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南军区对滇省委、军区关于争取群众坚决镇压土匪恶霸叛乱的指示(草案)   一、匪特的组织叛乱,除了客观存在的原因之外,在主观上,我们干部作风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不讲政策、脱离群众等错误,亦为招致匪特叛乱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检查纠正,你们在指示中强调了这一点,是完全正确的。   二、你们必须向党内及群众指出,反革命分子的方针,是利用我们任何一个工作中的弱点,组织所谓“游击战争”。根据各地经验,一般的,在新区都要发生土匪的骚乱,都要经过一个剿匪的阶段。这必须使各级党的组织作充分的思想准备。在四川,有些地方的土匪特务,在一次被镇压下去之后,即暂时转入隐蔽的状态,我们的同志,往往会因此麻痹起来,以为万事大吉了,土匪特务则又利用我们的麻痹再次组织暴动。5月初,简阳的匪特叛乱,损失了干部和乡级积极分子计有130余人之多,这是一个惨痛的经验教训,我们应该深深引以为戒。   三、你们所提各项剿匪政策和办法是正确的,但须请注意以下各点:   甲、现在处决匪特的批准权限应扩大到地委,各地经验证明对首恶分子镇压如不及时执行,也(会)大大地脱离了群众;   乙、充分地运用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农民代表会议的力量,以联系和动员群众;   丙、对目前所有的乡保武装(护乡团),必须迅速地集中起来,加以改造;   丁、组织群众防匪自卫,并在这一口号下,逐步地提高警惕去实行枪换肩;   戊、实行一元化的剿匪工作。在必要的地区组织剿匪指挥部,特别是在几个区域之间,联合组织剿匪指挥部,则更为重要。   (附:) ## 云南省委关于争取群众坚决镇压土匪恶霸叛乱的指示(草案)(节录) ## (1950.05.02)   第一,匪特活动主要对象,为恶霸地主、退伍军官、散兵游勇、地痞流氓等,组织地方武装,袭击我政府,破坏公粮、物资、交通。目前农民被胁迫叛乱者暂时尚为数不多。   据以上情况,各地所发生土匪叛乱,均被特务掌握,且正在发展中,形势颇为严重,但只要我们采取军事上镇压与政治上瓦解相结合的正确方针,是可以平息的。   第二,检查土匪发展原因,除特务阴谋破坏外,在我主观方面有以下弱点:   (1)新区政权、农会不少为地富流氓所把持,特别是护乡团的成分极为不纯,有的护乡团为地主土匪流氓武装,原封未动。   (2)掌握政策有问题,新区中我们征粮税收任务较重,我们向群众的宣传工作又差。强迫命令非常严重,干部随便吊打人的现象相当普遍,且态度方式生硬,乱收乱征,致造成严重脱离群众的局面,使坏人得以钻空子。加上过去被清算斗争,没收财产,吊打过的旧乡保长心有不服,现在他们起来报复,与流氓结合叛乱。   (3)目前征粮入仓,打击恶霸地主的抵抗是需要的,有些对恶霸不敢斗争,让其活动破坏,任其反动势力坐大。也有些只是扣押限期缴粮的一面,而缺乏对积极交粮者鼓励赞扬,以分明是非,指出地主应走的道路,加强统战的另一面,因而忽略了加紧对地主的争取和分化瓦解。有的地主负担确有到百分之一百几十者;不少地区将地主逼跑很多;各地有计划地团结若干有威望的开明士绅带头交粮,以影响其他,也做得不够。   (4)个别地区干部上下隔膜,不去很好地团结干部,克服目前困难。   ……   第三,对策。除已令13军及暂13军向玉溪地区,14军派部队向楚雄地区另一团到平彝努力剿灭土匪外,目前对待土匪的方针应该是军事清剿与政治争取相结合,将匪与民分开,个别首恶分子与次要分子、胁从分子、一般被迫为匪的分子分开,坚决歼灭叛乱的土匪,争取、保护一般人民。坚决镇压个别首恶分子,其次要分子特别是被迫为匪的分子,切实宽大争取,以达到瓦解分化的目的。根据以上方针特提出以下几项:   (1)各地应提高警惕,发现确实要叛乱者,事先坚决扑灭,有些地区已发现秘密组织、会门,我事先派人打入,弄清情况,然后坚决扑灭之。已叛乱者坚决消灭之,勿使蔓延。对其最坏首恶分子及时枪决几个(经省府批准)以示镇压。对次要分子、胁从者、一般士兵及被迫参加的农民经教育后释放,以动摇瓦解其他。对其已逃亡上山为匪的家属,绝不能采取扣押的办法,而必须对其家属说明利害,动员其设法叫兄弟子侄归来,以达到瓦解的目的。当地部队和干部再次进入叛乱地区,必须事先教育,严禁其报复行为。剿匪中要万分注意群众纪律(行动宣传)及俘虏政策。各地已消灭一股土匪,必须大大宣传,展开政治攻势,号召其他土匪回头来归,将胜利、镇压、争取、瓦解等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亲戚关系去瓦解土匪。   (2)广泛加紧宣传时事,全国胜利既定局面,宣传海南岛胜利、在宣传胜利中针对各种谣言加以揭破,要告诉一切人,(包括地主在内)不要上国民党特务欺骗宣传的当,否则后悔莫及。为此各县可召开第二次各界代表会议,时间一天,主要内容为针对各种谣言加以解决,宣传胜利局面,指出匪特没有出路,号召群众防匪自卫。报告不可过长,着重讨论,经过代表去揭破各种谣言,发动群众反匪防匪。   (3)征粮任务是重的,必须向群众解释我们征粮收税的意义。严格检查各种政策的执行情况,坚决纠正不经县府随便扣人和野蛮的吊打人的恶劣行动,停止生硬方式。做错了事,虚心向群众承认错误,加以补救。征粮要打击抵抗缴粮的恶霸地主,但也要赞扬积极缴粮地主,加强统战工作,以达到孤立恶霸,争取、分化、中立一般地主富农守法。纠正乱收税乱没收的现象。征粮中地主富农确实太重者,必须加以调整。   (4)各地正规军、地方武装,均负有保护仓库物资、公粮之责,来往运输应派武装护送。已征之公粮,应相当集中,派武装看守,并要有必要的防守和防火设施。   (5)已变乱的地区,为避免干部损失,必要时可集中到县。检查和学习政策后,一律成立武工队,发给枪支,到适当时机回乡坚持工作。我干部已牺牲者,必须对其家庭加以安慰和必要的、可能的抚恤。   (6)有计划、有步骤地彻底改造护乡团,武装一定要掌握在我们手中。已叛乱、可能叛乱和尚未叛乱的地区,如何改造,请各地委按具体情况,提出计划报告军区,批准后实行。   (7)坚决执行团结党员干部的方针,必须将内外分开,敌我分明,绝不能混淆不清,任何急躁不耐心和不负责任旁观的态度都是错误的,必然会把团结搞坏,必然帮助敌人钻空子,必须诚心诚意、耐心地进行团结教育工作。对个别确有问题的分子,一面要提高警惕,但也不要惊惶,轻信谣言;而要各方面具体调查,审慎合宜而有步骤地处理。愿意回头者;则保护其生命安全。   · 来源:   云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