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阳、邵阳发生乡干部强迫捐献逼死人命事件   【本刊讯】据新湖南报“情况简报”报道:衡阳、邵阳发生乡干部强迫捐献逼死人命的事件。衡阳四区泉湖乡干部在发动捐献时,事先不与群众商量,主观地向区上自报该乡捐献一千四百万元,后又逐步增加到二千一百万元,并向其他各乡挑战。款子摊派下去后,群众还不知道出的是什么款子。中农胡光前因今年遭了旱灾,说出不起,并建议要算一算乡政府的财政收支,乡干部大怒,即命令民兵将胡扣押起来,并恐吓胡说“要送到区政府执行枪决”。胡感到走头无路,就在牢内自缢而死。邵阳十区聚顺乡中心村,干部派民兵坐催捐献款,强迫一个小土地出租者真晚娘出谷二石四斗,真晚娘因负担不起,也自缢而死。群众对这件事情极表不满。   来源:1951年10月5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