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南区秋征和减租退押中的一些情况和问题   【中南总分社十月二十五日讯】兹将中南区秋征和减租退押中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反映於后: ## (一)秋征   (1)湖北孝感专区从区乡干部到群众,普遍要求减轻“任务”,群众不了解负担政策,不知究竟完多少,普遍叫苦,因此说今年收成不好,有的虚报灾情。   (2)湖南长县靖港区不按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计征,仍以分配任务方式征粮。该区胜利乡分派的任务远较按农业税条例计征者为少,仅占产量百分之十。此外该乡秋征中的缺点是对评议、挤黑田瞒产工作没有应有的重视;仓库收粮处验谷、掌秤不行,群众送的谷坏的有的收了,好的却没收,群众有意见;县上规定不收早谷,不收发芽谷,该乡早谷田占四分之一,又多半生了芽子,因此影响了送粮。   (3)湖北今年秋征任务为十一亿斤,比去年少两亿斤,加上新解放的恩施专区和新划入的郧阳专区,总的说是不重的,但群众普遍存在着要求减轻负担,干部亦由於狭隘的群众观点,片面的喊重,黄陂县书联席会上普遍说完不成任务。很多地区虚报灾情(全省前报重灾者为三十余县二百余万人,实际仅六十余万人),全省瞒田达总耕地面积百分之三十,其中以地富为主。 ## (二)减租退押   (1)秋收后,部份地主向农民逼租,黄陂、孝感等县均已发生,逼租一般是采取软的办法,向农民叫苦借粮,或睡在佃户家里,拿了粮才走。有一部份地主不要租,但表示也不缴公粮。黄陂地主彭进官,冒充是青年团员,威胁佃户说:“我参加团后,已将地主降为中农成份,过去减的租要退回。”佃户当时没有谷退就打了欠条。   (2)湖南今夏有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农村进行过减租退押,但大部不澈底。特别是退押,全省应退三十亿,而已退的仅六亿。大地主的押金则大部未退或基本未退,农民有继续减退要求。有的佃农说:“不退押金光征粮,地主没被斗我们被斗了。”   省府为及时完成征粮,进行土改,同时又能适当满足农民要求起见,决定“征粮结合减租,在准备土改区,先通过农会动员农民暂不向地主交租,从今年地主按章减租后应得的租粮中,由佃户代交其应负担公粮;然后(征粮结束开始土改时)在余下租粮中,以一部交地主作必须生活资料,另部给因未退押或减租很少而遭受损失较重的农民(也即减租退押)。   (3)湖北若干地区在秋收开始时,部份恶霸地主即公开或以装穷方式逼租,很多地主认为冬天要分地,先收点粮是赚的,荆州、黄冈、沔阳、宜昌分区少部份农民已交租,原因为:(1)朝鲜战争谣言威胁;(2)怕给地主代交公粮负担重;(3)地主仍占优势地区(如恩施专区大部地区)。省委指示各地暂冻结交租,从中给地主代交公粮,然后看地主生活情况进行退押,或不退少退,交租与否亦视地主生活情况而定。   来源:1950年11月6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