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康省西昌专区对冕宁三区(民族杂居区)土改中所发生问题的处理意见   (西南土改委员会按:冕宁三区民族杂居区土改中发生的问题是严重的,西昌专区的处理意见是正确的。西南三期土改地区均有一些民族问题(特别是云、贵),偶一不慎即要出大乱子,望各地接受冕宁区的教训,进行深入的检查,坚决避免和纠正此种错误。)   冕宁三区泸宁乡在三期土改中,由于干部政策观点不明确,产生了严重的违犯政策现象。该区共有西番地主23户,从清反减退至土地改革,除3户外,全部遭斗争吊打捆跪和清算剿家,不少西番农民也受到侵犯,和爱一分会4户西番全部吊打剿家,西番的小孩去看开会都不行,并喊他们是“狗腿娃儿”,新兴四分会和木罗的农协不要西番农民参加,使他们连群众会都不敢参加。木罗汉人并糟踏西番,因之当地夷人说:“西番当不得官,夷人抬不得头,山羊剪不得毛,马毛赶不得毡。”此外,该区在土改中还普遍的侵犯了中农的利益(背地吓诈威胁侵犯57户,直接斗争清算的有30户,共87户),减租退押中,中农应得的果实,农会抽出20%。和爱一分会中农冯仕章女人因包庇地主盖在拌桶里往身上洒水,泸宁二分会因反分散逼死中农祁世福。对一般地主也不加以分别对待,全家被斗普遍用刑,因此从土改开始,该区已自杀了18人(内5个中农),逃跑了51人(其中西番30人,参加土匪暴动的有40人),木罗西番地主杨成芳全家当了土匪。这样给了反革命分子挑拨离间的机会,该区罗锅底等地发生的土匪暴乱,我们违反政策是其因素之一。   该区所以发生这样严重的违犯政策的现象,除干部对一般土改政策认识模糊,缺乏策略思想外,我们认为主要是当地干部有严重的大汉族主义思想,根本没有执行上级对民族杂居地区实行土改的方针和办法,只听汉族农民的话,排斥西番农民入农会,把整个西番民族当作了斗争对象。本来在减退时该区已发生过混乱现象,我们曾严重指示,但并未引起该县领导上的警惕。此次该区所犯严重错误,县的领导事前即未认真明确交代政策,运动中又未深入检查掌握,一直到严重错误形成后,该县还未认识到问题的严重和本质,只当作一般乱用肉刑不讲策略来处理,该县领导上这种麻痹自满、官僚主义的态度应很好的认真作检讨。   近来各地都曾不断发生过类似事件,更应引起我们高度警惕。此外,从此也说明了,虽然我们一部份干部参加过土改,有些经验,虽然土改在大部地区已经完成,但仍然不能放松领导,对干部的经验、政策水平、已往工作基础不能过高估计,骄傲自满,否则工作要受很大损失。   为彻底纠正上述错误,保证土改顺利完成,特作如下紧急措施:   (一)县委首先从政策思想上领导上进行检讨,坚决纠正在政策上模糊不坚定及领导不深入的现象,认真组织干部学习检讨,一定要在原则上政策思想上弄清,否则土改宁可不进行也不能让其乱来。对干部各种错误思想应展开尖锐的斗争和耐心说服,绝不能采取迁就态度。   (二)侵犯中农和贫雇农(特别是少数民族)利益的地区,必须坚决补偿他们的损失,并公开承认错误,一点也不能犹豫。   (三)民族杂居区,不论处理减租退押或实行土地改革都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的指示,凡少数民族地主已被清算斗争的地区,如原来即未经过该族人民同意,亦未参加或分到果实,应召开各族人民代表会议宣布政策进行检讨,如该族大多数人民同意实行减租退押和土地改革,再根据具体情况对已被清算斗争地主适当处理:斗错的加以纠正;果实分配不适当(未给西番的),另行分配;成份划错的,坚决改划(凡不实行土改地区即坚决不要划成份),有计划的通过这些工作启发西番农民的阶级觉悟。如该族人民大多数坚决不同意实行减租退押和土地改革或不同意该区某家实行时,则应坚决停止执行,已实行的也应坚决制止。   (四)加强对汉族农民的教育,发动汉族农民主动团结兄弟民族执行民族政策,坚决克服纠纷中残留的民族仇恨情绪。要通过解决上述问题,使各民族团结的更紧,严防匪特从中挑拨离间。   (五)今后在土改中对有关少数民族问题必须慎重处理,不能草率从事。在民族杂居区即使少数民族大多数人民已同意实行减租退押和土改,一般又应采取与地主协商办法,对他们问题的处理,一般应比汉人地主宽一些,只有对那些各族人民十分痛恨的少数人才可以组织斗争,严禁抄家及用肉刑等。   来源: 中共中央西南局农村工作部编:《西南区土地改革运动资料汇编(下)》,重庆, 195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