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北区党委关于平武县委对藏民政策发生错误问题的处理报告   (一)平武水晶堡三个乡是藏民居住区,原有藏民八千馀人。经蒋匪大汉族主义政策之迫害掠夺,特别是一九三九年胡宗南匪军之烧杀淫掠围攻,藏民生活住地困难,人口减为四千七百九十二人(最近统计)。解放前我地下党张秀熟同志通过土司王蜀屏(汉人)对藏民进行争取工作,我军接近平武时藏民曾组织武装配合我军袭击胡匪军,继续平武县沼安,起了不少作用。   (二)我党政工作人员到平武後,根据地委布置,仍以土司王蜀屏为藏民区区长,後北川发生暴动,该县领导即慌乱盲动,在一次会议上用企图暴动罪名,轻率决定扣捕七个地方势力首领和收缴一切私枪。不顾党的少数民族政策,令王蜀屏收缴藏民枪枝一百一十枝。同时逼供扣捕人犯中,彼等煽动,倘若失败,即退至藏民区活动。该县领导上不加分析,怀疑王与他们有勾结,将王扣至县府(按王系知识份子,在张秀熟同志影响之下比较进步,平时对藏族要求不重,有时给藏民代购货物,因此与藏族关系较好)。藏民听说因收枪扣起“王老爷”,愿缴出枪枝要求释放,并说如不释放,他们就不在平武住了,县府毫不介意,又收缴藏枪六十枝(两次共缴一百七十枝)。王虽被释放回回区,但又遇到我战士打他的烟灯。自此情绪低落,藏族酋长也再不和我接头。酋长泽子妹带七、八人携枪跑到松藩地区,因而藏民对我甚为疑惧。   (二)此次川北各代会邀请藏民代表参加,酋长杨汝不敢来。经地下党和民主人士动员,族长段家陈则肯前来。他们以恐惧心理来试探我们的政策,经过解释及会议期间事实的证明,消除了疑惧心理,知道我对少数民族的扶助是真诚的扶助。并提出要求。   (1)发还一部枪枝自卫(藏区野兽多)。   (2)以药材换取布、盐等货物。   (3)汉人在藏区经放账一本还利数倍,要求一本还一本。   经我们研究采取如下办法处理:   (一)对平武县委执行少数民族政策上之严重错误,令剑阁地委作专门检查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报告我们。   (二)令平武县通过此次参加各代会之藏民之代表,召开藏民上层座谈会及群众会,宣传我之民族政策,表扬配合解放平武有功之藏民,对我执行民族政策上之错误亦应恰逢必要的检讨,并还藏民之枪枝。   (三)饬江油贸司负责供给藏民必需品,收购藏民土产,并发放部份贷粮。   (四)对藏民区一切社会改革,均须采取十分慎重的缓进方针,今年藏民区的实行减租,对於汉商债息问题,因关系藏区交易,并易牵涉到藏民内部不满,债务关系尚须由剑阁地委进一步了解情况,慎重考虑提出意见,经西南局批准决定。   (五)吸收藏民上层参加政权工作(川北各代会协商委员会有藏民酋长杨汝参加),平武县府及各代会亦需吸收一部藏民代表参加。   (六)为扩大我影响,联系藏民感情,川北各代会藏民代表回平武时,曾由行署主任名义写慰问信,并赠送藏民及其首领以毛主席像片及一部舞绣绸鹤花布礼物。   来源:《西南工作》 第12期,中共中央西南局编印 (党内刊物发至县团), 195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