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目前本省镇反运动基本情况的报告   全国四次公安会议以后,我们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中南公安部统一领导下,虽然“三反”任务很重,但由于大家的一致努力,镇反工作仍然取得了很大成绩。   在去冬今春结合土改与土改复查、继续贯彻深入镇反,全省从去年11月至现在共逮捕了各类反革命分子45242名,破获了有组织的案件155件,捕捉了外逃反革命分子3427名,杀掉10416名,关押62866名,各地都及时进行了清案,组织了案犯的劳动改造。五方面敌人除会道门外,已受到彻底或比较彻底的打击,从而使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全省大部地区已经进行彻底或基本彻底,群众觉悟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更加巩固。   随着群众觉悟的提高,广泛建立了群众治安保卫组织。在全省已有4652个乡,88个工矿企业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下有9953个治安保卫小组,委员、组员共60352名,其中有党员3393名,团员9476名,这是镇反运动在组织上的重要收获,对巩固镇反的胜利有极大意义。   反动党团特务的登记工作:在荆州的824个乡、宜昌的103个乡、孝感的3个镇、郧阳的4个乡已经进行,共登记了党团特务分子2484名,仅荆州即缴获了长枪99支,短枪47支,冲锋枪2支,战刀107把,各种子弹11435发,党团证、派令等各种证件3055件。取缔会道门的工作在黄冈的浠水,圻春,郧阳的均县、竹山及宜昌的远安,荆州的监利及孝感等个别区乡,进行了重点取缔。   在伟大的“三反”“五反”运动中,进一步清理了内部,为深入对敌斗争,提供了有利条件。   我们在上述各项工作中,取得了很多成绩,创造了不少的经验,在此不准备详谈,因为此次会议主要的是解决准备镇反问题。   由于我们长时期忙于三反,对下面具体情况了解不多,现有的材料也不精确,所以只能提出基本情况,现存主要问题和今后工作方向与大体的安排,供大家共同研究。这次会议上还不能证实的,还不能解决的,还要回去研究,同时中央公安部还要开会,我们准备中央、中南开过以后再开一个会,所以这次会议的要求就是提出问题,作好准备,为下次开会作好准备,为秋后镇反作好准备。 ## 一、镇反的基本情况   全省经过两期镇反运动到现在为止,镇反斗争在大部地区已经彻底或基本彻底,仅少数地区和个别方面,因工作发展不平衡尚不彻底。具体讲,广大农村镇反随着土改复查的完成,已经基本彻底,仅少数的土改三类乡和未进行土改的偏远地区尚不彻底,水上(包括长江、襄河和湖区)最不彻底。多数城镇亦不彻底,因为这些地方的民主改革尚未进行或未完成。工矿企业机关内部随着民主改革和三反的完成,大部已经基本解决问题。文教界因思想改造尚未全面进行,还未完全解决问题,反动会道门尚未进行全面取缔,所以打击最不彻底。   全省两期镇反共逮捕各类反革命分子14万6551名,杀了46231名,关了62866名,管了反革命骨干分子31606名。原有反革命骨干22万6484名,逮捕了62.5%,杀了23.6%,关了27.7%,管了12%,自杀病亡占6.2%强,杀关管合计占61.7%强,杀的已占全省人口1.85‰,其中郧阳专区杀4869人,占全区人口数的2.6‰,恩施专区杀4167名,黄石市杀110名,均占2.3‰强,宜昌专区杀4428名,占2.1‰,荆州专区杀10085,占1.8‰,襄阳专区杀5318,宜昌市杀175,均占1.7‰,孝感专区杀8525,占1.6‰,黄冈专区杀8430,沙市杀119,均占1.4‰。   在五类敌人当中,除反动会道门以外,均已受到彻底或较为彻底的打击,全省有土匪38610名,杀、关、管了29054名,占原有的75.1%,匪首和惯匪绝大部分杀的杀了,关的关了。恶霸杀、关、管63030名,占原有73026名的86.9%,一乡之霸基本上肃清了,反动党团杀、关、管11922名,占原有22403名的53.2%,身兼匪霸职位高有罪恶的也杀的杀了,关的关了。特务杀、关、管9484名,占原有13641名的69.5%,公开暴露组长以上的特务骨干已受到彻底打击。会道门杀、关、管5361名,占原有13832名的38.7%,主要是身兼匪霸罪恶突出的受到了打击。此外,反动的有罪恶的伪军政人员杀、关、管了24515名,占原有43442名的56.4%。   全省共有12732个乡,镇反已经彻底的有4944个,占总乡数的39%。基本彻底的4788个,占总乡数的37.6%,不彻底的有2724个,占21.3%。未触动的276个,占2.1%,彻底与基本彻底两项合计占总乡数的76.6%。各专区的不彻底的比例大体相同,只是彻底与基本彻底之间有高有低,如按彻底、基本彻底、不彻底(包括未触动)的顺序,各地大体比例:襄阳为六、二、二,恩施为五、三、二,郧阳为四、四、二,荆州为四、五、一,黄冈、孝感、宜昌各为三、四、三。   从县的范围看来,也是大部分乡已经彻底或基本彻底,不彻底的乡也不多了,一个区不彻底的情况也不多了,所以不彻底的情况一般的不是成县成区成片,而是一个乡或数个乡零散的分布在各个地方。所以说全省各地的镇反在大部地区已经彻底和基本彻底。但由于群众运动和镇反运动发展的不平衡,少数不彻底和个别未触动的地方仍然存在。   (1)在农村不彻底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土改运动粗糙、夹生、群众发动不充分、组织不纯、敌人漏网,这多是未经复查的土改三类乡;二是土改运动虽开展较好,但镇反运动没能很好的结合,这多是今年五月捕杀收缩以后,开展土改的乡。至于根本未触动的地方,则多是至今尚未土改。我党各项工作一直无力开展的地方,多是省、县结合部的大山和湖区,如宜昌专区的宜昌县、兴山县有30个乡,尚属于群众未动,敌情不明状态。江陵县湖区4个乡政权,尚在反革命分子手里,群众见到工作同志,还很稀罕。   (2)城镇,特别是小集镇的镇反很不彻底,主要原因是民主改革多未进行,沙市、宜昌的民改尚未最后完成。其次就是公安工作没有展开,很多地方没有公安机构,一般情况在农村土改开展以后,也捕了一批农村潜逃来的反革命分子,主要是农村小集镇,但原在城镇活动还遗留下来的或由外地流散逃亡来的,则大多没有受到打击,如枝江的董市,已经杀了14人,关了20人,管了23人,但还有各类反革命53人(内外逃17)未受打击,天门县的渔新镇8000人已捕杀10人,但还有敌警察局长、营长、区长恶霸、特务等20人需逮捕法办。松滋县的磨盘洲四千多人口三年来没有作过工作,群众没有组织,敌情还不明。总起来说对于城镇的情况掌握不多,对敌人打击不足,控制不强,敌人尚敢于放肆活动。如金口镇经常打信号枪,仙桃镇三反时,公开张贴反动标语。   (3)水上除结合土改、民改捕了一些逃亡潜藏分子外,基本上是属于未触动的地方,因为全党工作、公安工作都很薄弱,群众没有发动,行政、工会都无基层组织,长江、襄河、湖区情况都很复杂,敌情很重。全省靠长江、襄河有大小码头137个,大小湖沼125个,共有帆船、渔船24万支,水上人口110万,梁子湖、洪湖、刁叉湖、斧头湖都有一两万人口,水上原来反革命统治、封建势力即很强,国民党又有计划的布置下来一批匪特武装,加上农村城市土改、民改和镇反后,潜来大批反革命分子,故敌情相当严重。仅5个水上分局在几个地方的了解,即有各类反革命分子4659名,镇反中只关了346名,杀了35名。梁子湖中的小岛上有四百余户,曾是匪游击队陈部、马部的老巢,有兵工厂能修枪械和制造手榴弹,现在尚有4个土匪大队长没有逮捕,今年2月,土匪尚公然活动,接应从革大逃出的双皮老虎。襄阳中统站长,尚潜伏襄河活动。   (4)反动会道门尚未来得及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取缔,各地虽已逮捕了一些罪恶突出的会首,并在个别地区进行了重点取缔,但由于不是大张旗鼓的发动群众,都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省会道门的名目有110余种,会众70余万人,浠水九区红莲乡人口3932人,参加会门的有782名,占人口的19.9%,19个乡委员中11个参加会门,5个党员4个参加会门,情况很复杂,反动会道门是目前反革命敌人在农村最后一个阵地,象浠水、黄冈土改、镇反都是比较好的地方,今年2月、4月还发生会门暴乱,浠水达300余人,造成很大损失。   (5)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内部,凡是未进行民主改革,未进行三反整编或未进行思想改造的,就仍然遗留不少问题。目前我们掌握这方面的材料很少。此外,虽三反整编中暴露和交代了不少问题,但大多没有进行甄别、清理,也还有很多工作要作。 ## 二、政策执行情况   镇反运动的发展,基本上是健康的、正常的,特别是第二阶段镇反,有第一阶段的基础和经验,经过摸底和深入交待政策,基本上掌握了敌情,发动了群众,在政策执行上是严肃认真、积极慎重的。在杀人问题上控制较严。但政策贯彻上仍然不够深入,主要是区乡干部当中,尚有很大左倾盲目情绪,以镇压代替发动群众的思想未能很好克服,加上领导上对于捕人控制不严,扩大打击面的情况仍然存在,个别地方在相当一个时期,违犯政策也相当严重。   (1)杀人问题:在各地委直接掌握之下,控制较严,也及时配合了运动,但区乡干部仍有多杀情绪,多数县委掌握不够;如襄阳专区10个县,主要根据区的意见,呈批死刑1903件,经专署改判徒刑者有453件,占呈批总数的24%,保康县呈批死刑改判者达48%。这些改判的大多是保长一类的,主要是下面干部有向下“割一刀”的思想,从荆州几个县的情况看来,也是越往下处刑越重。如洪湖县共处理523名,经县核轻的有185名(内死刑核为徒刑者70名,徒刑核轻的115名),占呈专总人数的36%,因此,凡是专县掌握较严,发现问题就较多,反之就会出问题。在呈批杀人上,出现一种新的偏差,由于领导上强调了手续和材料,强调了骨干和罪恶,强调了血债和民愤,下面就产生了扩大,甚至捏造材料的现象,而且较为普遍,多数是扩大加添血债,有的提高反革命职务。监利、洪湖、石首三县,发现假造扩大材料者170件,占该三县处理总数的17%,钟祥一区周道学犯的4条血债,两条是土匪,一条是病死的,一条是土匪打死的,群众反映:“我们不应替土匪报仇”。三区刘坤山犯,有30条血债,群众反映有13条血债是“普天下都用”(每斗必用),有6条找不到苦主。   (2)捕人问题:为了配合土改、复查,而将土匪恶霸的逮捕权,归区掌握是完全正确的,但运动开展之后,则大多失于掌握,工作组捕了不少人,因而都大大超过原订预捕计划,全省预捕15000名,结果捕了37000多。荆州全区预捕3965名,实捕12546名,超过了8581名,每县都超捕了2倍到6倍,固然运动深入新发现不少应该捕的,但也有很多是可捕可不捕的。大多是抵抗、破坏运动的“运动犯”、不法地主或“伪人员”,其中大体是三种情况:一是地主在运动中拖抗果实,斗争不服,而其中又有的是清算透底,无力交清者;二是保长乡代表,多少有些抓丁派款、敲诈勒索等恶迹,但罪恶并不大者;三是有职无罪的伪军政人员。   (3)管制工作在四次公安会议之后,有了很大改进,在维护治安配结运动上起了很大作用,但由于大部地区,还缺乏系统的建立与整顿,因此还相当紊乱,主要是管制面过宽、限制过死和形式主义,有些地方,把所有的地主、“伪人员”,甚至其全家都管了起来,如黄冈专区英山的一个乡竟管了10%,而管制的办法就是汇报、请假,实际作用不大,而限制却又过死。无偿劳动也较普遍,如打柴、送信、喊人、耕地等;英山温泉乡,规定地主每天捉500苍蝇、1个老鼠,完不成加倍,影响他们的生产。石首某区让伪人员出钱雇人、送信,按职务大小,派2000元到10000元不等。单纯训斥,缺乏政治教育的作法也较普遍,少数地方则污辱、刺激,如挂牌子、带袖章、封门上锁、集中睡觉等。谷城观音乡竟将地主耳朵钻眼用绳子拴着推磨。英山一区三个乡抗旱中晒死5个地主,同观乡每次地主开会都要跪下开,虽然这些都是个别事例,但正反映了这方面的混乱。   由于满足了形式主义的管制,加上在经济上爱小便宜,就产生了政治上的麻痹右倾。石首四区1000人参加荆江分洪工程,其中有700地主“伪人员”。沔阳四区把打锣召集开会的权利也交给地主,结果在抗旱中,地主假传“命令”,引起两村械斗造成很大损失。松滋县观音寺竟将被管制分子编入宣传网,组织时事座谈小组,号召他们争取入会。   (4)及时打击现行犯,对于保障中心工作,镇压反革命分子和不法地主的报复破坏起了重大作用,这是主要方面,但另一方面由于某些区乡干部虽提高了警惕性、积极性,但不懂政策,不懂作法,有的借口“现行”以求及时镇压,有的公报私仇滥加现行,因而在破获现行案犯上相当混乱,据荆州、孝感、恩施、郧阳、宜昌5个专区20个县的现有材料统计,在106起现行案中,有假案44起,其中有假暴乱案17起,放火12起,暗杀5,破坏抗旱4,其他6,具体分析有以下5种情况:1、发生放火杀害等破坏事件后逮捕的嫌疑分子5起;2、地主或反革命分子的一般不法行为,而当作现行反革命破坏者7起;3、地主和反革命分子在一起谈话或喝酒无端嫌疑吊打追逼而成者;4、有些个别的与少数人的报复性破坏逮捕后,追逼吊打而成为互有组织的破坏(多是暴乱案三、四两类共有17起);5、群众性的合法要求而为暴乱案者5起。宜昌县一个18岁女孩(地主)偷些豆子说是破坏青苗;孝感一个中农抗旱中偷放一些水,说破坏塘堰,都呈批死刑;沔阳民兵夜里偷听地主动静,地主发现外面有人,出门一看就被捕起,第二天在房里搜出刀子就说是杀害;恩施县委组织部长破获假暴动案,涉及28个乡,捕164人,其中有中、贫农,有民兵英雄、转业军人,并自杀26人,后果极坏。   (5)追逼吊打违犯政策的现象,虽各地都注意防止与纠正,但仍未能很好克服,个别地方在一个时期相当严重。如洪湖、沔阳在今年3月扭转右倾后,普遍产生吊打,洪湖则用“两人抬轿”、“三人骑马”、“坐快活板凳”等13种肉刑;沔阳曾用“鸭子浮水”、“猴子关灯”等15种肉刑,沔阳五区开庭处决恶霸王雨庭时,为追经济,强迫5个乡地主34人跪在死尸前喝血,叫王的儿子吃眼珠,叫另一地主吃耳朵。三区、十一区地主百分之百被吊打。   由于我们在执行政策上存在以上的缺点,加上全面宣传政策不够,再加各种改革运动的威力影响,引起一些地主和反革命分子的恐惧,全省发生大批社会自杀的现象就可以说明这一问题。全省镇反以来,自杀共计21815,其中第二阶段自杀11056人,超过我们第二阶段处决数字的6%,超过第一阶段自杀数的3%。研究自杀的原因,真正罪该处死的很少,据荆州第二阶段自杀4025人的统计,因追交斗争果实自杀的最多,计1852名,其次是干过伪事有些罪恶畏罪自杀的有1114名;怕划地主、怕清算斗争的391名;被斗争吊打而死124名;追代藏、斗包庇而死的66名;被地主、反革命威胁而死的50名;其他因婚姻等社会性自杀428名。另从3254名的成分统计看来:不法地主有1447名,恶霸625名,伪军官365名,伪官吏181名,属于反动党团、特务、土匪者541名。这就可以看出反革命分子并不多,这是很值得注意的问题。   以上这些问题之所以产生和存在,主要是区、乡干部当中有很大的左倾盲干情绪;县的领导上掌握教育贯彻政策不够,省专忙于三反也失于检查和掌握,很多问题还未得到系统的批判和解决,有些严重问题过去省专都不知道,因此这些问题是今后必须着重解决的。 ## 三、今后镇反的方针和任务   根据上述情况,镇反运动在全省范围已经基本彻底,同时全省土改运动也已基本完成,而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经济建设明年即将开始。因此,全部镇反运动必须随整个社会改革运动同时结束。即在今冬明春将不彻底的地区和不彻底的方面进行彻底,把镇反遗留下来的问题加以认真的解决,以便将镇反斗争转向长期斗争——保卫国家经济建设。   从运动的发展来看,是属于深入镇反性质。由于四次公安会议规定的许多任务没有完成,故中央公安部指示今后镇反斗争统一称为:“深入二期镇反”。因此,就总的情况看来,镇反运动已成尾声,已经进入结束阶段,就其转向经常斗争来讲,则是一个过渡阶段。   由于全省镇反已经基本彻底,而过去镇反又存在若干草率粗糙现象,杀人比例已经很大,其中又有很大浪费。因此,今后深入镇反必须采取更为严谨的方针。尤其在杀人问题上必须严加控制,不仅可杀可不杀的一律坚持不杀;就是可杀的也少杀,今后杀人必须杀的准、杀的精、杀到有用的地方。根据罗部长的指示:“今后对罪恶重大的反革命骨干分子,采取少杀多关、劳动改造的办法,也可以彻底解决问题。如此既可以避免因多杀而可能引起的社会波动,亦可保存大批劳动力,有利于今后生产建设。”   (为了胜利结束镇反斗争,为了巩固镇反运动的成果,为了为今后长期斗争打下良好的基础,必须进行反奸治安的组织建设,尤其是农村群众性治安组织的建设。)   因此,今后的镇反斗争,必须把彻底打击敌人与建设自己结合起来,把准稳的打击敌人与分化瓦解敌人结合起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提高斗争的水平,必须更深入、更细致、更谨慎。所以今后尚是一个复杂、繁重而又紧张的任务。   根据总的方针任务的要求,我们的具体工作任务应是将水上、城镇和镇反不彻底的未土改区或土改三类乡的镇反斗争进行彻底;将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内部问题加以彻底的清理,这些就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同时,要在全省范围开展群众性的取缔反动会道门的运动,这是今后对敌斗争的主要方面,建立与整顿治安保卫委员会,不论在已彻底或未彻底的地区,都要作为重要的工作。   各项工作任务的进行仍必须紧密的结合全党的中心工作,全党动手,发动群众,因此具体工作的安排:   1、今年11月到明年3月,在农村密切结合土改复查,将不彻底的地方进行彻底,并普遍建立与整顿治安保卫委员会。   2、取缔反动会道门,根据过去的经验,必须大张旗鼓,发动群众,全面进行,一定要宣传教育,造成声势,只有这样才能较为有力的肃清反动会道门在群众中的影响。因此,在斗争中必须将打击首恶会首与分化瓦解一般会首,教育争取会众,提高群众觉悟结合起来,这就要求运动更准、更稳、更有充足的准备,根据中南公安部的计划,要在明春全区统一行动,全面取缔,省委也准备在明春复查末期进行。我们必须立即着手作好各方面的准备,为了取得经验在复查已经结束,会门材料掌握较多的县,于今冬即进行试点取缔,襄阳确定要搞一个县,别的地方看条件如何。   3、水上镇反必须结合水上民主改革进行,才能彻底解决问题。尤其水上流动性大,必须水陆配合,地区配合,全党动手,统一行动。今冬省委尚无力发动水上民主改革,我们应积极预作准备,加强侦察调查,结合深入镇反逮捕首要的反革命分子。   4、城镇的镇反亦必须结合民主改革来进行。沙市、宜昌在今冬可以完成,但其他小城镇一时尚不能进行民主改革,亦要视情况发展而定。   5、工矿、企业、机关内部主要的要将三反、民主改革所暴露的问题加以清理、甄别,布置工作,学校则应结合思想改造进行清理。   6、结合深入镇反,加强建设侦察工作,以有效的打击美蒋潜伏特务组织,此次已经专门研究了全国第二次侦察工作会议的决议,各地应切实贯彻执行。 ## 四、关于深入镇反的准备工作   为了很好的贯彻方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作好充分准备。今后斗争要求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从具体情况出发,但目前的情况是下面干部普遍存在盲目情绪,而上面对下面情况则不具体了解,如果冒然行动,结果必然很坏。因此,在具体工作步骤上必须有一个准备阶段,我们确定这个时间由10月分起到11月半止。   我们现有的一些材料已经不能准确的说明问题。如关于彻底不彻底的认识与区分,各地是很不一致的,监利认为基本彻底乡尚需每乡杀1至3个,大部要杀2个;而不少地方则把土改复查工作的标准作为彻底与否的条件,如石首、钟祥、荆门等县把“群众思想不纯、与地主换工作活”“地主拉拢收买”“经济清算不彻底”等作为不彻底的条件。显然这是不妥当的。既已基本彻底,一般的就不应再杀甚么人了,而彻底与不彻底的标准,主要应从敌人是否打倒,治安是否稳定,民愤是否已伸,群众是否翻身来判定。实际上现在有些彻底的,可能已经“透底”了,这是值得研究的,又如对反动党团、特务的打击很多地方已经彻底,但都还说不够彻底,这主要的就是缺乏具体分析。我们现在的不少统计是不能说明具体问题的,除了不少数字是出于推算估计以外,具体界限掌握不清也是很大原因,有把蒋匪兵、乡保丁当作土匪者,有把特务外围组织的人员、群众性情报组织的人员当作特务者,有把纯迷信、帮会当作会门者。因此,就扩大了五类敌人,全省第一阶段统计有反革命骨干16万8000人,第二阶段摸底就增到22万6000人,土匪、恶霸两项增加了31000,“其它”一项增加了13000,斗争深入应有新增,但增加太多,值得研究,襄阳打击五类敌人的规律与别的地方不同,特务打的最狠,土匪次之,恶霸又次之。   正是由于目前对镇反情况不够摸底,下面的盲目情绪就不能克服,目前各地所造杀人的预算仍是很大的,全省共需杀7663人,这与中南分配我们的2500控制数相差太远,实际上今后也不需要再杀这多,因为这些数字多是由下面来的,很多是推想估计,抱着“造预算”的态度,宁多勿少,据我们初步检查鄂城的预算,县委造了250人要杀,根据材料实际杀不到这些,如其中二区要杀68人,经调查能杀的只13人,而其中又有3名在押,5名在逃(内4人地址不明)在乡的只有5名。这就不难看出只凭要数目字是不能作为根据的,必须实事求是调查研究,根据材料,根据政策再确定数目字,否则今后镇反方针是无法贯彻的,所以必须很好的以此方针精神教育说服干部。   准备的主要内容有三个:1、是敌情材料的准备;2、是政策思想的准备;3、是工作经验的准备。   1、关于敌情材料的准备,除了一般的摸底以外,要调查具体材料,凡未行动前各地都要拟好捕、杀的名单,经过批准方得行动,逮捕反革命名单坚持由地委批准。   调查的重点应是水上、会门、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内部,镇反不彻底的城镇街道或乡村,弄清打击五种敌人的程度,和残存敌人的动态,特别是水上和会门的调查,都要专门组织。因为会门是隐蔽的成线成片的,必须进行专案侦察,这个工作要由政保部门来作。   2、关于政策思想的准备,主要从过去杀、关、管的执行上进行检查,找出经验教训,划清具体界限,到底何者不可捕,到底何者不可杀?到底何者不可管?以克服盲目情绪与草率粗糙的作法,必须使干部懂得检查过去不是追责任,主要是为了今后。有的过去杀了也是对的,但今后就可以不杀。根据孝感、黄冈、荆州、襄阳四地的材料,可捕可不捕的捕了1335人,可杀可不杀的杀了140人,一定不止这个数目,主要是没有深入细致的检查,希望各地注意找捕杀过多,控制不严,走群众路线不够的地方检查一下,中南指示我们不仅检查可杀可不杀的、可捕可不捕的,还要检查错杀错捕的,以便下次会议能够根据全国三次、四次公安会议的精神,提出应注意的一些具体问题。   3、关于工作经验的准备,这次关于工作经验问题没有提到,主要是掌握材料不多,也未认真总结,因此,各地必须注意研究,以便指导下一段镇反行动,主要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如何结合今后的复查进行镇反,因为今后的复查与过去有所不同,主要的将结合生产;   二、如何建立与加强治安保卫委员会,特别是如何领导,如何建立经常工作,现在全省有4652个治安保卫委员会,但真正起作用的不多,组织形式也不一致。   三、如何整顿与加强反革命分子的管制工作,这也是直到现在未很好解决的问题,整顿工作也还是很复杂的,弄不好了,敌人会抬头,群众会松劲,各地应考虑如何根据中央公安部颁布的管制反革命条例,制订我们的具体实施办法。   四、取缔反动会道门的经验,这个问题很重要,可首先把过去的经验总结一下,为了创造经验,今冬在襄阳专区选择重点县作试点。   五、召开治安模范代表会的经验。   以上各项的具体准备办法,可由两方面着手,一方面由公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典型调查和工作试点,另一方面请县、区党委结合中心工作搜集具体材料。   我们要求除各地保证完成中南规定的调查任务外,回去以后每专至少再组织一个工作组,最好处长能亲自下去,好好摸一下(现在省厅有4个组在下面,各专有一个组,省厅准备再抽3个处长组织3个组)。县公安局主要是把干部分配到不彻底的地方进行调查,也可以组织一个组进行一种工作经验试点,公安处可以具体组织一下,除取缔会道门的经验,主要由襄阳、黄冈准备以外,其他四项经验,每专至少都要各进行一个试点,每县要进行一个乡的摸底调查。我们要求在10月底能够作出初步总结送给我们,这样在下一次会议就可以比较明确的系统的解决一些问题。   来源:湖北省公安厅编印:《九年来省委有关镇反斗争的指示及历次省公安会议文件汇编》,195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