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农村残余反革命分子破坏活动情况   【本刊讯】近数月来,湖南省各地残余反革命分子和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机会,破坏中心工作,扰乱社会治安,他们所采取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情况相当复杂、严重。   一、随着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敌人的破坏活动日益加剧,采取的破坏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借组织互助组的名义进行破坏活动。常德十五区官仓乡一贯道总坛主刘梅生、钱玉桂等纠集该坛道首钱子卿等七人,道众五人组织假互助组,刘自任组长。会同六区被释放的土匪栗庆欢拉拢23人组织假互助组,集会6次,搜集干部的“材料”打击积极分子。双峰八区反革命分子家属王仲连拉拢坏分子组织假互助组,秘密集会,策动骚乱,并串连三个乡的落后群众,联名控告干部。益阳、桂阳、郴县等地还发现反动会道门分子以组织互助组为名,秘密进行恢复组织发展道徒活动。   (二)伪装积极,混入互助合作组织,收买、拉拢落后干部,篡夺领导权。华容五区先进乡华锡金(国民党党员、曾做过伪保长)与兵痞华国良混入华庆云互助组,篡夺领导权后,将该组分为两个组,并私自开除两名积极组员,同时又诱骗四户组员退组,结果使互助组全部垮台。   (三)造谣、歪曲政策以达到破坏互助合作组织的目的。衡阳十四区柴山乡兵痞夏振坤(帮会三爷)造谣说:“贫雇农入互助组要有三个月候补期,劳动好就转为组员,不好就要受处罚。”慈利十五区被管制分子刘开益对互助组员造谣说:“参加互助组有什么不好,还不是政府要摸清底子,秋收后好买余粮。”因而引起组员们思想波动,有的要求退组。平江十三区发现谣言:浏阳已实行社会主义了,耕牛、农具都要归公,大人每天五两米,小人每天四两米。湘潭二十四区花田乡坏分子造谣说:“互助组有三种形式,一种是青年互助组,是号召青年参军的;一种是中年互助组,是服劳役的;一种是老年互助组,是帮助代耕的。”这些谣言,是某些农民不安心生产,或者对互助合作采取观望态度。   (四)盗窃互助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公共财物。新化一区上田乡第一农业生产合作社,先后被盗窃6次。益阳六区湘福仑乡崔福禄互助组被盗走耕牛一头。此外衡山、东安、新邵等十余县还发生互助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秧苗、种谷的农具等被盗事件,严重影响了互助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   二、利用生产紧张繁忙季节,破坏生产,破坏水利和秋收。(一)挖塘掘坝,破坏水利。(二)毁坏乡村干部和积极分子的禾苗和蔬菜。(三)偷割已成熟的稻谷,破坏秋收。(四)破坏超额增产运动。敌人所采取的办法主要是制造和散布谣言。花垣县一漏网反革命分子造谣说:政府发动增产总没有好事,第一次发动增产是为了征粮,这次是为了统购。   三、长沙、湘阴等地连续发生反革命分子、地主杀害干部、农民及谋财害命案件。长沙县十二区农安乡熊饶兰,解放前当过伪兵,一惯偷窃拐骗,解放后,不仅不好好劳动生产,反而对人民政府不满,并继续进行偷窃、拐骗。居民组长冯春廷曾经对他进行批评、教育,他怀恨在心,起意谋杀。7月14日深夜,用刀杀害冯春廷,幸被冯的妻子发觉援救,才没有被他杀死。该犯已被枪决。湘潭二十三区周家乡发生地主郑文君父子杀害农民邓长庚(未死)事件;湘阴县发生反动地主易发明、杨振群、曹双成等谋财害命,杀死长沙市布商冯正明事件。以上各案犯都已经政府依法判决。   四、破坏粮食政策。江华一区桥头铺乡反革命分子蒋荣中,在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蒋犯极端不满,曾公开煽动群众说:“我们去抢粮,坐牢我去坐,杀头先杀我。”7月22日,蒋犯率领落后群众20多人,抢去农民蒋明杰等的195斤粮食,并打伤了蒋明杰和蒋的妻子顾满莲及妇女主任徐玉嫦,该犯已判死刑。此外,益阳九区码头村乡不法地主夏训民,夏训正兄弟,在早谷登场后,高价抢购稻谷560斤,在黑夜里偷偷运走藏匿。又该乡粮贩石凤楼、夏正霞8月8日在四区南道塘乡向农民李玉生等七户高价抢购粮食1400多斤,并宣传说:“只要你们有粮食,你们要200万元、300万元都有,你们尽管去搬粮食,我们尽量收购。”因此,严重地影响了政府预购任务的完成,也影响了市场物价的稳定。   五、各地盗窃案件不断发生。据衡山、衡南、祁东、常宁、零陵、道县、永明等七县不完全统计,从今年第二季度以来,已发生盗窃案396件,目前仍在发展。如衡山县人民法院1954年上半年共处理盗窃案83件,而1953年仅处理16件。从盗窃分子的出身来看:有惯窃、地主、兵痞、游民、懒汉、反动会道门分子、商贩等。这是已经破获送法院处理的,没有破获的还不止此数。    (编自新湖南报8月26日“情况简报”)   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195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