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陆良县在土地改革没收工作中的几点基本经验   陆良县在土地改革中,没收征收工作一开始,县委即抓紧了这一工作,强调了彻底没收地主阶级封建财产的重要意义,提出“没收不彻底,斗争不停止”的口号,表示了要“彻底没收”的决心。据县委目前检查:没收工作搞得好,基本上达到了“彻底没收”或接近于“彻底没收”目标的乡,约有15个,其他各乡的没收工作,仍是做得不够彻底。其主要表现在:大地主仍顽抗,一部分中、小地主仍观望。据66个乡的初步统计,1078户地主中,顽抗地主还有199户之多。整个没收中表现了斗争的尖锐复杂,也充分说明了没收是土地改革斗争的最高潮。目前,全县的没收工作尚未最后结束,现把没收工作搞得较好的前所等10余个乡的经验,分述于后: ## 必须教育干部认识没收工作的艰苦性与复杂性   没收工作是土地改革中最后消灭地主阶级一个阶段,是土地改革斗争的高潮时期,非常尖锐、复杂。从陆良县的整个没收工作看,由于地主阶级破坏土地改革早有准备,花样繁多,手段毒辣;而我们又是在减租退押工作基础不好的地区开展土地改革,群众发动不充分,反革命分子镇压得不够。如果对这个情况估计不足,认识不清,没收工作就很可能“一滑即过”,发生“走过场”的偏差,造成运动的“夹生”现象。因此,要在上述的敌我情况下达到“彻底没收”,最后消灭地主阶级的目的,加强教育干部克服右倾思想是十分重要的。   陆良县在没收斗争中,干部表现的右倾思想,归纳起来,约有三种:一、自满麻痹。这主要是对地主阶级的反动性、顽抗性认识不足,对群众的发动估计过高,以为经过了反恶霸、镇压反革命分子、划分阶级、反违法等一系列的斗争,群众已有了发动,也搞出了不少经济果实,地主已经“干了”,“没有甚么搞场”。二、不敢大胆放手发动群众,让群众自己来解放自己,而生怕群众行动起来,“违反政策”,“搞出偏差”,因此工作表现得束手束脚。三、在顽抗地主的破坏下,不去放手发动群众,集中群众的意见,发挥群众的智慧,向地主阶级进行斗争,而表示了退缩、低头,或采取蛮干办法。   对于上面三种右倾思想,如果县委领导上不及时注意解决,要达到“彻底没收”是不可能的。而解决干部这些右倾思想的办法是:县委从总结、检查工作,分析情况,加强干部的阶级教育。使干部认识到彻底没收地主阶级的封建财产的重要性与没收不彻底的危害性,从地主阶级的反攻破坏花样,教育干部认识到没收是一场艰苦斗争,从总结成功经验,教育干部认识放手发动群众,相信群众,让群众自己起来解放自己,从分析地主的不同情况与不同的表现,教育干部认识区别对待,正确执行政策等。通过上述内容,用活生生的事实去教育干部克服右倾思想,曾收到了很大效果。如前所乡通过给地主阶级算了细账,摸了底,沙沟乡通过搞出一户地主的大部罚款,南品乡在没收开始时,工作组干部就认为是地主的封建财产搞得彻底了,急于要转入分配,经领导上分析了情况,批判了右倾思想,又搞出了不少财物。这些事实,都深深地教育了干部,帮助干部克服了右倾思想,推进了工作。在没收当中,县委曾召开了乡以上的干部会议,通过检查工作,批判了干部的右倾思想,介绍了好的经验,研究了以后的工作后,很多干部说:“干部的右倾思想就是留给地主阶级一个活动的地盘”。从而克服了右倾思想。   上面是教育一般干部克服右倾思想的一面。对于地主思想特别严重、作风极为恶劣、屡教不改的干部,则应给予适当的处分,在教育、惩处与表扬提高相结合下,干部的右倾思想是可以很好地得到克服,推进工作的。 ## 必须贯彻从思想上发动群众,消灭地主阶级的活动地盘   不能充分发动群众,就不能做到“彻底没收”。而充分发动群众,就要不断教育农民,提高阶级觉悟,从思想上与地主阶级划清界限,认清地主阶级的反动性,认识没收不彻底就不能彻底打倒地主阶级的危害性,鼓起群众的斗争热情。   从陆良全县看,在没收中,地主阶级的活动地盘仍很大,这说明了地主阶级的破坏土地改革是早有准备,也说明了群众还没有充分发动起来。地主的活动,主要有三种:一、以小恩小惠收买、拉拢农民,这是地主阶级分化农民,破坏土地改革的最毒辣的一种手段。据统计,被地主阶级收买、拉拢的“上当户”,一般的乡约在30%至40%,甚至多至70%者。收买、拉拢的方式很多,主要是送礼、借钱、请客、以女人引诱、订立合同等。收买、拉拢的过程是先送给农民一些衣服、家具等小东西,进而叫农民替他收藏一些东西,并说:“只要你保存到土改结束后,东西分你一半,你用了就算了。”有的并订立合同说:“只要你不说,无论群众如何斗争我,我都不认,也不咬你。”因此,受骗的农民很多。如车马堡乡有一个地主,被他收买“上当”的农民即达30余户。有时,地主甚至在农民初步有了觉悟,要想自报以揭露他的罪行时,仍继续进行收买、利诱等破坏、软化农民的勾当。如何口乡有一个地主对一个农民说:“我不承认放在你家的东西,为的是怕连累了你”。”五区的一个地主,甚至对被收买的农民说:“不要紧,你不要怕。该去开会还是去开会,你该斗争,还是去斗争;必要时,你还可以打我两下。”其手段之毒辣,由此可见一般。二、利用游民、迷信职业者,进行造谣、探听消息。三、把重要的、贵重的东西送在工商户、富农、小土地出租者的家里收藏,以他们作“防空洞”。有的地主对富农及工商业户说:“土地改革是保护你们的经济的,你们替我收东西,才保险”。如陆良县县城内有一工商户就这样替大地主邵实初收藏不少财物,有一户小土地出租者就这样替地主藏下了长、短枪6支。   在发动替地主收藏东西的“上当户”贯彻“彻底没收”的工作中,主要是运用各种代表会及小组会反复交代政策,让群众充分讨论,使大家都认识到没收不彻底的危害性,表示“彻底没收”的决心,鼓起群众的斗争劲头。如各乡群众在认识到不把地主的封建财产搞出来,地主阶级就不会老实,不会很好地进行劳动改造,继续进行各种破坏活动。因此“没收不彻底,斗争不停止”,就变成了群众行动的口号。有的乡的农民,在深刻体会“彻底没收”的意义后说:“没收不彻底,分了田也不把稳,”都表示要做到“彻底没收”。   另外,在贯彻“彻底没收”的精神中,正确地处理“上当户”,是贯彻从思想上发动群众的重要问题。首先要教育乡村干部认识“上当户”是地主阶级破坏土地改革、分化农民的阴谋鬼计,以端正乡村干部对“上当户”的一切不正确的看法。解决的办法是:掌握乡村干部的思想,运用大会号召,个别动员,解除顾虑,让他们带头自报,揭发地主分散的罪行,教育他们认识发动“上当户”的重要。在发动“上当户”中,乡村干部思想打通后,主要的就是要针对“上当户”的怕斗争、怕追赔、怕分不到果实、怕清洗出农会、怕变天、怕丢脸等思想顾虑,交代“地主分散有罪,农民保存无过,自动报出光荣,用了声明不赔”,解除“上当户”的顾虑,“上当户”就能较好地发动起来了。陆良多数乡并以农民自报出来替地主收藏的东西作为证物,发动“上当户”去斗争,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农民的阶级觉悟也得到了提高。有的说:“地主在解放前压迫剥削我们,现在土改了,他还要用这种手段来害我们,一定要狠狠地斗垮地主!”   除了发动“上当户”,贯彻“彻底斗争”外,对“防空洞”的处理问题,也要很好地注意解决。主要是召开会议,说明土地改革的正义性与必要性,号召他们站到农民方面来,限期自报。规定“自报无过,检举有功,过期不报,加重处罚”,指出出路。我们这样做了后,取得不少成绩。对替地主藏东西的迷信职业者、游民等,应采取教育改造与严加控制的办法,讲明政策,指出前途,号召他们回心转意,从事正当职业,在劳动中改造自己。 ## 必须贯彻区别对待地主的政策,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作用   在群众发动起来的基础上,必须强调区别对待地主的政策。这是为了争取多数,孤立少数,更好地打倒地主阶级的政策。事实证明:在没收当中,如果不区别对待地主,孤立、打击大的、顽抗的地主,一般中、小地主就会观望等待,不能彻底打倒地主阶级。在这个问题上,首先是做了召集地主训话,交代政策,指出出路的工作,说明守法与不守法的不同的处理办法,表明“没收不彻底,斗争不停止”的“彻底没收”的决心,以粉碎其“过关”的幻想。然后分清守法的与不守法的,大地主与中、小地主,当家人与家属等,在没收中运用了不同的处理办法。对守法的中、小地主,及时作出结论,宣布没收结束,叫他们守法到底,服从管制。对大地主及顽抗地主,则采取孤立的办法,发动群众,坚决展开猛烈的斗争,以警告其他违法的地主迫使其守法。这样做的结果,一般乡都可以争取半数地主在基本上做到守法的地步。这样,顽抗地主最多不过3、4个,就可以把他们孤立起来,集中力量打击之。如后新乡在没收中,及时对20余户没收比较彻底的地主作了结论,令其继续守法后,即集中力量向3户顽抗地主展开斗争,进一步发动群众,收集材料,分化、瓦解其家属,在猛烈斗争之后,追出了顽抗地主李佐庭不少罚款,迫使其他4户地主也交出了不少分散的财物,另外两户顽抗的大地主方建侯、方德斋因此也动摇了,交出了一部分罚款。   另外,在斗争方式上,除了以大会结合小会斗争,谈判与斗争相结合外,还必须很好地运用人民法庭的斗争形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作用。前所乡在没收中,适时地运用人民法庭开庭公审,处决了两个不法地主,宣布6户守法地主结束没收,叫他们继续守法,命令其他地主限期交出罚款后,当场许多地主都纷纷表示愿意守法,按期交出罚款,会后即有几户地主交出了部分罚款。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来源: 中共中央西南局农村工作部编:《西南区土地改革运动资料汇编(下)》,重庆, 1954年。