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西区党委关于三月份四大运动情况的报告   本月初旬我们召开了地书会议,检查了三月份四大运动进行情况,并讨论将运动收缩及转入生产及准备土改问题:   (一)川西区三月份四大运动确如西南局四月八日来信所指示的,农村斗争确已进到更加普遍深入的阶段。一方面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斗争性更大的提高,群众卷入斗争的范围更扩大,给以地主阶级政治上、经济上打击更加加重;另一方面地主恶霸势力的反抗挣扎确亦来得更厉害。我们研究三月份四大运动已进到最高峰,已逮捕须处决近XX人(连前共XXXXX人,内包括成都市已处决之XXXX人)。已逮捕须处决的反革命份子大部已处决完毕,镇压极猛烈,但又分批、分地的进行,在政治上打击封建恶霸势力较狠,因而也促进了退押及赔偿判罚斗争继续坚持与进展。截至现在止,全区共收押金约五亿斤米,赔偿判罚约一亿斤,共六亿斤米,四十天来共收约一亿八千万斤米。今春以来,由於注意贫雇农的发动,普遍的召开了贫雇农占多数的农民代表会议及贫雇农大会,并注意解决贫苦农民无租可减无押可退的困难问题,因而他们亦卷入了运动的行列,并且使运动显得格外坚决有力。对潜伏乡间的反革命份子的控诉,对农会不纯的检举,以及对一部份顽抗退押户的突破均起了极大作用,这是三月份运动的特点。我们估计经过三月份的坚持斗争,全区四大运动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使运动普遍深入一步,并在政治上、经济上基本上达到预定的目的。   (二)三月份四大运动中的问题是:在镇压反革命份子问题中曾发生粗糙简单现象,个别县未经批准实行第二次搜捕,有逮捕过多现象;在处置案犯当中亦发生不仔细审问口供、布告出错等情况。干部中对政治性的匪首与普通惯匪,对恶霸与较普遍存在的有血债者及对一贯道头子有破坏罪行与罪行不明显者,缺乏冷静分析,因而普遍要求多杀。虽未发生无罪而错杀的现象,但三月初旬曾有少数该杀亦可不杀者加以处决。经区党委三月十六日发出指示纠正,并於廿日召开公安局长会议将政策界线规定明确,将已捕犯之罪恶不大者经农民代表会议讨论,带回各乡低头认罪,由群众监督,已批准处决者再详细审查,将该杀但亦可不杀或该杀但可不即杀者者共保留约XXXX人不杀,拯救了这一缺点。在退押斗争中,则主要表现对顽抗者硬逼和吊打现象。在陪罚中则部份县对少数中小地主及商人兼地主者,因容易拿钱,发生赔偿过多过重现象,缺乏有理有数分别对待,运用策略分化敌人。区党委於三月底为此问题亦向各地提出引起注意。并且为了使干部在运动末期不因过急简单从事,故决定将全区人代会延期召开,对突破顽抗户及赔偿工作规定可以延长时间。以上使各地干部减轻压力,并避免简单粗糙的现象的发展,因此,得以保持三月份以来群众运动仍然持续的但还是有领导的前进。但在三月份自杀人数较多(地主又占绝大多数),全区统计约共XXXX人。三月份自杀增多原因主要是猛烈镇压的影响及农民斗争的激烈所致。据初步统计:因与被镇压者有联系或有相同罪行或者甚至罪行更严重,自知罪重无处逃避,畏罪自杀或藉此减迹而致死者,占自杀比例百之六十;因参加处决反革命公审大会及惩办拒抗退押份子大会,在猛烈压力下宁死不退,以及家庭矛盾、地主间互相胁迫,甚至退清而感觉无前途或呕气等原因致死者,占百分之三十;因农民直接吊打催迫过紧致死者,约占百分之十。在斗争会中,因有罪被农民在会场打死者,只发现郸县一次打死两人。我们研究此种地主自杀情况与过去乱打乱杀的情况有所不同,因为此次运动规定政策界线明确,并且均是依据法律进行斗争,故未发生农民恐慌现象。民主人士虽有惊异及惋惜,但组织他们实地考查亦无话可说。成都市近日卅多个民主人士至大邑、崇庆参观,曾听取蔡场乡地主自杀十馀人情况汇报(该乡有民盟彭迪先参加工作,并由彭汇报),他们听後表示大都该死,只有一个未加照顾致死提出意见。但我们检查在大批处决镇压中,对处决人犯界线尚缺乏系统的宣传和缺乏当众宣布杀、斗、管三者相结合的进行制度,因而发生一批凡过去是惯匪或凡有血债者,其中一部可以不死均以为难逃法办而自杀。同时,在赔偿判罚斗争中,缺乏明确的规定有理有权的界线并进行宣传(此点在干部中及士绅中均觉得有点突然)。成都周围押重的区乡(如郸县花园乡,平均每亩田在六百斤米以上,甚至每亩田有一千八百斤米的押金者),未迅速减低退押数,机械按原数催退,致地主确实难退清而致死较多,以及因吊打催逼而致死一批人,这是我们工作中之缺点错误的结果,我们是要负责的。如果上述工作做得更好,可以使三月份少死一些。   (三)今後运动,我们决定在四月中旬即转入以生产为主结合进行清理工作。在镇压反革命问题上,仍然集中力量清理案犯,该处决者估计尚有XXXX馀人,目前暂停一下,留在土改中处决,并将该关管者处置完毕。城市镇压不够,拟继续镇压XXX人,并经过一时期准备工作後,再逮捕一批配合土改中处决,退押及赔罚即按西南局指示执行。因为退押及赔罚已取得六亿斤米,按川西六百万农民计,平均每人可分一百斤米,如加减租能得七亿斤米,每人平均即可得米二百馀斤,春耕生产资料大体上可解决。故我们在会议中规定三项办法:   第一、大部区乡均已退至百分之七十以上,即按缓、少、不三字进行清理。抽调干部加强小部落後区乡,采取调查研究、有理有数(押重者每亩田一律降低至三百斤),定期有把握的斗争,突破顽抗户,争取落後区乡亦退至百分之七十。   第二、赔罚面缩小,集中力量清理已处决之匪首、恶霸及尚在管训中之有罪行虽不处决但必须惩罚之匪首、特务、自新份子及乡保人员,进行继续赔偿。此两种人属於地主成份者估计约有XXXXX人,其中半数估计尚可赔罚一部。如此,则打击面窄且易控制。根据经验证明:有罪管训者亦易拿出一部救命,困难是已处决者须经较多时间清理,但只要耐心亦有办法。其他中、小地主及工商业兼地主则均留在土改时按西南局指示解决。个别押既轻而又未抓紧赔罚者(如梓撞)则依据夹江、阆中两地经验继续进行。对已进行赔罚而有缺点者,则依据温江经验在占理原则下退回个别士绅富农及守法地主不该赔罚的现金银,对分化地主作用很大,很快即影响其他迅速交押并认罚,相反的交款较多。成都市采取号召自报隐瞒押金不加处罚及对农民有罪愿自报赔偿者从宽处理,亦发生好的影响。   (四)关于生产中问题上除已报者外,各县均在三月底召开生产动员大会,解释了政策,现发现地主破坏生产及对生产怠工现象很普遍,故决定在生产动员时应专门召集地主训话,警告他们如破坏生产要受到处分;但如守法,则土改中从宽处置,从积极方面减少其破坏活动。关于今後出租土地,普遍提出租额问题,我们规定一律按百分之三十五交租。目前农民生产情材很高,详情另报。土改中问题尚未详细总结,现在看来地主最怕是土改中赔罚,但是我们工作中最吃力而又易出乱子地方,拟月底开会总结再报。我们现在开全区人代会,故报告迟两天。   来源:《西南工作》,第52期,中共中央西南局编印(党内刊物发至县团)195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