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滕县地委关于济宁县八区赵王堂乡村干部及民兵轮奸地主妇女案件的讯查及处理意见的报告   (分局:)   关于本区济宁县八区赵王堂乡村干民兵轮奸地主妇女案件,在分局检查组配合帮助下,我们于6月上旬又组织力量去济宁县进行了第二次检查。在此次检查中,除对乡、村干民兵集体轮奸地主妇女案件及贪污敲诈、吊打群众违法乱纪罪行已经查实外,并查明该村以孙士英、孙士茂为首的地主阶级代表,藉乡、村干违法乱纪被政府逮捕法办之际,乘机混入我乡、村政权,进行破坏“土改”“镇反”的活动。   兹将对上述问题检查主要情况及我们初步处理意见分别报告如下: ## 一、关于赵王堂乡村干民兵轮奸地主妇女及其他违法乱纪的主要错误情况:   (一)、赵王堂村干民兵轮奸地主妇女的案件,是在1950年10月发生的。起初因康庙村地主李绪荣的闺女(名六真)未办离婚手续与护架李村吴兆富结婚,被孙士英(联防副主任)王书坤(村农会主任)及民兵王来均将其扣押村公所(此处也是民兵队部)因夜间六真和王来均(据说早有男女关系)王书坤发生关系为民兵发觉以致发生了民兵轮奸六真的问题。1951年3月又因六真与赵王堂李自成(流氓)在山洞内搞不正当关系,被村武装委员王书汉带民兵王书池、王来均捉住扣押在村公所,这次是以王书汉、王来均、王书池为首的7个民兵将六真轮奸,从此以后在该村村干民兵中就形成了一种恶劣风气,以致造成先后轮奸地主妇女事件8起,这8次轮奸中,第一次和三次是先由通奸而形成轮奸,其他6次是强行奸污。其中在第五次轮奸时叫去3个妇女因地主孙友志之妻坚不允从,被王书申推倒,致造成该妇女小产。   (二)、赵王堂村干部强迫命令,敲诈勒索,非法吊打群众的罪恶行为是极其严重的。如1951年春荒时,该村乡武装委员王书汉为首的(王书坤同意),不顾群众生产强迫出民工700余个、牛工70余个修筑道路,1951年春季以王书坤、孙士坚、王书资3人为了起枪将本村孙士田(成份未确定)吊打3次,(连孙的老婆也被吊打)并逼孙士田交给他们人民币78万元(经孙告发到区追回一半),同一时期农民田继龙之妻被选为区代表,因民兵王继法与女方开玩笑为田所听见引起夫妻争吵,王来均、王书贤等4人即将男的吊打一顿。妇女李田氏因信神烧香被王来均、巩秀海等4人把嘴里摸上粪脖子按上刀用棒打的满头是疙瘩。军属李王氏(因前夫外出多年又与本村单身汉王连富姘居)3个儿子均参加革命,1951年5月因要求村干搬到已分给她的房子里住被王书申大骂并要开会斗争她(因村干不承认李王氏为军属李王氏曾向区申诉村干乘机报复)逼的李王氏跳了汪(幸遇救未死),同年5月王书坤(这时已任副乡长)因怀疑自己的老婆把东西偷到李王氏的家里,便伪称个人在区里请示好了,布置王来均、王书申等4人处理李王氏,在王书坤指使下,军属李王氏被王来均等吊到树上直打的死去活来。(一天拉了4绳子)硬逼李王氏承认挑剥王书坤的老婆偷东西,并绳捆二臂逼着李王氏跪在村民会上承认错误。该军属被打的半月不能动,两个月才好伤。仅从以上几个主要问题看来,该村村干部打骂群众的罪行确是严重的。因此,群众称他们是小“皇帝”,另外他们藉口给军属拨工干活强迫群众为自己干活,农民王书周因不服从指使,即为王书坤、巩秀海辱骂,后来王书周忍无可忍随将他们强派民工及贪污问题向土改组告发,此时该村村干的错误才为领导所察觉。 ## 二、赵王堂村干被撤职法办后,孙士英、孙士茂的破坏活动:   赵王堂村王书坤等人被撤职法办后,孙士英、孙士茂便相继掌握了乡村政权(孙士英任副乡长,孙士茂任村长)他们虽现在不是地主成份,但在历史上他们和地主的关系都很密切。据检查赵王堂在1948年刚解放时,阎循孟等十余户地主为阻挠群众成立农会,曾相继扶持孙士茂、孙士温担任了村长,当时地主为应付我们叫孙士温任村长,(因孙46年参加过农会)但又怕他不保险即由孙怀堂(孙士英之父)孙兰堂作保,保证成立不起农会来。1949年孙士英充任联防副主任后,在处理地权中不但未划阎循孟为地主(阎在镇反中已伏法)反企图将阎循孟之子阎化智拉入村政任文书(保干事有血债已逃)因王书坤不同意曾引起争吵。另外孙士英将外村反革命分子的亲属伪乡保干事提拔村文书,联防文书者有3人。1951年8月镇压反革命阎循孟被政府法办,人民法庭动员苦主去人民法庭控诉,孙士英却阻挠苦主前往控诉,当区公所令其代表控诉时,孙士英又不好好的控诉,以致开会受影响。   其次1951年8月孙士英去县开会布置管制地主,而孙士英回来向乡长王士英说:“上级不叫管制地主啦,谁再管制地主谁犯政策”。他并亲与康庙地主李顺芳、本村地主伊京会说:“你们不要按期回报啦!以后再说。”致全乡地主解除管制。而孙士茂在召开地主开会时,对地主客客气气和地主我们相称,并向地主宣布:“把乡干部撤下去了(指王书坤等)给你们报仇啦!”替地主减免公粮等。   同时自发现此一案件后,孙士英、孙士茂等则扩大案情,目的在置斗争地主坚决的王书坤等于死地而后快,使问题更趋复杂,(详情后面再说)显系代表地主反攻复辟的罪行。   该村群众反映:王家的干部是斗争地主管制地主坚决,就是强奸妇女,打骂群众不好。孙家的干部(指孙士英等)对群众态度好,不打骂人,孙怀堂当医生给群众看病不要钱,可是不管制地主,使地主不老实,这样不好。 ## 三、我们对赵王堂问题的认识及处理意见:   根据上述材料,我们认为赵王堂所发生的问题,一方面是坏村干违法乱纪,同时还有地主反攻复辟扩大案情的事实。该村村干民兵集体强奸地主妇女的事件是一件严重的罪行。对首要分子王书申、王来均二人必须予以法律制裁,因为王书申、王来均不但轮奸地主妇女罪行上最严重,而且又一惯欺压打骂群众,而群众也对其最为痛恨。其次孙士温参加轮奸次数最多(据统计已有5次)而强迫命令,打骂群众也较严重,亦应予以必要的处分,参加集体轮奸案件的王书坤,是该村村干民兵奸污地主妇女的重要分子之一,他的罪恶是怕事情声扬出去,而又拉拢了民兵参加轮奸。而他在整个轮奸案件中,只是参加了第一次,但他因为自己作了坏事,对以后他人的犯法行为,即没有去说服。他的主要错误是在第一次轮奸地主的闺女六真问题上(此次由通奸到轮奸)拉拢别人下水,平日强迫命令、且在吊打军属李王氏的案件上应负指挥的责任,但王书坤在和地主阶级斗争中立场坚决,该地解放后虽有孙怀堂及地主的阻挠,但他首先与区接上头成立农会和地主阶级作斗争,群众对其义愤并不十分重大,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较当。   参加轮奸的分子巩秀海,虽然是受了地主的拉拢,比较明显的是地主反革命分子阎循孟被我逮捕后,其儿媳阴谋拉拢干部好保她公公的安全,巩的错误主要是由先通奸到轮奸,整个过程中只参加一次,故可以批评教育免予处分,其他次要分子也要按情节轻重予以应得的处分。   其次,从赵王堂发生轮奸地主妇女案件的过程中,孙士英、孙士茂作了许多破坏活动。如孙士英、孙士茂控告以王书坤为首的派民工给王家修路,筑坟造风水的问题控告王书坤包庇地主王来林、包庇反革命分子王来珂的问题;说孙士贵、孙士温、王书坤三人在王书坤家一向轮奸地主妇女六真的问题;经此次检查并非事实(详见检查材料)。另外孙士英在王书坤这伙干部被捕后又追划中农王来林为地主,王书周因不同意便捏造王书周包庇地主,撤了王书周的村长职务,叫孙士茂当村长,将王来林全家逼走等问题来看,孙士英等这种篡夺政权,藉权诬陷干部的主要目的是想把赵王堂村向地主作斗争最坚决的王书坤等人之置于死地而后快,其孙士英、孙士茂的一切作为显然是为了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帮助了地主阶级反攻复辟的罪恶活动。为此除对地主应严加管制外,对孙怀堂、孙士英、孙士茂为主的代表地主破坏“土改”“镇反”的分子亦应予以应当的处分;藉以端正政策,挽回影响以树立群众政治上的优势。   另外在赵王堂案件发生的整个过程中,我们认为以王书周为最正派的人物。他一方面反对村干强迫命令,反对区里向他要■(■是在土改中没收地主的果实,由他代存),后来又反对孙士英弟兄划王来林为地主,因而在处理这一问题中,应把王书周扶持起来,以他为主的处理该村工作,至于对具体人物的具体处理意见,随后另有报告。待分局批准后,我们再行处理。    中共滕县地委195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