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都县甘泉区胡场乡典型调查   <中共苏北区党委农委巡视团>   胡场乡是中共苏北区党委农委的土地改革实验乡,该乡的调查材料一般是较全面的。但该材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未公布前(1950年5月)调查的,如依据土地改革法精神调查,可能有一些变化。虽然如此,该乡的材料仍可以代表扬州西部仪征、六合一带的农村情况,故将该乡材料编入,供研究和参考。编者 ## 第一部分 一般情况   (一)该乡位于扬州城西十里,扬州至刘集公路以北,是大仪至扬州的要冲;全乡系三角式的地形,南北直径7里,东西直径2里到4里左右,面积约20余方里。原为13个行政村,于1949年冬划7个村为双庙乡,现该乡辖胡场、余桥、大英、黄竹、高庄、张庄6个行政村,41个行政小组,大小90个自然村庄,村落比较分散,最大的胡场镇只有29户,全乡共1046户,5657人;共有耕地11914.08亩,平均每人2.106亩。   (二)该地广称扬州西山,实系丘岭式的起伏地带,有下冲子、中垹子、高岗子三种类型之分。土质较复杂,稻麦田以五花杂土为上等田,常年每亩产麦4斗,稻3石左右:黑土、黄白土、冷沙土为中等田,常年每亩产麦5斗,稻2石左右;小粉土、灰白土为下等田,常年每亩产麦5斗,黄豆6斗左右。以此计算,如全依靠土地生活,每个人即需要上等田3亩,或中等田4亩,或下等田5亩,旱地则需要9亩。   就上述三种类型的田亩,弓口大小也不一致,有军田民田之分,军田一般较孬较大,历来系公家养兵之地,通例一亩军田相当民田3亩;但经农民之间长期买卖变化,其情形已趋复杂;现为统一起见,已将军田按具体情况折成民田计算。但是,这里田亩从未丈量过,一般都以下种多少为计算标准,每石种实际能种6亩2分,唯群众普遍改称为6亩;为便利计,我们亦以6亩计算。   (三)该乡长年为敌我反复争夺之地,1942年即有我游击活动,1946年曾正式建立过短期政权,宣布过土地改革,但未进入分配时,即被敌占领,直至1948年底才重获解放。解放后经过了彻底的扩征,去年春季借种、夏征、秋征、冬季的合理负担,以及今春的生产救灾等运动,群众已有初步的发动,相继建立了各级组织。在今年工作中,农会又进行了整理,建立了11个代表的乡农会委员会,6个村的农会代表,组织了1056人参加农会,占总人口的20%。其成员详见表一。   农会会员,成员基本上是纯洁的,成份上:雇贫农占52%强,中农占47%强;其中不纯的只占4%强,劳动人民和党、团员占95%强。但在会员思想认识上还较模糊,组织力量不够雄厚。其主要原因是:各村运动的发展不够平衡,如黄竹村已组织到人口的36.1%,而高庄村才组织到人口的11.2%。   该乡各级干部比较健全,在春季工作中曾进行整理,洗刷了乡干1个,村干2个,组干1个;现有的133个乡村组干中,除有7个旧甲长外,大部是纯洁的农民;在一般的工作上还能称职,全乡干部工作积极的占39.8%,一般的占48.1%,不动的占12%,其情形详见表二。   该乡在去年冬季已建立了党、团支部,计有党员33个(今春已洗刷本质不纯的4个),团员39个(今春洗刷1个),内团员中有5个党员。这些党、团员在本质上都比较纯洁,但由于发展时的任务观点,与唯成份论的偏向,致在发展的条件上,只注意成份,少考虑其政治觉悟如何;所以有些党、团员尚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附表三。   总之,该乡的组织情况是:成员纯洁,机构健全;但由于领导上对新的组织进行及时教育与锻炼不够,以致表现在干部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较低,战斗力不够强,还不能很好的善于和群众密切联系。 ## 第二部分 各阶层占有与使用土地情况和特点 ## (一)各阶层占有地的情况   备阶层占有土地的情况分两种计算的:一是除去外籍地主出租在本乡的土地,将本籍地主出租在外乡的土地列入计算各阶层占有土地的情况;一是起去本籍地主出租在外乡的土地,加进外籍地主出租在本乡的土地计算各阶层占有土地的比例,详见表四、表五、表六。   一、从表四、表五可看出:   (1)全乡各阶层占有土地情况:地主人口占2.56%,占有土地20.6%;富农人口占2.386%,占有土地9.01%;中农人口占53.61%,占有土地51.82%;贫农人口占38.77%,占有土地17.9%;雇农人口占0.95%;占有土地0.065%;其他人口占1.71%,占有土地0.6%。   (2)地主占有土地,每人平均数超过了贫农每人平均数的16倍,超过了雇农每人平均数的112倍,超过富农每人平均数的一倍半弱点,超过中农每人平均数的8倍。   (3)全乡土地情况可分三种类型:第一种像胡场、余桥两村,土地比较集中,胡场村地主7户,占有全村土地41.97%,余桥村地主10户,占有全村土地35.69%;第二种像黄竹村,土地分配较为适中,地主2户,占有全村的土地13.83%;第三种像高庄、大英、张庄三村,土地比较分散,高庄1户地主,占有全村的土地5.68%,大英、张庄二村无本籍地主。   这里必须说明:表四、表五上还仅表示了本籍地主的占有土地总数,如与本村本乡各阶层占有土地总数相比,其中地主占有土地数中有1024.26亩出租在外乡,亦列入计算之内,而外籍地主出租在本乡的土地却未列入计算;所以单以表四、表五还不能正确的说明该乡各阶层占有土地的实况。如若加上外籍地主出租在本乡的土地,去掉本籍地主出租在外乡的土地,则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如表六。   二、从表六可看出:   (1)如依表四表五计算,地主占有土地占全乡土地总数20.6%;而以表六计算,则地主阶层占有土地占全乡土地总数24.89%。从此表即看出:本乡地主出租在外乡的土地,少于外乡地主出租在本乡的土地;全乡地主出租在外乡的土地是1024.26亩,而外乡地主出租在本乡的土地是1664.39亩。   (2)以表六计算,全乡各村地主阶层占有土地的比例之间差额减少或增多了。以表五计算:土地最集中的胡场村地主占有土地由41.97%而降为38.53%,余桥村地主占有土地由35.69%降为24.17%;土地分配一般的,如黄竹村地主占有土地由13.83而提高到20.13%,土地最分散的高庄村,地主占有土地由5.68%而升到19.6%;大英、张庄二村无本籍地主,而地主阶层在该二村所占有的土地为:张庄村达到23.33%,大英村达到19.28%。   (3)从上述可以得出一个概念:本籍地主集中的,不一定在这村的土地所有权也就集中,因为本籍地主的土地,往往大部出租在外籍;反之,本村没有本籍地主,而这个村的土地所有权不一定怎样分散的,因其大部土地往往是向外籍地主租进的。   (4)如依表六计算,则全乡各阶层占有土地的情况是:地主占有24.89%,富农占有6%,中农占有47.5%,贫农占有16.63%,雇农占有0.06%,其他占有0.5%,外籍非地主成份的土地出租在本乡者占有3%。如把地主与富农加起来算,则占有全乡土地30%,非地富人口占96%弱,占有全乡土地70%。 ## (二)各阶层使用土地的情况   一、全乡各阶层使用土地的情况。见表七。   (1)地主使用土地最多,富农次之,中、贫农更次之。地主使用土地总平均数超过贫农使用土地总平均数3倍强,超过雇农使用土地总平均数16倍半,超过中农阶层使用土地总平均数将近1倍。地主阶级在该乡表现得颇为突出。   另外,该乡地主除以出租土地为主要剥削外,并握有较多数的好土地,雇佣劳动力经营,其经营的数量,就占本阶层的总数27.4%。   (2)佃中农使用土地的平均数,不但超过自中农使用土地的平均数,而且超过整个中农阶层使用土地的平均数;佃贫农使用土地平均数,不但超过自贫农使用土地平均数,而且也超过整个贫农使用土地的平均数。所以全乡租进2986.85亩中,佃中农租进的即占全乡租进总数的56.8%,佃贫农租进的即占全乡租进总数的23.24%;如佃中农与佃贫农租进的土地加起来,占该乡总租进田亩80.54%。再从各阶层自耕与租进土地的百分比来看,佃中农与佃贫农是以租进的土地为主的:佃中农租进的土地占本阶层土地81.9%,佃贫农租进土地占本阶层土地84.13%。   二、本乡租佃关系比较复杂:不仅是租进各个阶层的土地;而本乡各阶层也多少不等出租一定的土地。详见表八。   (1)租进业主共172户,其出租在该乡的土地,单城市业主就占38.83%,外乡业主占33.37%,本乡业主占28%弱;而城市业主与外乡业主出租该乡的土地总和,占该乡租进土地72.2%;所以该乡租进的土地还是以外乡佃进为主。   (2)租进业主的成份虽比较复杂,但其中地主成份还占绝大多数。如把成份不明的482.42亩,和救济院的50.4亩、亦假设属于地主项内计算,则地主出租在该乡的土地,就要占到该乡租进土地的总数2.77%。   (3)该乡租进的土地,和工商业也有一定的关系;本乡地主出租在本乡的654.44亩中,兼营工商业的地主出租有143.44亩,占其全数的22%;而外籍业主出租在该乡2132.68亩中,城市业主占到54.64%。总括以上两个数宇,则该乡租进的土地,与城市工商业有关系的土地1309.22亩,占总租进田亩的44%。   三、该乡租进土地中,绝大部分有押租,以总租进的2986.85亩中,有2809.25亩有押租,占到94%强。而押租的租金一般的相当于地价的四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其中以占地价的三分之一为绝大多数;并且大都是老租佃关系,有佃种好几代者。但在租佃形式上有下列几种:   (1)凡是有押租的佃田(占其94%),又都是上熟包租(俗称呆租);下熟议租(俗称活租)。这类租额的规定:上熟包租,习惯上是不论土质好坏,收成多少,都以6亩为1石种来计算,这种计算是永不变动的,因此其租额即以1石种交1石麦为根据;下熟活租,分成5石、6石、7石脚子等几种,最高的9石脚子,为计算交租的标准,其计算方法:如1石种田(6亩)规定7石脚子,若以8成收,就交5石6斗稻子。例如黄竹村佃户吴春更,种外乡廖姑业主7亩2分下等田(群众称为望头收的田),言明5石脚子,每亩常年收麦7斗,稻1石2斗,合计全年收13石6斗8升,以6成收交租,全年要交4石8斗,占总收获量的35%。   从上述的两例中可以看出该乡的租额大小和两种类型的差额。其次,在全乡一般租额来说都达总收获量的40%左右,但亦有稍少至35%的,个别亦有占50%。   (2)此外还有两种租佃形式:一是城市业主的坆田,佃户替他看坆,代种少数田,作为看坆的酬劳;一是亲族出外谋生,如甲田给乙种(租种性质),一般以包租为租种的代价。这两种形式的佃田为数极少,只占全乡佃田的6%弱。 ## (三)胡场乡各阶层占有与使用土地的情况   见表九。 ## 第三部分 生产情况与特点 ## (一)土地质量及水利情况   该乡坵岭相继,地势起伏不平;因而土质复杂,花样繁多,河流缺乏。在土质方面:上等田包括五花土、杂土、马干土;中等田包括黑土、冷沙土、黄白土;下等田包括小粉土、白土、死白土、沙碱土。在水利方面:河流较为缺乏,特别是没有直达大河的活流,只有类似山涧断续不完的小溪,与储藏雨水的洼塘;故这里水源除靠雨后储藏外,别无来源;因而每当缺乏雨之际,塘水往往不够供应,禾苗常被干死。   这里土地质的好坏,与涧流、水塘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一般靠涧流两岸的是上等田,不但水利较好,而且土质亦佳,群众称之为冲田;靠洼塘附近或离塘洼不远,位于冲田与高岗之间的,大致为中、下等田,这种田在水利与土质方面较冲田次一等,群众称之为土旁田。另一种田是属于地之内的高岗田,这种田地势最高,四周无埂,没有水利,只能种旱谷;而又大部为黄泥土,是该乡最丑的田。还有一种山地,这种地既不能栽秧,又不能按季播种旱谷,只能栽种树木瓜果;而这种地大半是树林、墓园、未经开垦的荒地。   关于这里的土质及水塘占有与使用情形,各以两个村为例来说明:   一、高庄、胡场二村各阶层占有与使用土地质量情况:见表十、表十一。   (一)高庄是—个土地比较分散的地区,可代表本乡大英、张庄二村。从表十可看出:   1、以上等水田来看:地主3人,占全村887人的0.338%,占有全村3.87%的上等水田、每人平均占2亩。富农10人,占全村人口1.127%,占有1.94%上等水田,每人平均占0.3亩;每人使用0.3亩。中农480人,占全村人口54.1%,占有72.8%上等水田,每人平均占0.208亩;每人使用0.23亩。贫农390人,占全村人口44.8%,占有21.4%上等水田,每人平均占0.085亩;每人使用0.133亩。   地主每人所占上等水田等于富农每人所占近7倍,等于中农每人所占9倍半多,等于贫农每人所占24倍。富农每人占有上等水田等于贫农每人所占上等水田3倍半,富农每人使用上等水田等于贫农每人使用上等水田2倍多。   2、再从下等水田来看:地主每人占下等水田1.75亩;富农每人占下等水田3.27亩,每人使用2亩;中农每人占下等水田1.2亩,每人使用1.56亩;贫农每人占下等水田0.579亩,每人使用0.958亩。   地主每人所占下等水田等于贫农每人所占下等水田3倍多;富农每人所占下等水田等于贫农每人所占下等水田5倍半多,富农每人使用等于贫农每人使用2倍多。   3、地主每人平均占有总土地24.6亩,等于贫农每人平均占有总土地0.85亩的29倍。   (二)胡场村是一个土地较为集中的地方,可代表本乡余桥、黄竹二村。从表十一可看出:   1、从上等水田来看:地主79人,占全村992人的8%,占上等水田26.2%,平均每人占1.64亩;每人使用1.24亩。富农31人,占全村人口3.13%,占上等水田18.16%,平均每人占3.01亩;每人使用1.7亩。中农548人,占全村人口55.24%,占上等水田46.4%,平均每人占0.432亩;每人使用0.59亩。贫农307人,占全村人口31%,占上等水田9.59%,平均每人占0.16亩;每人使用0.235亩。   地主每人所占上等水田等于中农每人所占3倍8,等于贫农每人所占10倍25;地主每人使用上等水田等于中农每人使用2倍多,等于贫农每人使用5倍多。富农每人所占上等水田等于中农每人所占7倍,等于贫农每人所占19倍;富农每人使用上等水田等于中农使用3倍,等于贫农每人使用7倍多。   2、从下等水田来看:地主每人占下等水田0.82亩,每人使用0.224亩。富农每人占下等水田0.81亩,每人使用0.57亩。中农每人占下等水田0.29亩,每人使用0.44亩。贫农每人占下等水田0.126亩,每人使用0.33亩。   地主每人所占下等水田等于中农每人所占2倍8,等于贫农每人所占6倍半;地主每人使用下等水田等于中农每人使用的一半,也少于贫农每人所使用的。富农每人所占下等水田等于中农每人所占2倍8,等于贫农每人所占近6倍半;富农每人所使用等于贫农每人使用近2倍。   3、地主每人所占总土地14.46亩,等于贫农每人所占总土地0.839亩的17倍强。   二、黄竹、胡场二村各阶层占有与使用水塘情况:见表十二。   (1)黄竹村共有私塘面积53.7亩。地主占有 5.55亩,占10.27%,每人占0.6133亩,富农占有1.8亩,占3.35%,每人占0.9亩。中农占有33.84亩,占63.07%,每人占0.083亩。贫农占有12.54亩,占23.34%,每人占0.0266亩。   地主每人占有私塘面积等于中农每人占有的7倍多,等于贫农每人占有的23倍多。富农每人占有私塘面积等于中农每人占有的近11倍,等于贫农每人占有的34倍。   (2)胡场村共有私塘面积34.89亩。地主占有9亩,占34.6%,每人占0.114亩。富农占有1.23亩,占9.21%,每人占0.0396亩。中农占有24.54亩,占55.22%,每人占0.0449亩。贫农占有0.12亩,占0.34%,每人占0.0005亩。   地主每人占有私塘面积等于中农每人所占的2倍半,等于贫农每人占有的228倍。富农每人占有私塘面积等于贫农每人占有的79倍多。   (3)从黄竹、胡场二村可看出地主、富农所占有私塘面积是多于中农、贫农的;而地主、富农的私塘面积较大,塘底较深,贫农的私塘大部是在农闲时自己开的,故面积较小,塘底较浅。   三、胡场村土坵数的情况:见表十三。   从表十三上可看出该村土地零碎的情形:1亩以下的有1428坵,占整个坵数的70.4%;1亩以上3亩以下的有495坵,占24.5%;3亩以上4亩半以下的有95坵,占4.7%。 ## (二)农具及劳动力的情况   一、占有与使用农具的情况:见表十四。   这里为带有恢复区性质的新解放区,未遭受战争的摧残;所以一般的农具还较为完好,不大缺乏,从耕牛来说基本是盈余的。   (1)耕牛情况:全乡共有耕牛383.67条。地主20户,16户占有14条牛;平均每1.5户有1条牛,每44.6亩占1条牛。富农15户,14户占有14.75条牛;平均每户有1条牛,每36.4亩占1条牛。中农473户,406户占有252.5条牛;平均每1.87户有1条牛,每30.89亩占1条牛。贫农496户,169户占有101.54条牛,平均每4.89户有1条牛,每28.2亩占1条牛。   从上述来看:贫农阶层的牛虽少,但在牛的使用上似乎是有盈余;而实质上,贫农阶层的牛却不够使用。因为地主、富农,富裕中农的牛吃的草料好,又有豆饼吃,使牛养得肥而且大,牛年纪又较轻,故地主、富农的牛每条能耕45亩到50多亩;贫农的牛大部是几户合养的,草料不好,牛瘦而又小,牛年纪有轻有老,故贫农的每条牛只能耕20亩到25亩。   (2)耕犁情况:耕犁与耕牛一般的成正比例。因其本身没有生产效能,是附属于耕牛的。   (3)水车情况:全乡共有水车256.08部。地主占19.5部,平均每户占1部水车,每27.95亩占1部。富农占有14.5部,平均每户占1部水车,每38.4亩占1部水车。中农占有174.75部水车,平均每2.7户占1部水车,每39.6亩占1部水车。贫农占有46.5部水车,平均每10.66户占1部水车,每52.4亩占1部水车,水车的使用效能大小是根据劳力强弱而决定,故没有计算其盈亏。   地主、富农的水车大半较好较健全,贫农占有的水车有一部分已坏。   这里的水车分24夹、22夹、18夹,甚至有14夹(指抽水桶);车轴有9人轴、8人轴、7人轴,最小的3人轴(3人踏)。   二、劳动力情况:见表十五。   这里劳动力计算标准较低,分男整、半劳动力,女整、半劳动力。男整劳动力的计算是以普通的成年能做一般农业劳动为标准,男半劳动力是指未成年男子或年纪过大的男子,不能从事主要农业劳动而言。女整劳动力是指成年妇女能从事插秧、割麦、踏车而言;女半劳动力是指未成年女子或年老女人,不能从事主要农业劳动。   (1)高庄村劳动力的情况:   1、全村共有劳动力435人;其中男整劳动力150人,占全村887人的17%,男半劳动力69人,占全村人口的7.8%;女整劳动力12人,占全村人口14.5%,女半劳动力95人,占全村人口10.7%。   2、各阶层占有劳动力的百分比:富农劳动力6人,占本阶层人口60%,占全村劳动力1.37%;中农劳动力256人,占本阶层人口53.3%,占全村劳动力58.85%;贫农劳动力171人,占本阶层人口43.8%,占全村劳动力39.3%;雇农劳动力2人,占本阶层人口100%,占全村劳动力0.47%。   (2)大英村劳动力的情况:   1、全村共有劳动力578人:其中男整劳动力240人,占全村1017人的23.6%,男半劳动力71人,占全村人口7%;女整劳动力151人,占全村人口14.85%,女半劳动力116人,占全村人口11.41%。   2、各阶层占有劳动力的百分比:富农劳动力40人,占本阶层人口66.7%;占全村劳动力7.26%;中农劳动力354人,占本阶层人口55.56%,占全村劳动力61.2%;贫农劳动力181人,占本阶层人口59.33%,占全村劳动力31.3%;其他劳动力3人,占本阶层人口20%,占全村劳动力0.51%。 ## (三)副业情况   见表十六。   该乡副业,过去在各阶层中一般较称发达,其中以驮驴贩粮、贩鸡、贩鸡蛋、打草鞋等很普遍;但在解放后,商业比以往萧条些,副业也呈停滞现象。从胡场村的副业统计中可以看出副业下降的情形:   一、解放前:地主的副业可养活本阶层人口50%,富农的副业可养活本阶层人口19.3%,中农的副业可养活本阶层人口8.12%,贫农的副业可养活本阶层人口9.34%。   二、解放后:地主的副业可养活本阶层人口10%,富农的副业可养活本阶层人口8.7%,中农的副业可养活本阶层人口5.83%,贫农的副业可养活本阶层人口5.08%。   三、从上面可看出:地主的副业在解放后的只及解放前的五分之一,贫农的副业在解放后的只及解放前的二分之一强。地主在解放前的副业收入养活本阶层的人口数,为贫农在解放前的副业收入养活本阶层的人口数的5倍强;地主在解放后的副业收入养活本阶层人口数,为贫农在解放后的副业收入养活本阶层人口数的2倍弱。 ## 第四部分 几个问题的调査 ## (一)余桥村借贷问题   一、借贷情况:   (1)解放前:   1、借债户:该村共有30户借债,占本村162户的18.5%,其中中农14户,占本阶层的17.72%;贫农16户,占本阶层的25%。   二、放债户:该村共有17户放债,占全村户口10.49%,其中富农1户,占本阶层33.3%;中农4户,占本阶层5.69%;贫农9户,占本阶层14.1%;雇农2户,占本阶层100%;手工业者1户,占本阶层100%。   (2)解放后:   1、借债户:全村共52户,占全村户口的32.09%,其中地主1户,占本阶层10%;富农1户,占本阶层33.3%;中农28户,占本阶层35.44%;贫农22户,占本阶层34.37%。   2、放债户:全村共27户,占总户数16.66%,其中地主1户,占本阶层10%;富农1户,占本阶层33.3%;中农11户,占本阶层13.9%;贫农11户,占本阶层17.18%;雇农2户,占本阶层100%;手工业者1户,占本阶层100%。   二、借贷形式、名称、利率:   (1)形式与名称:   1、箩头:是普遍的名称,如放债称放箩头,借债称借箩头。是农村中一种利率最高的债务。   2、麦银子,又名麦包:大多是青黄不接时借钱用,麦收后,照新麦市价折成还麦。   3、七星会:没有利,但每年要请入会人吃—次会酒,逐年从一会二会顺次分七会还清。其实,吃会酒就是一种利率的剥削。   该村共有52户借债,其中45户借箩头,借入605.8石,加5年付利302.9石;一户借麦银子,借入1石,麦前借1石麦钱,麦收后以麦折钱还;6户请七星会,借入100.6石,无利,每年请会酒。   (2)利率:一般而较普遍的是加5,其余加4、加3、加2.5不等,个别的加6,基至有加倍的;时间一般规定春天借,秋天还。   三、借贷用途:大部分用于添置农具、买田、典进田、盖房屋等建设方面;其余用于死人、看病、被国民党敲竹杠等特殊事故上。52户借债户的具体用途是:稻种22户,盖屋7户,买田8户,垩本1户,典进田1户,看病3户,赎田1户,死人4户,买牛3户,被国民党敲竹杠1户。   四、从以上情况看出的几个问题:   (1)该村目前所存的债务关系,实际是农民内部的问题。其中本村只有1户地主在今春借1石5斗用于稻种;另外村地主借出34石6斗,占总借数4.55%,均以3年左右时间,至今本利尚未付过。这说明90%以上是农民之间的借贷关系,因该村地主、富农绝大部分投资于工商业,有驮粮食10户,堆垛9户(贱时买粮堆垛,贵时卖出),商业5户,其他还有小车运粮食的小商贩等。该村可以代表接近城郊交通便利,商业、副业较发达的其他村庄。   (2)一般说这个村的借贷关系,似乎是放债户通过放债作为储蓄手段,并非是高利贷的剥削;就拿债户而言,亦大部用于生产。因此,这村的借贷关系基本上是自由发展的。我们认为在今天农村经济的条件下,只有发展自由借贷以活跃农村的经济,才能对农民更有利,更利于发展生产。 ## (二)黄竹村雇工问题的调查   见表十七。   胡场乡黄竹村在劳动力剩余的情况下,外出做工的较多,全村共有44户雇出54人,其中雇农雇工有11户,贫农雇工28户,中农雇工5户,其情形如下:   一、雇工的类型及生活特点:   (1)无地少地的单身汉,因遭受地主残酷的劳动剥削,与孤独的情况下,往往采取“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态度,忙时外出做工,闲时吃吃玩玩,群众都认为他们不会过日子。   (2)有妻儿老小的雇工,生活勤俭刻苦,节省下来的工资,有时放放利债,个别的积累多了,就买或典进一部分田自由耕种。这种雇工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少数佃农收的粮缴租后,生活即无着落,只有外出做工,以解决家庭困难。   (4)个别中农除从事自已的土地耕种外,劳动力有剩余的亦外出做工。   二、雇工雇出的形式:   (1)季节性的雇工:这是较普遍的,雇用比一般的残酷些;因夏秋两季正是农忙的时间,农闲时即解雇回家。一个雇工苦到50岁,就不能担负雇工应做的活计,结果无人雇用。   (2)长工:为数不多,但他们的雇主大部是经营资本较大副业的富裕中农、富农、地主之类。   (3)伴工:穷人无牛生产时以人工伴牛工;即一个人替牛主做一季的活计为交换。这种伴工是不合等价交换的原则,往往都是牛主占便宜。类似这种情形的多系田少无力养牛的穷人。   (4)月工:做一个月的忙工,一天到晚扁担不离肩,要较强壮的身体才能干这种活,但工资较大。   三、失业的原因:   (1)富农、富裕中农害怕算剥削账,特别是历年遭受蒋灾破坏,使生产力下降,余粮很少,就不请雇工。   (2)过去从事资本较大副业生产的人,请工较多,自己从事副业劳动;现在副业停滞,其本身都转入农业劳动。另一方面群众也初步认识劳动是光荣的,过去不大劳动的人,现在也转入了劳动。   (3)地主害怕土地改革而降低生产,亦有藉故托田减轻负担,因而也少雇工了。   (4)个别地方工会有狭隘的行会思想,使乡与乡之间不可自由招雇,以及受过去包送增资的影响(35年这里曾组织工会,是包送雇工,工资不经双方协议而由工会增加,最多一季有6石5斗一个工),因此雇主害怕增资而减请雇工。   四、雇工的思想情况及要求:   (l)有的埋怨政府,认为他们雇不出去,是政府把公粮收大了,甚至个别的还想动公粮作为救济的不正确想法。   (2)依赖政府成立工会,组织起来“包送”;但也有人体验到“包送”是一种自杀政策,会更形成无人敢请雇工。   (3)迫切要求分地,感到无地是一切贫困的根源;同时老了无人招雇,生活无着落。   五、解决的办法:   在今天农村个体经济情况下,还有一个相当时期要雇用雇工的;而小农经济地区的雇工,大部分是被富裕中农与中农雇用的,他们是与农村经济繁荣分不开的。在土地改革后,副业有了销路,加上正确执行劳资政策,雇工将还有一个时期有它的雇用出路。但是目前雇工是有暂时困难,这就需要组织起来,开展多样性的生产以谋补救。其办法是:   (1)积极打通各阶层的思想,阐明政策,以消除顾虑,达到使雇工能继续被雇用。   (2)开展多样性的副业生产,以维持生活,不致使他们陷于饥饿,在我们反复动员后,已有一部分人转入副业生产。   (3)动员他们转向农业生产,因该地荒山较多,可以垦荒种植杂粮,维持一部分人的生活。 ## (三)胡场、张庄二村典进与典出土地关系   见表十八。 ## (四)余桥村各阶层占有与使用房屋的情况   见表十九。 ## (五)张庄村一年来生与死人的情况   一、全村共生31人:其中中农生18人,贫农生10人,其他生3人。   二、全村共死5人:其中中农死2人,贫农死3人。 ## (六)大英村的文化情况   见表二 ## 第五部分 各阶层的动态 ## (一)雇农   积极的希望分田,他们说:“吃人家饭,拿人家钱,要力气去换,老了就无人雇,生活没保障。”尤其是今年雇工失业的多,对他们的威胁最大。就黄竹村的调查:全村共有55个雇工,失业的有35个,占全村雇工63.6%。由于这里是新区,群众对我认识较差,加上我们又未有足够时间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因此,有的误认为失业是人民政府造成的。如黄竹村殷正朝说:“就是解放军来了,我们才雇不出去的”。他们对土地改革的反映:   一、施居安说:“我苦的是没有田,不然何必受这口气;雇主找不到,分几亩田自己苦苦多好”。并说:“单身汉要多分一份田,否则种起来生活不够”。   二、个别雇农认为雇在人家比在家好,除做苦活外,一天3顿吃现成的,还可拿到工资;自家种田反担心,要负担。   三、余桥村个别雇农怕分不到田,还是希望雇出去帮人家做活。 ## (二)贫农   一、秋收后进行土地改革,贫农得了田没种、没肥料,明年春天没得吃,穷人还是穷;最好在稻成熟时土地改革,既分到田又分到粮,就解决了问题。   二、杨友田说:“我们这个村里没有地主,分什么田呢?你们去年就说分田,到现在都没有分”。他们现在对土地改革的信心不高,认为我们宣传土地改革是哄他们的。   三、有的贫农认为分田是不能解决生活问题的,将来还是做做生意好。   四、贫农对佃中农租进的土地有三种意见:   (1)佃中农租进地主的土地可以拿出来分,押租重的照二五减租后拿出来分,押租不重的按四六分。   (2)要分佃中农租进的土地,认为不动他们租进的土地就没有田分。   (3)个别佃中农租种地主的土地不多,不能动。如大英村七组漫谈会上谈:“本组佃中农生活不够好,不能动他租进的土地。”   五、对富农的土地有两种意见:   (1)认为不动富农就没有田分。富农还是好,贫农、雇农就不得好。   (2)富农不动,富农不用伙计还是快活,看到粮食借不到,望到叹气;但对政策比较了解的(代表之类),认为动了富农,既影响生产,又影响中农不肯下劲做活(中农怕动)。 ## (三)佃中农   一、怕抽田,表现在:   (1)高庄村谭正山到处哭穷,不高兴接近工作队同志。   (2)余桥村徐如生帮本村地主潘文祖赖成份,说他是富农;因这样可保持租佃关系,不抽他的田。   (3)黄竹村仲有桃、陶永唐,当工作队调查时,不肯说出佃入田亩数和业主情况,主要是怕加累进。   二、望分田,表现在:   (1)黄竹村殷文江望分田,他说:“使租田变自田,真高兴”。   (2)黄竹村吴春田准标把佃田托出去,并说:“有好处大家分”。 ## (四)中农   经通我们反复的阐明中农政策以后,中农对不动其土地比以前更信任了。表现在:他们能积极生产、罱泥、养猪积肥;单余桥村1个组就增加23口猪,中农高季田一家就增加了4口猪,他们觉得生产不必顾虑了。但也有个别中农还存在怀疑,特别是富裕中农,对自己的中农成份还有些怕不合条件。如:   一、胡场村李正朝家人多田多,当工作队去调查时,他说:“我家要分家,要求分3户登记。”   二、大英村张庭有说:“我家祖代靠种几亩田过活,如田拿外去就送了我家的命。”   三、对分田表示同情:如吴春银说:“地主的田应该分,一家超过我们几倍的田,他们太快活了,自己不劳动,旁人帮他苦,他还要收租,应该把田拿出来分给穷人翻身”。   四、把个别的二流子当为整个贫农阶级来看:如杨保江说:“穷人不会苦,像高季朝(好吃懒做的二流子)你再分多少田给他,他也过不好”。 ## (五)富农   对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还发生怀疑,如余桥村富农认为先分地主,后分富农。因此,富农生产消极,表现在:   一、大英村的李大侉子往年养拾多口猪子,今年一口猪也不养,不高兴做田埂,家中互相埋怨,认为苦了没用,苦了给人家,大吃大喝的人倒反舒服:   二、张庄村张兆山家里田种不了,雇用人工又怕算剥削账,就卖田。   三、听到不动富农的政策,还是将信将疑的,如周兆银(余桥村村长)问工作队同志道:“富农真的不动吗?出租的动不动呢?”   四、余桥村周玉成不雇本村的雇工,怕雇工暴露他家中的情况。 ## (六)地主   一、余桥村地主潘士文假分家,晚上挖塘埋东西,去年雇4个人,养10口猪,今年雇3个人,1口猪也不养。   二、胡场村地主潘士龙卖树、卖稻草,不肯施肥。   三、黄竹村地主杨九华、张正昌希望早些分田,少负担公粮;解放后该二户用典出或租出名义,转移了44亩土地。   来源:《苏北土地政策文献》中共苏北区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苏北人民行政公署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印,195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