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共产党的土地改革:分地以后   <董时进> ## [本文为董时进先生《论共产党的土地改革》的第五章]   以上所讲,都是就地主的一方面而论,现在我们再看一下分到土地的人家和土改后的乡村社会是怎样情形。   据我们所知,在老解放区分地的结果,普通每人大约可分得一亩多,也有分到二三亩或一亩不满的,(每人可以多分的地方,大抵土地较差)。在江南人口稠密之处,据闻每人分地不满一亩的,亦属不少。姑以每人分到二亩上下为标准,一个四五口的人家大约可共分到10亩或8亩之谱。这样,平均诚然是平均了,不过8亩10亩的出产能有几多,除去种子公粮及税捐等而外,还能剩余几何,乃是最重要的问题。我们用不着算细帐,也不难知道,这分量是极其微少,难以维持一家四五口的温饱的。固然,在乡间原来亦有不少人家只种田10亩8亩,或甚至10亩8亩尚不到的,不过那种人家大都是人口比较少或另有补助收入的。同时,在土改以前或土改以后有许多情形大不相同,因为在过去公粮税捐大都是以地亩作标准,贫民和佃雇农可以完全不担负或担负很少。今后当然要大家一样担负了。这决不是一项很小的开支。其次,在过去乡下有贫有富的时候,田地太少的,可以利用余暇的时间,在本地方出卖劳力或手艺,以补助生活之不足。现在大家都是一样的穷了,谁都是嫌劳力有余,用武无地,雇佣没有人请,卖劳力没有人要,田地上的出产不够吃,大家除了鼓起眼睛捱饿,还有什么办法?我可以打一个比喻说,这样的土地改革,无异是从一部分人的身上割下肉来,拿去帖在另一些人的身上,肉被割去的,固然是痛不可忍,而被贴上一块肉的也还是胖不了。本来为一般贫民着想,与其叫每个人都去耕种几亩薄田,还要时常闹水闹旱,闹虫,并且要受粮税的追逼,确不如另外有工做,有钱拿,不怕水又不怕旱。政府只要能安定社会秩序,保护和协助企业发展,便可以使大家有工做,有钱拿,过很舒服的日子。这明明是摆在面前的一条大路,共产党偏偏不看见,不肯走,而不惜掀天动地,弄得全国骚然,去搞这土地改革的鬼明堂,真是不可理解之至。   除此之外,还有几项土改以后和以前不同的地方,也可以提出来检讨和比较一下。   在过去,凡能力较强的农家,都可以耕种较大的地面,例如五六十亩或百八十亩。因而他们能够喂一两头驴马或耕牛,并可以购置大车犁耙等全套农具。农场上的副产物也足够养猪一两头,或三五头。这样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增加肥料的来源和作物的产量,以及整个农场的进款。今后一概都是耕种十亩八亩,谁也不能单独喂一头牛马,或置备全套的重要器具,如不几家合养合置,便是大家都只好不养不置。不养不置固不是办法,合养合置也有不少的毛病。俗语说:“公塘漏,公牛瘦”,大家共同饲养耕畜,置备农具,总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这种情形显然是要妨害农业生产的效率,减低农业生产的质量。   在过去,比较富有的人家,还有力量购买布疋绸锻和各种工业品,现在这些人家都消灭了,代之而起的,乃是一些十亩八亩的小贫农。他们的出产只有那末一点儿,要饱肚子已经很困难,他们的购买力当然极其有限。所以工商业决不能对于他们存太大的希望心。但是共产党的先生们却说:“现在好了,大家都有田地,都能购买货品了”。这完全是欺人之谈。他们顶喜欢引用1947年至1949年布疋在东北销售的数量,用以证明土改后农村购卖力的发展,认定后两年的增加是土地改革的效果。这真是幼稚得太可笑。谁不知道1947年正是东北战事最剧烈的时期,而1949年则战事完全停息了呢?战事的影响比任何影响都大,岂能认为那种差别便是土改的效果?   说到这里,我要提一下所谓老解放区土改后的农业情形。我们随时在报纸上可以看见一些宣传的文字,说土改后生产情绪如何提高,生产成绩如何良好等等。但是稍一留心,就可以看出那些宣传的虚假和错误。其中有的是贪天之功,有的是错拉因果关系,有的是少数英雄主义的干部,不惜代价,激励或鞭打一部分农民,做出的少数的特殊事例,便拿起来夸大宣传。其实就连那些写宣传文章的人,他们何尝真知道,不过是听见别人传说而已。那些上级的人员又何尝真知道,不过是听见下级报告而已。甚至连那些下乡“考察”的人,和乡下的干部,他们的科学训练不够,观察能力不够,又哪里能辨认出真理与假理,和真事实与假事实呢?真的事实是:乡下的生产工具已大遭破坏,生产量也大为减少了。以前至少有一部分人可以丰衣足食,现在则普遍的不得饱暖了,以前可以用牛马耕田,现在却只能用人力耕田了。共产党最好夸耀他们的变工互助,没有耕畜,几个人合拉一个犁,农具缺乏,几家人合用一套。他们摄成许多大幅照片,在各地大事宣传,洋洋得意。其实这些多是由于土改所造成的生产工具的破坏和耕畜的屠杀的结果,丝毫不值得骄傲。我曾经看见过好多这类展览的照片,五六个憔悴不堪的老弱和妇女,共拖着一只破陋粗劣的木犁,强作笑容,使人一见心酸,然而共产党却引以自豪。由此一事,已可见共产党的宣传是如何的不顾事实真相了。   在过去,比较富裕的人家可以送子弟入学读书,甚至去大都市进大学,所以农村中尚能产生智识分子和各项人材。今后这些人家没有了,所有的全是耕种十亩八亩的小贫农,他们糊口尚且不易,哪里还能送子弟进学校。如果学校都改成公费吧,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在过去有富人担负,贫寒人家可以豁免,现在要大家平均负担,他们负担得起吗?何况孩子们要捡柴拾粪,帮助杂活,即使有免费的学校,也没有去受教育的时间。农家子弟不能受教育,农人永远不能翻身了。   在上述的种种情形之下,今后的乡村情形会是什么样子,不难想象而知了。任何美丽的宣传,蒙蔽不了懂得实情的旁观者。坦白的说,乡村会尽是—些极其贫穷而且毫无智识的农奴。这些人只好叫做农奴,不好叫做农民,不过他们不是任何地主的农奴,乃是统治者的农奴而已。在过去,凡是聪明能干而又勤俭的人,可以说都有翻身的机会,而且真翻了身发了财,或到大社会取得了重要地位的人,也确实不少。今后他们永远没有机会了,永远只好做奴隶,做牛马,永远有强大的统治者骑在他们的背上,逼使他们在“人民自己的田地”上耕种。耕种出来的东西,尽量先送缴给统治者享用。这种情形,倒真是封建制度的复活。我们可以料想到,这些吃不饱饿不死的贫民,拿到这一块恩赐的地皮,日子稍久,必会感觉它既不够养活一家人,却倒把大家的手足占住了。到最后还是不能不放弃,跑到城里面去做小工小贩、拉车子,下野力。(假使他们可以自由行动而又有工作的话)。但是乡下的土地和财产既然经过了这样一度的无端的没收,以后除非十分便宜,谁还敢于冒险接手。那末,那些想脱身的人,就只好八分送二分卖的将这曾经牺牲了不计数量的生命财产所换得的土地改革的“伟大”成果,逐渐的消灭掉。这些现象在所谓老解放区已经逐渐发生了。过了若干年之后,要不要再来搞一次“土地改革呢?”要不搞么,在共产党统治之下,土地依然要集中,依然有出租,有“剥削”,这还成何事体?共产党何以自解?要再搞么?多搞得几次,恐怕乡下的房屋农具牲畜一切都会搞光,土地也会搞得瘠瘦不堪,连乡下人也会搞掉一大半。但是共产党人却说:在新社会里面,决不会再有地主和“旧式富农”产生,大家都会成为“新式的富农”。横顺话由他们说,名词由他们造,他们总是有理的。实则他们总是矛盾的。单单不许富农和地主产生,是可能办到的,因为产生一个,可以斩掉一个,如像外国人家所栽的冬青篱笆,凡是长高出来的都把他剪短,自然可以永远维持平整。这即是如前面所说的,乡间通是一些贫苦无智识的农奴,永远给统治者作牛马。至于说到不兼并他人的土地,而大家都能变成所谓“新式富农,”除非空中出现了大片土地,可以搭楼梯上去耕种,则是无法可以相信的。   这样每家十亩八亩,或每人一二亩土地,还只是目前的现状。过若干年之后,生殖再增加,每人所摊的面积更要缩小,生活更要困难。那时候从何处去挖出田地来添补给大家?是否只好以不了了之的办法拖下去?这里我们不能不注意一个新的事实,即是在过去有一些贫雇农不娶妻,或娶妻甚迟,因而生殖速率较缓慢。(我决非说他们不该娶妻,不过要娶妻必须有养家的办法,能自负养家的责任,)他们之所以不娶妻,一固是因为无力养家,二则也是因为作雇工及出卖劳力,不需要家眷,而且有家眷反嫌累赘之故。但是这些人现在分到土地了,他们每人或许不只分到一二亩,因为新土地法照顾他们,可以稍多分给他们,所以他们也许可以分到三四亩。这三四亩土地当然是不够他们的工作的,可是要做庄稼,就需要家眷,他们不能不娶一个妻子帮忙。如是几年之后,儿女成群,三四亩地的出产如何能养活一家数口?那时啼饥号寒,拖累不堪,谁能再多分给他们田地?叫他们一家子做什么?吃什么?像这样的实际问题,恐怕共产党的先生们或者根本未曾加以考虑,或虽考虑了而只抱一个不了了之的态度,或者仅仅是自欺欺人的幻想着,以为在“新社会”里面,一切自有办法。呜呼!呜呼!到那时候还有谁去追问他们的责任不成!   共产党的先生们最得意的说,土地改革的结果可以解放农村生产力,现在我们知道,结果将适得其反。因为土改后,每个人都只分得一样多的土地,强有力的壮丁,和其他非强有力的,习惯游手好闲的人都只有同样大的面积。一些雇农原先替别人耕种时,一人可以担负二三十亩的工作,如今当了自耕农,却只能耕以前十分之一上下的土地。这明明是束缚农村劳力;怎好把它叫做解放农村劳力?共产党把土地这样东西根本认识错误了。他们把它当作一种享受的货品看待,只求分配的平均,深怕有人占了便宜。却忘记了土地乃是一种生产的工具,不比一块肉或一个大饼,不是分给大家吃,乃是要拿去耕种和生产的。所以即使要分配土地,也不应以消费的口数为标准,而当以工作的能力为标准。工作能力强者应该多分给他们耕种,能力弱的可以少分给他们耕种。在原先的土地制度之下,因为经济法则自然的运用,所产生的事实,的确是与这原则相离不远的。“土地改革”以后,却完全把这原则打破了。能够多耕种,多生产的,只分那么多地,不能多耕种的,也要分那么多地。结果是一边损失人力,一边浪费土地。然而共产党的先生们,反说是解放了生产力,岂不是欺人太甚么?   我感觉共产党人做事太心粗胆大,只知盲从苏联,对于这样一个重大问题未曾深加考虑,便轻举妄动起来。本来一个政府既要平分田地,严格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甚至不惜用毒辣的手段,将无数的无辜人民的土地剥夺过去,这是何等的大事。那末,那个政府就应该拿出负责任的态度,考虑周详,至少要能担保做到:(1)每家有足够的地面,能够维持相当高度的生活水平。(2)以后的土地分配能永远保持平均。(3)以后永远只许耕者有其田,不许出租。(4)凡属愿意耕田的人随时都要能够领到足额的田地,凡不继续耕种者都应把田地交还。(5)分到田地的人必须能充分发挥工作效率,增加生产量,改进生产质。然而事实上他们对于这几层却完全不负责任,而仅仅以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及实行“耕者有其田”为口实,将一部分人的地田夺过去,胡乱分配了,而分配之后,仍旧任大家自由买卖及出租。对于领受到田地的人是否可以生活,既不过问,对于以后老死,改业,或迁徙者,如何交还田地,对于新迁入,或由他业改农者,如何授予田地,对于劳力如何充分利用,对于土地生产力,如何发挥,一切均无办法,只是空言欺人,胡为乱干。这不但无词以对那些土地和财产被剥夺的人民,而且是顾头不顾尾,能发不能收,徒破坏生产结构,制造社会祸乱,为害之烈,史无先例。   共产党的土地改革这一桩事体,若是搞通了,后患不知伊于胡底。自古以来,土地是被视作最妥稳的财产,偷不走,抢不去,不怕火烧,也不怕水打(至少是比较的不怕)。即是在战乱时代,人民逃离家乡多年回来,哪怕房屋已成废墟,然而土地总是在那里,复垦出来,仍旧可以生产。所以数千年来安分守己的人民无不宝爱土地,以故任何政变,任何枭雄,都从不侵犯人民的土地所有权。中国共产党要彻底推翻数千年传下来的土地私有制度,并及于附带的其他财产,这是他们所引以自豪的,却也正是冒了古今的大不韪。从今以后,土地不但是不复可宝贵,而且成了一种最挨不得的东西,挨到就有祸事上身。数千年来一切人民对于土地的信仰心,完全被粉碎了。以后即使仍然可以自由买卖出租及经营,但除了大胆的投机分子而外,决无人敢再去尝试。何况法令的修改是再容易没有的,现在虽然承认田地的自由买卖及出租,焉知将来不再没收么,又何况第二步土地便要收归国有,目前的私有权,仅仅是暂时的。实际上自共产党表示要贯彻土改之日起,土地已成了无主之物,谁还爱护它,谁还肯去改良它?谁还不想去从它里面多掏出来一点是一点?从此这种人人最宝爱最倚赖的东西,成了一种人人都嫌弃的东西了。即使以后有人再恢复原先的状态,然而这已经粉碎了的信用也无法可以恢复。因为,谁能担保,往后不会再有“土改”呢?共产党冒了这一个大不韪,不啻是开旷古未有的恶例,而为以后的革命创出一个最坏的榜样。今后一有革命发生,必然要抄袭旧文章,照样分配财产。换一个说法,一旦贫富不均,则比较贫者即可起来革命,分掉比较富有者的财产。这即是一个循环抢夺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谁还愿意努力生产,节省积蓄?谁不愿意找一餐吃一餐,没有吃的便去集体抢夺?这样的社会不仅会是永远纷乱。而且会永远贫穷,永远堕落。所以我说,这所谓土地改革的事件,如果办通了,必将遗下无穷的祸患,而且这种祸患将永远无法补救或挽回。有一些人以为革命是必须包括财产移转的,姑不论这种说法是否真对,但我们必须知道,这乃是一种以欧洲古代的封建社会为背境的说法,绝不能盲目施行于中国,尤其不能解释为,应将一切普通人民正正当当得来的财产,都要一齐夺去。假若革命是那样,则革命不但不能使社会改革进步,反而非使社会毁灭不可。   来源:《论共产党的土地改革》,香港自由出版社,195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