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南公安部转发关于逮捕和处理反革命人犯的规定(节录)   西南解放以来各地先后在肃特剿匪安定社会秩序等工作上获得许多重要成绩,但同时在工作中也产生了不少的缺点和错误。如整个西南逮捕人犯约3万余名,各地均未能及时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处理,有的根据既不充分又未经一定上级机关的批准便进行逮捕,比较严重的有逼供,刑讯,如吊打,灌冷水等甚至有的并不经相当机关批准擅自处决犯人等,这都是非常严重的违反党的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