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西、川南在征粮工作中发生严重偏向   (西南总分社讯) 川西、川南的征粮任务虽已大体完成,但在工作中发生了不少严重的偏向:   (一)征粮数额与征粮单位折合率经常更改,使农民感到政府法令朝令夕改,无所凭藉,因而产生了观望推拖的思想。   (二)征粮队在农村中不管粮户公粮完清与否,普遍进行搜查,追缴欠粮。有的强迫已缴公粮户将余粮借与欠户,有的只给粮户留下三天粮,强迫他们将余粮借出,代欠户缴粮。因此部分农村引起很大骚动。   (三)征粮工作队为了完成任务不择手段,采用非刑吊打的方法,逼缴公粮或追缴欠粮,致使孕妇因吊打而流产、地主全家服毒的事件经常发生。如曾普遍发生吊打、烟熏眼睛、酒灌鼻孔、用铁丝将欠粮者鼻孔穿起示众等情事。其中最突出的坏典型是:荣县余家乡征粮干部管伯勋(军政大学学生),在催收欠粮时,竟强迫该乡欠粮乡民五女一男(两人为二十余石租之小地主,余均为农民)相对裸跑,胯下并各置一灯。一新婚少妇,因不胜羞愧用手将下部遮住,管竟用皮鞭毒打。该乡乡民再三向管求情均无效,至次日受罚者之家属贱卖傢俱、衣物筹款来赎后,才将他们释放。   由於这些严重偏向的发生,我党和人民政府的威信已遭到严重损失。加以匪特造谣破坏,农村中普遍发生逃粮、抗粮、装穷的现象。川南行署委员兼文教厅长(民盟荣县负责人)谷醒华,曾因此沉痛地说:“征粮工作队为了完成任务,不择手段,如今征粮任务虽已完成,但我们却失去了比粮食更宝贵的民心。”   发生以上偏向的原因,除了由於完成任务的时间紧迫,干部质量较差和领导干部不熟悉该地情况外,征粮数额较重,超过了部分粮户的负荷能力(一般地主纳粮额都在百分之八十以上,个别达百分之一百或二百)也是原因之一。如荣县在国民党统治期中,征粮最重为一九四四年。当时总额为三十四万七千余石黄谷,而一九四九年所定之征粮数为三千八百七十二万六千余斤中熟米,若折成黄谷,其总数即超过一九四四年所缴粮一又五分之一倍。   来源:1950年9月1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