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三反运动的情况与问题   【山东分社十六日讯】山东三反运动在省级机关和济南市已形成群众运动。有的机关已进入处理阶段,有的正在坦白检举,有的刚发动起来,个别动的较差。济南市的工商界已开始坦白检举。农村中地委一级已行动起来,县以下尚未动。据目前发现的问题是:   一、急需一个明确的惩治贪污分子的标准和条例。一般的讲分别轻重处理,有些贪污分子不能破除顾虑,影响坦白。有的贪污数目虽不大,但影响极坏,如贪污救济粮、爱国捐献款等。有的贪污数目虽多,但坦白较好。浪费和贪污的界限也不很清楚,需要划分清楚。   二、领导人心中无数,开始以为自己机关没有贪污,待发现问题以后,又不摸底。如省府交通厅,开始厅长说他们没有贪污,以后运动展开,贪污分子找厅长坦白、检举才感到有问题。直到贪污分子占到该厅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后,厅长便不敢估计是否彻底,所以这个运动开展的彻底与“无底”都应注意。现在领导上的阻力一般不大,主要是缺乏材料和如何做到心中有数的问题。使之既彻底又有“底”。   三、由於某些单位不根据具体情况,简单强调限期发动,指名坦白,而且要求一次彻底,缺乏思想动员,因此发生自杀现象,现在已有四起。   四、领导上应当注意依照不同情况发动群众,不然有些不理财政的单位、人员就不易接触思想,群众就不易发动起来。山东新华书店由反官僚主义进而反贪污,结果还好。其他有些部门只在检查贪污一个信封,两张邮票,零零星星劲头不大。有的单位只集中几个贪污分子身上,大部分人未接触到自己的问题。如何肃清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一般都注意不够。   五、群众思想动态:机关干部大部都很积极,也有少数人对运动冷淡,甚至误解,如有一个一九四六年参加工作的干部,平时不关心政治,这次对三反的看法是:“毛老先生(毛主席)想个办法,就够人受的。”济南市工商界在省法庭判决一部分贪污分子以后,情绪很曏。他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行贿,很多人顾虑今后不行贿是否会影响营业。   来源:1952年1月19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