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农村发生强迫互助、借贷现象   【贵州记者组讯】贵州农村部分地区发生强迫借贷与强迫互助的现象,严重地侵犯了中农的利益,影响了中农的生产情绪。安顺、毕节等县有些村提出不准卖粮食,强迫借贷。有些中农把粮食藏起来,区干部查出后当“黑粮”没收了。息峰县南山村规定中农有一斗要借五升,有一石借五斗。文化乡三村一个生产互助组规定中农每户留三斗,其余的都要借出来。石阡、德江、印江,贵筑等县组织互助组,不分男女只要能参加劳动的都得参加,耕牛、人力统一使用;那家秧长得高先插那家,插到那家吃那家的饭。他们的理论根据是:“毛主席领导我们翻身了!共到吃,共到做,”“生产互助组是上级的命令,都得组织,谁不参加就是捣乱分子。”石头寨村一个中农不愿参加互助组,农协主席说:“你不参加互助组,就不是共产党领导的,除非你到台湾去,这是政府的命令。”兴仁、遵义等地个别的互助组一早便去替中农互助,为的是作不了多久便可吃饭,吃完饭后又去给贫雇农互助,到快要吃饭时又去与中农互助,严重的违背了自愿两利的原则。有的贫雇农怕互助组到自己家里去吃饭,没有米就将猪卖掉来买米,买菜;有的互相比着改善生活,大吃大喝。中农多不愿出借粮食或参加互助组,因为感到“自己吃亏”。息峰县永清镇一中农将包谷卖了,买了七口棺材说:“有包谷反正要吃掉,这样,我也没有了,好去吃别人的!”   由於强迫借贷强迫互助的结果,部分地区曾发生了粮食倒流,农村经济冻结的现象。农村米价高於城市,如距贵阳不满四十里贵筑县白云区,米价较贵阳市每斤米价高一百六十六元。   贵州省委针对上述情况已指示各地纠正生产中所存在的偏向,据最近了解各地已有改进。   来源:1951年9月21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