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北区第三期土地改革运动基本总结   <川北人民行政公署土地改革委员会>   我区第三期土地改革运动包括宣汉、平昌、开江、万源、通江、南江、剑阁、苍溪、旺苍、昭化、青川、平武、北川、盐亭、乐至等15县(巴中一个区在内),共685个乡,380万人口,从去年11月中旬开始到今年4月上旬业已全部结束。此期共投入干部、农民积极分子和各界人士共达20629人(包括中央来的197人,西南来的540人)。整个运动除坚持预定的五步稳健前进的计划外,于最后增加一步:加强对农民的政治思想教育,进行民主建政工作。在巩固胜利阶段,则密切结合了生产抗旱备荒工作。兹分述如下: ## 第一、主要情况与特点 ## (一)关于领导方法方面   由于地区辽阔、山高路远、人口分散、交通不便,是三期土改区带普遍性的特点。如剑阁专区一般乡相距在百里左右(部分乡达200里),一般村相距3、40里(少数百多里),一般乡有2、3千人,最少的仅600人左右。县上开一次干部会,来回需时7、8天,开一次乡斗争会要花3、5天,且须带上粮柴。有的由县到村的书面指示需时7、8天。宣汉河口乡共6个村,绕乡一周要15天,全乡都是陡峻大山,山与山之间对面可以谈话,走路却要半天到一天。对此,综合各地所采用办法是:   (1)缩小战斗单位。把区、乡的领导范围缩小,面积过大的村子,运动展开前即予划分,以便指挥灵活,便于及时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   (2)加强边远地区的领导力量,配备较强的干部去领导。因为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一般工作均较落后,封建势力亦较强大,我们配备的干部较多较强,以便单独作战   (3)建立支点领导,加强中心小组活动。在一个乡或区选择适中地点,配备较强干部,掌握领导;在村内选择骨干较强、地区适中的小组,建立中心小组,通过它带动周围小组。必要时,领导干部亲自到中心地点,实行战地开会,加强领导。   (4)加强巡视组和检查组的工作,及时发现落后、突击落后,尽量使运动发展平衡。领导干部经常亲自下去检查帮助;一般县、区两级保持一定数量水平较高之干部,轮回巡视检查各地工作、传达领导意图、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协助解决问题等;经常集中汇报,分散传达;并且每做完一步工作,就采取群众性的方式进行检查一次,而后进入下一阶段,不使问题潜伏下去。   (5)注意培养和使用积极分子,锻炼其工作能力,发挥其骨干作用;工作团干部参加农会,经常在农代会上进行检讨,鼓励群众批评建议;干部会则以区、乡农协扩大干部会方式召开,组织农协检查组到各村检查工作。这些,对提高干部的群众路线和民主作风作用颇大。   (6)密切交通联系。尽可能多架设电话,重要指示先由电话下达,下面情况迅速由电话上报,并定时召开电话会(即县上同时在电话上叫出几个区开会)。此外,加强徒步交通,一般县、区两级建立交通站,设置群众性的临时性的交通员,由农协会选出一定数量之青年可靠会员,轮流担任(不脱离生产),以传达指示、文件;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   以上领导方法,是逐步摸索出来的,基本上克服了山区土改中新的困难。 ## (二)关于干部方面   此期干部来自四面八方,思想问题多种多样。一般说来,新参加土改比参加过土改的多,农民积极分子比工作团干部多。如平昌县新参加土改的干部占全体干部75%,农民积极分子占全体干部52%。   参加过土改的干部,主要缺点是:骄傲自满,功臣自居,认为自己是“土改专家”,满足于局部的、片面的经验主义,不虚心总结经验教训和学习文件,稍有成绩便沾沾自喜,轻敌麻痹,不想进一步深入工作、深入斗争,一旦受到挫折,便徘徊于命令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非包办代替,即放任自流。至于新参加土改的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主要缺点是:对群众工作没有经验,缺乏办法,认为有作过土改的同志“包打天下”,自己不过“摇旗呐喊”,存在依赖思想。此外,还有些新旧干部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种种个人打算,患得患失,畏惧困难等等。   对此,各县均召开了1个月的扩大干部会,采取了“打通思想、提高觉悟、政策教育、统一认识”的方针。对新参加的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采用师傅带徒弟的办法给予具体帮助,号召参加过土改的干部每人包干帮助一个新兵,上补充课,使之迎头赶上;同时,严格纪律约束及时处理违法乱纪的干部。   随着运动的发展,教育重点有所不同。在运动初期,主要教育干部坚定立场,克服自满情绪,端正工作态度,强调深入、踏实、艰苦、钻研;运动中期则加强政策策略思想教育,提高斗争艺术;运动末期强调再接再厉,克服松劲思想,防止粗糙作风,使运动顺利进展。 ## (三)关于对敌斗争方面   一期土改开始时,敌人表现比较麻痹,二期比较惊慌,三期则既不麻痹也不惊慌,而是更有准备、更加沉着地“先发制人”。其显著特点是普遍采取了分散转移和收买软化农民的手段,企图藉此破坏土改。根据各地报告,敌人所采用的办法有五:第一、公开猖狂破坏,在运动一开始即大肆造谣威胁群众。如旺苍地主赵禧光竟敢公开封王封将,自己为三千岁,封富农陈传亮为国舅,地主张光孝为马前将军;并造谣说:“转转转,共产党,两年半。”第二、分散隐蔽活动,即是大量分散转移财产,用金钱女色收买软化农民干部。如平昌县214个农民积极分子揭露地主收买软化等违法事实248件;宣汉县统计有15%的农民曾被地主收买软化过。第三、政治阴谋破坏,即企图篡夺乡村政权,制造宗派斗争来破坏土改等。第四,实行武装威胁,即是用武装威胁农民,烧房子、打黑枪、放毒药等,各县均发生有地主杀害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的事件。第五、拖赖顽抗赔罚,即是对偿还农民的赔罚款,初则装穷叫苦,继则顽抗拖赖,如苍溪地主刘子文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三期土改区地主总共51,563户,违法者49,484户,占96%。   据此,我们的斗争方针是:充分深入发动群众,迅速造成群众声威;对于胆敢继续破坏顽抗者,经过法定手续,给予沉重打击,使农民斗争情绪急剧提高。在全面进入斗争前,首先深入了解敌情,摸清敌人底子,具体分析其政治态度(恶霸地主与一般地主,守法与违法,纯地主与兼地主等)、经济底细(大中地主与小地主)、思想情况(动摇、观望或顽固);而后在坚持群众威力的基础上,坚持合理合法,坚持策略分化,坚持正确控制,以彻底打垮敌人。据旺苍等9个县统计:数乡联合斗争会上共斗争2,498人,如每人作一户计,占该9县地主总户数的8%强;即斗争2,710人,占9%强;数村联合斗争1,566人,占5%强;村斗争6,641人,占22%强。经过上述各种群众斗争者合计占违法地主的45%强。各地在斗争中的特点是:先控诉严重的政治罪恶,后揭露经济上的违法事实;先斗争解放后现行破坏,再清算历史上剥削罪恶;先打垮威风,再计算赔罚;先低头认罪,再认赔认罚;而后将其犯罪事实和政策法令对照,敌人便理屈辞穷,无所狡赖。这样,便获得了土地改革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双重胜利。为了打中敌人要害,各地又普遍深入地开展了反分散、反隐瞒、反陷害运动,从四面八方斩断敌人后路。总计此期反违法果实共折人民币1,240亿,平均每户贫雇农能分到28万元左右,每人可分7万元以上。 ## (四)关于发动群众方面   三期土改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极其残酷,特别是老苏区中,1933年红军北上后,地主阶级大肆杀害农民。据宣汉华景乡统计;红军北上后,地主阶级杀害农民234人,强奸妇女533人,抄家45户,被赶走逃亡生死不明的153户。封建势力强大,具体表现在农村中的反动组织多,血债多。如南江县玉堂乡一个乡的反革命组织竟达19种之多,万源县反革命分子陶守益一人即杀害革命群众134人,边远地区一个较大的封建头子一般都有二三十条命债。由于封建势力的欺骗威胁,农民上当者亦多,如旺苍龙岗乡二村除3户外,都被迫受骗参加过反革命组织、反动会道门或当过土匪等;其余还有狗腿子多,吸食大烟的多。剑阁县有40%、50%的农民替地主藏过东西。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加之解放后工作基础差,群众顾虑多,有的还怕“变天”,怕报复,有的很想投靠政府,而又裹脚不前。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必然牵动面大,造成混乱。因此,我们在运动初期,就以严肃慎重的态度,及时解决了农民上当的问题,以达团结一致,齐心斗争地主之目的。   此期发动群众之初,即普遍强调上高山、入茅棚、访苦串连、扎正根子、广泛深入地展开诉苦算账运动。如旺苍县在第一阶段发动群众中即扎好根子2000户以上,串联12000余户,占全县贫雇农总户数的51%。同时,普遍召开了追悼会、地主违法材料展览会、反革命罪证展览会、穷富对比展览会,使诉地主之苦与控诉检举反革命相结合,诉封建剥削与政治压迫相结合。如有的农民手上捧着自己亲属被地主杀害的头颅进行诉苦,有的一手提着过去农民被地主砍断的手,一手牵着地主进行诉苦。不少地区在进行穷富对比教育中,将地主的奢侈品及地主用以杀农民的凶器,链子和农民用了百年的被盖、菜刀、50多年的衣服、80年的锅子等同时展览出来,这对群众思想觉悟的提高上,作用极大。在此基础上,结合交代惩治不法地主条例和镇压反革命条例,广大农民群众就自然而然发生强烈的政治要求。如平昌农民说:“这是人民政府给我们的两把宝剑”而群众斗争情绪自然而然的高涨起来,参加斗争也极为踊跃。据开江等14个县统计:数乡联合斗争会共开290次,到会群众109万人,占该14县总人口的27%;乡联合斗争会1,325次,到会群众306万人,占75.8%;数村联合斗争会2,566次,到会群众103万人,占28.2%;村联合斗争12,789次,到会群众373万人,占92.3%   在发动群众的方式上,多开小会少开大会;小会以深入发动群众,大会轰开局面,造成群众声威。一般乡上多开代表会、积极分子会、干部会等,村上多开居民小组会(或两三个组联合召开)、院子会等;但必要的大会仍然要开。此外,根据当地情况,召开了烈军属会议、老佃户会、老年会、立功归队会、一家人团结会等专门会议。一般都是串联一批,就组织一批,巩固一批;扩大一层就教育一层、巩固一层;在巩固的基础上扩大,在扩大中进行巩固。并且在第一阶段的每次农代会上进行检查发动群众的程度;具体分析每个后进农民的个性,家庭情况和具体困难,研究出办法,由干部或代表、积极分子分工包干,负责串联发动群众。   第三期土改区共4,516个村子,群众发动得较充分的为1,604个村,占35%强;发动一般的为2,150个村,占47%强;发动较差的为762个村,占17%弱,根据苍溪等8个县14个乡的估计,能够面对面斗争地主的群众占69%强,只敢背地供给材料的占22%,与地主还没有完全割断联系的占8%强。   此期运动前半期,主要是启发农民的阶级觉悟,引导他们向地主斗争。在分配阶段,不少地方空出一段时间,专门讨论批判“酆斯云”换班松劲思想,开展思想批判运动。运动末期,各地选择了有把握的乡村先行填发土地证,并比较系统地进行了以共产党、共产主义教育为中心,结合进行的爱国主义教育、阶级教育、生产教育、工农联盟教育。通过宣传苏联农民的幸福生活,使群众看见社会主义远景,有奋斗目标。如宣汉马渡乡有81%的农民知道将来要搞社会主义社会。因此,运动结束时,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松劲”“换班”思想比上期大为减少。 ## 第二、此期运动的主要收获   (一)根据盐亭等5个县1个区的材料:占人口6.85%的地主阶级,土改前占有土地31.4%,每人平均7亩9,土改后占有土地5.45%(每人平均1亩4弱);占人口34.9%的贫雇农,土改前占有土地19%(每人平均7分6),土改后占有土地39%(每人平均1亩6)。第三期土改区约占总人口57%的无地少地农民,分到了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2,193,575亩(连同征收的共2,689,428亩),平均每人约分到530斤产量的土地(估计产量评得过高了些)。另外,还分配了没收地主阶级的房屋555,661间,耕畜45,273头,多余粮食56,734,843斤、农具1,360,624件,这说明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废除了地主之为寄生阶级,适当地满足了雇贫农要求。   其次,占总人口1.88%的小土地出租者,土改前每人占地3亩6分,高于总平均数的2倍;土改后每人占有2亩1分4,相等于总平均数的123%;占总人口的3.22%的富农,土改前每人平均占有土地3亩6分,高于总平均数的2倍;土改后占有2亩1分6,相等于总平均数的124%;占总人口31.2%的中农,土改前每人平均占有1亩8分3,土改后占有1亩9分5,为总平均数的112%,比原来增加了8%。这说明我们贯彻执行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   (二)经过土地改革斗争,农民队伍壮大了,农村政权已经得到初步充实与纯洁,农村人民民主专政得到进一步的巩固与发展。根据通江、南江、万源、开江、剑阁、北川等6个县及巴中1个区的材料:现有会员64万人,占农业人口的41%;民兵101000人,占农业人口6%;积极分子62000余人,占农业人口4.8%;乡村政权干部20000人,占农业人口1.3%;农协干部46500人,占农业人口3%。所有干部中,雇贫农约46000余人,占69.4%,中农约19300余人,占29.2%。这些数字说明了人民政权在农村已建立起较为坚强的阵地,定下今后农村建设的基础。   (三)土地改革大大改变了农村面貌,广大农民纷纷以实际行动响应毛主席的爱国增产节约号召,开始改变某些山区中“广种薄收”的耕作习惯。据苍溪等7个县的材料,在土改中新修培修的塘堰13000余座,植树600余万株。目前正在防旱抗旱基础上,开展春耕生产和爱国增产竞赛运动。此外,土改后农民普遍积极要求学习文化,现在农村中参加各种学习组织与时事、文娱宣传活动的人数,比土改前大大增加。如通江县土改后共有学校730所,比土改前增加40所,学生28000余人,比土改前增加4000余人。各区、乡都留下适当土地,以作将来建校之用。 ## 第三、运动中的主要缺点   此期运动发展虽然比以前较为平衡,但据最后的检查,各地仍然发现约占10%到15%的落后村庄。据苍溪、平武二县报告,这些落后村庄当中有20%的群众没有真正发动起来,10%的地主还未完全甘服。其次,由于少数干部的单纯经济观点,群众觉悟不高,或是某些区、乡领导思想不够明确,不少地方发现有地主向农民借钱抵缴赔罚款的现象,其中最严重者竟达到全部赔罚款的15%。我们发觉后,即通令各地检查纠正。目前虽然绝大部分已经如数退还农民,但已造成运动中某些不应有的损失。在分配方面,虽然绝大部分干部思想比较明确,经验、办法也较多,分配工作做到公平合理和踏实妥贴;但由于干部水平不一致,分配上仍然有遗留问题。例如少数村子还有果实未分完,查田评产过高或不实在,分配山林工作虽比上期重视得多,但有的地方没有折产,有个别的尚未进行分配,收归国有山林未能及时接管妥善等。所有上述缺点,有的在运动中已经及时纠正处理,有的则必须在今后复查中予以解决。   来源: 中共中央西南局农村工作部编:《西南区土地改革运动资料汇编(下)》,重庆, 195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