百亩土地,不错,但是不像房屋或其他物品,田地是不能关锁起来不用的。几百亩田地依旧在那里生产,没有一亩荒闲。如果他是一个有能力,有企业兴趣的人,他还要把它们改良,例如开沟凿井,筑堤作埂,或除去沙石之类。这些事体都是历代的地主投资或出力所做成的。现时做的固属比较的少,(因为多半早已被在他们以前的主人做好了),但是在某些地方,某些工作,现时还是需要做,而且的确有人在做。在那些不能做积极改良工作的地主,至少他们会守护着,不许田地毁坏,如有毁坏,他们必须得修补。要不是这样,试想一般田地,还能够是现在的情况么?不错,这修补田地的工作,不必是地主自己去做,但是他们必须付出代价。这种保护田地的责任主要是须地主负担的。   他每年所收的几百石租谷,他一家人不能完全吃光,所剩余下来的,他不会将它毁掉,终归是社会上的人吃了。当然,这些谷是不会白送给别人吃,而是要卖钱的。卖来的钱到那里去了呢?除了少数大地主可能将比较多的数目用于他处而外,中小地主的生活概是极其简单朴素的。他们的收入的一大部分,须供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就地购买油盐布疋等物,这些钱仍然在当地流通,灌溉了当地的商务及出卖劳力者。这比之被政府征收去消耗于战事,大有区别。其余的,一部分须用作子女教育费,造成了一些智识分子,专门人材,民主人士,或革命英雄,也不能算是完全白费。又有一部分被政府征收,成了国家的捐税。最后一部分积蓄起来,作为添购修补或开垦田地或经营其他企业的用途。这种积蓄是社会上的资金的主要来源,有了这些比较成整的资金,社会上的各种企业才能兴办。不论地主是否将这种积蓄直接用去投资于企业或只是用去再买田地,而社会上兴办企业的大宗资金,却很多是直接或间接由于他们的节省积蓄而来,没有他们的积蓄,就很难有聚集成整,可以利用的资金。这也不能不算是对社会的一种供/贡献。无疑的,有一部分地主的金钱是消耗在吸食鸦片或其他不正当的用途上面,但这并不限于地主,而且这样的地主就难以保持他们的地主的地位,不久他们的田地便会转移到比较勤劳节省者的手上。   很多人都犯一个错误,即以为“地主”都是一些一事不干,专门收租吃饭的怪物。其实所谓地主,也不过是一些普通人,他们的大多数都别有职业或工作。他们之所以为地主,无非是因为有一些积蓄,而那些积蓄又是存放为土地的形态而已。除非不许人有积蓄,既许人有积蓄,则所积蓄的为土地,为金银,为房屋,为货物,为舟车,原本没有关系,为什么积蓄在土地上便是有害呢?地主富农除了积蓄是以土地为主而外,在其他方面与任何人并无分别。他们中间,各色各样和各行职业的人都有,实际并不形成一个阶级。在中国,即是在君主时代,除了极少数世袭爵位的贵族而外,其余都是所谓庶民百姓,并没有阶级之分。买卖田地,乃是任何人都有的权利,这即是说,任何人都可以当地主。你今天有田地,你今天就是地主,明天你的田地卖掉了,明天你就不是地主。你的祖若父/父若是地主,你自己未必也是地主。你虽不是地主,你的子孙未必不可以当地主。买到了田地当地主,就和买到了车票当乘客是一样的。车少人多,虽不能人人同时搭上,但是早迟人人都有搭上的机会。现在的地主不过是现刻恰好轮到上车的搭客而已。现时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的办法,就是等于对那刚刚轮到上车的搭客说:“别人都没有车坐,为什么单单你们有车坐?”于是硬将他们拉下车来,也不退还他们的票价。这是何等不讲理的行为!这不仅是剥夺了现在的地主的正当权利,而且断绝了其他尚未轮到上车者搭乘的希望,使他们永远没有上进候补的机会了。   共产党的先生们和他们的同情者好把“地主”形容得万恶,并且好似说,天下地主,都是一个坏模子铸成的。一些报纸上几乎天天都登载着地主如何险恶及残酷地剥削和欺压农民的宣传文字,以迷惑不求甚解的读者。常有一些人专门搜索或制造一些奇闻故事,例如他们最喜欢夸口的山东茗县某地主养鹰扰害及欺负农民的事件之类,加以夸大和煊染,写得活生生的,用来宣传和加重地主的罪名。这种事例无论其未必真确,即令是完全真确,也不过是特殊的个人的事件,岂能代表一个阶级。养鹰的人根本不多,地主有养鹰的,不是地主也有养鹰的,而且养鹰惹出乱子,也未必是常有的事情。然而那些人却说,这便是地主,地主便是这样,好似个个地主都是养鹰害人的。这无异乎是,因为一个姓张的家里发生了妻子毒死丈夫的事件,便说凡属张姓的妻子都是毒杀丈夫的,或说,凡是妻子都是毒杀丈夫的。   还有一些人特意地说他们自己便是地主,是封建性的,并且曾经极其惨酷的剥削过农民,但是现在觉悟了,改悔了。他们想用这种笔法来表示自己的坦白,表示他们的话的真实和无置辩的余地。这明明是一种理曲话穷的搪塞手段。市井骗子发誓说:“骗你的是王八蛋”,以图取信于人。实际上他还是骗了人,然而他是否王八蛋,乃是另一个问题。同一理由,我们不能因为这些人说他们自己是封建地主,便当真认定他们是封建地主,甚至认定别人也是封建地主。   眼光稍明亮的人,不难从这些过分夸大和煊染了的宣传文字上看出一种破绽来,即是:那伙人已经有一点儿感觉到他们把中国的土地问题和地主与佃农的关系搞错了,但是他们又感觉骑虎不能下背,所以只好将错就错,希图越更把所谓地主者形容得像吃人的恶魔,以便掩饰他们自己的错处,达到贯彻到底的目的。他们越是骂得起劲,越是嗓子喊得大,我们越可以看出他们已经对于自己的主张失去了信心,但是一个错误岂是再添上一些错误所能掩护的吗?一桩违反真理和事实的行为,岂是蛮干可以救济的吗?在沙滩和淤泥上建筑高楼,发现了不肯搬迁,而想横着眼睛,硬起心肠,赶紧搞完成,结果只见越筑得高,将来撞祸越大罢了。   大家都知道,共产党有一个最大的本领,那即是善于毁人,凡是它所不欢喜或要打倒的人,它都会揑造出种种的理论和事实去毁灭他。譬如所谓地主富农原不过是一些有恒产或恒业的中产或小资产的普通人民,但是,一经共产党若干年来的有计划的恶毒的宣传,好多人也竟把这两个名词当作强盗土匪一般了。这一则是由于共产党善于宣传,而多半乃是由于社会上一般人不肯自己用脑筋思想,自信心太不坚定,随人家说什么便信什么。这正好是中了共产党的奸计,我们必须将这奸计击破,不要再上他们的当。要知道地主富农是代表社会上一些堂堂正正,有能力,有身分,有资产的人民,他们多半是很刻苦勤劳的,他们自奉甚薄,消费很少。他们虽有多少不同的土地,然而不过是居名而已,不过是暂时尽管田契的义务而已。譬比学校的考试,他们乃是一些在自由经济制度之下,考得八十分或九十分的分子。其中自不免有少数挟带舞弊的,但是绝对的多数则是凭他们的本事,和努力才获得了他们的地位。谁个农人不想当富农?谁个农人不想当地主?任何勤俭能干的农人都有当地主富农的可能,也犹之任何聪明发奋的学生都有考八十分九十分的可能。共产党不叫学生发奋用功,而硬要惩罚考八十分九十分的学生,并将他们的分数拨出一些添在考三五十分的学生的分数之上。这个办法能算是正当么?我们对于共产党毁谤地主富农的宣传,必须洞察其谬误,和不纯正的动机,而加以唾弃,切不可随声附和,以为地主富农当真是应该打倒的,不过是要由我们去打倒,不要共产党去打倒,要用我们的方法去打倒,不要用共产党的方法去打倒而已。这种说法和想法,便是中了共产党的奸计,也正是共产党所希望的情形。我们必须认清真事实,堂堂正正地辟斥他们的诬蔑。我们要知道,地主富农不但不是社会上的有害分子,而且是社会上最有用的分子。他们是人材产生的最肥美的田园,历代的优秀人物多是出世于地主富农的家庭。他们是推进人类文化的先锋和主力,没有他们,则人类依然会停滞在穴居野处,茹毛饮血的时代。他们是社会结构的柱石,是民族资产的保管者,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担负者,是建设事业的主要推进者。没有他们,国家社会将是不可想象的浮动,落后,野蛮和贫乏。地主富农是值得尊重的,他们自己是可以自豪的。我们必须恢复我们的自信,决不可以盲从共产党的恶意宣传。否则,假使他们一天向我们宣传说,“金子是臭狗屎”,莫非我们都把金子抛弃么,看见金子丢在路旁,都掩鼻而过之么?   来源:《论共产党的土地改革》,香港自由出版社,195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